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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陆观澜 -向莎翁致敬-第26部分

小说: 陆观澜 -向莎翁致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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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沙沙,那段时间,我无论如何都支撑不下去。
  每每看着沙沙忙前忙后地照顾着我,她的脸上,有深深的怜惜,更有着几分痛楚,我的心里,就撕裂般地疼痛。
  如果,当初是沙沙和秦子默在一起。
  如果,我没有夺走沙沙的那份幸福。
  如果……
  那么,今天的这一切,或许……
  我的泪水湿透了枕巾,一遍,又一遍。
  那段时间里,向凡也时不时来看看我,叹着气,坐一会儿,再离开,毫不知情的木兰,也来看望我几次,但是,那时的我,提不起任何精神来跟他们说哪怕一句话。
  夏言和少麒已经毕业离开G大了,少麟已经去了美国,子默……子默,那个曾经说过要陪我一生一世的子默,也离我而去了。
  只有向凡,还有沙沙,还有木兰,依然还关心着我。
  他们时不时地,有些小心翼翼地来陪伴我,照料我。
  只是,我们从此不再提到秦子默这个名字,从来不提。
  仿佛这个名字,仿佛这个人,从来都没有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
  
  三年后,我报考了本校的研究生。
  我没日没夜,不眠不休地拼命努力,终于,我顺利考上了。
  沙沙毕业了,英语颇佳的她,应聘到J省省会城市C市电视台,做了一个电视人。
  而木兰,早就在一年前,冲破重重阻力,和少麒去了新加坡。
  向凡继续留校攻读博士。
  偶尔,我们路上相遇,会淡淡打个招呼,说上几句话,再挥手道别。
  再后来,我也毕业了,终于,我也要走了。
  七年,弹指一挥间。
  终究有那么一天,我也要离开G大了。
  临走前,已经留校当老师的向凡请我吃了一顿饭,还是在当年那个小小的饭馆,算作饯行。
  那时,他已经有了一个温文善良的女朋友,他们坐在我对面,我微笑着看着他们说话,间或相视一笑,偶尔窃窃私语,或时不时地,做一些小小的动作。
  我就那么一直微笑地,微笑地,看着。
  走出了那个小饭馆,淡淡的月光下,我和他们挥手道别。
  然后,我独自一个人,又走到了律园里的那个大操场。
  在那个夏夜,我坐了整整一夜。
  因为,这是我留在G大的最后一夜。
  那么,请容许我,尽情地去想,去回忆,去怀念。
  我要把我所有的回忆,都留在G大,一丝一毫,都不要带走。
  明日,明日,又是天涯。
  如影随形
  
  自从宿舍楼下小树林的那一夜之后,在外人眼里,我和唐少麟,已经是一对标标准准的情侣。
  我们在一起吃饭,我们在一起散步,我们一起出去游玩。只要有空的时间,我们都在一起,打打闹闹,说说笑笑。
  不知为什么,跟唐少麟在一起,我总是有一种久违了的轻松感。
  大姐第一个跳出来赞成:“我早就说了,有唐少麟做你的男朋友,是你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我有点好笑地看着她,异性相吸啊异性相吸,亏我跟她同住快一年了,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虽然我们只是在一个寝室住,并非共枕,但是,没有个五百年的修为,也是断断实现不了的。
  但是,她就这么帮一个外人。我恨恨。
  更让我恨恨的是,说给唐狮子听的时候,他几乎笑得打跌,一迭连声地:“大姐英明啊大姐英明。”
  然后,一下子凑到我面前来,笑着盯住我:“我之于你,是不是算明珠暗投?”
  我嗤之以鼻,真应该让他在学校的广大上至五六十岁老教授到下至十来岁纯情少女的唐氏亲卫队们来仔仔细细认清楚这个人的真面目。人前稳重潇洒得不行,人后就是这副惫赖德行,真真是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于是,我似笑非笑地:“要不要指个康庄大道让你发光发热去?”
  他立刻一脸惆怅地,作西子捧心状:“我要被女朋友抛弃了,55555……”
  我是好气又好笑。
  心里却是一片暖暖的温馨。
  眼前这个看上去没什么正经的唐少麟,聪明绝顶而极其宽容,他明明洞察一切,却永远举重若轻,不着痕迹地处处为我排遣烦恼。
  他从来不问我为什么去了一趟N市就大病一场。
  他从来不问我为什么那晚主动找他。
  他更从来不问我为什么我时不时地,不由自主地若有所思。
  而且,自从那晚在小树林之后,他平时只是牵牵我的手,或在每晚送我回宿舍前,站在小树林里,轻轻地,搂着我,但是,从来不吻我。
  他只是一如既往地守护在我身旁,在我需要的时候,默默地关心照料着我。
  我知道,他在等,耐心地等。
  因为,我也在,耐心地等。
  
  另一个跳得更高,恨不得把两只脚都举起来赞成的人是妙因。
  她最近心情似乎好了一些,脸上也多了一些笑容。
  偶尔跟她去逛一趟街,她给秦子默买的东西,永远比给自己买的要多。
  她实在是一个无可挑剔的,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女孩子。
  我心里一阵微喟。
  但是,看着她酷似沙沙当年的单纯笑脸,又有些衷心的愉悦。
  听到这个消息后,对着我,她还是一副暧暧昧昧的样子:“哎呀,还亏我们关系这么好,这等好事还瞒着我,”她围在我身旁转了好几个圈子,脸上一片欣喜,“啧啧啧,还真的让你把他抓住了,以唐教授这么出色的条件,不知砸碎多少颗少女芳心呢!”
  一副艳羡我走了无比宏伟壮观的华盖运的模样。
  我朝天翻了翻白眼,逗她:“你喜欢,让给你。”
  她过来扭我的脸,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林汐,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啊,小心闪了舌头!”
  说着说着,她突然住口,若有所思地看向窗外郁郁葱葱的树林,过了半天才重又开口:“而且,两个人在学校里,能够朝夕相处,唐教授对你又那么体贴关心,要是我,开心还来不及呢!”
  我看着她脸上突如其来的淡淡忧戚。
  最近,在学校里,似乎很少看到那道身影了。
  而且,每每,唐少麟送我回宿舍的时候,也很少再感觉到那道迫人的视线了。
  那道一直以来我都有所疑惑,但始终不愿,也不能往深处想的视线。
  我看着她,轻轻地问,有些艰难:“妙因,你们家……秦律师,最近一直很忙吗?”
  她浅浅一笑:“嗯,听说最近在接一个跨国并购的案子,过两天,他可能要去新加坡。”
  我安慰地拍了拍她的手:“男人总要忙事业的,他事业有成,也有你的功劳啊,要不怎么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总有一个伟大的女人呢。”
  她想了想,也释然地笑了。
  
  很快,暑假到了。
  顺理成章地,和以前念书时候的周末一样,我和唐少麟结伴回家,那时,一起回去的,还有沙沙,三个人总是在路上打打闹闹的,不知疲倦,让邻座为之侧目,现在回想起来都感慨,还有一种不真实感,真不知道那时候怎么那么有精力。
  但是,不一样的是,这次,顺理成章地,在父母多次的旁敲侧击下,我把唐少麟带回了家。
  七年前的彼时,我开开心心地在子默怀里,筹划着,要把他带回家给父母看看。
  七年后的现在,第一次,我正式带回家的男孩子,是唐少麟。
  或许,这就是造化弄人吧。
  我心中又是微微一叹。
  不出意外地,爸爸妈妈十分开心。
  对唐少麟,他们是久仰大名,如雷贯耳。
  从初中、高中连连获奖,到唐少麟同学出国留学,以三级跳之姿获得名牌大学博士学位,他曾经、一度、经常是Z市晚间新闻的座上客,不光是我们这些同龄人对他仰慕有加,钦佩不已,估计连Z市电视台一些资深播音员都熟悉这个名字。
  对于我老妈这种以电视为生命的家庭妇女而言,唐少麟的名头更是响当当之又响当当。
  所以,我们家以最高规格来接待他。
  除了我爸我妈,还有哥哥嫂嫂,连同三岁的侄儿,齐齐联袂出席。
  当我和唐少麟一起出现在我们家客厅的那一霎那,我吓了一大跳。
  空气中到处弥散着空气清新剂的味道,到处都是整整齐齐的样子,茶几上摆着鲜花,桌上铺着雅致的桌布,居然,居然……还变戏法似地,摆放了成套的吃西餐用的刀叉。
  而且,我的老爸,老妈,哥哥嫂嫂,就连那永远像皮猴一样的小侄子,都俨然一副盛装打扮的样子,仿佛接待什么要不得的贵宾一般。
  我想我是要晕了。
  我偷偷瞥了一眼唐少麟,他居然还是一副诚诚恳恳的样子。
  肯定心里已经笑翻天了。
  他肚子里有几根肠子,我比他自己还清楚,哼哼。
  也许就是这样,我们才总是……
  我不能再想了,我的心里微湿。
  我看着爸妈,有些想埋怨,但是,看着他们又兴奋又有些不安的样子,我又把到口的话吞了下去。
  可怜天下父母心。
  
  这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
  爸妈自是殷勤地,一刻不停地劝吃劝喝,一副恨不得把全桌饭菜尽数灌到唐狮子嘴里的架势。
  哥哥嫂嫂又是用那副雷打不动的霹雳表情看着我,因为虽然慕名已久,但是他们以前还真的从来没见过唐少麟,哥哥还冲我竖了好几次大拇哥。
灯火阑珊
  我疑疑惑惑地向后看,看向那道视线。
  这次,不是我的幻觉,我是真真切切地,看到了一个人。
  秦子默。
  他就站在对面拐角处的那棵木棉树的树影里,静静地站着。
  他就那么,静静地看着我。
  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但是,显然已经站了很长一会儿了。
  那么,刚才,我和唐少麟的一举一动,他全部都已经看到了。
  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现在的他和我,转身之间,已成陌路。
  
  我垂下头去,我看到一双脚,慢慢地向我靠近。
  半晌,那双脚停在了我面前。
  一个声音轻轻响了起来,略带暗哑地:“林汐――”
  我眼前顿时蒙上一层湿雾。
  曾几何时,我等这个声音,我等这样的情景,等了整整七年。
  但是现在……
  我深吸一口气,一动也不动地站着。
  他伸出手来,慢慢向我接近,他的手,最终落在了我的发上。
  一阵静默。
  突然,我被一双手拉入一个臂弯中,然后,我被紧紧地拥住了。
  我一下子怔住了。
  我只感觉到他的身体,一直在微微颤抖。
  然后,他的声音低低地,暗哑地响了起来:“林汐,真的是你吗?”
  我眼前一阵模糊。
  我忍住泪,低下头去不看他。
  我挣脱开他,往后退了两步。
  片刻之后,我听到自己同样暗哑的声音:“对不起,很晚了,再见。”
  我听到身后低低的,充满哀伤的声音:“林汐,能不能,不要走,听我……”
  我低头,控住眼泪。
  我转过身去。
  我不能回头。
  我们已经没有了回头的余地。
  于是,我一言不发地打开门,走了进去。
  
  走进房间,我在床边坐了一会儿,接着,躺在床上,闭上眼睛。
  可是,我睡不着。
  我翻来覆去了半天,还是睡不着。
  我强迫自己睡着。
  我数绵羊,从一数到九百九十九,再从九百九十九数到一,反复来回数了很多遍,可是,我还是睡不着。
  我终于,悄悄走到窗前,微微打开窗帘的一条缝,他正朝我在的方向看着。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夜空中开始飘起蒙蒙细雨。
  纷纷扬扬的雨水在夜幕的笼罩下,交织出淡淡的感伤。
  但是,他还站在那儿,静静地。
  还是那个姿势,一动也不动。
  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他还清楚地记得我家的地址。
  说起来,也很奇怪,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想到问过,当初,他在第一次送我回家的时候,是怎么知道,我的家,就在这儿?
  当时,总觉得太幸福太快乐太开心,每天在一起,要说的话太多太多,这种小事,哪怕曾在脑海中闪过,终究也就是一闪而过,想不起来去问。
  等到我终于想起来的时候,他却已经……
  或许,后来,也已经没有知道的必要了……
  我的眼前,又升起了淡淡的,淡淡的湿雾。
  
  那个夜晚,我睡得很不安稳,半夜里,我起身喝水,又到窗口去看,他依然还在。
  还站在那儿。
  雨淅淅沥沥地,越下越大。
  他仍然站在雨水中,悄然而立。
  虽然隔了那么远,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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