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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部分

修行资料汇编(真实)-第2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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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托梦给弟子,让剥它的皮给寺院做鼓来赎罪。所以,僧是白衣的福田,如果僧人给白衣送礼,那就成了僧以白衣为福田,双方都会损福。

    从自己方面来说,自己没有受持清净戒律、没有闻思修的功德,也不要将信众供养自己的财物过多地转给亲戚朋友。因为,以甚深的业果来看,让亲友享用信施,对他们也是有害无利的。

    《大方等大集经》中有这样一段公案:

    当时,世尊对龙说偈:“汝以过去盗因缘,轻戏圣人受是报,至诚听我此实言,即得清凉灭诸苦。”佛说了谛实语之后,便以少量水泄入龙的口中,当时火、虫、脓都灭尽了,龙口变得清凉。龙说:“大圣如来,我回忆起在过去迦叶佛时,自己曾经做在家人,在田里耕地时,有一位比丘向我乞讨五十钱,我回答:‘等稻谷成熟,我再给你饭食。’比丘又说:‘如果五十钱不能给,愿你给十文钱。’我当时生起嗔心,说:“就算十钱也不给。”这时,比丘心生懊恼。后来,他进入寺院房舍、入于树林之下,盗取了现在僧物十庵罗果私自食用。以这个因缘,他堕在地狱中受苦,恶业还未消尽,又转生为荒野水泽中的恶龙,常常被各种虫啖食,全身脓血流溢,饥渴苦恼。后来,又以嗔心的恶业因缘而转成小毒龙身,生在我的腋下吮吸我的血,热气触身,令我难以忍受。所以,我的体内充满了热的脓血。”龙又对佛说:“大悲世尊,唯愿慈悯救济我,让我能解脱冤家毒龙。”

    这时,世尊用手舀水,发诚实语说:“往昔,我曾在饥馑的年代发愿做大身众生,身体广长无量,以神通力在虚空中宣告:‘荒野水泽之中有大身虫,名叫不嗔,你们可以取食它的身肉,以免除饥苦。’当时,人、非人等听到声音后都一起前往,竞相食用大身众生的身肉。”正当佛说此谛实语时,龙腋下的小虫就出来了。当时,这两条龙都对佛说:“世尊,我们究竟还有多久才能脱离龙身、解脱罪业?”佛告诉龙说:“此罪业重大,仅次于五无间罪,这是什么缘故呢?如果对四方常住僧物或现前僧物,对有信心的施主以殷重心布施之物及花、果、树、园林等等,乃至对资身的饮食、床褥、敷具、汤药等一切所需,私自浪费、使用,或者擅自转送给善知识、亲戚或白衣,这个罪业的果报超过阿鼻地狱所受的果报。但是,你们可以受三皈依,皈依三宝之后住在冷水中。”这样三称三皈依之后,龙身就得以安稳地入于水中。这时,世尊为诸龙说了以下偈颂:

    即前经云:“宁以诸利剑,割断自支体,已施僧伽物,不与在家者。”

    即前面《日藏经》中所说:“宁可以锐利的宝剑割断我的手脚肢体,我也不把已供僧伽的物资给予在家人。”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利剑割身,只是一世受苦,而把僧物转给在家人,将会导致累世之殃。对下面四颂都应如此理解。

    “宁食热铁丸,火焰即炽猛,不应于僧中,受用僧伽业 。”

    “宁可用口去吞食如烈火般炽热的热铁丸,我也不应当在僧众中受用僧伽业。”

    “宁取食猛火,量等须迷卢,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

    “宁可取大如须弥山的烈火做为食物,我也不以在家身受用已供养僧众的财物。”

    “宁破一切体,贯诸大丳 上,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

    “宁可以锐利的大丳刺穿全身的一切支分,我也不以在家身受用僧众财物。”

    “宁入诸舍宅,火炭遍充满,不以居家身,夜宿僧房舍。”

    “宁可进入火炭充满的房屋中被遍体烧燃,我也不以居家之身夜晚住在僧众的房舍。”(如果是住在寺院专为居士准备的房屋中,或者为常住发心的居士,经过开许后,夜宿于僧房中,此类特殊情况不会有罪过。但居士在寺院居住时,要注意不能影响僧众的闻思修行。)

    以上引教证说明了僧物是极重对境。因为十方僧物是属于十方僧所有,若稍有损坏或占用,都是向十方僧结罪,果报无量无边,所以道友们处理僧物时一定要谨慎小心。

    大恩上师传《百业经》时,多次强调为僧众做事应注意因果。一次大恩上师说:“你们发心为常住做事的人一定要仔细取舍,人生是很短暂的,虽然只是一念之差,它的果报却是恒常的。现在我们当中的活佛堪布,不要认为精通三藏做事很方便,如果不仔细取舍因果,我很担心你们像三藏法师一样将来受报应。”又有一次,大恩上师说:“如果发心者平时不观察自心,一个恶念就会使自己造下极大恶业,摧毁今生和来世的善根。所以,对僧众的财产一定要谨小慎微,必须专款专用,供佛的钱只能用来供佛,供僧的只能供僧,供灯的只能供灯等等,不能挪用,更何况是盗用?不论别人知不知道、见没见到,都应当注意因果,如理取舍。千万不要因为今生的小恶,苦了后世受恶报!”

    辛三、其中菩萨田门

    以下,引经说明菩萨是具有极大势力的善不善田:

    又僧伽中,若诸菩萨补特伽罗,是极大力善不善田。

    僧有小乘僧和菩萨僧的差别,其中,以菩萨僧是具有极大势力、能引生善不善业果的深重对境。换句话说,以菩萨为对境而修习恭敬、供养、承事等善业,将会产生极大福德;相反,对菩萨以轻慢心诽谤、谩骂等,罪业也是无量无边。

    以下都是以比喻显示缘菩萨造业之深重。为什么要用比喻呢?因为不设一比喻,便不能显示出罪业是如何严重。

    《能入发生信力契印经》说:“设如有一由忿恚故,禁闭十方一切有情于黑暗狱。若有忿恚背菩萨住,云不瞻视此暴恶者,较前生罪极无数量。”

    《能入发生信力契印经》中说:“假如有人由于内心忿恚,而将十方一切有情全数幽禁在黑暗牢狱之中,这种罪业固然极重,然而如果有人以忿恚心背对着菩萨站立,口中说:‘我不愿见到这个暴恶者。’相比之下,后者较前者所生的罪业无量无边。”

    “又较劫夺南赡部洲一切有情一切财物,若有轻毁随一菩萨,亦如前说。又较焚毁殑伽沙数诸佛塔庙,若于胜解大乘菩萨 起损害心,发生嗔恚,说诸恶称,亦如前说。”

    经中说:“又比如有人把南赡部洲一切有情的财物抢劫一空,此人固然是罪大恶极,然而如果有人轻毁任何一位菩萨,那么相比之下,后者较前者所生的罪业无量无边。又如有人将恒河沙数那么多的诸佛塔庙焚毁无余,此人罪过虽然极为深重,然而如果有人对胜解行的大乘菩萨生起嗔恚、产生损害之心,以不悦耳的语言进行嘲讽、批评等等,那么相比之下,后者较前者所生的罪业无量无边。”

    所以,损害菩萨的罪业极重,相反,若能对菩萨恭敬、承事、供养等,由此引生的福报也是极为巨大。下面看教证:

    《能入定不定契印经》说:“若剜十方有情眼目,由慈心故令眼还生,及将前说一切有情放出牢狱,悉皆安立转轮王乐或梵天乐。如次若于诸能胜解大乘菩萨净信瞻视,及由净信乐欲瞻视、称扬赞叹,较前生福极无数量。”

    《能入定不定契印经》中说:“假如有恶人将十方无量有情,不论人类、旁生或天人的眼目全都挖去,这时候有善人以慈悲心使他们重见光明。又比如十方有情被恶人关入监狱,有善人将他们全数释放,而且将他们全部安立在转轮王或梵天的安乐之中,给他们这样的自由安乐。以上二者所得福报虽然极多,但依次相比之下,如果有人对能胜解的大乘菩萨以清净信心瞻视,或者由清净信心欢喜瞻视,口中以美语称扬赞叹,以此所生的福报较前二者无量无边。”

    《极善寂静决定神变经》中亦说:“较诸杀害南赡部洲一切有情,或尽劫夺一切财产,若于菩萨所修善行,下至抟食施诸旁生,而作障难,能生无量罪。”

    《极善寂静决定神变经》中也说:“如果有人杀害南赡部洲的一切有情,或者把他们的财产抢劫一空,此人罪业固然极大,但相比之下,如果对菩萨所修的善行下至布施旁生一抟之食,从中作障碍,如此所生的罪业较前者无量无边。”

    下面是教诫:

    故于是处,极应防慎。

    由于对境深重,稍有违逆、损害就会结无量罪业,因此在三宝、上师、菩萨、父母等对境前,身口意尤其应小心防护。

    圣者菩萨可以化现为各种身份游戏世间,即便出现在你眼前,你也当面不识,也许身边做饭的厨师或者乞讨的乞丐就是菩萨。当年,阿底峡尊者来到西藏,有一位伏藏大师前去拜见尊者。当时,有一位老太太拄着手杖站在尊者住所的门口,伏藏大师的排场很大,他来的时候,眷属们用石头和棍棒驱赶路上的人,老太太躲闪不及,被他们打倒在地。伏藏大师圆寂后,往生铜色吉祥山,但却被一位女子阻拦,不让他进入持明者的行列。他便问:“你是谁?为什么要阻拦我?”女子说:“我是空行母益西措嘉。当年阿底峡尊者到西藏弘扬佛法时,我为了遣除他的违缘而在他的门口守护,你们当时轻蔑我,所以我现在阻拦你。”

    乞丐、屠夫、旁生等中都有大菩萨,出家人中必有大菩萨,我们不能只从外相上来评论人,随意诽谤。佛陀曾说:“只有我及如我者,其他人并不能衡量他人的相续。”因此,对一切观清净极为重要。以前,萨迦法王根嘎酿波看见许多小喇嘛脱掉法衣,在溪水中耍箭术,萨迦法王说:“各位僧人请穿上法衣,我这个老居士要向你们顶礼了。”像萨迦法王这样的大成就者,都显现不轻小喇嘛的恭敬行为,我们凡夫更应将一切众生视为佛菩萨。今天世界各地都有宏扬佛法的大德菩萨,对他们应当平等作清净观,在这些方面应当特别注意:不应执著这位是我的上师,那位是邪魔外道,也不能听到别人诋毁时,自己就随声附和,这样容易毁坏自他,造下堕落地狱的大罪业。

    以上是就显宗而言,以金刚乘来说,自己的金刚上师是比菩萨更为严厉的对境。在密乘十四条根本罪之中,将毁谤上师的罪业列为首位。《事师五十颂》说:“身为弟子若故意,轻蔑如是之上师,则已轻侮一切佛,故彼恒时受痛苦。”另外,不能随意评论上师们智慧的深浅、见解的高低、成就的大小,否则会毁坏法和人二者。

    庚二、所依门分四:一、以智愚而有轻重 二、以具戒而有轻重 三、破戒者等之罪业 四、归纳而说依法之重罪

    辛一、以智愚而有轻重

    由所依门故力大者,谓如铁丸小亦沉水,即彼成器虽大上浮,说智不智所作罪恶,而有轻重。

    由所依方面导致业力重大:按《俱舍论自释》来说,譬如,一颗铁丸子体积虽小,但也会沉入水底;如果将它打成容器,体积虽大,却会上浮。以此比喻智者和愚者所造罪业有轻重的差别,即:智者所造罪业虽大,却能从罪业中出离;愚者所造恶业虽小,却会因此而堕落。

    为什么智者和愚者所造恶业有这样的轻重差别呢?下面分别讲述根据,先讲愚者造恶力重的根据:

    此因相 者,《涅槃经》说:诸愚痴者,如蝇粘涕不能脱离,虽于小罪不能脱离。由无悔心不能善行,由覆藏过,虽先有善为恶染污,故应现受异熟之因,变为极重那落迦因。

    这个根据,在《涅槃经》中说:无智慧的愚者造作罪业,就像苍蝇粘上口水便不能脱离。意思是,愚者即使是对微小的罪业也不能脱离。因为愚者对以前已造下的罪业没有后悔心,日后又不能行持善业,由于覆藏己过,虽然先前已有一些善业,也会被这个覆藏之恶所染污。对愚人来说,由于以上这些因缘,导致本来只是在现世中应成熟轻微异熟的因,却转成了后世在地狱中感受痛苦的极重之因。

    总之,愚者即使造小罪,也会成为地狱的因,这是因为愚者不能发露忏悔、改过自新的缘故。

    又如少水投盐一掬,则难饮用,或如欠他一文金钱,不能还偿,渐被逼缚受诸苦恼。

    这又好比在一碗水中投入一把盐,水便很难饮用;或者如欠他人一文金钱而不能偿还,将导致利息增长,难以摆脱他人的逼迫、捆缚等苦恼。这是说:愚人造了罪业后,不能及时发露忏悔,而导致恶业力一直增长,最后微小的恶业也会增长成为重大;相反,造罪之后若能具足四力立即发露忏悔,重业也会转成轻业。

    又说五相,虽是当感现轻异熟,能令熟于那落迦中,谓重愚痴,善根微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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