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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部分

骷髅魔导师-第68部分

小说: 骷髅魔导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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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化术,魔纹效果成功动。

    身上的变化,安东尼奥也看在眼里,好奇的自己也用手掌拍了拍魔纹。不过这一次,魔纹效果没有动,魔纹本来就可以区别自己和别人,自己的攻击是不会起效的。

    效果很好,这样安东尼奥的躯体防御力至少能提升几个档次。而且时间越长,在死亡气息的侵浸下。皮肤还会逐渐韧化,最后就会变成像巫妖马这样坚韧又不失活性的肌体。

    用同样的方法,在安东尼奥的全身都刻下石体魔纹后,格里斯又在它的双脚的脚掌布下一咋,激魔纹。只要两脚以相当高的频率交错而过,就会自动激一个疾风术。

    如此一来,只有当安东尼奥全力奔跑的时候,疾风术才会激,这样才能用在最需要的时候。这种自动激的功能对不会使用魔法的安东尼奥非常重要。

    有度,有防御,两个改造一完成,安东尼奥的实力顿时比一开始暴增了两倍以上。

    不过安东尼奥的弱点也非常明显,那就是它那微弱的灵魂。如果碰上擅长灵魂攻击的敌人,比如恶灵之类的,安东尼奥这等脆弱的灵魂,连一个灵魂冲击都承受不起。

    所以提升它的灵魂层次也是很必须的,掏出一朵灵魂之火,劈碎后和安东尼奥一人一半。

    灵魂之火整个吞噬的效果最好,但格里斯的安东尼奥都只是灰骨骷髅的境界,灵魂还不足以消化领主级别的灵魂之火,整个吞噬也只是浪费。

    安东尼奥顿时沉浸入消化灵魂能量的沉睡状态去了。

    这段时间,格里斯就灵魂强度增加得非常快,灵魂越强,增加的度也就越快,因为消化能力提高,能消化的能量就越多。所以半朵灵魂之火暂时不需要进入沉睡状态去消化。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布置传送阵了,有了传送阵,相当于有了一条最后的保命手段。如果碰上什么不可抵抗的危险,至少不用束手待毙。

    为了这个传送阵,格里斯还冒险离开了领地一趟才找齐了所需的材料。

    不过也是因为这次离开,才提前现了往生洪潮,从而有了应变的时间,更得到了足以启动防御结构的龙晶。

    说到这颗龙晶,原本格里斯是准备先用一下,撑过往生洪潮后再收起来。可是没想到与防御结构结合后会诞生一个全新的灵魂。

    现在小银龙已经和防御结构结合到一起了,格里斯担心取出龙晶会伤害到小银龙,所以一直没有取下来,而且也不打算取下来了。有一个掌握整个地堡防御结构的高智慧灵魂,要比单纯一颗龙晶有用多了。

    但是这样一来,每启动一次防御结构。都会消耗龙晶的能量,时间一长,很容易会把龙晶消耗光。那样小银龙同样会失去容身之所。

    所以当务之急是要寻找替代的魔晶,来充当消耗品,以免消耗龙品…二垦。又或者找到补亥龙晶能量的方法六              ※

    高等级的魔晶和低等魔晶最大的区别就在这里,高等魔晶消耗掉的能量有补充的可能,低等魔晶直接消耗的就是结构了。

    不过高等魔晶都可遇不可求,至少要达到亚力克斯那根法杖的层次,才有这种可能。

    小银龙的这颗龙晶自然是最高级的魔晶了,就算没有专门去补充,格里斯也没感觉到龙晶的能量有减少的迹象,虽然这颗龙晶一直有在自动保充。

    格里斯担心的是这种补充的度太慢,存碰到需要高强度消耗的时候会补充不过来。

    可惜,在死亡世界,魔晶显然不是充足的资源,格里斯在三个领地的资源中才找到了四五块。

    如此稀少的东西,拿来当消耗品显然是不行的,还是寻找补充的方法更实际。

    仅有的几块魔晶里,大的那块黑暗魔晶是用来做启动传送阵的能源的小的那颗研碎来用绘制魔法卷轴和魔法阵。

    魔晶粉和秘银粉末混合到一起,加上水混合成颜料,在僵尸皮上绘制。格里斯强的描绘能力,用在绘制魔法卷轴上是最合适不过的,难怪当时亚力克斯一看到格里斯的字,第一个反应就是以后有人绘魔卷了。

    普通卷轴绘制师成功率一般只有百分之三十,经验再丰富的大师,成功率也不会高过百分之六十,而格里斯的成功率却几乎是百分之一百。

    一次成功,材料一点都没有浪拜

    卷轴容易,传送阵就不容易了。写小字好的人,写大字不一定好。同样的道理,同样的魔纹体积越大,绘制的难度就越高。

    传送阵至少需要五六平方米的面积,里面的很多魔纹都需要按比例的放大。

    这种情况下,格里斯也没办法一次就把阵法画好,但是人类是最聪明的生物,他们懂得取巧,采用先绘后描的方法,先在地面刻画好阵法,再用魔法材料描到图案上。因为魔法阵足够大,能够容许些许的错误,所以反而要比卷轴容易成功。

    魔法阵贵就贵在材料上。足足用去了十几盈司的秘银,整个魔法阵才描绘成,光是这些秘银就价值好几十万金币了。何况还要搭上一块数十万金币也不一定买得到的高品位魔晶,一个这样的传送阵布置下来,在人类世界没有七八十万根本搞不定。

    也多亏这些材料都是自弓弄来的,否则格里斯根本没有财力布置这种阵法。    最后一笔终于描画好,格里斯掏出大块的那个暗系魔晶,嵌进的中央的魔晶槽里。整个魔法阵刷的一下闪过些许亮光,最后盈盈的波动起来。

    格里斯把卷轴摊开,置在魔晶上,波动荡漾开来,冲击着卷轴。最后在卷轴上留上同样的波动烙印。

    这样,卷轴和传送阵就算配对起来了,否则到时不知道会传到谁的传送阵上去,又或者直接被甩进无尽的虚空之中去。

    小心的把传送卷轴收到魔甲里,这可是他最后的保命手段,以后离开地下堡垒后,就算碰上什么不可抵挡的强大存在,他也可以借传送阵逃回地堡里了。

    寸草不生的荒野之中,一匹体型庞大的红色巨龙有气无力的在地上走着,一双肉翅垂在身体的两侧。翼尖拖在地上都没力气管了。

    在巨龙的脚边,一个披着斗蓬,胸着身体同样有气无力走着的人,正是红龙列娜菲和龙人阿巴克

    换作平常,高傲的巨龙怎么可能在地上用自己的双脚走路呢?更不可能把干净的翅膀拖到地上,可是列娜菲是真的没有力气了。

    前往死亡世界之前,她和阿巴克就设想过这里的种种困难,比如强大的不死生物,恶劣的环境等等,却根本没想过,这个世界有没有食物。

    其实也不算没有食物,如果不介意的话,那些僵尸勉强可以吃,虽然皮肉韧了点,可是人类饿的时候连皮带都可以吃,巨龙为什么不可以?至少僵尸的味道不会比皮带更差。

    可是列娜菲真的咽不下去,至少没到山穷水尽的时候,她怎么也吃不下那些像活动的腊肉一般的僵尸。

    呃对,腊肉,这样一想,列娜菲的心里好受多了。

    巨龙是肉食性的生物,一顿最多可以吃下自己体型四分之一的食物,然后可以大半咋。月也不吃东西,如果睡觉的话,这个时间可以延长到数个月。

    列娜菲过来之前是吃过一顿,但当时根本没意识到死亡世界是没食物的,别说肉食,连草都没有一根。所以当时根本没吃饱,现在早就在消化光了。

    诚然,靠着那个大肚子,只要不生激烈的战斗,她还能支撑个一头半个月。但问题是半个月之后呢?

    难道真的要靠吃那些恶心的僵尸填肚子?想到这里,列娜菲就狠狠的打了个冷颤,真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吃一顿饱饱的再过来。

    即使到了这种境况,列娜菲也没反悔跑到这个世界来,可想再知她对苏珊娜是多么重视。

    不过她脚下的阿巴克就不一样了,他的心里真是后悔死了。自己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答应陪这条笨龙跑过来呢?他可不像列娜菲那样,靠着个大肚子顶个大半月没问题,他可是每天都要吃饭的。

    现在已经快三天没东西下肚子,饿得他两眼晕花,胃里酸水直冒,现在他看到那些僵尸,已经不觉得恶心了,再这样下去,估计明后天,他就会觉得僵尸其实味道还挺不错的了。

    真羡慕这些不死生物可以不吃不喝在这个世界旧二,也只有众样才能活下尖。肚子饿行时怀不是最一,最大的问题是没水喝。

    他已经拼命施展水系魔法,试图凝聚出一些水元素来解渴,谁知道这个世界如此干燥,整整三天他才积聚了三四个拳头大的小水球。用来解渴都不够。

    幸亏是这咋,世界的温度比较低,水分流失不大,否则他真的要渴死了。

    本来他准备了传送卷轴,准备在最危险的时候随时逃回人类世界,谁知传送过来的时候,这条笨龙竟然压垮了传送阵。

    失去了最后的逃生手段,现在他就只能寻找位面裂隙,然后通过位面裂的回去,但是寻找位面裂隙,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死亡世界,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最可气的是,本来跟着列娜菲过来,就是想找一条龙保镖,让他在死亡世界的日子更加安全点。

    谁知道这条龙不但没资格做保镖,反而是最大的祸端,自从网一跨出传送阵,就被一具黄金骷髅揍了一顿,又被突然苏醒的强大灵魂吓得落荒而逃之后,他们的霉运就没停过。

    网飞到看似安全的地方,马上就跳出一个强大的不死生物,又把他们撵得狼狈不堪,算起来,这三天里他们足足和五具黄金骷髅,四个铁皮僵尸,七个亡灵打过架。还有三次被明显很强大的灵魂吓得落荒而逃,以至于后来,他们都不敢在天空上飞了。

    列娜菲的实力是很强大,但还没强到足在以死亡世界横行的地步。刚刚一千岁的列娜菲只是一条一阶巨龙,但就算是龙族的五阶龙皇亲至,恐怕也不敢说能在死亡世界横行。

    所以列娜的实力,最多只能欺负欺负黄金骷髅,铁皮僵尸之类的,碰上亡灵圣者,巫妖王就只有逃命的份了。

    幸亏列娜菲有翅膀,靠着一双翅膀,确实很少有生物追得上他们。可是飞得再快,也扛不住饿,再找不到食物,不用碰上危险,他们自已都会饿趴。

    可是一路走过来,根本看不到一丝生命的迹象,他真的怀疑,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可以吃的食物,难道真的要去吃那些僵尸?而且是生吃。因为这个世界的火元素同样稀少,他又不是专修火系魔法。更没有格里斯魔甲上的魔力囊,生起足够烧烤僵尸肉的火比较困难。

    一龙一龙人就这样饥肠辘辘的走着,直到他们看到一具动物尸体。

    嗯,的确是一具尸体,野牛的尸体,皮肉都还没有韧化,还有血水在流淌着,看起来就像才死不久一样。

    当然,看起来像网死的,也不一定是网死的,在这个世界,就算死了几个月,看起来也像网死的一样。低温干燥,让这里的尸体几乎都不会腐化。

    但不管怎么样,这具尸体都看起来可以吃,至少比那些硬皮韧肉的僵尸好吃一百倍。

    一人一龙瞪大眼睛,难以置信的对视一眼,体型小的反应都会快点,阿巴克怪叫了一声,身子一下子向前窜去,饿虚擒羊一般扑到野牛尸体上,第一时间抓住后腿撕了下来。

    阿巴克有自知之明,这头野牛还不够列娜菲自己吃,自己想霸占更不可能,只有趁笨龙还没反应过来,把自己能抢得到先抢到手再说。

    抢到一条后腿,阿巴克马上远远的跳开,他的体型一条后腿足够他吃了。一条牛和大半条牛对列娜菲的体形来说都没什么差别。都是吃不饱的,估计不会跟他计较这一条后腿。

    不过就算计较,阿巴克也不能让了,没东西吃他会饿死,得不如趁有力的时候抗争一下。

    这个时候,列娜菲才反应过来,她看了看地下还剩一大半的野牛,又看看阿巴克手上一条后腿,又看了看阿巴克的神情,最后只选择了地上的那大半条野牛。

    确实,一条和大半条对她来说都没差别,一样吃不饱,她也懒得和阿巴克争了。

    看着列娜菲一口吞下那大半条野牛,阿巴克松了口气,紧紧的抱着牛腿,然后伸手撕下一条,狼吞虎咽就吃了下去。

    一条牛腿下肚,阿巴克长长打了个饱嗝,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心里终于踏实了。

    列娜菲虽然吃得比他还多,可是相对她的体型而言,几根本不够塞牙缝,看到阿巴克满足的样子,她反倒更饿了。

    下一顿还不知道哪里有着落,越想越气的列娜菲大气吼到:“再找不到吃我就把你吃掉!”

    阿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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