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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部分

读者 _2007年合订本txt-第285部分

小说: 读者 _2007年合订本txt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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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的怀抱也是可爱的游乐场,尤其是寒冷的冬天,他常把我藏在皮袄宽大的两襟之间,我记得很清楚,那里面有着银白色的长毛,很软,也很暖,尤其是他抱着我来回走动的时候,使我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我一生中真正有“独子”的感觉,就是在那个时候。

  父亲宠我,甚至有些溺爱。他总专诚到衡阳路为我买纯丝的汗衫,说这样才不致伤到我幼嫩的肌肤。在我四五岁的时候,突然不再生产这种丝质的内衣。当父亲看着我初次穿上棉质的汗衫时,流露出一片心疼的目光,直问我扎不扎?当时我明明觉得非常舒服,却因为他的眼神,故意装作有些不对劲的样子。

  母亲一直到今天,还常说我小时候会装,她只要轻轻打我一下,我就抽搐个不停,而且装作上不来气的样子,害得父亲跟她大吵。

  确实,小时候父亲跟我是一国,这当中甚至连母亲都没有置身之处。我们父子常出去逛街,带回一包又一包的玩具,且在离家半条街外下三轮车,免得母亲说浪费。

  傍晚时,父亲更常把我抱上脚踏车前面架着的小藤椅,载我穿过昏黄的暮色和竹林,到萤桥附近的河边钓鱼,我们把电石灯挂在开满姜花的水滨,隔些时在附近用网子一捞,就能捕得不少小虾,再用这些小虾当饵。

  我最爱看那月光下,鱼儿挣扎出水的画面,闪闪如同白银打成的鱼儿,扭转着、拍打着,激起一片水花,仿佛银粟般飞射。

  我也爱夜晚的鱼铃,在淡淡姜花的香气中,随着沁凉的晚风轻轻叩响。那是风吹过长长的钓丝,加上粼粼水波震动,所发出的吟唱;似乎很近,又像是从遥远的水面传来。尤其当我躲在父亲怀里将睡未睡之际,那幽幽的鱼铃,是催眠的歌声。

  当然父亲也是我枕边故事的述说者,只是我从来不曾听过完整的故事。一方面因为我总是很快地入梦,一方面由于他的故事都是从随手看过的武侠小说里摘出的片段。也正因此,在我的童年记忆中,“踏雪无痕”和“浪里白条”,比白雪公主的印象更深刻。

  真正的白雪公主,是从父亲买的《儿童乐园》里读到的,那时候还不易买这种香港出版的图画书,但父亲总会千方百计地弄到。尤其是当我获得小学一年级演讲比赛冠军时,他高兴地从海外买回一大箱立体书,每页翻开都有许多小人和小动物站起来。虽然这些书随着我十三岁时的一场火灾烧了,我却始终记得其中的画面。甚至那些涂色的方法,也影响了我学生时期的绘画作品。

  父亲不擅画,但是很会写字,他常说些“指实掌虚”、“眼观鼻、鼻观心”这类的话,还买了成叠的描红簿子,把着我的小手,一笔一笔地描。知道他逝世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每当我练毛笔字,都觉得有个父亲的人影,站在我的身后……

  父亲爱票戏,常拿着胡琴,坐在廊下自拉自唱,他最先教我一段苏三起解,后来被母亲说“什么男不、女不女的,怎么教孩子尖声尖气学苏三?”于是改教了大花脸,那词我还记得清楚:

  “老虽老,我的须发老,上阵全凭马和刀……”

  父亲有我已经是四十多岁,但是一直到他五十一岁过世,头上连一根白发都没有。他的照片至今仍挂在母亲的床头。八十二岁的老母,常仰着脸,盯着他的照片说:“这么愈看愈不对劲儿!那么年轻,不像丈夫,倒像儿子了!”然后她便总是转过身来对我说:“要不是你爸爸早死,只怕你也成不了气候,不知被宠成什么样子!”

  是的,在我记忆中,不曾听过父亲的半句叱责,也从未见过他不悦的表情。尤其记得有一次蚊子叮他,父亲明明发现了,却一直等到蚊子吸足了血,才打。

  母亲说:“看到了还不打?哪儿有这样的人?”

  “等它吸饱了,飞不动了,才打得到。”父亲笑着说:“打到了,它才不会再去叮我儿子!”

  三十二年了,直到今天,每当我被蚊子叮到,总会想到我那慈祥的父亲,听到他啪地一声,也清清晰晰地看见他左臂上被打死的蚊子,和殷红的血迹……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16期P17






向美而死,向死而生

尤金。奥凯利


  我真的很幸运,医生说我还能再活三个月。

  这两句话放在一起说,你肯定以为我要不就是在开玩笑,要不就是疯了;或者你会以为我的人生肯定很凄凉,一事无成,所以我恨不得早一点离开人世,好得以解脱。

  其实,你没有猜对。我热爱自己的生活,深爱着我的家人、喜欢我的朋友,执著于自己的事业,我所供职的公司是一家具有全球战略眼光的企业,我也很爱打高尔夫球。我现在很清醒,并不是在开玩笑。2005年5月的最后一周,我收到了人生的一纸宣判书,说我可能活不到女儿吉娜初二开学的那一天了,也就是说活不过9月的第一周了。不过,这个宣判后来却成了一份礼物。这可是我的真心话。

  因为这份礼物的降临,我不得不去认真地思考死亡的意义,我也不得不更深刻地去反思生命的内涵,我从前并没有这样反省过。尽管我心中满是痛楚,我也必须要正视已经走到生命尽头的事实,必须要决定该如何度过这最后的100天(有可能多活几周,也有可能少活几周)。痛下决心之后,我还得鞭策自己依照这些决定去行事。

  简而言之,我自己要回答下面两个问题:

  第一,人生的尽头非得是最灰暗的吗?第二,能不能给生命的最后岁月添上一些亮色,甚至让它成为人生最美妙的时光呢?

  在我看来,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而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在我走向人生尽头之时,我的神志依然清楚,身体状况还算不错,我所爱的人也都陪伴在我身边。

  因此我说:自己真的很幸运。

  当然,很少有人能在离开人世之前参透自己的死。在我接到死亡判决书之前,我也没有真正去思考过。谈到死神,人们往往会感到惶恐不安。即便是行将就木之人,也不会把人生最后的每一天都安排得井井有条,也很难为了自己和家人而沿着既定的方向坚定地走下去。将要辞世者尚且如此,身强体健和欢欣愉悦之人就更别提了。有些人之所以没有考虑死亡,是因为死亡往往来得太突然,让人感到措手不及。很多人就这样离开了人世,比如死于车祸意外的罹难者,他们根本就没有想到死神会从天而降。我虽然会过早地离开人世(接到死亡判决书时我才53岁),但称不上突然(无论如何,如果能提前两周接到死亡判决书,就已经不算突然了)。我很清楚,自己人生的最后一天会在2005年画上句号。

  我最初是一个没有什么资历的会计,后来成了一个雄心勃勃的商人,最后成了一家美国大型公司的首席执行官。经过多年的职场拼杀,我对所谓工作和成就有了自己的理解和判断方式,它们已经成了我血液的一部分,而且让我这一生受益匪浅。如果我不用这样的视角去看待生命的最后岁月,这本身就是有些难以想象的。作为一个成功的公司高管,要富有战略眼光,时刻准备去“赢”得一切。因此,我决意在自己最后100天的时间里,要活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我坐在女儿的苹果笔记本电脑前,我能够感到自己驾驭电脑的能力下降了。电脑旁边,有一个记事簿,上面写满了自己的所思所想,这些都将成为我写这本书的素材,内容包括如何迎接死神、最后旅程的体验以及自己的收获。

  “身体上我还很强壮,没有什么不舒服。自从不做化疗之后,也就不用再承受那种慢慢咽下死之痛苦的体验了。”

  我伏案写着,可是每过几分钟,眼睛的余光还在盯着手表,提醒自己不要耽误其他的日程。

  留给我去学习体悟的时间是如此之少,不过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首先(也是最后)要学会的技巧就是放松。多少年来,我都是以每小时100英里的速度全力往前狂奔,径直向前冲,一路上连一个弯道都没有。而到了我去世的那一天,我的速度将会是零。我曾经也想过(可能大多数人也想过),到了晚年,自然会遇到前方路上的一个弯道出口,大概也就是在65岁退休的时候吧,或者是身体不适的时候,先哲会在出口处亮起一盏灯,告诉我该减速了。其实那盏灯早就已经向我亮起,不过我没有能够看到其中的预警。正如康妮对我说的那样:“其实你并不是步入人生最后的荒野,等待着死亡的降临。”我是在漫漫人生路上减速前进,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过只是有些让我感到难以掌控,其实也不能完全这么说。这也是需要我集中精力去把握的,把握好我能够掌控的命运。卸下肩头董事长的重担,不再像从前那样忙碌不已,尤其是不再做一个奔波操劳的纽约人,我觉得目前自己的行进速度是每小时50英里,也许是30英里(甚至不到30英里)。我希望自己能够有意识地继续减速,自己来调整步调,这样在我人生最后的几周内,几天内,甚至是最后几秒钟内,我能够尽享生命的平静与安逸。

  我不想在匆匆忙忙之中就糊涂地步入了坟墓。

  坐在家中的餐桌旁,我写下了自己最后要做的事:

  稳妥地解决所有法律和遗产问题;

  结束一段段人际关系;

  追求简单;

  活在当下;

  去营造,也去迎接美妙的时刻和“完美的时刻”;

  开始向新生过渡;

  为葬礼做准备。

  简而言之,我希望在最后的岁月里,能够意志坚决地和过去告别,能够感悟生命的真义,能够享受生命的快乐。进一步简而言之,我只希望得到以下这些:

  清晰、兴奋和完美。

  说实在的,一个人还能奢求其他更多的吗?

  有一句很棒的祝福语,很有可能来自爱尔兰,是这样说的:这是通往美好人生和更美好死亡的必经之路。哦,我想要无与伦比的永生。我并不是说在这样的问题上还要和人一争高下,我是说我向来喜欢取胜,所以我也想赢下这一仗,争取比别人在死的时候笑得更好。我是说面对死亡,我也想得到平时在生活中所能取得的收获,用我所知道的最好的方法来达到目标。比方说,多年以来,我爱上了品酒,我会遍尝名酒,订阅相关的杂志,当我有时间的时候就会阅读一番。我也喜欢上了歌剧,也懂歌剧,我会去剧院观看聆听,也会提前阅读相关的故事情节。我不想只是浅尝辄止。

  现在,我也有一股豪迈的气概要“战胜”死神,我要试着积极地看待它,从而像我所希望的那样结束生命,正视死亡,不去躲避,笑着迎接死亡。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16期P60






卡梅隆的故事

郝明义


  工作不计名利,工作不计得失,这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事。

  《泰坦尼克号》的导演詹姆斯。 卡梅隆,倒是可以给我们做一个很好的榜样。

  卡梅隆以善于拍摄大投资的电影著称, 《泰坦尼克号》固然是投资两亿美元的巨作,他的前两部作品《魔鬼终结者续集》和《真实的谎言》也都是投资一亿美元的大手笔。

  他很会花别人的钞票,同时也很会替别人赚钞票,这是大家都熟知的事,但是,不为人知的是他也很会放弃自己的钞票……

  在他还没有成名的日子里,为了确保能导演他自己写的剧本《魔鬼终结者》, 卡梅隆连《魔鬼终结者》带《魔鬼终结者续集》一起,以一美元的价格卖给他的制片人。

  拍《真实的谎言》的时候,由于需要追加三千五百万美元的拍摄资金,他又放弃了自己对这部电影的所有权。

  到了《泰坦尼克号》呢由于投入的资金已达天文数字,20世纪福克斯公司要他缩减预算时,他干脆放弃自己的导演加制片费八百万美元,也放弃了日后的分红,以此来交换(以今天的票房来看,他的分红至少可以有一千五百万美元)。因此,尽管《泰坦尼克号》创下电影史上的票房纪录,但卡梅隆本人拍摄这部电影的所得,只有他的剧本费不到一百万美元。

  在他还没有成名之前,我们可以为他放弃拥有《魔鬼终结者》的决心而喝彩;在他享有盛名之后,我们可以为他放弃拥有真实的谎言的气度而佩服。

  但是《泰坦尼克号》呢

  这肯定是一部他认为会成功的电影,他也早就有了充分的本钱和条件来坚持自己日后应得的两千三百万美元的个人所得。

  我们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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