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最春风 >

第348部分

最春风-第348部分

小说: 最春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他自幼就在传说中银子堆成山的李家,又跟着李青风走南闯北,只看何大掌柜满脸的志得意满,他心里就有了数,这让何大掌柜动心的,即使不是真的金山银山,也是有着取之不尽好处的事情。

    李家是盐商,扬州的盐商,哪个都是刀尖舔血,大风大浪里走过来的。

    高兴一家在李家已是第三代,他的祖父曾经李老太爷挡过刀子,落下病根,不到四十便去世了,他爹十几岁就跟着李毅,一双手也不知染了多少鲜血,到了他这一代,李家已经闻下偌大家业,无论是官府还是水上讨生活的漕帮,都会给李家几分薄面,他们不用再拼了性命运盐,可是他跟的是李青风,这些年走南闯北,也见过许多大场面。

    高兴不动声色,暗中找了几个闲帮,次日到汇达钱庄来闹事,钱庄里的管事要让人去叫五城兵马司的人,可何大掌柜大手一挥,每个闲帮给了十两银子,好言好语把人送出来了。

    何大掌柜什么时候变成胆小谨慎的了?

    高兴回去就把这事告诉了李青风,李青风也皱起眉头。

    但凡是能在京城里开钱庄的,哪个没有靠山?

    汇达钱庄的靠山以前就是李文忠,后来李文忠倒了,他们又投到锦衣卫副指挥使郎士文那里,别说是闲帮闹事,就是正儿八经的公子哥儿,他们也不怕。

    汇达钱庄这是要办大事,不想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声张吧。

    眼下锦衣卫指挥使陈春据说已经只余半条命,就这样还被下了诏狱,锦衣卫暂由副指挥使郎士文全权负责,莫非何大掌柜不想在这个时候,给郎士文惹麻烦?

    不过就是几个闲帮而已,能给郎士文带来什么麻烦?

    李青风想不通,便又到秦家,把这件事告诉了罗锦言。

    罗锦言谢过李青风,又安慰他道:“这件事你不要再插手了,让高兴回来吧,既然是和锦衣卫有关系,那还是交给玉章和我吧。”

    李青风也知道这件事不是他能插手的了,便又叮嘱了罗锦言几句,这才回去不提。

    看看还没到下衙的时辰,罗锦言便叫来了白九娘。

    “今天让方金牛去接豫哥儿和元姐儿吧,你给我去办一件事。”

    她屏退了身边服侍的,仔仔细细交待了一番。

    这就是白九娘和夏至的不同之处,夏至聪明伶俐,和罗锦言一起长大,主仆二人早有默契,但凡是罗锦言吩咐几句,夏至就知道要如何做了。

    但是白九娘不同,她不是个爱动脑子的,而且动脑子也是白动,所以让她办事,就要事无巨细仔细叮嘱。

    不过白九娘有个好处,她从来也不会自做聪明,更不会自做主张。

    她在罗锦言身边也有七八年了,虽然还不是体己的,但是罗锦言对她越发器重。

    白九娘从含翠轩里出来,又到夏至那里领了一千两银子,大奶奶既然让她找夏至领银子,那就用的是大奶奶的体己钱了。

    白九娘忍不住替秦珏高兴,这是上辈子积德了吧,才娶到这么会为他打算的老婆。

第六七八章 有闲声

    次日,天还没有亮,白九娘便来到位于顺天府衙门后面的四喜胡同。

    四喜胡同在京城是个出名的地方。早年这里住着的,大多是顺天府的官吏。

    后来官媒罗家也搬到这里,其他人家便陆陆续续另找宅子搬走了。

    罗家人八面玲珑,在街坊里人缘很好,无奈既然做了官媒,平日里就少不了登门的人,四喜胡同里平时来往的人很杂,出出进进,难免会冲撞到女眷,因此,但凡是能搬走的,就都搬走了。

    如今住在四喜胡同的,除了官媒罗家以外,便是些和罗家一样,八、九品的小吏。

    四喜胡同的房子属于衙门,住在这里不用花银子,京城地,居不易。

    白九娘穿了身素色衣裙,梳了圆髻,插了两支光面的银簪,手腕也戴了副光面银镯子,看上去和街上的市井妇人一般无二,只是她神色清冷,不像是个好相与的,因此,早点铺子的老王也没敢凑过去说荤话。

    白九娘看看自己身上,分明就和来吃早点的那些妇人一样啊,老王和她们有说有笑,怎么走到自己这桌还要绕开啊?

    且,别人吃油饼喝豆腐脑还送碟小酱菜,她这里什么都没有。

    白九娘想不明白,都是四十上下的女人,她长得也不丑,怎么待遇上差了这么多,连碟子酱菜也不给。

    自从大奶奶掏银子开了一家酱菜铺子,明远堂里就不缺酱菜吃了,所以她倒不是嘴馋那碟子破酱菜,她是觉得这样不公平。

    她索性操着河间话高声问道:“怎么我没有酱菜啊?”

    她这声地道的河间话还真是有用,老王脸上的笑容立刻回来了。

    “大姐,你是河间人?”

    白九娘点头:“是啊,河间东乡单家屯子的,你也是河间来的?”

    老王潇洒地一甩搭在肩头的白布巾子,坐到白九娘对面的破凳子上,又想起什么来,转身盛了一碟子酱菜端过来。

    白九娘冷眼看看那碟子酱菜,冒尖了,都吃完了一定能变成燕巴虎儿。

    “我不是河间人,不过咱们这里来往的河间人很多,大姐你一张嘴,我就能听出来,地道的河间话。”

    “这儿的河间人,你说的是罗家的吧。”白九娘问道。

    老王的精神头更大了,这大姐倒也不像是看上去那么吓人:“是啊,大姐是个脸儿生的,该不会是来罗家走亲戚的?”

    “我们家和罗家倒也沾着亲,不过今天过来倒不是走亲戚的,我侄女嫁到大兴,她是填房,前面太太嫁进来不到一年就死了,也没有留下孩子,眼下那家非要让我侄女婿把个孩子记在那死鬼婆娘名下,若是我侄女舍不得,那就在族里过继一个,我侄女自是不依,就托到这儿来了。”

    但凡是与户籍或嫁娶过嗣有关的事,都要到官府里签文书,大周朝掌管这类事宜的,就是官媒。

    罗家世代官媒,各府衙的官媒也大多都是罗家子弟,大兴离得不远,京城里的罗家是能说上话的。

    老王很是同情,大骂那家人得寸进尺。

    这时一个身材高挑的婆子走进来,老王立刻指着那婆子对白九娘道:“大姐来得可真巧,瞧,那就是在罗家帮佣的刘家妹子。”

    白九娘一看,那位比她还老。。。。。。

    刘家妹子和老王的关系匪浅,没过一会儿就把罗家的事情都说了。

    罗家有位表姑娘给锦衣卫副指挥使郎士文做了姨娘,那不是普通的姨娘,是三媒六娉的良妾,郎士文对这位姨娘宠得一塌糊涂,姨娘把罗家当成娘家,隔三差五就打发体己的婆子回来请安。

    于是大家就那位姨娘的容貌又是一番畅想。

    白九娘就问道:“想来一定很漂亮,否则郎大人怎么就如珠似宝了?”

    老王也有同感,郎大人什么女人没见过,为何独宠这位罗家的表姑奶奶,还给了良妾的身份。

    刘家妹子撇嘴:“再漂亮还能比得上罗家自己的姑娘?若是真是绝代佳人,也不用去做姨娘了。”

    白九娘眼光一扫,见原本在唏里咕噜喝豆汁儿的一个汉子,正往他们这里看,显然是竖着耳朵正在听着,她想起罗锦言吩咐的事,心下一动,忙问:“罗家姑娘全都长得漂亮?我在河间时见过几个,也就那样。”

    刘家妹子有些不服气了,哼了一声,道:“罗家是什么人家?虽说只是九品,可在河间也是响当当的大户人家,真正的千金小姐怎是想见就能见到的?别说是你了,我在罗家出出进进,也只见过一回,那模样,啧啧,就是年纪还小,再过几年,怕是当年的孝贞皇后也比不上她。”

    孝贞皇后就是古娆,因为她是胡人的身份,在民间早已是传奇般的人物。

    “真有那么美?”

    白九娘直摇头,连带着老王也摇头:“大家都是街坊,我怎么就没听说罗官媒家还有位待字闺中的小姐呢?”

    刘家妹子因为身材保养得好,虽然有把年纪了,可这条街上的爷们儿见了她,哪个都会多看几眼,因此见老王也跟着白九娘质疑,她心里酸溜溜,很不高兴。

    “我骗你们干嘛,罗家小姐是上个月才从河间府过来的,大太太和三太太当宝贝似的,捧在手心里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若不是那天听到丝竹声,我好奇跑过去看了一眼,也不知道跨院里住着的那位小姐长得那么美。”

    “丝竹声?罗小姐在抚琴?”老王好奇地问道,别看罗家只是官媒,可罗家的千金小姐也是可望不可及的。

    刘家妹子见老王的注意力终于又回到她身上,不由得扬眉吐气起来,轻蔑地瞥了白九娘一眼,傲然道:“什么抚琴啊,你个没见识的,罗小姐在跳舞,剑舞,那剑上系着三尺长的红穗子,舞动起来别提有多好看了。”

    “剑舞?”白九娘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这罗家小姐也太。。。。。。她生平只见过一个人跳剑舞,就是罗锦言。

    “就是剑舞啊,人美舞美,怎么都美。”刘家妹子晃着脑袋,头上的银葫芦发簪摇来晃去。

    白九娘再往旁边看去,那喝豆汁的汉子已经走了,桌上放着两个铜钱。

    刘家妹子继续说道:“不过啊你们想看也看不到了,昨儿个罗大老爷亲自送罗小姐出城住了,大太太和三太太怕丫鬟婆子侍候得不好,两人争了半天,三太太终究争不过大太太,还是大太太跟着一起去的。”

第六七九章 宝卷斋

    半个时辰后,在早点铺子里喝豆汁儿的汉子已经出现在宝卷斋后院。

    宝卷斋是书铺街上一间不起眼的小铺子,做些笔墨纸砚的小生意,铺子里摆的都是寻常货色,接待的也都是落魄学子。

    京城里有几条专做文人生意的街道,书铺街是最偏僻的,这里的铺子多是前面开铺后面住人,宝卷斋也一样。

    那汉子进来时,铺子里坐着个花白头发的老者,既是东家也是掌柜,还兼伙计。

    那老者看到这汉子,微不可见地点点头,继续擦拭着柜台和桌椅,就好像他这里每天要接待贵客似的,其实自从前天有个外地秀才买了一刀宣纸,两三天也没有再开张。

    待到汉子走进后堂,那老者又拿起那块抹布,走到铺子门口,假装是擦拭门框,一双并不昏花的老眼却把街上的情景尽收眼底。

    见没有异常,老者才重又回到铺子里。

    见他进去了,一个苗条的身影才从对面的铺子后面走出来,她使个眼色,马路对过摆摊卖羊毫笔的小贩便收拾了摊子,把没卖完的羊毫笔装进背篓,大摇大摆走进宝卷斋。

    “老板,我去吃个饭,把东西先搁你这儿吧?”他笑嘻嘻地问道。

    花白头发的老者哼了一声,没有搭理他。

    这人也不客气,把东西把墙角一放便跑出去了。

    老者来气,自家铺子里的羊毫笔一两银子五支,这小子卖的一两银子十支,还送小拇指大小的墨锭,摆明是用地摊货来抢生意的,整条街上的铺子,没有待见他的。

    于是那老者走上来,朝着那背篓就是一脚。

    背篓没有放稳,这一脚踢上去就倒了,羊毫笔洒了一地。

    和羊毫笔一起洒出来的,还有七八支黄竹杆的毛笔来。

    看到这黄竹杆,老者的眼睛亮了起来,他顾不上别的,捡起一支毛笔仔细观看。

    没错,这是鸡毛竹,产自浙西天目山北麓灵峰山下的鸡毛竹!

    再仔细看,都是羊毫笔,可这几支用的羊毛明显与寻常毛笔不同,这叫黑子,一头山羊也只能出一两黑子毛。

    老者艰难地咽了口唾沫,别看他的小铺子里卖的都是寻常货色,可是好货他是认识的,只凭这鸡毛竹和黑子毛,他就能判断出,这几支不是寻常羊毫,这是湖笔!

    而且还是湖毛中的上品!

    荣宝斋里卖十两银子一支的,还不如这个的成色好。

    十两银子一支的湖笔,和一两银子十支的烂笔放在一起?

    老者觉得不对劲,想想后院的那位,他直觉这小子把背篓放在这里,是另有目的。

    他默不作声地把洒落地上的毛笔一支支捡起来,收回背篓中,再把背篓放回刚才的位置,这才拿起那块抹布,继续擦拭桌椅。

    没过一会儿,那小子就回来了,向老者拱拱手,算是谢过,拿起背篓走出去,他倒是也没有再摆摊,走了没几步,便撒开脚丫子,疯也似的跑了。

    他前脚刚走,老者也把抹布扔下,坐到正中的椅子上,正准备喝口茶,一双手却痒了起来。

    他用左手抓抓右手,又用右手抓抓左手,可是越抓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