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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朱光潜谈读书-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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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桥一带还完全是书店,到抗战结束那一年我再去逛,这些书店大半都已改
为木器铺和小食馆,剩下的几家都在奄奄待毙。从前我在武昌读书的时候,
沿江一带旧书店也顶繁荣,去年我经过那里,情形比成都更惨,有些像穷人
区,破书和破铜、破铁或是纸烟、花生糖夹杂在一起,显然单靠卖书就不能
撑持那破旧的门面了。听说苏州、广州、长沙各地,情形也大相仿佛。我因
而联想到伦敦的切宁十字路,巴黎的赛因河畔,以及东京的神田(?)区,
我不相信经过这次大战破坏之后,那些著名的书肆区就冷落到这种程度。
中国旧书聚汇的地方当然是北平。经过九年的抗战之后我回了这旧都,
看见厂甸和隆福寺的那些书店居然都还存在,而且还是琳琅满目,美不胜收,
心里颇为欣慰。可是每一家都如深山古刹,整天不见一个人进来。书贾为维
持日常的开销,忍痛廉价出售存货,我花了四万元买了一部海源阁藏的《十
三经古注》。二千元买了一部秀野草堂原刊的《范石湖集》,其它可以类推。
买过后,我向店主叹了一口气说:“如今世界只有两种东西贱,书贱,读书
人也贱!”事隔一年,今冬我逛这些旧书店,大半只是“过屠门而大嚼”,
书价比去冬要高二十倍了,我买不起了。显然读书人比去年更贱了。书是否
真贵了呢?古逸丛书的零卖每册合到两万元,许多明刻本及乾嘉刻本也只要
一两万元一册。稀见的书或许稍贵一点。我买最平常的稿纸也要八万元一百
页,一册旧书至多就只合到纸价的四分之一,刻工运输储存等等都算不上钱。
旧书除研读以外还有一个用途,可以当废纸。当废纸它可以卖到两万元至三
万元一斤。许多大部头的书现在是绝对找不到雇主的,像《图书集成》只能
卖一千余万元,如当废纸卖,可望加倍。所以,这一年来,许多旧书是当作
废纸出卖的。废纸有什么用场呢?一,杂货店可以用来包东西,买花生米拆
开纸包一看,往往是宣纸莫刻南监本《五经》的零页;二,废纸可以打成纸
浆做“还魂纸”,质料好的印报章,质料坏的作厕所手纸。手纸也要值二三
十万元一刀,一刀手纸和二十册左右旧书价值略相等。请想一想看,这情形
是多么惨!
想什么!在这科学昌明时代而且是新文化运动时代,旧书本已无用了,
活该做手纸!于是我联想起科举初停的时候,我父亲把家里几大箱时文闱墨
送到荒地里,亲自掘一个塜,把它们“付之丙丁”,“葬之中野”,我当时
幼稚,不免惋惜,父亲说,“它们没有用处了,留着占地方。”现在一般线
装书的无用是否等于时文闱墨的无用呢?其中无用的当然不少,可是大部分
是中国民族几千年来伟大的历史的成就,哲学思想的结晶,文物典章的碑石,
诗文艺术的宝库,于今竟一旦一文不值了么?西方文化发展到现代这样的高
潮,荷马、柏拉图、但丁、莎士比亚、康德、歌德、卢梭等一长串的作者并
未变成陈腐无用,何以孔子、庄子、屈原、司马迁、陶潜、杜甫、朱熹一类
人物就应该突然失去他们的意义呢?
于是我又联想起一些我所知道的藏书家,父祖几代费尽心血搜罗起许多
珍善本,到了家庭衰败时,子孙们不知爱惜,把书籍送到灶房里引火,或是
称斤出卖去换鸦片烟。就一家来说,这是家风的没落,子孙的不肖。现在我
们整个民族也就像败家子了。各都市旧书的厄运很明显地指出两个事实:第
一,过去几千年的中国文化已到没落期了,黄帝的子孙对于祖传的精神产业
已不知道爱惜了;其次,一般中国人不像欧美人那样以读书为正常的消遣,
在读书中寻不到乐趣,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所以书不行销。
我知道,在这兵荒马乱的年头,拿珍惜旧书来谈,未免“迂阔而远于事
情”。但是,如果我们想到秦始皇焚书一事在中国文化史上的意义,那么,
目前书灾并不是一件小事。汉兵入咸阳,萧何马上就派人抢救官府的图书,
他所做的在当时也似是不急之务。我们要记得,现在各大城市遗留的一点旧
书,是在这过去九年空前大劫中所未被敌人毁坏或抢掠的一部分,如果这些
再毁于我们自己之手,我们不但对不起祖宗,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人类。
纵然目前有许多大家认为比较更紧急的事要做,我仍然认为,抢救旧书亦是
一件急不容缓的事。好在这件事只要有人肯做,做起来并不太难。
第一,我向政府建议:在最近三五年中,每年提出约当现值一百亿的款
项,这数目实在很微,不过是维持一个国立大学两个月费用的数目——分发
各大都市的公立图书馆,或大学图书馆,责成它们就近采购当地旧书。采购
的程序,须尽量把大部头书及善本书摆在前面。各图书馆已有的书复制几部
也无妨,反正这批新购书是国家的产业,现在造册刊目代存,将来可以由国
家分发以后陆续成立的新图书馆。
第二,我向有资产的私人建议:抢救旧书是一件有功德的事,他们应该
尽他们的力量设法采购,供自己研读,传给子孙,或是捐赠给学校或图书馆,
都无不可。或是再说得低调一点,他们把这件事当作投资,将来到了承平时
代,再拿出来出售,也还是不会亏本的。
第三,我向各地旧书店建议:他们这些年来在艰苦中挣扎,值得我们同
情,他们流传书籍,所做的仍是文化事业,千万不能把旧书卖去做还魂纸。
从生意立场说,许多小门面分立互竞,是他们的致命伤。他们应化零为整,
组成合股公司,消耗较小,维持也就较易。
原载《周论》创刊号,1948 年1 月,据《朱光潜全集》卷(9)
日记——小品文略谈之一
就体裁说,日记脱胎于编年纪事史。在史部著述中,编年纪事体起来最
早。史是穷究本源的学问,给过去事实以因果线索的说明。要寻溯因果线索,
先要搜罗孤立杂陈的事实。近代学者所谓“资料”。所以搜罗事实是史的第
一步工作,也是史的发展中最初为史家看重的工作。说明因果线索是史学上
比较晚起的观念,古代人大半只据实直书。中国古代史有专官,官有专掌。
“左史记言,右史记行。”记的方法大半是遇到一件事情发生,随时就记下
来,一事一条,如登流水账,先后次第就依事情发生的年月安排。这便是编
年纪事。《春秋》是这个体裁的典型。西方各国史的著述也多起于chronicles
(即编年纪事)。例如著名的《盎格鲁撒克逊编年纪事》,就是英国的最早
的史乘。这部书不像中国古史出于史官,它成于中世纪寺院的僧侣,作者以
私人的资格逐年逐月记载国家的大事。
这种以私人资格写成的编年纪事实在就已经是日记。但是它和日记究竟
有一个重要的分别:编年纪事以一国为中心,例如《春秋》中的“我”就是
鲁国;日记以作者私人为中心,其中的“我”只是作者自己。“中心”与“观
点”不同。任何史籍都必采取一个观点,而那个观点都必是作者个人的观点,
我谓“客观的历史”并不存在。现存的《春秋》是孔子站在他自己的尊周尊
鲁的观点上,以鲁国为中心,去记载当时天下大事。日记是作者站在他的资
禀、经验、修养所形成的观点上,以自己为中心,记载每日所见所闻。自己
所见所闻可能为天下国家大事,也可能为私人琐事。在这一点上日记与编年
纪事又有不同:编年纪事不记私人琐事,纵然偶尔破例,也必因为私人琐事
有关国家大事,《春秋》、《左传》记齐姜、夏徵舒、灵辙、杜隗诸人的琐
事,可以为证。
编年纪事起来很早,照理日记也应该如此。但是事实不然,日记起来很
晚。在西方,希腊的ephemeris(意谓“日记”)还是官书,记载军队行动
或是国王起居;罗马的diarium(“日记”)只是记载奴仆的配给账目,都
与后来的日记(diary)没有直接的渊源。最早的近代语言写的日记起于文艺
复兴时代,法国有两部最早的日记都不著作者的姓名。一部的作者是一位牧
师,另一部的题名是《一位巴黎市民的日记》。西方写日记的风气到十七世
纪才盛,英国两位极著名的日记作者爱文林(Evelyn)和斐匹斯(Pepys)都
生在这个时期。在中国,《四库全书》中子部杂家类,史部杂史与传记类,
集部别集类(日记可能隶属的部门)都不列日记为一目。据个人所知道的来
说,清朝才逐渐有日记出现,比较为人所知的是陆清献(陇其)公日记,臧
庸拜经日记,钱大昕竹汀日记(这几种实在是论学笔记,与寻常日记有别)。
曾文正公(国藩)日记,李文忠公(鸿章)日记,李慈铭《越缦草堂日记》
数种。这当然不能证明前人不写日记,很可能有写的不印行,但是这可以证
明从前人不很重视日记,不认为它有流传的价值。
在日记起来之前还有一个过渡的体裁,就是笔记。它的内容无异于日记,
只是不逐日安排。古代许多零星琐碎的私家著述,实在都要归于笔记一类。
像《论语》、《檀弓》、《韩诗外传》、《晏子春秋》、刘向《说苑》之类,
可能都是随时记载,日积月累起来,似有系统又似无系统的。唐人说部盛行
起来以后,笔记更日渐发达。像《北梦琐言》、《归田录》、《见闻录》、
《涑水记闻》、《侯鲭录》、《梦溪笔谈》、《池北偶谈》、《容庵笔记》
之类,或记异闻,或谈琐事,或品评人物,或讨论诗文,或记载朝政,或描
写风俗,不拘一格,不避芜琐。其实都是笔记而近于日记。在西方也是如此,
记事的多于《备忘录》( mernoirs)一类,罗马大将凯撒的《备忘录》
(mentaris)记载他自己所经过的战争,是最早的例子。十六、七、八世
纪,写“备忘录”的风气最盛,许多政治家退休或文艺家告老时,只要境遇
安逸,时间富裕,都写一部《备忘录》,类似《自传》而涉及当时一般掌故。
记言的则取随感录、笔记、对谈录各种形式。像马尔库斯?奥勒利乌斯的《冥
思录》,琼森的《发现录》(Ben JonsonDiscoveries),布莱克(Blake)、
柯尔律治(Coleridge)一类文人的笔记(note…book),歌德的《与爱克曼
谈话》之类作品,其中内容若是摆在日记里也都很合适。
不过这些作品虽近于日记而终非日记,不仅因为它们不标明年月日,尤
其重要的是它们大半是作者存心著述,有意要流传给后人的。最好的日记像
爱文林和斐匹斯两人的作品,都是作者死后多年才被人发现印行。作者自己
初无意借此传世享名。斐匹斯记了九年的日记,不但从来没有向至亲好友谈
过,不但时常把它当作一种秘密文件谨慎地藏起,而且用当时人所不熟悉的
而后人须费一番研究才发现出来的一种速写字体记录。他仿佛深怕人知道他
写过这部日记或是拿它公布。许多日记作者也都这样谨守秘密。这是日记的
一个特色,作者是在自言自语,为自己的方便或乐趣而写作,无心问世。惟
其如此,他毫无拘束,毫无隐瞒避讳,无须把话说得委婉些,漂亮些。只须
赤裸裸地直说事实或感想。他只对自己“披肝沥胆”(confidential),所
以他想写的真正是“亲切的”(intimate)。例如斐匹斯早年同情于革命党,
查理第二复辟后,他在1666 年11 月1 日有这样一段记载:
“我们和两三位乡绅在一块吃饭,其中有我的老同学克里斯马君,我和
他谈了很多。他还记得我在年轻时是一个剧烈的革命党,我深怕他会记得皇
帝(注:查理第一)砍头那一天我所说的话(那话是“如果我要当牧师向他
布道,我的题目应该是‘恶人的过去史须毁烂去’”)。但是后来我发现他
在那时已离开学校。”
这话是不能告诉人的,说出来有生命的危险,在日记中他居然说出来了。
在另一日记中他记下这样一段:
“今早我去了礼拜堂。牧师的演讲甚好,但是前一排一位漂亮小姐的背
影惹得我心花意乱。我拿一本诵圣诗给她,好使她回过头来。照面看去颇失
望,她像不高兴。收捐用盘子不用劝施囊。真讨厌。要给半皇冠币(注:银
币值二先令六辨士)。以后要记得放些六辨士小银币在口袋里)。”
这样的坦白在一般自传中颇不易看到。寥寥数语叫我们马上可以看出他
的性格。
日记的好处在泄露作者的深心的秘密。怕泄露秘密,那就失去日记的好
处。惟其如此,不但作者自己,就是他的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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