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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毛姆书与你-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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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他读过的那些书,并不富于新意。他的感情力量也很有限。
  梭罗发现,如果一个人限制自己的欲求,那么,你只需要付出不多的代价就能满足它们。这个道理我们早就知道了,霍桑说过:〃养成与那些和自己不同的人交往的习惯,为一个人的修身养性很有好处。〃对于一个从事写作的人来说,这点尤其值得注意。
  爱默生
  爱默生比梭罗更胜一筹。多年前有一位金发的夫人第一次指引我去读爱默生的作品。我们出去游山玩水时,她身边总要带上一本爱默生散文集,书中最使她感动的句子底下,她都用蓝笔划上一条线。每一页至少都划了两三行。她告诉我,爱默生是她最大的安慰,每逢遇到灾难和困境,她总是到爱默生的作品中去寻求力量。多年以后,我在夏威夷又遇见了这位夫人,并且应邀和她共进午餐。她本来就相当富有,此时社会地位更高了,因为她的丈夫已经当上了贵族,她本人成了一个贵族夫人。接待我时,她身上穿着巴黎最时髦的裁缝制作的新衣服,戴一串价值五万五千磅以上的珍珠项链,然而脚上却不穿鞋袜。她指指自己的赤足对我说:〃你看,我们过着简单的生活方式。〃我看到她的两只脚上,脚趾都有点肿,不禁很觉同情。就在这时,他的中国管家,穿得象一位明朝皇帝从桌子上抓起一本书,紧紧地抱在胸前,说道,当然还读。她到任何地方去,必定随身带一本爱默生的散文集。她把戴满手饰的手臂朝窗外碧蓝的大海挥了挥,说道,如果没有爱默生,她永远也不可能真正把握太平洋的精神实质。不久她就寿终正寝了,至死都是爱默生的信徒。她把自己的游艇和藏书遗赠给了一个男妓。这是她晚年的另一种安慰。
  我必须承认,爱默生从来也不是我的安慰。我决不想对一位被他自己的国人引以为傲的作家表示不敬,我承认他有魅力,而且性格宽厚。读他的日记使人觉得他思想丰富,甚至当他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便是如此。爱默生是位演说家,他写起文章来几乎像演说差不多。然而,演说时可以借嗓音和仪表、风度而增色,印成铅字,这种魅力便不存在了。说实话,他那大名鼎鼎的散文集我并不十分欣赏,我觉得他离陈腐只有一步之差。爱默生善于用图画般的句子来描绘事物,然而这些句子往往缺乏意义。他好似一位灵巧的溜冰健将,能在结冻的平平常常的滥调上刻画出优雅纷繁的纹路。他若不是这样的一个大好人,倒有可能成为一个更高明的作家。不过,既然爱默生名声这么大,我们当然很想知道他究竟凭什么获得这种盛誉的。所以,我建议你读一读他的《英国人的性格》。这本书只涉及一个具体的题材,所以不像他的散文集那样暧昧、松懈、思想肤浅。这本书比他的任何一部其他作品都更生动,更令人愉快,我觉得读这本书确实是一种享受。
  爱伦坡
  康科德派的作家,对美国人来说或许具有特殊意义,但外国读者体会不到,多半不太注意这一批人。埃德加。爱伦坡是一个例外。在欧洲,人们对他比在美国还要重视。例如,法国至今还有一批作家深受他的影响。或许美国人对他的私生活不太满意,不能公正地评价这位作家,从而减少了他应得的尊重。然而一位作家的品德或生活,实际上都和他的读者不相 干,他们只应当关心他的作品。
  爱伦坡的诗写得极为出色,其他美国作家可以说望尘莫及。这些诗犹如威尼斯画派的一些名画,那出人意表的美简直使人屏息凝神。于是在那一瞬间,你会满足于只用自己的感官去感受,而不在乎推究它们是如何引起你的幻想的。这些诗提供给你的,仅仅是他们的无与伦比的美。
  爱伦坡还是一位文学评论家。他分析短篇小说艺术的论文,长久以来影响始终不衰。爱伦坡善于写故事,他写的《金甲虫》和以迪潘先生为主角的一系列故事,开了侦探小说的先声。我们大家都喜欢看的侦探故事,即发源于此,这点已是众所周知的了。在他之后,虽然有许多大作家继续耕耘侦探小说这块园地,诞生了丰富多彩的作品,然而没有人能够在爱伦坡已经创造的诸点要素之外,再增添任何东西。他的小说中的恐怖与悬念,或许受了霍夫曼和巴尔扎克的影响,但爱伦坡使自己的作品取得了如此理想的效果,它们当然理应获得今日的声誉。他的写作风格是夸张的,而且不惜使用种种传奇式的手法。他的对白往往过甚其词,人物则纯属虚构。他所描写的范围也很狭窄。这种种特点,人们都可以忍受,因为他的作品确实是独一无二的。作品数量不多,读起来每一部都给人以享受。不过,爱伦坡的作品完全没有独特的美国风味,不论散文也好,文艺评论文章也好,说是英国人写的,大家也不会觉得奇怪。
  亨利。詹姆斯亨利。詹姆斯的作品,有意识地不用美国作背景。他或许不是美国产生的最伟大的作家,却实在是最知名的一位。
  他天资极高,然而性格中隐藏着某些缺点,使他的天赋不容易完全发挥出来。他具有幽默感、观察力,以及对人生中的戏剧性场面的感受能力。然而他灵魂中平凡的一面使他无法理解爱与恨、对死亡的恐惧,对生的神秘感受等等人类感情的要素。他能以无与伦比敏锐的观察力看透事物的表面现象,但是对于表象底下的真实本质却无动于衷。他自己推重的一部作品是《专使》,这是他的得意之作,不久前我把这本书重读了一遍,它的空洞令我感到震惊。由于文字转弯抹角,读起来颇为沉闷。作者完全不准备通过谈吐来表现人物的性格。书中每一个人物说的话,都是作者亨利。詹姆斯自己的话。这本书里只有一个人物具有生命,就是钮森姆夫人,不过她始终不曾直接出场。主人公斯特雷简直像个愚蠢、平庸而喜欢寻根究底的老太婆。仅仅由于亨利。詹姆斯的非凡天赋(每位小说家必不可少的天赋),这本令人难以忍受的小说才被读者一页一页读下去,因为他们急于要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而且据我所知,春夏之际巴黎的美妙气氛,没有第二个人能如此优美地在纸上再现出来。我倒比较喜欢他的《一个美国人》。这本书写得明快而又雅致,虽然有些地方太雕琢了一点(例如,把〃分手〃说成〃离别〃,把〃回家〃说成〃归宅〃,),倒也显示了某一时期的特殊风韵,并不使我觉得不喜欢。奇怪的是,这本小说写的是一个爱情故事,书里却根本没有爱情。克里斯托夫。纽曼希望和德珊特海夫人结婚,是因为他要为自己的孩子们找一个母亲,婚事一成功,她将成为他餐桌上的优雅的装饰品。这桩婚约破裂之后,他的自尊心受到了打击,然而他的心却丝毫不受影响。书里的人物完全不像有血有肉的真人,男的都穿着浆得挺硬的衬衫,女的都穿着曳地长裙。德珊特海夫人尽管迷人、优雅而高贵,但完全是个概念化的人物。她给读者的印象是,这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勤读巴尔扎克小说之后模仿别人的人物。巴尔扎克至少能够给他的书里最陈腐的人物灌注一些作者本身所具有的活力,亨利。詹姆斯却一无所有,没什么可以给予他的人物,所以这位女主角并不比妇女杂志上的一张时髦画片更富于生命力。男主角纽曼是个开拓西部的美国人,从故事发生的时间来看,他很可能参加了加利福尼亚的淘金。但是作者对于他要描写的这个人似乎所知甚少,因此他的男主角的真实性就有点靠不住。纽曼从圣路易斯的赌场里和旧金山的码头上,居然学会了那种尺牍式的文体,实在难以令人置信。我个人认为,他开了亨利。詹姆斯一个大玩笑。而德珊特海的娘家之所以拒绝这门婚事,真正的理由,倒并不是因为纽曼的财富是做生意赚来的,而是因为,他们总算及时发现,纽曼原来是哈佛大学的英语讲师。虽有这些缺点,《一个美国人》还是非常值得一读的。亨利。詹姆斯讲故事的本领十分高明,处理戏剧性场面时又善于制造悬念,使读者自始至终被他的故事牢牢吸引住。它简直像侦探小说一样富于刺激性,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接触这样一位温厚、文雅而有教养的作者的心灵,实在很有味道。《一个美国人》不能算是一部巨著,但却颇有可读性,在出版六十年之后,仍对读者具有吸引力,这是不多见的。
  梅尔维尔
  现在我要谈谈一部伟大的作品,这就是《白鲸》。我读过梅尔维尔的南海丛书,例如《欧穆》和《泰皮》。当我自己也在那些岛上的时候,它们读起来既有趣又令人愉快。但是我从来也不想把它们重读一遍。而且,我也没有读过《皮埃尔》,因为据一些优秀的批评家说,这是梅尔维尔的失败之作。即使只写了《白鲸》这样一部著作,任何一位作家也就足以享 有非凡的声誉。有些评论家批评这本书写得有点光怪陆离,我却认为,这种写作手法对表达全书的主题来说再合适也没有了。夸张有时很有效果,有时则显得荒谬可笑。梅尔维尔并非没有可笑的时候,不过,他善于运用大手笔,将他最好的部分写得十分富丽堂皇,使人觉得他局部的失败情有可原。我觉得这本书有好几个章节很沉闷,例如那些古董知识,关于鲸鱼的生物史。作者在这方面知识显然相当丰富,乐意把它们塞给读者。要求一个作者十全十美是不现实的,莎士比亚也写过不少页空空洞洞的华丽句子。然而,他对新贝德福发生的一些场景的描绘,对事件的叙述,对人物的处理,特别是对可怕的埃哈伯的描写,确实无与伦比。读了这些,你会感觉到,其中有一种悸动、一种神秘、一种热情、一种恐怖与战栗,还有命运的不可逃避,以及邪恶的巨力。这些都紧紧勒住你的喉咙,使你透不过气来,你仿佛被它们压倒了,但又奇妙地被提升高扬。如果你是一位作家,想到自己能有如此高超的文学修养,对人的心灵、感情和认识产生如此奇特的影响,你一定会觉得十分自豪。
  梅尔维尔的故事虽然在新贝德福开场,所有的行动都发端于一艘美国捕鲸船,我在他的书里却找不到那种我始终注意寻找的可贵的美国乡土味。他的个人教养是欧洲式的,散文风格似乎师承了十七世纪的英国文豪。虽然他书里的人物,至少是重要人物,都是美国人,然而这纯属巧合。他们都有点夸张,也不带有某个特定国家的特色。这些人属于令人屏息战栗的奇异之邦,他们在那儿互相折磨,就像杜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人物以及《呼啸山庄》里那些狂暴的人物一样。
  马克。吐温在任何情况下,要把我所谓的《美国味》阐述清楚,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现在篇幅有限,所以简直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所谓文学的特色,是指能将一部作品与另一部可能是其他国家的作品加以区别的地方,这种区别是由于作品产生的环境不同而形成的。马克。吐温就是一位道地的美国味十足的作家。他的《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既有丰富的内容,又有独特的风味。这本书的成就,远超过他的其他作品。这是一本不折不扣的杰作。
  有一个时期,大家把马克。吐温看作一位幽默作家。学者们对当代的幽默,多半有一点侧目而视。不过在他身后,马克。吐温终于被公认为美国最伟大的作家。所以,对于他的作品,我不需要多说什么。我只想指出一个事实,那就是当马克。吐温正而八经地写作时,他写出来的只是一些平淡无奇的东西(例如《密西西比河上》),而在他写作《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的时候,只想到要把他那位不朽的主人公介绍给大家,反而写出了一部杰作。我想,这本书对某些最优秀、最有特色的美国作家不无影响。马克。吐温给了他们一个启发,无需从十七、十八世纪的英国作家们那里寻找文学语言,只需从当代同胞们的谈话中去发掘就行了。不过,只有傻瓜才会以为书里的哈克贝里。费恩所说的话,就是从现实生活中照搬来的。绝没有一个失学的小孩子平时讲话会使用如此简洁的句子,而且把形容词运用得这么恰当。或许马克。吐温在写这本口语化的第一人称小说时,并没有把它当作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所以他选择了一种写作技巧,使读者们觉得,书里那个小主人公使用的语言十分真实。这样一来,马克。吐温终于使美国文学摆脱了长期以来束缚着它的枷锁。《哈克贝里。费恩历险记》有惊人的变化多端的新奇构思,充满了热情与活力,在大名鼎鼎的所谓歹徒小说的传统中,足可与另外两部杰作并列而无愧,那就是《吉尔。布拉斯》和《弃婴托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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