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经管其他电子书 > 347-经穴汇解 >

第10部分

347-经穴汇解-第10部分

小说: 347-经穴汇解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言两 
季胁之间。未辨何穴也。或误读章门下注言季胁也。季胁。季肋。说既见。监骨。次注。作 
骼骨。又居 下注云。监骨。次注作骼骨。骼与髂通。监有摄守义。左传。君行则有守。守 
曰监。监骨。摄持腰股之骨也。髂。玉篇。腰骨也。曰。监骨。曰腰髋骨。曰腰髁骨。由此观 
之。监。髋。髁。共髂之转音同义。古书。皆言监骨。盖古言也。而此穴如与腰骨。不相与。 
而章门。当季胁。渊腋直下则在向后季肋之本。肋末连接腰骨。略属腰部。故曰。监骨腰中 
。 
王太仆。监骨下。加与字。益通。就胁腹之交。取章门。故曰季胁。向后更有小肋。其本是 
京门也。即曰季肋。是也。章门曰端。京门曰本。可以见也。千金翼。外台。与千金同。甲 
乙 
。作监骨下腰中。挟脊季肋下一寸八分。是以带脉注文。混入于此。传写之误。故从千金。 
折衷曰。以带脉之法。恐非也。法。疑注误。可谓能解书也。类经。作脐上五分旁。九寸半 
。拘矣。 
带脉(甲乙)季胁下一寸八分。(甲乙)陷者。宛宛中。(明堂) 
按千金。千金翼。外台。作季肋。后人不辨章门季胁之义。妄改作肋也。果其说之是乎 
。带 
脉。当微如后而下也。不得取于季胁章门下。神应经曰。季肋下。一寸八分脐上二分旁七寸 
半。类经。作脐旁八寸半。肥人九寸。瘦人八寸拍。何则肥瘦人人殊。如腹便便者。岂得用折 
五枢(甲乙)带脉下三寸。一曰。水道旁。一寸五分。(甲乙)陷中(资生) 
按旁。千金。千金翼。外台作下。入门。作外。自章门至居 。凡八寸三分。骨度。季 
胁至 
五枢水道旁。一寸五分一说今量之自季胁章门穴。至五枢。四寸八分。章门直脐旁也。水道 
脐下四寸也。骨度篇。季胁下。至髀枢。六寸。以脐下至横骨六寸半之寸。当之。略相同。 
然水道。间府舍说分寸者不稳。但取之带脉下三寸。可也。明堂。作带脉下二寸。大成。作水 
道旁五寸五分。非也。 
维道(甲乙)一名外枢。(甲乙)章门下五寸三分。(甲乙) 
按类经。作中极旁。八寸五分。不可从。 
居 (甲乙)章门下八寸三分监骨上。陷者中。(甲乙) 
按监骨。次注。作骼骨。盖内经云。两骼 者是也。髀枢与少腹交腰之处。崛起骨。谓 
之髂 
骨。说已见。骨度篇曰。季胁以下。至髀枢长六寸。据此则八寸三分。当作六寸三分。胁侧六寸 
之际。何容八寸三分。髂骨上三分许。陷者是也。谓章门下。则维道微前行。居 。亦旁骨斜 
下。何则带脉。五枢。谓季胁下。带脉下者。可见。凡谓 者。取骨罅巨 。颧 。肩 。八 
类。可征也。或取之环跳下股骨头。而合八寸三分之法。然其上有环跳而属足部。居 。 
在其下。属季胁之中。谬误较然。次注。作章门下四寸三分。四恐字误。金鉴。从维道。下 
行三寸。非也。 

卷之四
手部第八
属性:夫欲取手足经穴。先以指按井穴经渠。缓缓从指所之。而上则筋肉自分。到肘中大筋 
尺泽之处乃为流注之溪谷。内经。所谓。分肉之间。溪谷之会。以荣卫舍大气者。是也。如 
络穴别走他经者。则须据其经考之。 
骨度篇曰。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腕至中指本节。长四寸。本节 
按正误曰。自大椎下脊中。至肘尖。为一尺七寸妄。 
r手部总图一p06…d22a21。bmpr 
r手部总图二p06…d22a22。bmpr 
x手太阴肺及臂。凡十八穴。x 
少商(灵枢)一名鬼信。(千金)手大指内侧。去端如韭叶。(素问)为井。(灵枢)爪甲上与 
肉交者。(同上)禁灸(圣济 资生) 
按凡去爪甲如韭叶者。去其爪甲所与肉交形似韭叶者也。故古典。言爪甲上与肉交者。 
不悟。以为去爪甲容韭叶许。误矣。何则甲后容韭叶。则过第一节也。妄哉。折衷云。甲乙少 
泽穴下曰。在手小指端。去爪甲。一分。据之则韭叶之分寸。当为一分。凡爪甲上。谓甲后 
。手之上下。指尖头为下。前后指尖头。为前手指之内外。以伏掌言之。外台甄权曰。大拇 
指甲。外畔当角。是以反掌言之。与古说不合。外。恐写讹。圣济曰。唐刺史成君绰。忽颔 
肿大如升。喉中闭塞。水粒不下三日。甄权以三棱针。刺之。微出血立愈。 
鱼际(素问)手鱼也。为荥。(灵枢)手大指本节后。内侧。散脉中(甲乙)禁灸。(入门) 
按鱼者。谓手鱼腹也。此穴。世人多取掌后横纹内侧。误矣。灵枢曰。鱼际者。手鱼也 
曰。曰鱼曰鱼际云者。谓掌骨之前。大指本节之后。其肥肉隆起处。统谓之鱼。鱼际则其间 
之穴名也。又孙真人脉论曰。从肘腕中横纹至掌鱼际后纹。却而十分之。所谓鱼际。指鱼腹 
白肉际也。凡鱼腹四边。皆可谓鱼际也。脉论所说者。非穴名也。折衷曰。凡手足拇指之节 
数。原与诸指不同。故于诸指也。第三节为本节也。于拇指也。第二节为本节也。即入门。 
所谓鱼际。在大指二节后。内侧散脉中。是也。独张氏以为本穴在寸口之前。鱼之后。以侧 
腕高骨。强为本节。非也。十四经钞曰。经曰。入寸口上鱼循鱼际。出大指之端。是可见经 
脉流行之次序然滑氏取穴于鱼腹下腕骨上。故于本文上鱼下。为句。学人其再详之。 
太渊(素问)一名鬼心。(千金)鱼后一寸。陷者中也。为 (灵枢)掌后。(甲乙)横纹头。 
(明堂) 
按鱼后鱼腹后也。鱼际后。有腕骨。阻腕骨。是即一寸弱。故此穴取腕后也。聚英曰。 
太泉。非是。说见渊液。大成。作掌后内侧。横纹头。非也。十二原篇云。阳中之少阴。肺 
也。其原出于太渊不与本输篇合。 
经渠(灵枢)寸口中也。动而不居。为经。(灵枢)陷者中。(甲乙)脉中。(圣济)禁灸。( 
甲乙) 
按动而不居。谓动脉也。入门云。寸口下。近关上脉中。非矣。 
列缺(灵枢)一名童玄。(折衷引医统今本不见)腕上分间。去腕寸半。别走阳明也。( 
灵枢)骨罅宛宛中。(外台引甄权)旁关骨上侧。(增注)为原。(千金) 
按分间。谓分肉间也。寸半。旧作半寸。字倒错也。据甲乙订之。外台甄权曰。腕后臂 
。交叉头。两筋骨罅。宛宛中。三寸二字。误也。资生。作以手交叉头指末。神应经。作 
手侧腕上寸半。以手交。中指头末。两筋两骨罅中。发挥。从之。而中指作头指。注曰。当 
食指。折衷曰。第二指为头指。即食指也。又谓之盐指。发挥注曰。头指。当作食指非也。 
类经。引滑氏。作食指末。聚英。医统。吴文炳。共引滑氏。作头食指末。大成。作食指尽 
处。入门。作盐指。宝鉴。引资生作中指。今试之。不当寸半处。不可从也。此穴当阳明经 
之分。甲乙曰。太阴之络。是脱别走阳明之四字也。外台注曰谨按铜人针经。甲乙经。九墟 
经无五脏所过为原穴。惟千金方。外台秘要方。有之。盖是林亿之注也。乃今原穴。皆记各 
穴下。又抄十二原篇征古时有原穴。原穴见太渊下。与千金不同。 
孔最(甲乙)太阴之 。去腕七寸。(甲乙)陷者宛宛中。(明堂) 
按去腕。千金。千金翼。外台。明堂等。作腕上。入门。宝鉴作腕侧上。金鉴云。上骨 
间。未知所指。不可从甲乙。有专金二七水之父母八字。千金外台。共不载。是五行家之文 
。非皇甫氏之文。注语误入本文。注云。此处缺文。非也。 
尺泽(素问)一名鬼受。(千金)一名鬼堂。(千翼)肘中之动脉也。为合。(灵枢)肘中约上 
。(甲乙)臂屈横纹中。两筋骨罅陷者。宛宛中(外台引甄权)大筋外。(入门)禁灸。(甄权) 
按尺。甲乙作天。刊误。明堂。作释。臂屈下。有伸字。聚英作屈肘。吴文炳。肘中作 
肘后。约上谓横纹约上也。 
侠白(甲乙)天府下。去肘五寸。动脉中。手太阴之别。(甲乙)尺泽。上五寸。(冈本) 
按侠。吴文炳。作夹。寿世保元曰。先于两乳头上。涂墨合两手直伸夹之。染墨处。即 
是穴也。恐有差。不可从。 
天府(素问)腋内动脉(灵枢)腋下三寸。臂 内廉。动脉中。(甲乙)举臂取之。(圣济)禁 
灸(甲乙) 
按资生。类经曰。以鼻取之。入门。作举手以鼻取之。吴文炳。金鉴。作以鼻尖点墨 
法也。欲据此法须急举手。缓则当侠白。故不取捷法。吴文炳。并大成。作肘腕上五寸。非 
x手厥阴心主及臂。凡十六穴。x 
中冲(灵枢)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素问)为井。(灵枢)去爪甲如韭叶陷者中。(甲乙) 
爪甲角。(次注)内端。(大全) 
按内经。甲乙。诸书。无内外侧字。次注。聚英。言爪甲角。亦无内外文。大全。言内 
。原于邪客篇。稻垣道恒筋骨铜人图曰。手厥阴中冲穴。古来不辨中指之内外。灵枢二篇曰 
。劳宫。掌中中指本节之内间也。劳宫在内间。则中冲。亦当在中指内侧也。七十一篇曰。 
心主之脉。出于中指之端。内屈。循中指内廉。以上留于掌中。既曰端内。曰内廉明是中指 
内侧。爪甲角。按本 篇曰。心出于中冲。手少阴也是厥阴而言少阴。张介宾曰。以心与心胞 
本同一脏。其气相通。皆心所主。又引邪客篇曰。手少阴之脉。独无 。然而此篇既论井荥 
经合。则不当为无 之解也。金匮真言论曰。南风生于夏。病在心。俞在胸胁。又论俞者。 
可见也。只与邪客篇。异例也。本 一篇。不及手厥阴。乃知脱少阴一条。传写误以厥阴作 
少阴。邪客篇。明言心主之脉出于中指端。内屈循中指内廉以上。厥阴起中指者。可知也。 
又经筋篇曰。手心主之筋起于中指。手少阴之筋。起于小指之内侧。此篇不曰脉。而曰筋。 
其所通亦不同。张曰经脉营行表里。经筋出入脏腑。然而终篇不论此事。盖臆说。古人皆言 
内经。不出于一时一人之手。若灵枢无异论。然间亦有可疑者焉。至心与心主之两脉。多不 
吻合。盖以不出一口之论也。 
劳宫(灵枢)一名五里。(甲乙)一名鬼路。(千金)一名掌中。(类经)掌中。中指本节之内 
间也。为荥。(灵枢)掌中央。动脉中。(甲乙)横纹。(资生) 
按掌中。手掌中央也。明堂经。作手心中。以无名指屈指头着处是也。发挥曰。资生经 
指。以今观之莫若屈中指无名指两者之间取之为允。今按资生经曰。屈无名指着处是。与滑 
氏所引不同。入门曰。屈中指取之。皆捷法也。予试之。间有不合者。不可用也。屈指使掌 
凹。直中指内间。横纹中。陷者。此穴也。捷法不可悉废。亦不可深泥也。十三鬼穴。鬼路 
。即劳宫也。详于间使。 
大陵(灵枢)一名心主。(脉经)一名鬼心。(大全)掌后两骨之间。方下者也。为 。(灵 
枢)手腕第一约理中。当中指。(肘后) 
按千金注。以鬼心为太渊。大全。为大陵。折衷。引千金亦为大陵。盖以千金。掌后横 
鬼心。有两说。未知孰是。姑存二说。方下谓陷中也。脉经曰。心主在掌后横理中。肘后曰 
。心主云云。其纹以肘后为详。故系之本注。又以心主为一名。千金曰。吐血。呕逆灸手心 
主五十壮千金翼云大陵是也。甲乙千金翼。外台。资生。发挥。作两筋间。陷者中。千金。作 
两骨间。次注。作掌后骨两筋间。类经。聚英。医统。金鉴作掌后骨下横纹中。义同十二原 
篇曰。阳中之太阳心也。其原出于大陵。是心包经。而为心之原者。说已见。 
内关(灵枢)去腕二寸。出于两筋之间。(灵枢)络别走少阳。(甲乙)与外关相对。(类经) 
大陵后二寸。(入门)为源(千金) 
按灵枢曰。刺两关者。伸不能屈。两关者。内关外关也。谓伸肘而取之也。千金注曰。 
外台。作五寸。今本作二寸。 
间使(灵枢)一名鬼路(千翼)两筋之间三寸之中也为经(灵枢)掌后三寸。陷者中。(甲乙) 
大陵后三寸。(入门) 
按三寸之中言掌后三寸。两筋之中间也。肘后作两腕后。两字衍。鬼路。千金翼云。从 
纹上三寸。两筋间。针度之。名鬼路。此名间使。大全。歌括。类经并为一名。千金。十三鬼穴 
。为劳宫者。恐非也。千金风癫篇。作腕后五寸臂上两骨间。千金翼。诸风篇作二寸误。 
门(甲乙)手心主之 。去腕五寸。(甲乙)掌后。(千金)大陵后五寸。(入门) 
按千金注曰。外台云。去内关五寸今本无此语。 
曲泽(灵枢)肘内廉下。陷者之中也。屈而得之。为合。(灵枢)大筋内侧。横纹中。动脉。 
(神应) 
按屈者。屈肘也。甲乙。作屈肘。入门。作肘腕内横纹中央。非也。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