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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皇帝的鼻烟壶 (全本) 作者:约-第13部分

小说: 皇帝的鼻烟壶 (全本) 作者: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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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所以,”德莫特插话,“你也想要双管齐下?”

  格伦先生对他眨了眨眼。

  “什么?”

  “你应该注意到,”德莫特继续说,“那是不可能发生的。没有争吵,没有激烈的言词,甚至没有面对面。根据你自己的理论,谋杀犯是轻手轻脚的摸到一个半聋老人的背后,当他还在专注于他心爱的鼻烟壶的时候毫无预警的突然将他击倒的。对不对?”

  格伦先生顿了一下。“从效果上看——”他开口道。

  “好了!你说奈尔女士做了这些。她为什么这么做?因为劳斯爵士知道某些关于她的事,这些事托比·劳斯也是知道的,因为托比刚刚才在电话里跟她说了?”

  “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的……”

  “考虑一下。如果我半夜三更打电话给你说:‘格伦先生,地方法官刚刚告诉我说你是个德国间谍,并且要被枪决了。’你会不会立刻跑去把地方法官杀了,以防止消息外泄被我知道?类似的,如果有任何关于奈尔女士人品的流言出现,她会不会潜到对街,连个解释都不问就动手把她未婚夫的父亲给杀了?”

  “女人,”格伦先生沉重地说,“是不可捉摸的。”

  “但也没那么不可捉摸吧?”

  这一次格伦先生缓缓踱着步,好像在丈量大厅的尺寸。他低着头,怒气却不可抑制。好几次他想要开口说些什么,但还是止住了,最后他夸张地伸出双手。

  “我的朋友,”他叫着,“你想引导我反过来反对我的证据!”

  “但是人总是有疑问的吧?”

  “人,”辖区长官承认道,“有时候是会有疑问的。”

  “你还是要逮捕她吗?”

  格伦先生一惊。“自然了!这是毫无疑问的,而且地方法官也这么要求的。当然了,”他的眼里闪过一丝调皮,“除非我的好朋友医生能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之内证明她的清白。告诉我,你现在有没有什么想法?”

  “我是有点想法。”

  “是什么?”

  德莫特再次直视着他的眼睛。

  “对我来说几乎是确定无疑的,”他回答说,“谋杀犯就躲藏在这个‘愉快’的家庭,劳斯家庭中。”

  11

  想叫拉邦德莱特的警察局长吃上一惊,还真非易事。但这句话奏效了。他瞪眼看着他的伙伴,停了一会,探询地指指客厅关着的门,仿佛光凭手势就足以表示这个说法叫人难以置信。

  “是的,”德莫特说。“我就是那个意思。”

  格伦先生清了清嗓子。“我想,你会想要看看罪案发生的那个房间。跟我来,你会看到的。在没看到前……”他做了个要求保持沉默的手势,“一句话也别说!”

  格伦先生大步转过厅堂走上楼梯。德莫特可以听见他一路在哼哼。

  格伦先生把灯打开前,楼上的大厅还是漆黑一片的。他指指前面书房的门。门高高的,漆着白漆,这扇门通向谜;同时也可能成为一道恐怖之门。德莫特定了定神,把手放在金属门把上,把门推开。

  一缕晨曦随门而入。大小合适的地毯,跟书房里的一样,这在法式房屋中比较少见;地毯非常厚,门的底部紧贴在地毯上,开的时候刮到了上面的绒毛。德莫特一边摸着寻找门左边的电灯开关,一边记住了这点。

  共有两个灯开关,一上一下。他按第一个时,平面书桌上罩着绿色玻璃灯罩的台灯亮了。按下第二个开关时,屋顶中央的枝形吊灯,灯上缀满闪闪发亮的棱形玻璃,像一座玻璃城堡,一下大放光明。

  眼前的房间四四方方,墙上木嵌板的白漆很有光泽。正对着他的是两扇长窗,铁制百叶窗现在关上了。左首的墙上是一个厚实的白色大理石壁炉。右首的墙边靠着书桌,转椅被推离书桌了一点距离。屋子中央狭长的镀金织锦椅子,镀金小圆桌,跟灰色的地毯形成色彩鲜明的对比。除了有一两个书架隔在中间,墙的四面都是玻璃门面的古董柜,反射着枝形吊灯的熠熠灯光。在其它任何时候,柜子里的古董都该会引起他的兴趣。

  房间里很闷。有股浓郁的清洗液的气味,仿佛死亡本身的气味一样。

  德莫特走到书桌前。的确,书桌被卖力地清洗过了。原来的血迹,现在已是棕褐色的了,仅仅残留在吸墨纸跟大号便签上,莫里斯·劳斯爵士遇害前还在上面做过笔记。

  那个摔碎的鼻烟壶踪迹全无。吸墨纸上散落着一个放大镜,那是珠宝商专用的透镜,此外还有几支钢笔,墨水以及其他的书桌用品。绿色玻璃罩台灯的光线照着这些物品。德莫特扫了一眼便签,旁边有一支金笔,是从主人的手中落下的。便签上的标题用的是大而整洁的花体字:“鼻烟壶,怀表式样,曾是拿破仑一世的财产。”接着,是小而工整,漂亮清晰的草体字,继续写道:

  “此鼻烟壶是由波拿巴的岳父,奥地利的皇帝,在拿破仑的儿子,罗马的国王,1811年3月20日生日当天,赠送给他。此壶直径2。25英寸。包金外壳;金质装饰用表柄;怀表的数字及指针由小钻石做成,外加波拿巴的饰章,中间的字母‘N’……”

  两滴喷溅的血滴结束了这段文字。

  德莫特吹了记口哨。“这件东西,”他说道,“肯定值一大笔钱!”

  “值钱?”局长差不多尖叫起来,“我没跟你说吗?”

  “然而,它被摔碎了。”

  “如你所见,亲爱的医生。”格伦先生指出,“我还说过它形状奇特。正如你看到的描述一样,它的形状像只怀表。”

  “什么样的怀表?”

  “普通怀表!”格伦先生掏出自己的怀表,举了起来,“事实上,这家人告诉我,莫里斯爵士第一次拿给他们看时,他们也曾认为是一只怀表。打开后……就……。请注意书桌上的木头裂缝,凶手疯狂地砸在那儿。”

  德莫特放下便签。

  警察局长怀疑的目光看着他,而他却转过身,站在大理石壁炉旁放置火炉用具的架子边环顾起房间。壁炉上方挂着一个拿破仑皇帝侧面像的青铜大纪念章。用来制造罪案的拨火棍现在不在火炉用具架上。德莫特目测了一下距离。他的脑海里此起彼伏,形成了一些尚未成熟的想法,这些想法中至少有一个与格伦先生提供的线索不一致。“告诉我,”他说道。“劳斯家里是不是有人视力不大好?”

  “哦,天哪!”格伦先生举起双手,大声说,“劳斯家!总是劳斯家!听着,”他把声音压低了些。“现在就我们两个。没人听见我们说话。你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你这么肯定,一定是他们中的某个人杀了这个老头?”

  “我再问一遍我的问题。这家人里,有没有视力不大好的?”

  “这个,亲爱的医生,我说不准。”

  “但应该不难找出来吧?”

  “毫无疑问!”格伦先生迟疑了一下。他眯起眼睛。“你认为,”他说,并且做了个用拨火棍实行攻击的动作,“凶手视力不好,有些击打居然没有命中脑袋这样的目标?”

  “也许是这样。”

  德莫特在房间里缓缓地巡视,仔细地朝玻璃柜里看。有些陈列品单列一旁,孤芳自赏,其它的都贴了整洁的标签,标签上用的还是细小清晰的字体。虽然他除了对宝石的知识略知一二外,其它有关收藏的知识一概不懂,但任何人都看得出,在这堆大杂烩里,大量纯属爱好而收藏的无用之物中,混杂着一部分真正的精品。

  这些收藏里有瓷器、扇子、圣骨匣,一两口不同寻常的座钟,一架子托莱多(译注:Toledo,西班牙古城,以出产名剑闻名)轻剑,以及一个箱子(在那些精巧的小玩意儿里,显得灰乎乎、脏兮兮),看来是从以前的新门监狱废墟里淘来的纪念品。德莫特注意到书橱里有很大一部分关于珠宝鉴定的专门书籍。“还有呢?”格伦先生追问道。

  “你还提到过一个线索。”德莫特说,“你说,尽管什么也没被偷,但是一条镶嵌钻石跟绿松石的项链被从柜子里拿了出来。你是在柜子下面的地板上发现的,上面沾着些许血迹。”

  格伦先生点点头,马上轻轻碰了碰球型玻璃柜左边的门。跟其它玻璃柜一样,这个柜子也没有锁上。格伦先生手指一碰,门就轻轻巧巧地开了。柜子里的架子也是玻璃做的。项链占据了柜子中央尊贵的位置,为了醒目,衬着斜置的深蓝色丝绒,一闪一闪地与枝型吊灯上棱形玻璃的折光交相辉映。“它已经放回原处了,也擦干净了。”格伦先生说道,“据说,朗巴勒夫人在拉福斯监狱外被暴民砍头时,就戴着这条项链,她是玛丽·安托万内特王后(译注:Marie Antoinette,1755…1793,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王后,路易十七之母,在法国大革命中被捕,后被送上断头台)宠信的人。莫里斯·劳斯爵士对这种叫人毛骨悚然的东西有奇特的爱好,不是吗?”

  “有些人是对叫人毛骨悚然的东西有奇特的爱好。”

  格伦先生轻轻笑了起来。“你注意到项链旁边是什么了吗?”

  “看起来,”德莫特朝项链的左边瞥了一眼,说,“像是带小轮子的音乐盒。”

  “是个带小轮子的音乐盒。天啊,把那样的音乐盒放在玻璃架子上,是个多么糟糕的决定。我记得,案件发生的第二天,我们正在检查这间屋子,当时死者还坐在椅子上,警察打开了这个柜子。他的手猛地碰了下音乐盒。音乐盒就掉到了地上……”

  格伦先生又指了指音乐盒。这是个厚重的木盒子,四边黑乎乎的锡皮上描画的场景已经褪色,德莫特认出那些场景是关于美国内战的。“音乐盒是一边着地掉下的。它开始播放《约翰·布朗的尸体》(译注:John Brown’s Body,美国内战时北方部队的军歌及英雄送葬曲。约翰·布朗(1800-1859)是美国废奴主义领袖,因领导奴隶起义被绞死)。你听过这个曲子吗?”警察局长吹了几小节的口哨。“我告诉你,这个产生的效果,非比寻常。霍拉提沃·劳斯先生火气很大地冲了出来,叫我们不要碰他父亲的收藏。本杰明·菲利普斯先生说最近肯定有人播放过这个音乐盒了;因为,他是个天才的机械师,几天前才修理过它,并上紧了发条,可现在才放了一两个小节就停了。你可以想象对这样的小事发这么大的脾气吗?”

  “是的,我可以想象。就像我今天早些时候跟你说的那样,这是一起非同寻常的犯罪。”

  “啊!”这马上引起了格伦先生的注意,“你是说过。我非常有兴趣听你讲讲,你为什么这样认为。”

  “因为,”德莫特答道,“这是家庭内部成员的犯罪。这种凶杀常见于家庭内部,从容不迫、好整以暇、防不胜防。”

  格伦先生不确定地擦了擦额头。他环顾四周,似乎在寻找支持这种说法的理由。“医生,”他说,“你真是这个意思?”

  德莫特坐在书房中央小圆桌的边沿,手指插入三七开的浓密黑发中。他看上去想让自己的眼睛柔和一些,但他乌黑的双眼却因为情感的强烈而咄咄逼人。“这儿有个人,被一根拨火棍连击九下,而其实一下就足以致命。你看着这个情况。你说,‘这真残忍;丧心病狂;简直像个疯子干的。’就这样,你把组成这个安宁家庭的成员们排除在外,因为你认为这家没人会做出如此野蛮的行径。但这是犯罪史上没有记载的。当然是指昂格鲁…萨科森的犯罪史,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是英国人。普通杀人犯,动机冷酷而确定,很少会如此残忍地行事。为什么呢?原因显而易见,他的活计就是要把谋杀做得越干净利落越好。

  “通常在家里,因为大家必须呆在一起,情感备受压抑,当这种家庭情况变得越来越难以忍受时,你会看到高潮出现,我们普通人无法相信的那种暴力会突如其来地爆发。你受到家庭情感的影响,并产生一个动机,其发泄方式叫人震惊。

  “比如,你是否听说过,一个在最虔诚的家庭里成长良好的女子,用一柄手斧先是对她的继母,而后对她的生身父亲反复砍杀,直至两者死亡,除了并不强烈的家庭冲突外,丝毫没有其他明显的理由?一个中年保险代理商,从未对他的妻子说过一句发火的话,会用一根拨火棍击打她的颅骨?一个文静的十六岁小姑娘仅仅会因为她讨厌继母的存在,割了她尚在襁褓中的弟弟的喉咙?你不相信?没有足够的动机?但这些事情就是发生了。”

  “对魔鬼而言,也许可能,”格伦先生说道。

  “对像你我这样的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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