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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部分

晚清七十年(唐德刚)-第108部分

小说: 晚清七十年(唐德刚)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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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中山之世。广东甚或广州尚为孙氏自己招徕之“客单”所盘踞。客军将领横征暴敛,从不受孙之约束,孙对之亦无可如何,并见注。  
  据陶菊隐言,孙公认为反桂之炮声一响,省内粤军便会蜂起驱逐桂系军阀。孰知粤军及民团竟无应者。见上引陶书第四册页六七~七零。又见《孙逸仙先生传》下册页一三二零转引邵元冲文。  
  此节笔者所论只是“行为”而未及“动机”。作“诛心之论”,现代史家若依心述事,则自当别论也。  
  在中国传统政治中,“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往往是诸侯数十人,然后强凌弱,众暴寡,诸侯渐次减少,终至定于一尊,这是传统的“分久必合”的程序。此一程序在现代史上更形复杂,因素增多,然大致未脱旧套。  
  “以俄为师”之孙公名言,首见于一九二四年十月九日致蒋中正函,影印手迹见刘大年主编《孙中山书信手迹选》(北京,文物出版社,一九八六年十月)页一九三~一九四。其实,孙公于民初尚明言“余乃极端之社会党,甚欲采亨理·佐治(或译亨利·乔治) 氏之主义施行于中国…… 。”(见《国父全集》第三册;吴著孙传页一零五七)亨利·乔治是议会政制下的社会改革家也。孙公舍弃乔治而服膺列宁,实是“二次革命”之后,彼之思想进入另一阶段,已与“列宁主义”暗合之故。一旦发现列宁,乃尽弃乔治而学焉。吴稚晖论孙文有言曰:“孙文从不记人过……能说海阔天空的大话;他有勤快、寡怨、服善三长。他惟些三长,就些三长,把他装扮成一个首领。比檀香木雕著的木头首领自胜……。”见吴致陈炯明书,引于《阵炯明传》页七零~七四。事实上,列宁亦有些三长,尤其是勤快。余读《列宁传》,便觉二人有极相似之处。二人在学时,同为聪颖儿童,一班之首。流亡期中,同入“大英博物馆”自习。只是列宁对“一党专政”、“个人独裁”悟道较早。孙氏误于林肯与乔冶,致被个人独裁的袁世凯所通缉,于是始大彻大悟,不顾所有老同志之反对而搞其个人独裁的“中华革命党”来。列宁当年亦尝不头诸老同志之反对而独行其是。或问列宁党内政敌,何以全党不敌一人?该人答曰:“ 因为全党中再没第二人,一天二十四小时,啥事不干,专搞革命嘛!”孙中山也正是这样的,一天二十四小时,数十年如一日,锲而不舍,金石可镂,专搞革命,不死不休,终于击败所有政敌,成为“国父”。关于上述列宁故事,参阅英文《列宁传》(David Shub LENIN , London , New York &Torontor The New English Library , 1948 , p66 )。  
  当中共红军尚在“苏区”与白军作战时期,毛泽东曾对蒋介石一手组成的“强大的中央军”,甚为羡慕,他自己也想组成一支强大的红军,故有此戏语;然后期《选集》中,此话则被删除,但是有深度的中共党史家,当能记忆及之,甚或一索得之。  
  此处评蒋之言,余闻之于一位国民党中常委,可能这也是国民党高干们的共同意见。列宁如以中国传统哲学规范之,或可称之为“法家”;蒋在一九二七年之后或可概括之曰“阳儒阴法”,也就变成该中常委所形容的政治领袖了。  
  笔者曾参用中西史料档案,就此一公案于一九五二年在哥伦比亚大学撰一英文“硕士论文”(凡十八章,共二七零页)以详辨析之。  
  见中华革命党总理“誓词”各影印本。  
  见注。  
  “毛泽东思想”无论在思想上、在方法上均为“列宁主义”的延伸。西方学者每以把马、列主养引入农村为毛氏之贡献,其实工、农同列,列宁实首倡之也。  
  读者之中。或有入认为笔者此言是对“国父”有点“讽之也”之嫌。其实“孙文学说”和任何学说一样。除却一部分有实践价值的真理之外,都是空洞的假设。伟大的空话自孔丘、苏格拉底之后多的是哩!岂只中山。吴稚晖不也说:“孙文能说海陶天空的大话。”中山好友之言,自是可信之评。  
  “以俄为师”在中国现代化历史上是偶极重要的主题。这一主题在八零年代已完全失去意鞋。今日中国之开放政策带动苏联及所有社会主义集团的国家“以华为师”,后来群起开放变法,便是明证。  
  * 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初稿一九八六年十二月补订于北美洲原载于《孙中山和他的时代——孙中山研究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中国孙中山研究学会编,北京,中华书局出版,一九八九年),中册,页一三四八~一三七五。         第六章 细说辛亥革命      第六章 细说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的爆发,至今已整整八十周年了。为这八秩大庆,海峡两岸乃至日本和美国的中华史学界,都在纷纷集会研讨,并撰文以为纪念。在我们执笔之前,首先想自问一下,“辛亥革命”这四个字是谁发明的呢,或是谁首先使用的呢?笔者不学,自觉此答案已不可考;更少是争议很大,姑置不论。且说“辛亥”。辛亥是我国历史上传统的“干支纪年”里,六十年一循环之中的一个年头。我国历史自黄帝以降,已有七十八个“辛亥年”。我们这个“辛亥革命”是发生在第七十七个“辛亥年”。这个辛亥,在清朝历史上是宣统三年;在西方耶稣纪元上,则是一九一一年,所以西方史学家,都把“辛亥革命”翻译成“一九一一年之革命”。因而我们今日来撰文讨论这个“一九一一年之革命”,首先面对的,便是“定义”的问题了。  
  辛亥革命的定义与争议  
  我们如望文生义。则“辛亥革命”只是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曰武昌起义,到一九二一年元旦孙文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之间两个半月的事。这个狭义的用法曾为甚多中西专著所采纳,然为本笃所不取。盖“革命”究与突发的“政变”不同,它是长期酝酿的结果。只见其果,不明其因,是会引起误解的。至于广义的用法,似乎就应该包括辛亥革命的背景,和它立竿见影的后果了。——换言之,我们研讨“辛亥革命”事实上是包括清末民初,中国革命运动的全部过程。但是这一段最早期的革命运动,又是哪一年起步的呢, 这就有点争议了。  
  一般的说法,总认为近代中国最早组织的革命团体,便是一八九四年“甲午战争”爆发以后,孙中山先生于是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在檀香山所成立的“兴中会”了。一八九四年(清光绪二十年)因此也就是中国近代革命运动的起点。国民党官书如是说:大陆上的李新敦授在其《中华民国史》上,亦作如是说。  
  这一点实颇有可议,因为在兴中会成立之前,还有杨衢云烈士和他的一伙同志们在香港所组织的“辅仁文社”。该文社成立于一八九零年(清光绪十六年;另一说为一八九二年),比兴中会要早四年多。它最早的创立者杨衢云、谢继泰、刘燕宾、何星俦等十余人,其年龄、学历、社会背景,和他们“推翻满清”、“创立合众政府”、选举“伯理玺天德”(president) 等主张,与孙逸仙(中山别号)他们在檀香山的小革命集团,几乎一模一样。所以当中山于一八九五年一月返抵香港时,经共同友人如尢列等的撮合——尢列为文社社员,亦中山好友——这两个小革命团体,也就一拍即合,搞其联合组织了。  
  在这个双方联合的新组织里,他们决定用“兴中会”为会名。因为“振兴中华”这个响当当的名字,较之那酸溜溜的“辅仁文社”四个字,要冠冕堂皇多了。  
  ——后来孔祥熙等一群山西青年,也在太原组织了一个“兴中会”。这个远在华北的兴中会,与孙、杨的兴中会毫无关系。据孔祥熙说,他们那时听说海外有个“兴中会”。他们喜欢“振兴中华”这个响当当的名字,乃把他们自己的小团体取个名字,也叫“兴中会”。(这是笔者早年在哥伦比亚大学校对《孔祥熙回忆录》时,听到录音带内孔氏亲口说的。当时亦有人把孔祥熙的小组织,当成孙中山兴中会的“太原分会”,实是误听录音的结果。)  
  杨衢云、孙中山等在香港所组织的兴中会,事实上除掉名字外,一切皆是“辅仁文社”的延续;会员们也大致都是杨衢云的班底。因为杨的团体己成立四年有奇;而孙的团体还未满二月。杨是香港的地头蛇;孙则是新从夏威夷回来的。双方强弱之势是可以想象的。据说他们合并之后,选举新会长(他们叫“总办”或“伯理玺天德”)时,曾发生孙、杨之争。据后来国民党的官书所载,在同年十月他们预备搞广州暴动时,孙曾当选“伯理玺天德”或“总办”。后来“杨既获大权,遂藉端要挟,而请(孙)先生以(伯理玺天德)相让。郑士皇、陈少白等闻之大愤,极力反对,士良且欲除之。先生以大事未成,首戒内讧,力表谦让,即以此席让衢云……”云云(见《国父年谱》页六八~六九)。  
  这段官书颇难说服任何公正的读者和历史家。如所叙属实,那可能不是杨的“藉端要挟”,而是孙的党羽为拥孙,暗中想搞杀杨的“苦挞打”(coup d‘etat) ,为孙所阻。官书甚至说杨衙云排满抗外的思想,以及他组织“辅仁文社”的叛逆行为,都是受中山“感召”的结果(见前书页五零)。这些似乎都是想象之辞。有人或许要说“辅仁文社”的宗旨是“以友辅仁”;它是个社交团体,而非革命团体。其实辛亥首义时,最活跃的一个组织则是“文学社”。文学社却是革命团体,而非社会团体。所以名字与实质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尤其在地下革命的时期。我们不能望文生义,或以辞害义。  
  须知杨衢云开始其革命行动时,孙中山还是个用功的医科学生。一八九四年中山还亲赴天津“上书李鸿章”呢!他“上书”不幸被拒。如果李鸿章英雄识英雄而重用了“孙文”,中山不也就是清政府的“能臣”了吗?哪还搞什么“革命”(他们那时叫“造反”)呢?所以在这一阶段里,杨衢云是否受“先生感召之深”,吾未敢必。而孙在“上书”被拒后走上排满革命之途,所受杨衢云的影响,倒是很明显的。  
  再者,“兴中会”最初在檀香山组织时,其形式和性质也只是个“银会”。会员每人出“底银”五元,“股银”每股十元,购买愈多愈好。目的是“举办公家事业”,事业成功,每股“收回本利百元”。该会宗旨,除报国之外,“兼为股友生财快捷方式………… 比之(向清朝政府)捐顶子买翎枝,有去无还,洵隔天壤。且十可报百,万可图亿,利莫大焉,机不可失也。”(见冯自由著《兴中会组织史》及第八条)所以在檀香山的“兴中会”里孙逸仙是在暗中筹款造反,而绝大多数“银会”会员,则是在买“乐透奖”。这个兴中银会的会长也不是孙逸仙而是殷商刘祥。但是孙却是这银会首会的得利人—— 他筹到港币一万三干元,外加个“兴中会”的组织名义。有了这些本钱之后,中山便匆匆赶回香港向杨衢云洽商(事实上是bargain)两会合并的事务了。合并之后,会长一职顺理成章自然应该是杨衢云。是年十月,他们竟然发动了“义兵三千人、洋枪六百杆”外加火轮船二只的广州起义。试问中山皮包里的一万三干港币,能买几枝“洋枪”呢?这些起义的本钱,显然都是杨衢云搞起来的。中山半途加入罢了。可惜杨氏早死—— 一九零一年一月十日被清吏刺杀于香港,他的事迹功勋就被埋没了。所以一部“中国近代革命史”,是应该从杨衢云开始写的。  
  笔者写这段小辩正,绝无意贬抑中山先生在近代中国的历史地位。相反的,我们是更上层楼地尊崇他为我们的民族领袖;民族领袖应有其不偏不倚的民族领袖的地位。因此我们不愿采用“党史家”为“党魁”作传时,视天下无不是之父母的谱牒方法罢了。  
  得风气之先的华侨青年  
  青少年时期的孙中山先生,恕我大胆的说一句,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华侨青年”,甚至如粤人俗语所说的“金山仔”。笔者蜗居纽约四十余年,在“穷人哈佛”的纽约市立大学从兼课到专任,教书经验亦有三十余年。在我课室内进进出出的华侨小青年,亦下下数百千人。我平时总欢喜举中山先生的故事来勉励他们。行行出状元,如今虽做不到大总统和国父,但不断努力之下,不做“大官”也可做点“大事”嘛!其实我的学生中,卓然有成者,亦为数颇有可观。  
  相反的,我们如以中山先生比诸今日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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