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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部分

中国通史(一至四册)-第167部分

小说: 中国通史(一至四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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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宣宗时,安南经略使李琢贪暴自私,虐待居民,南诏拓东节度使暗结某些部落,侵扰安南境。八五九年,丰祐死,子酋龙(也写作世隆)立。酋龙自称皇帝,改国号为大礼。勇将段宗牓杀摄政蒙嵯巅,南诏政权落入段氏手中。
  八六○年,安南引南诏兵合三万余人,乘虚攻破唐安南交趾城。唐兵收复安南。八六一年,南诏兵攻破邕州,掳掠人口,原有居民,什不存一。八六二年,南诏又攻安南,见唐有备,引兵退去。不久,南诏兵合桃花、茫、裸形等部共五万人攻安南。八六三年,攻破交趾城。南诏两次破安南,唐人被杀被俘不下十五万。南诏使善阐节度使杨思缙率兵二万守安南,唐退守岭南。八六六年,唐安南都护高骈大破南诏军,杀三万亲人,南诏败军逃走。唐懿宗命安南、邕州、西川诸军各保疆界,不得进攻南诏,又遣使去劝导说,南诏如愿恢复和约,唐一切不追问。当时唐朝已经全部腐朽,迫近崩溃,边境大小地方官无不贪暴昏懦,朝廷尽管说各守疆界,地方官依然为私利制造边衅。八六九年,南诏军入侵西川,攻破沿路州县。八七○年,围攻成都。直到八七五年,高骈为西川节度使,才驱逐南诏军过大渡河,收复所失州县。八八○年,唐宰相卢携等总结南诏的攻掠说,“自咸通(八六○年)以来,蛮(南诏)两陷安南、邕管,一入黔中,四犯西川,征兵运粮,天下疲弊,逾十五年,租赋太半不入京师,三使、内库由兹空竭,战士死于瘴厉,百姓困为盗贼,致中原榛杞,皆蛮故也”。从表面看,唐朝的加速崩溃,与南诏入侵确有关系,但招致南诏祸乱的根本原因却是唐朝的极度腐朽,这一点,卢携等人是不敢正视的。
  八九七年,南诏皇帝法在善阐城被人杀死,子舜化立。九○二年,舜化死,舜化的儿子不满一岁,权臣郑买嗣掌国政,杀舜化子,起兵杀蒙氏亲族八百人,灭南诏。
  南诏自七三八年皮逻阁统一六诏起至九○二年郑买嗣灭南诏,首尾凡一百六十五年。
  南诏国王世系表
  舍龙—细奴逻(六四九年——六七四年)—逻盛炎(在位年不明)—炎阁(在位年不明)—(弟)盛逻皮(在位年不明)—皮逻阁(唐赐名蒙归义,?——七四八年)—阁逻凤(七四八年——七七八年)—(孙)异牟寻(七七八年——八○八年)—寻阁劝(八○八年——八○九年)—劝龙晟(八○九年——八一六年)—(弟)劝利(八一六年——八二三年)—(弟)丰祐(八二三年——八五九年)—酋龙(世隆,八五九年——八七七年)—法(隆舜,八七七年——八九七年)—舜化(八九七年——九○二年)
  大长和国(九○二年——九二八年)
  郑买嗣又名(同昶),郑回的七世孙。郑回也叫王蛮利,王是爵号,他的子孙自然列入贵族,参与政治。降舜时郑买嗣执掌政柄,舜化时为宰相,养成夺国的势力。灭南诏后改国号为大长和,其他制度不改。“长和”名称正反映当时贵族间争夺权利,很不和好。南诏战胜吐蕃,尤其是攻唐大有俘获,武人得势,拥兵自雄,向外攻掠转为内部互相争夺。自长和国至大理国,对内地朝廷采深闭固拒的态度,政治上很少有往来,更不敢有军事行动,原因是内部争夺剧烈,如果被内地朝廷干涉,弱小国家是无法对抗的。九六五年,宋将王全斌灭后蜀国,请乘胜攻云南,宋太祖正在集全力稳定内部,不敢进取,在地图上用玉斧画大渡河以西说,河外不是我的土地。云南与宋朝都因为内部欠稳,彼此隔绝了三百余年。
  郑买嗣传位至孙郑隆亶时,东川节度使杨干贞杀郑隆亶,灭大长和国。
  大长和国国王世系表
  郑买嗣(九○二年——?)一郑是(?——九二六年)一郑隆亶(九二六年——九二八年)
  大天兴国大义宁国(九二八年——九三六年)
  杨干贞灭大长和国,拥立赵善政为骠信,国号大天兴,又名兴源国。九二九年,杨干贞废赵善政自立,改国号为大义宁。杨赵都是白蛮大姓,郑买嗣杀蒙氏亲族,乌蛮失势,白蛮人相继得国。九三七年,通海节度使段思平灭大义宁国。
  大理国(九三七年——一二五三年)
  段思平是白蛮贵族,《南诏德化碑》上列名首位的大臣段忠国(原名俭魏),就是段思平的六世祖。段氏自称先世是武威郡(凉州)人,段氏很可能是蛮化的汉人。杨干贞要杀害段思平,段思平得舅父爨判和友人高方素(赵善政旧臣)的保护,并向东方黑爨、松爨三十七部借兵,在石城(曲靖县)会师,以董迦罗为军师,攻入太和城,建立大理国。
  三十六部多数是乌蛮,也有几部是瑶人。杨干贞灭郑氏,段思平灭杨氏,都依靠三十七部的助力。段思平得国,首先免除三十七部的徭役,立盟誓互保和好。三十七部居地在滇池东、北、南三方,大理国疆域,与南诏略同,实际势力却局限在以洱海为中心的云南西部,不再象南诏那样敢于向外攻掠了。
  大理国王位传至段连义时,臣杨义贞废段氏,自立为广安皇帝。四年后,段氏臣高智升遣子高升泰起东方兵(当即三十七部兵)灭杨氏,拥立段寿辉。一○九九年(宋哲宗元符二年),段寿辉让位给高升泰。高升泰改国号为大中国。高升泰死,子高泰明又让位给段正淳,改国号为后理国。其时东方三十七部已独立,屡与后理国作战。高氏专权,国人称为高国主,波斯、昆仑等国商人来通商,都得先见国主。高氏退还王位,名义上不敢废段氏,大概与东方三十七部的反对高氏有关。一一一六年(宋徽宗政和三年),后理国王段和誉遣使来朝贡,宋徽宗封段和誉为大理国王。一一七三年,大理国遣使人李观音得等二十三人到邕州议通商。一二五三年,元宪宗命忽必烈率兵入云南,擒段兴智及高泰祥,灭大理国。云南与内地脱离以至隔绝,前后凡三百余年,唐宋两朝都无力改变这个局面,元朝消灭云南割据者,用兵顺利,没有遇到较大的抵抗,说明云南各族民众厌弃段氏高氏的割据,愿意与内地统一起来,因为提高了的经济和文化,更需要与内地联系,不允许统治阶级长期保持人为的分裂。
  大理国自段思平至段兴智,凡二十二主,三百十七年。
  七三八年南诏皮逻阁统一六诏至一二五三年大理国灭亡,凡五百十六年。
第二节 社会经济与文化
  云南原是“群蛮种类多不可记”的各族聚居地。各族中经济和文化的水平,汉族最高,其次是白蛮,再其次是乌蛮,自此以下,文化程度极为参差,大抵吃生肉的寻传,多妻养夫的裸形,应属于最低的一类。比较高一些的部落,习俗也实在急待改革,例如黑齿、金齿、银齿三种,与人相见,用漆器或金、银器饰齿,表示礼貌。绣脚种,在小腿上刻花纹。绣面种,小儿生满月,在面上刻黑纹。雕题种,在面上和身上刻黑纹。穿鼻种,鼻上挂个大金环;酋长出行,使人用丝绳牵着金环在前面走。也有人用两支金钉,穿入鼻中,钉脚露在鼻孔外。长鬃种,额前作长髻,下垂过脐,走路时用物举着长髻;酋长要两个女人在前面举髻,才可行走。这种习俗,正反映他们所处社会发展阶段的落后性,文化较高的人看来,不免要发笑;同样,文化更高的人看较高的人的某些习俗,也不免要发笑。文化发展无止境,较落后的文化,总不免残留着若干可笑的故俗,关键在于择善而从,不断改革自己的故俗。可是,落后性与保守性总是紧密相结合,落后族总想保守故俗,以为故俗存在,等于本族存在。要求本族存在,完全是合理的,但因此安于落后状态。这就很不合理了。事实上,任何一个族,都是遵循着客观规律而存在或消失,不合理的要求,只能得到与愿望相反的后果。譬如水,一条小水流过一段路,不再往前流,太阳顺,沙土填,到后来,这条小水不见了,这是实在的消失。另外有许多小水,一直往前流,在不同的地点流入一条中等河里。这条中等河不保存原来诸小水的名称,而诸小水的水既然汇合成这条中等河,那末,中等河的名称,就成为诸小水的总称。许多中等河往前流,在不同的地点流入一条大河里,同样,这条大河的名称,就是许多中等河的总称。许多大河往前流,都流入大海里。大海不分别某部分水来自某大河,总而称之为侮水。如果不拘泥于某些形式,心知其意地以水的譬喻来看一个族的消失或存在,很有相同处。落后不前进的族,到了一定时期,因为缺乏生存条件(社会愈前进,生存条件愈提高,落后族处境愈危险),逐渐由衰微以至消失,这种事例,历史上是常见的。前进中(进程有快有慢)的族,当然是大多数。它们从小族融合成中等族,再从中等族融合成大族,后来似乎只剩下一个大族,许多小族、中等族消失了,实际恰恰相反,不是消失而是发展成为大族了。现在世界上有许多民族,随着社会的高度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若干世纪后,诸民族都要归于消失,融合而成一个人类总体。那时候不再有人种特征和民族特征等区别,好比诸大河流入大海,清水浊水淡水都变成海水,不是消失而是诸大河总融合了。
  诸族融合的规律,人数少的族往往融合于人数多的族,但不算是最主要的规律。最主要的规律是经济文化低的族融合于经济文化高的族。因为水总是向低处流,社会却总是向高处走,没有一种力量能够长久遏阻这个趋势。社会在前进,前进的族列在前面,列在后面的族自然要追上去,企图阻止在后面的向前,强迫在前面的退后,都是反规律的,做这种愚蠢事的人一定是统治者而不是劳动民众,因之,前进势力终究会战胜保守势力,推动社会向高处走。到了没有高低和其他的区别,区别反而障碍再前进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地融合在一起,这是人力不能阻止也不能强迫的社会趋势。
  南诏立国,起着促成云南各族融合的作用。白蛮的经济文化水平,比汉族以外各族都高。南诏是以白蛮为主体的弱小国家,它受到唐和吐蕃的威胁,必须开发经济,补充人力,才能自立,因此,住在深山穷谷中的落后部落和原始人群,都被它寻找出来,作为国家的组成部分。《南诏德化碑》说“爱有寻传,畴壤沃饶,人物殷凑。……开辟以来,声教所不及;羲皇之后,兵甲所不加。诏(王)欲革之以衣冠,化之以礼义。十一年(七六二年)冬,亲与寮佐,兼总师徒,刊木通道,结舟为梁,耀以威武,喻以文辞,款降者抚慰安居,抵捍者系颈盈贯,矜愚解缚,择胜置城。裸形不讨自来,祁鲜望风而至”。这段话的实质就是南诏用政治军事力量,打破闭塞状态,使原始居民接受统治,尽管政治是为了剥削,军事是为了征服,按社会趋势来说,终究是有进步意义的。
  南诏立国的武力依靠白蛮贵族和自由民,因之经济上有特殊的待遇。南诏采用唐均田制,按户授田。
  田五亩称一双。高级官授田四十双(二顷)。上等户授田三十双。中户下户各依次减授,当是中等户授田二十双,下等户授田十双。凡受田的户,不分贵贱都亲自耕作,不役使别户。受日户每年纳税米二斗。一年收一次的田不纳税米,收两次的田才纳税。受田户所有丁壮都服兵役,自备武器衣装。八三○年以前,南诏保境自守,战争较少,自由民赋税和兵役都不感沉重,南诏国家也就得到巩固。
  南诏国赋税的来源,主要是剥削种官田的“佃人”。《蛮书》说,南诏修治山田很精好,城镇长官派出官员到当地监守催促,使“佃人”耕作。这种用“佃人”耕作的田,往往接连至三十里。收获完毕,监守官按“佃人”家口数目,发给口粮,其余全部归官。“佃人”除得到口粮以外,一无所有,显然是一种农业奴隶。
  南诏耕田用二牛三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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