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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宝贝儿(反穿)-第2部分

小说: 宝贝儿(反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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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还不知道谁吃谁呢!”乔治嘀咕一声,“好了,你快点准备一下赚钱还债吧!” 
“可是……我现在很饿耶。”沈风抱着肚子用小狗般可怜兮兮眼神看着乔治。 
“哼!谁管你!” 
“我没有力气怎么去赚钱啊?你要想清楚哦! 
全看在亲爱的性感的妩媚的份上,乔治勉为其难地为饥肠辘辘的沈风做了一份早餐。 
沈风看着香喷喷的食物,审视再三确认无毒之后,连谢字都没有说一个,便大咧咧地坐在餐桌前猛吃起来。 
“好吃!得美味佳肴乃天下第一幸福之事,得识乔公子更是幸甚!幸甚!”沈风边吃边不忘摇头晃脑地聒噪。 
受不了他咬文嚼字的乔治也懒得理会他,更懒得纠正他应该称自己杨公子(不,是杨先生,现在在哪里还有人称什么公子的!)昨夜凌晨五点左右才睡的他决定再去睡个回笼觉。 

平素难以入眠的乔治,今天头一沾到枕头便沉入梦中,他梦到了一面浩瀚的大湖。 
整面湖水绿得可爱,绿的让他吃惊,草绿,树绿、水更绿,从眼前 
一直漾到天边,由深绿一直变成浅蓝,微风过处,碧波荡漾。绿柳拂面,微风吹动了那丝丝垂入水面的柳枝,在湖面摇曳出一圈圈的涟漪,漾漾的荡了开去。 

近处的水面上,可以看到许多条小鱼,在水草间游来游去,有几条调皮地对 
侵入水中的柳枝追来追去。几只彩色的蝴蝶也翩翩起舞,穿行于千万缕丝绦中,不远处的湖面上,长着一片绿荷,阳光下,圆盘似的荷叶上溅着点点水珠,反射出一片阳光的金色。 

远处对岸的绿树丛中,一个白衣翩翩的身影,乔治的心暮然一痛,想伸手去打招呼,手挥不动,一紧张,便醒了。 
“喂!老兄,看你青春年少 ,正是朝气蓬勃佳年华,怎可在朗朗乾坤下蒙头大睡呢? 
“快起来!” 
乔治终于明白自己威为何心痛,眼前笑的妩媚明艳的死人妖正一只手压在他可胸口做俯卧撑。 
“你想做什么?”乔治不着痕迹地起身,轻轻一挥手,死人妖便如风摆柳絮一般的飘向了墙角。 
怪的是看起来娉婷质弱的人妖在快要撞到墙壁是,猛然来了一个漂亮的两百七十度侧翻(难得沈大公子还记得一些功夫),两脚一瞪墙,借助反弹之力重新回到床上,并且不偏不倚地再次砸在乔治的心窝上。 

乔治痛地连哼也哼我出声了。 
“我想你陪我玩耶!”沈风赖皮地贴上去,美男的肌肤触感真好,让他忍不住一而在再而三地动手动脚大吃豆腐。 
乔治浑身泛起一阵恶寒,俊美帅气的脸皱成一团,他发觉自己真的很倒霉,昨夜还以为遇到一位美女,想占些便宜,洗澡的时候发现美女居然还有“小弟弟”,当即脸上发青逃离,而丢到沙发上的“美女”偷偷摸摸爬上他的床,还在大清早的引诱他毫无节操的男人下体,却又在他急欲沉沦的时候推开他,让他脸面全无,还悲惨到自己去洗手间打手枪。 

恨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乔治把恨意压在心底,微笑着下床,打开衣橱挑选衣服,对付类似爱弥儿这种花痴他自有他的一套法宝。 
第一次看到这么多奇异服装的沈风像个好奇宝宝东瞧西瞧,随手抓了一件他最喜欢的白衬衫套上,却发现如孩子偷穿父亲的衣服一般,袖子垂到了地。 

他悲哀地直视着乔治的胸膛,他目前的身高只到此处而已可是他原本应该比男人还要高一些的啊! 
啊啊啊我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气死宋玉,迷死潘安,举世无双,天下无两的沈风原身呢? 
沈风捧着心,做一个西施颦眉状:果然天妒红颜! 
乔治穿了一件蓝色T恤,白色休闲裤,那蓝汪汪的双眸,宛如一副海空风情画,令人赏心悦目之余,更想张开双臂,溶入那蓝色梦幻中去,收拾好自己,回头再看看几近半裸,裹在大衬衫中瑟瑟发抖的可怜小猫(实际上是气的),乔治不由得扬起唇角,开始为自己跟这个一个小不点动真气而好笑,他随手打开另一面壁橱,里面全是琳琅满目的女装。沈风差一点跌了个狗啃泥,让他穿女装? 

有没有搞错,乔治耸耸肩:“有什么办法?我的衣服你穿得下吗?还是你想就这样上街?我是不介意啦。” 
沈风双眉紧皱,不到片刻又喜笑颜开:“人生难得一回奇遇,穿女装就穿女装,谁怕谁咧。” 
最终,在乔治的极力怂恿下,沈风穿了一套香奈儿的衣服;白色的吊带水纹上衣,同样白色的不规则水纹丝质长裙,搭配上黑白双色珍珠项链,一位落入人间的精灵美人儿变出现了。 

乔治怔怔地看着,如投水如石,阵阵涟漪泛起,让他一不小心便坠入了纯白的柔情包围。 
发现男人正为自己目眩神迷,沈风卖弄风情地眨了眨眼睛:“老兄,回魂了!” 
乔治说:“既然你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我便带你去逛逛街,熟悉熟悉环境,我希望你能早早还钱。” 
切! 
掉进钱眼里的笨蛋! 
沈风小声咒骂着,不过,天性喜于冒险的他还是乐颠颠地跟着男人出了门。 
“我所居住的是纽约第四十二街。”乔治轻描淡写地说。 
“哦。”沈风同样轻描淡写地应了一声,其实现在告诉他现在在白宫大楼他也一样会这么回答。 
乔治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他依然一副兴致昂然的笑脸。 
乔治不由摇摇头,不知道他是真不懂还是假装糊涂。 
纽约第四十二街位于百老汇区,在戏剧也盛极一时的二十年代,这里剧院云集,但是随着电影的崛起和电视的出现,百老汇的戏剧业已大为萧条,第四十二街甚至蜕变为红灯区。 

一般人听说居住在第四十二街,都回侧目一对。惟独什么都不了解的沈风泰然自若,这让乔治对他越来越感兴趣。 
沈风的两只眼睛已经不够使用,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种多样的人类,这么些奇奇怪怪的建筑与装饰,一边在心底暗自惊叹,一边紧紧抓住了乔治的手,惟恐迷失在人如流水马如龙的街道中。 

第五大道,时代广场等等,综观百老汇,它就像一个五光十色的万花筒,光怪陆离的世相图。 
这里有最高雅的艺术,也有最低级的娱乐;有优雅的教堂,也有犯罪猖獗的著名街区。 
夜幕低垂时,他们又回到了第四十二街。 
在进入一家夜总会之前,乔治用一种讥嘲般地语调说:“这就是纽约,天堂与地狱并存的都市,我衷心的希望你能进天堂,而不是地狱。” 

“如何进入天堂?”沈风饶有兴致的问。 
“有钱。”乔治的回答很简洁。 
“如何赚钱?” 
乔治看着这个相处了一天的人,发现他是一外星人一样一点常识都没有的花朵儿,笑了小:“我给你介绍一种最快捷的赚钱方式。” 

夜总会非常的高级,有着紫红金丝绒面的座位,一位妖娆动人的女子迎上来:“Hi,达令,好久不见了。” 
“是的,甜心,但是你依然那么漂亮迷人。”乔治非常绅士地握住女子伸过来的纤纤玉掌,躬腰在玉手背上印下一吻。 
沈风呆呆地听他们的英语对话,如听天书。 
“哎哟!这个女孩好美,你从哪里找到这么棒的货色?”女子上下打量着沈风,掩不住眼底的兴奋。 
“怎么样?你开个价吧。从今夜起,他就是你的了,我告诉你,他不是女孩,他……” 
乔治俯身在女子耳边切切私语。 
女子兴奋的两眼放光,几乎要手舞足蹈了。 
不知所云的沈风,却依然紧紧抓着他在这个陌生世界上唯一的救命稻草。


第二章 
沈风的确是聪明的。 
在乔治消失了两分钟之后,在那位名叫玛丽的女子把他带到一间灯光晦暗包房之后,在一个顶着大肚腩的胖男人走近来试图对他动手动脚之后,尽管语言不通,他还是明白了自己被乔治推进了火坑。 

沈风哭笑不得,因为自认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气死宋玉,迷死潘安,举世无双,天下无两的他自然是少不了逛逛风月场所。尽管古今相比,陈设装饰,甚至语言人种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卖笑言欢的本质却丝毫未变,那种气氛也丝毫没有变。 

沈风在狭窄的空间里躲避着胖男人的追逐,随即决定为男人献我来拖延时间,他用各种肢体语言向胖男人表达自己的意思,胖男人终于安静下来,坐在沙发上欣赏他的舞姿。 

当沈风轻轻撩起裙摆,修长的秀腿一闪而逝时,胖男人眼中闪现出一种对于极品的惊艳。 
传统的中国舞时而奔放时而沉静,辛辣和哀怨,狂野和柔弱枝枝蔓蔓纵横交错。 
纤瘦别致的身材,浅淡的轻笑,长发飘飘,充满了清新与香醇的灵动飘逸的味道。 
那种毫无顾忌的笑容,毫不做作的眼神,毫无修饰的俏面,使得清淡之中透露着浓烈,闲适之中感受着跳跃,胖男人被迷的七晕八素,宛若被勾魂般跟随他的步伐亦步亦趋。 

男人买了单,随着沈风在大街上嬉戏追逐。 
语言不通让这一切显得浪漫而有趣,一身白衣的东方男子就像午夜的花朵,静悄悄在深夜里开放,让过路所遇的人们惊艳莫名。 

胖男人问:“嗨,宝贝儿,你要把我带到哪儿去?” 
沈风问:“你想不想玩更漂亮的美人儿?” 
胖男人说:“我不介意在街边亲热啦!” 
沈风说:“你喜欢男色吗?” 
两人就像亲昵的情人,你一语我一语,却前言不搭后语,鸡同鸭讲。 
凭者出色的记忆力,沈风带着胖男人来到了乔治的家门口,一栋公寓的第八层。 
房门锁着。 
没有钥匙的沈风犹豫了片刻,示意胖男人等一下,然后跑到楼下,片刻便拿了一跟细铁丝上来,铁丝探进钥匙孔,转动了几下,“啪嗒”一声,门开了。 

胖男人看的目瞪口呆。 
沈风扬扬嘴巴:“小把戏而已。” 
就像自己的家,沈风把胖男人请进来,倒了水。 
拿到5000美金的乔治正在浴室里吹着小曲儿洗澡。 
沈风在浴室外听了一下,如法炮制地悄悄打开了浴室反锁的门,然后折回客厅,一件一件脱下胖男人的衣服,含情脉脉的牵着胖男人的手走向浴室,然后猛然把他推进去,从外面锁死门。 

里面传来一阵争吵,沈风听了两句转身就离开。 
“嗨!宝贝儿,你真棒!”胖男人不仅对人妖感兴趣,更迷恋男色,看到如大卫般俊美无比的乔治裸体,口水流了一地。 
他自以为是地认定沈风原来也是一个拉皮条的,真正的卖身者是这个绝世美男。 
被这个突如起来的闯入者打破雅兴的乔治怒火高涨,他抓了条大浴巾裹上,抓住胖男人的头发便往外拖,胖男人却乘机扑了上去,像八爪鱼一般在他光滑的身体上大吃豆腐。 

从没有受过如此调戏的乔治终于发火了,脚下一绊,胖男人结结实实摔在了地上,不过瘾的乔治又在他身上一阵狂踢,直打的那个胖男人鼻涕眼泪横流,举手连连求饶才算罢休。 

胖男人库不堪言地哭着说:“不是你让人把我领来的吗?还装什么纯情?” 
“是谁把你领来的?”乔治已经穿好了衣服。 
“他说他叫爱弥儿。”胖男人的身体被打得色彩斑斓,煞是可怜。 
那个大骗子! 
乔治发现自己低估了沈风坏心眼的程度,看来把他丢到妓院是便宜了他,应该把他直接丢到SM俱热部才对。 
“滚!”把浴室的门硬拉开,把胖男人轰出去,气愤的浑身颤抖的乔治寻遍却找肇事者的影子,而他自己口袋里的现金也不翼而飞。 

年年射雁,今朝却被大雁啄了眼。 
不甘心的乔治冲下楼,沿着白天走过的路又走了一遍,他肯定沈风不会走远,因为他确信沈风对纽约毫不熟悉,对英文更是一窍不通哎,不对,难道这也是装的? 

在走回来的路上,天下去雨,无意躲雨的乔治就这样无遮无挡地行走在急风暴雨中,大雨浇熄了他满腔的怒火,最后他竟失笑起来。 

爱弥儿,如果再见,一定不会再放过他,因为他足够好玩,足够做他的对手或者…… 
雨冷冷的,亮晶晶的,就像那个古怪精怪的死人妖。 
乔治疲惫地走回家,走到楼梯口,一抬头,看到那张欠扁的笑脸。 
乔治的心一热,却冷漠地敌视着他:“你居然还敢在我面前出现?” 
“为什么不敢?”沈风笑咪咪地撩一撩长发,“你拐卖良家夫男的罪过我还没跟你算清楚呢!” 
“你到底是什么人?” 
“你有是什么人?” 
“是我先问你的。” 
“你是主我是客耶!”沈风边说边自顾自地跟着乔治走进了屋内,并且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好饿好累,小乔乔,给我做晚饭吧!” 

“想吃自己动手。”乔治无视他越来越得寸进尺的行经,直接走进浴室冲澡。 
沈风也跟着走进来:“我不会使用厨房工具,哎要不要我帮你搓背?” 
“滚一边去。” 
“你什么这样绝情呢?人家明明是丧失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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