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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春十三少 - 四月与五月-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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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与五月 作者:春十三少       
一(上) 
袁世纭从伦敦回到上海短短三周的时间,已经跟妈妈吵了两次。原因是,她要搬出去一个人住,妈妈竭力反对。可是最后,一向强硬的妈妈还是妥协了。 
在英国呆了七、八年,读书也好,工作也好,世纭都习惯了一个人。如今回到家里,已经无法忍受被另一个人管束的生活。 
世纭读小学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爸爸是个颇成功的商人,所以尽管缺了父爱,却没有缺钱。她觉得自己是个矛盾的人,一方面渴望独立,憎恶父亲用钱来弥补感情的做法,另一方面却又麻木地用着那些钱,只是偶尔在某一刻,也强烈地憎恶这样的自己。 
一周前,她终于搬出来了,是子默帮她找的房子,就在子默租的公寓楼下。整个大楼一共有三十二个楼层,每层只有两户,单元面积不大,但公用区域却出奇的大。周围都是居民区,生活很便利,但她第一眼就相中的原因是,很安静。 
高高在上的三十一楼,隔绝了城市的喧嚣,她喜欢那种生活在“云端”的感觉,仿佛不用费力地敷衍。敷衍什么呢?人吗,生活吗,还是……她自己? 
世纭环顾自己新租的单身公寓,客厅和卧室的角落里堆满了纸箱。她懒得去整理,就好象,在伦敦住了七、八年,却懒得去学那新闻播音员般抑扬顿挫的伦敦腔。 
“就这样吧……”她躺在卧室窗前那张小小的单人床上,床垫有点硬,背脊传来难受的触觉,但她不愿动,只是静静地躺着,看着白色的天花板从清晰变得模糊,然后闭上眼睛。 
她做了一个梦,梦里她是一名十几岁的少女,有一个最要好的朋友,叫做“花子”。她们每天手牵着手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玩耍,可是有一天,花子说自己即将转学,于是来跟她告别。告别的时候,她们都流下了眼泪,世纭看见自己一边挥手,一边流着不舍的眼泪:“再见,花子!再见……” 
就这样,梦的最后,她反复这样喊着,直到醒来。 
墙上的时钟指在十点过五分。是早晨,还是夜晚? 
她起身拉开窗帘,从三十一楼望下去,街道两旁的路灯像是两条金色的带子,远处大厦上的霓虹灯不停闪烁着。原来,是晚上啊。 
她觉得渴,于是直觉地去拉冰箱门,一打开,看着空空如也的置物架,才想起最后一瓶矿泉水昨天晚上被自己喝完了。 
她咽了咽口水,觉得口干舌燥得厉害,她抬头看了看天花板,拿起房门钥匙,决定去顶楼找子默。 
世纭和子默是高中时的同桌,尽管很多年都没有见面,但再见的时候,她们像是昨天才刚告别。只是世纭不禁想,隔了七、八年,彼此的外表变得成熟了,然而内心呢?也像外表一样在变化着么,还是,她们从来没有长大过…… 
“啊……”施子默打开门,看到是她,脸上的表情不知道是惊喜还是失望,也或者,两者兼有。但总之,在一贯僵硬的子默脸上看到那么分明的表情,很不多见。 
“有水吗,我渴死了。”世纭自动换上拖鞋,向厨房走去。 
打开冰箱,她泄气地发现,除了两包不知道摆了几年的酱菜之外,什么也没有。 
“我有……红酒。”  
子默的声音怎么说呢……很独特。说话总是硬邦邦的,跟其他女孩比起来,子默可以说完全跟温柔搭不上边。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她总是很沉默,不主动跟别人说话,就算是别人问她话,也只字片语就回答完毕,语气是一贯的僵硬,好像无时不刻生着闷气一般。 
但世纭知道,她不是,她只是……有点独特而已。 
“那好吧……”世纭倒在客厅的沙发上,等着子默将盛了红酒的杯子端上来。 
“昨天和前天,去乌镇拍了两天,刚回来。所以……忘记买水。” 
不善言辞的子默用相机镜头记录着她想说的一切,据说现在是当红的摄影师,世纭看着举起的杯子,里面盛着红色的液体,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找到一种表达自己的方式?其实她很羡慕子默,是从心底由衷地羡慕。 
酒杯里地酒来回晃了晃,然后被一饮而尽。 
“喂……”子默诧异地看着她。 
“没事,”她摇摇头,又倒了一杯,“我刚才又做梦了。” 
“?” 
“就是那种,陌生人的梦……”她又喝了一口,刚才梦里那个女孩子叫什么来着,花子? 
“啊……”子默坐在沙发的扶手上,蜷缩起两条腿,这是她的习惯动作。 
“难道……我被灵魂附体了吗……”世纭看着杯里的酒,看得痴了。 
“不、不会吧……”子默瞪大眼睛。 
看到子默这个样子,世纭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灵魂附体,那么“某个人”,会不会附在她身上呢? 
回到自己的公寓已经是十一点半了,世纭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开始翻箱倒柜。那些堆砌在一起的纸箱被粗暴地打开,最后又被粗暴地丢在角落。 
“在哪里……”她喃喃自语,显然并没有找到想要找的东西。 
她决定去一次街对面的便利店,既然那样东西没有了,那么这个世界上,必定有可以代替的东西。   
二十四小时便利店的门口竖着一个大大的“全年无休”的招牌,世纭走进去,收银员正在打瞌睡,连眼皮也不舍得抬一下。她在货架上找了一会儿,就找到了她想要的东西,拿在手里,她的心好像瞬间安定下来。 
于是她决定再买些水和吃的东西,经过冰柜的时候,忽然看见架子上放着她喜欢的某种果味酒,下意识地伸手去拿,但当手指触砰到冰凉的瓶身时,她又开始犹豫起来。 
“想喝酒么,我请你。”一个熟悉的悦耳的声音忽然在她身后响起。 
世纭扯起嘴角苦笑了一下,说:“不用了,女人晚上最好不要一个人喝酒。” 
她转过身,看着项屿,他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另一只手划过架子上摆得整整齐齐的各种瓶瓶罐罐,像在搜寻着什么。 
“那么我陪你喝好了。”他没有看她,眼睛仍在冰柜的架子上搜索着。 
“不用了,跟一个人喝酒比起来,更危险的是——跟一个男人一起喝酒。” 
项屿转过头看着她,然后,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 
“我听‘狮子’说,你已经搬来楼下了。”回去的路上,项屿一手插袋,另一只手提着两个大大的便利店袋子,里面装满了矿泉水。“狮子”是他对施子默的“昵称”,尽管子默好像很讨厌他这么叫自己。 
“嗯,多亏子默帮我找的。” 
项屿刻意咳了两声:“事实上,是我的功劳。” 
“……” 
“‘狮子’跟我说起你要找房子的事,我就问了我们的房东,二十八楼以上都是他的房子,他说正好有个单元空出来。”项屿就住在子默隔壁,他们从小就是邻居,当长大后各自决定独立的时候,又选择住在隔壁。 
会不会,冥冥之中人与人之间的缘分,自有安排。 
“谢谢,”世纭说,“等我找到了工作,就请你们吃饭。” 
“好啊,不过我到时未必有空,你知道,像我这样的名人可是很忙的。”他侧过脸来,摆了一个在镜头前或聚光灯下才会出现的造型,看上去很酷。 
世纭失笑,这就是那个,曾被称为“天才围棋选手”的人吗? 
跟内向沉闷的施子默比起来,项屿从来都是满身光环,但他的光环又那么真实,有时世纭不禁想,总是抬起头仰望的子默,难道不会觉得疲惫吗? 
但她甩了甩头,想要赶走这种想法,没有一个人会真正理解另外一个人吧,也许子默早就习惯了这种仰望,就好像,她也一直默默地仰望着“某个人”。 
“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说一声就好。”项屿伸出插在口袋里的手按了电梯的按钮,门“叮”的一声开了。 
世纭微笑着走进去,忽然说:“好像除了子默之外,你对每一个女人都很温柔。” 
项屿笑容可掬,眼中闪过一丝稍纵即逝的诧异:“因为……她很怪啊,你不觉得吗?” 
“怪?……不觉得。”世纭真心地说。 
她记得有一天晚上也是在子默的公寓里喝酒,她们也许都醉了,也许都没有,只是当子默说“二十九岁还没有男友没有结婚的女人就是怪物吗?”的时候,她一脸茫然,希望自己是醉的,这样就不用回答这个问题了。 
可是真正奇怪的,是那些只要别人跟自己不同,就说别人奇怪的人吧。 
“在我看来很怪,”项屿露出一丝微笑,“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还以为自己见鬼了。” 
“为什么,你们不是邻居吗?” 
“对啊,就是这点奇怪,她在我家隔壁住了十年我都不知道,从来没见过这个人。” 
“是因为你从来不注意她吧……”世纭笑着说。 
“不知道,但你可以想象独自一人走在家门口昏暗的弄堂里时,忽然背后出现一个长发遮住了面孔的女人跟着你的时候,那种恐怖的场景吧……”说完,他不禁打了个冷颤。 
电梯开始上升,世纭想起子默读书时的样子,好笑地点点头:“她以前是有点……” 
“长大了以后……就更怪了……”项屿轻蹙眉头,像在自言自语。 
“但其实子默很善良。” 
“?” 
“还记得以前上体育课,我们坐在操场边休息,她忽然跟我说:‘今天晚上……它们又可以……饱餐一顿’,”世纭学起子默那种生硬的语气,逗笑了项屿,“有趣的是,她用那种特有的僵硬的口气这样说的时候,还带着一点兴奋,于是我很迟疑地‘啊’了一句,她又说:‘你看,它们刚才……搬了一块软糖进洞穴去了……’。” 
“?” 
“我一看,原来地上有很多蚂蚁,然后她抬起头,一脸高兴地说:‘那是我昨天特地省下来放在这里的呢……’。” 
说完,两人哈哈大笑起来,那真的是一个很特别的施子默,也许不被人理解,但世纭却羡慕她的自由自在。 
“我可以想象她当时的表情,”项屿笑起来很有棱角,嘴角的曲线很凛冽,“明明很高兴却又不敢表现得高兴的样子。” 
世纭收起笑容,以一种她自己也没有察觉的温柔的口吻说:“所以,她并不是古怪,她只是……很寂寞。” 
他们都没有再说话,好像各自想着心事,直到电梯发出“叮”的一声,停在三十一楼。 
“那么,晚安喽。”世纭走出电梯,转身挥了挥手。 
“再见。” 
电梯门缓缓合上,项屿那张英俊的笑脸也跟着消失,她摸出钥匙开门进去,把手里拿着的两瓶矿泉水塞到冰箱里,忽然想到,寂寞的又何止是子默一个人呢? 
她拿着刚才在便利店买的东西,从包里拿出一支笔,坐到书桌前。 
那是一本黄色封面的笔记本,原来的那本在搬家的过程中不知道落在哪里了,她摊开笔记本,翻了一页,在第二页上写下两个字:花子。 
为什么是花子?花子又是谁?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她不断梦到的那些陌生人,有各种各样的脸孔和各种各样的名字,大部分她已经不再记得了,但她始终记得梦里的自己,那个总是不断喊着对方名字不舍离别的自己。 
可是,那真的是袁世纭吗……     
一(中) 
袁世纭从小就是那种父母、长辈、老师眼中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在国内读了三年大学,接着就去了伦敦留学,毕业后又留在那里工作了三年,大家都以为她是典型的“新女性”,但她最大的志愿,却像“奶茶”说的,是当一个好太太。 
她常常想:比起做一个被寄予厚望的人,她倒情愿自己是默默无闻的,那样,她的人生,会不会轻松些? 
  然而现在,世纭坐在某百货大楼一层快餐店沿街的位置,怔怔地吸着纸杯里即将融化的冰冻可乐。她的人生,也许注定要被寄予厚望,因为有些人是注定逃不开命运。 
  这是六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午,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她身上,有一种火辣辣的温暖。 
  淮海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看得她头晕目眩。伦敦的街区大多是冷冷清清的,只有在火车站和地铁站才能体会什么叫做熙熙攘攘。可是她不愿意去,她一度怀疑自己害怕人群,但她又喜欢酒吧的那种拥挤,仿佛只有随时被淹没在人群里才能找到一种安全感。 
  人,生来就是矛盾的吧。 
  说到底,世纭是有些后悔的。八年前的她,想要到一个远离喧嚣的地方,然而她不明白,距离,并不是从地球的这一端到那一端。 
在伦敦的最后一晚,望着窗外的街道,世纭第一次觉得,自己长大了。有点喜悦、有点悲哀,因为成长,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她看了看表,跟石树辰约好五点,她早来了半小时,因为一个人在家也没事情可以做。比起子默,石树辰是她小学开始就认识的同学,就是那种,在青葱岁月见证过彼此最愚蠢的样子的同学。 
世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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