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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部分

都市最强首富系统-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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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杨天乐笑着放开了她的手,伸手接过酒杯,喝了起来。

    他本来穿着西装坐在椅子上,喝着喝着,西装脱了,衬衣解了,站在椅子上大声对着行酒令。

    单小敏静静的坐着,觉得这样的他和以前的余青好像……好像……

    这也许就是当初选择他的原因吧,但是天长地久的,就不再是替代品了。

    他就是他,是她单小敏心爱的男人——杨天乐——独一无二的。

    一场酣畅。

    余青去卫生间抽了根烟,回想了和单小敏这十年的点点滴滴,最后他将烟吸到尽头丢进垃圾桶,打定注意等会一定要问出口:当年她为什么不给自己回答就跑了,之后又为什么仿佛躲着他一般没了音讯。

    当他从卫生间回到包厢的时候,被吓了一跳,这个房间里唯一清醒的只有端坐着的单小敏,他扫视着醉得东倒西歪的刘德永几人苦笑不得,这几人先前就和他这个醉不了的人拼了一顿,现在五个挑一个竟然只拼了一个同归于尽。

    看到陶然然的时候,无奈一笑,满心的疑问,这又是怎么回事?

    不过这也是开口的机会了。

    余青轻声踏入房里,唯一清醒着的姑娘好似听到了声响,回过头来。

    两人真正意义上的重逢了,没有其他任何人,只有他们两个。

    谁都不说话,一个站着一个坐着,一个在那头一个在这头,好近却又好远。

    单小敏先开了口:“你回来了,坐吧。”

    余青走过去,坐在一旁,尽管心里已经掀起无数的波涛,但仍旧装作如无其事的说道:“好久不见,过得怎么样?”他指了指已经趴倒在桌子上的杨天乐,问道:“他对你怎么样?”

    “很好。”

    余青一愣,不知道说的是哪个。

    (本章完)

第105章 白花树下() 
港城是一个小城,街道并不复杂也不多,余青的脚步不急不缓,但也很快就逛完了几条回家必经的街道,很多熟悉的店铺还在,很多熟悉的店铺已然消失,唯一不变的是他还能叫出的每一条街的名字,他曾从每一条街道上蹦蹦跳跳而过,还记得每条街道上发生的关于他的故事,当然都是只有他一个人记得的故事。

    当他越来越接近两年不曾步入的名为家的地方的时候,心中不由得越来越忐忑,脚步更不由得放缓放慢,心里开始思索着,见到自己的母亲之后第一句是说“我回来了”还是叫“妈”?

    余青知道这也许就是近乡情怯。

    一柄亮绿色的伞停在蒙蒙细雨之中,余青抬眼向前,不远处有个拐弯口,终于是到了,只要转过,就到了他生长的地方,人生最初以及最后的避风港。

    并不是有栋房子在那里,所以才称为家,而是他的母亲在那里,才能称为家。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叹道:“回来了,终于回来了,呵呵…………”

    尽管周围的街道真的改变的很多,从构造上,从环境之中,但是余青依旧从这少许的陌生之中感受到了一丝丝的熟悉,就这么的一点就已经让他心生亲切,近乡的情窃稍稍的减少了一些。

    自己总算没有花白的鬓角,这里也没有吵着不识归人的小孩。感谢时间的变迁还没有完全改变那些熟悉的地方,他回到了这座城市,还不至于茫然无措。

    蒙蒙细雨之中,仿佛让余青看到了两年前不断的叮咛他要保重自己、要多吃要多睡的微笑着的母亲,他努力回想,却发现尽管只有短短两年,已然记不清照顾自己十余年的母亲的模样,唯一能想起的只有打从有记忆以来,母亲那一头乌黑的短发。

    余青的嘴角挂起了微笑,小时候自己的母亲时常用五毛钱一块钱一根的酬劳让他去扒她的白头发。小小的自己还自作聪明的乘着母亲午睡,跑去拽了一把外公的白发,捧着一手白发跑去母亲的面前邀赏,却只迎来了一阵脑门瓜子,还有外公的吹胡子瞪眼。

    莫名的想起儿时常听的一首童谣,不自觉的就哼唱起来,跟着轻快的旋律,余青迈起步伐,旋转着手上的那柄亮绿色的雨伞,看着伞上积攒的雨水被甩飞出去。

    当他转过那个拐弯处,入眼就是几棵茂盛的树,尽管在冬天,这些树还有着满满的叶子,期间夹杂着枯黄的叶子,但因为冬天细雨中的阴霾,这些树较之以往更加的青翠欲滴,或亭亭玉立,或身姿垂卧,或身姿妖娆,在其后就是一排港城最常见的筒子楼,他家就在这排楼之中。

    这几棵形状各异的树,具体叫什么余青也不是很清楚,但却承载了他的一整个童年,小时候一年四季他都会和邻居的小伙伴在树底下玩着各种各样的游戏,偶尔也会爬上花树摘下白花,笼统的束成花束,娇小的自己像是捧着棉花糖一样递给自己有好感的女孩子,糯糯地说道:“呐,给你,以后我们就是朋友啦!”

    现在想起来,余青就是一阵发笑。

    每年一到花期,这几棵树开满白色的花,很轻,会在微风中飘落,栩栩纷纷的洒满一地。这时候他就最爱光着脚丫踩在白花铺满的地上,一蹦一跳的,感觉脚底板凉凉的软软的,很舒服,就像踩在皑皑白雪之中,这对小时候没见过雪的余青来说,是一种莫大的乐趣。

    也是在这里,两年前那个春暖花开的季节里,他的母亲就站在这几棵树下对他轻轻挥手作别,用几十年熬出来的大嗓门叫他记得常回家,不要老是喝矿泉水,要多喝热水。

    而他……

    而他……

    只记得那天,在微风中,树上有白色的花儿飘落,像雪花,看了十几年、陪了十几年、骂了他十几年的身影就站在其中翘首而立,看不清表情如何,但是总算没有骂他的话。

    他带着凌云的壮志微笑回复一句知道了,而后昂首转过一道拐弯。眼睛余光中,母亲在落花里的身影,还有空中飘散着的花香,是他在港城最后的记忆。

    余青扶住拐角处墙壁的手缓缓收紧,这一去,便是两年都没有回来。

    他默默低头,走到几棵树下,仰头看向树冠,叶子清脆欲滴的映入眼帘,却没有那些他最爱的散发香气的白花,他在几棵树之间找到了记忆中母亲送别他的位置,学着母亲的一般朝拐角处张望。

    两处相距不过十几步,满打满算不到十米,而他和母亲的距离由这里开始算,却是两年。

    “对不起……”

    风夹带着细雨在余青脸上拂过,清清凉凉的,脸上是水珠不是泪珠。

    他抹了抹脸,深呼吸,换上一副笑脸。

    老妈,你的儿子回来了,这次,不走了。

    余青收拾好心情,朝那一排筒子房中央走去,他那间破破烂烂的住了几十年的家就在那里。

    那里有一张温暖的床,可以让他休息,有一个老旧的锅,能做出好吃的菜,还有一个灰白灰白的电饭煲,回到家一打开,准是香喷喷热气腾腾的米饭。

    余青走到门前,却发现大门上了锁,他在口袋里掏了掏,除了手机钱包,什么都没有。

    敲了几下门,又叫了几声,始终无人相应,余青猜测可能是出门了。

    他苦恼的看着手机,有些犹豫,想着要不要给老妈打个电话?但是他还是想看看老妈惊喜的样子。

    也许自从和那个该死的男人离婚之后,几十年下来,就再也没有人给过惊喜她了吧。

    这对一个女人来说,应该颇为遗憾,而余青想要弥补。

    他回到了房子前的那几棵白花树,在当年母亲送别他的那个位置站着。

    撑着一柄亮绿色的伞,定定的看着不远处的拐弯角,这里是回家最近的路,老妈走了几十年。

    要回家也会走这里的,所以他就在这里等着。

    只是不知道会是什么时候回来,总不能也一去两年不复回吧。

    他等着。

    在白花树下。

    一如母亲当年。

    (本章完)

第106章 盼归人() 
许是因为漫天的蒙蒙雨花,此处再没有什么人经过,举目四周,只有余青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几棵大树中间。

    他微微抬头,冬季里的白花树,在细雨微风中轻轻摇曳着树冠,叶子相撞,沙沙作响,少了余青记忆中飒飒而下的花瓣,取而代之的是枯黄的叶子纷飞,有种萧条季节的味道。

    时间渐久,他等得发闲了,就戴上了耳机,一边听着歌一边在树下徒步来回,消磨着时间。

    亮绿色的伞在来回的摆动,他在心里开始设想一会自己的母亲见到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

    他低头笑了笑,总不会对着两年不见的儿子破口大骂吧!但一回想起儿时没少被母亲各种收拾的场景,又在觉得没什么不可能。

    余青百无聊赖的盼着等着,耳机里传来的歌曲大致已经切换了好几首,他不时地看向那个拐弯口,一抹青绿惊喜的闯入眼帘,仔细一看,那是一个又熟悉又陌生的身影从拐弯口转了出来。

    那就是他的母亲,戴着一顶斗笠,穿着青绿色的羽绒服,两只手都提着数个大大的袋子,仅凭这样的装束任由自己暴露在风雨之中,也幸好风雨都小。手上的袋子不知道提的是什么,也许很重,导致她走得有些颤颤巍巍的。

    余青看到母亲的时候,他的母亲也同时看到了他,神情明显一愣,但很快就展颜一笑了,被岁月刻出人生的脸上顿时堆出了许许多多的皱纹。

    白花树下等着的人初见一愣之后,见到自己的母亲手提重物,第一时间解开耳机就快步上前,不由分说的就接过了母亲手里所有的袋子,期间见到了母亲已经老态的双手,两年未回的愧疚让他心里一酸。

    深呼吸强忍下心里的情感,余青低头往里面瞧了瞧,竟然都是大礼包年货啊什么的。仔细一想,他恍然大悟,现在已经是十二月了,到一月中旬的时候就是春节了,看来老妈是想要提前准备。

    余母眼睛里的神采不复当年,没有了一瞪眼就让余青心有戚戚的凌厉,而是带着满脸皱褶的笑容,轻声道:“回来了,站在外面受风干什么?不回家里坐着。”

    他没有说话,而是复杂的看着和记忆中相去甚远的母亲,心里的酸楚越来越多,有些难受。

    余母说道:“你呀!肯定是把钥匙丢了,是不是?”

    余青点头道:“是不见了,丢肯定是不会丢的。”

    他一向不怎么注意这些小事情,时常会忘记带伞,或者丢个钥匙钱包的,以前在家的时候就老是被母亲拿出来说道,后来去金色发展集团上班的时候,也不时会被精明强干的李粒吐槽。

    不过,尽管他知道这样并不好,但也许这已经是深入骨髓的习惯了,余青总觉得已经改不掉这样丢三落四的习惯了。

    “你啊,小时候就老是这个样子,都长这么大了,也还是这个样子。”余母走近他,眯起老花的双眼,细细的端详起那张两年不见的脸,说道:“没带眼镜有点看不清了,你说你,工作是重要,但也不能不吃饭啊?都瘦成什么样了?以后记得常回家好不好?给你做你爱吃的肉饼,你看你小时候吃这东西吃得多胖。”

    听到最后的余青心里一颤,鼻子有些发酸,他记起了肉饼的味道,那是一道很平常的菜,老妈每天中午从市场买回猪肉,将之剁碎,然后淋上一圈酱油,再搅拌上些许切丁的冬菇,最后在碟子上摆放好之后,放到锅里蒸。

    每当小时候的他蹦蹦跳跳跑进家门的时候,马上就能闻到从厨房传出的酱油和猪肉混合在一起的香味,余青回想起,不自觉的咽了咽口水,他最喜欢就着这道菜大口大口的扒拉几碗大米粥。

    然而时至今日,他已经两年没有吃到这一道最为平常的菜了。

    余母越过余青往那几棵大树走去,往那一排筒子楼走去,嘴里絮絮叨叨着:“你二姐夫前段时间说你要回来,我还不信,毕竟你都两年没进过家门了,也不知道有没有这么忙。你说你这臭小子,回来也不会先打个电话,我都没准备什么东西。”

    “要准备什么?”余青随即安慰道:“是我不好,我就是想让老妈你一个惊喜,不过老妈你可不能怪我两手空空的回来啊。”他心里却在想着的母亲嘴里说的二姐夫。

    二姐夫陈晟,是金色发展集团在港城的最高执行人,替董事会的人管理着港城分公司,有莫大的权利,既然老妈提到了他,那就说明身处邕城的陈兴有和他提起过自己辞职的消息。

    余青想起回到港城会面对二姐夫陈晟,就有些尴尬,毕竟自己在邕城的工作就是陈晟争取来的,可以说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了。

    “惊喜什么惊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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