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柝声-属灵的人-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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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再让十字架取缔他魂的生命,他就要停在魂的境界中而以魂的经历为灵的经历。他的旧人虽然已经经过对付了,但是他的生命尚未让十字架对付过;这生命的意志、心思、情感,就要毫无顾忌的活动,以致信徒的经历,依然是属乎肉体的。
我们必须知道,从罪得着释放,在我们全人中所影响的是到什么地步;我们才知道什么是已经经过对付,什么是还未经过对付。
一件事是我们所应当特别知道的,就是「罪」是特别与我们身体发生关系的。我们不像许多的哲学家,以为肉体在本性上是恶的;但是,我们承认身体是「罪」掌权的范围。所以,在罗马书六章六节,我们才看见圣灵称我们的身体为「罪的身体」,因为当我们未经历过十字架的对付之先,当我们还未将肢体献给神作义的器具之前,我们的身体不过是一个「罪的身体」。在我们还未向「罪」算自己是死的,而将身体献给神之先,「罪」是占有了我们的身体,「罪」是作了我们身体的主人。我们身体乃是「罪」的营垒,「罪」的工具,「罪」的防地。所以,没有别的称呼,比这个称呼是更恰当的——「罪的身体」。
我们如果仔细一点读圣经中论从罪得释放的那一段经文——罗马书六至八章——我们就看见身体和「罪」的关系是如何。并要知道,神完全的救法,就是要救我们的身体完全脱离「罪」的工作与服务,将肢体献给神。
在六章里,我们看见使徒说:
「使罪身灭绝。」(六6)
「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六12)
「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六13)
「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六13)
在七章里,神又藉着使徒说到身体:
「在我们肢体中发动。」(七5) 「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七23)
「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七23)
「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七24)
到了八章,圣灵的声音更是凊楚:
「身体就因罪而死。」(八10)
「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八11)
「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八13)
「乃是我们的身体得赎。」(八23)
把这些经文读过之后,我们就知道,神对于我们的身体是何等的注意。这是因为身体特别是「罪」活动的境界。人所以是「罪」的奴隶,因为人的身体是「罪」的傀儡。什么时候,身体向「罪」作个失业者,那个时候,人就不再作「罪」的奴隶。
所以,我们看见一个人从「罪」得了释放,就是他的身体脱离了「罪」的能力和权势。
就是为此,我们才看见,「我们的旧人已经和祂同钉十字架了,使『罪』的身体失业。」旧人的被钉,就是要使身体能够脱离「罪」的辖管。旧人——「罪」的同工——已经钉了。新人占旧人从前所占的地位。神的灵住在里面了。罪虽仍然存在,但是,它对于身体的能力已经打破了。因为旧人的被钉,叫「罪」没有方法可以使用身体。没有旧人的同工了,「罪」是不能直接使用身体的。
所以,我们必须记得,我们的从「罪」被释放,不过是我们的身体得着释放。(自然完全的救赎,脱离罪的同在,还在乎将来。)我们所靠着而活的那个天然生命——魂生命——并没有经过对付。我们如果以为胜罪的生活乃是无上的生活了;我们不啻以为身体「痿痹」,乃是无上的生活了,而忘记了我们除了罪的身体之外,还有一个天然的魂,魂生命;而这个魂生命也是和身体一样的需要对付的。一个信徒如果只知道身体的「失业」(这自然是已经顶奇妙的了),而不知如何的否认魂生命,就他属灵的经历,仍是很浅的,并不会深到如何。
我们从前已经略略提及「己」(魂)如何仍是活动在神的工作中。实在身体虽然「痿痹」了,魂整个的生命,在此时都是活动的。这个生命乃是以己为依归的,然而这个生命却有外面很不同的发表。因为魂的生命所包含的,最少有意志、心思、情感等三大部分。所以当信徒顺着魂的生命而活时,有的就偏重于意志,有的就偏重于心思,有的就偏重于情感。或者是时而偏于这个,时而偏于那个。虽然外面的表显大大不同——因为是有属心思,属意志,属情感的不同——而其属魂则一。偏重于意志的,就要在生活上以自己的喜好为中心,不肯顺服神的旨意;偏重于心思的,就要以自己的智慧来定规自己的道路,不要平心静气的受圣灵在直觉里的指引,偏重于情感的,就要寻求在感觉上的快乐,以为这是无上的生活。不过,无论他所偏重的是什么,信徒如果顺着魂生命而行,有一件事总是普通的,就是他靠着己的能力而活着。这己的能力就是信徒在未信主时所天然有的能力,无论是天才、干才、口才、聪明、吸力、热诚等等。有一件事是我们对于信徒随从魂的生命所应当知道的,就是:(一)在原则上,魂的生命就是己的天然能力。(二)在表现上,魂的生命有三个外面不同的生活。或是强项不服,或是自作聪明,或是寻求感觉上的快乐。信徒如果靠着魂的生命而活,什么都是用自己的能力,他不能不叫自己有这三种外面不同的表现。信徒在此时,若非进前将魂的生命也交于死地,他就要培养他「自己的生命」,叫神不喜欢,叫自己失去圣灵的果子。
魂为生命
我们已经看见过,魂乃是我们人本来的生命,意思就是叫我们活,叫我们有生机,叫我们有生存(都是指着肉体这一方面说的)可能的能力。我们的魂,就是我们的生命。创世记一章二十一、二十四节的「动物」和「活物」,在原文都是魂字。所以,这魂就是我们人与其它动物所共有的生命。这个生命就是我们人所本来有的生命。在我们未重生以前,我们就是靠着这生命而活在世上。这个生命是人人所共有的。希腊文的字典告诉我们说:这个魂字「仆宿刻」,在原文的意思就是:「动物的性命。」所以这个魂的生命,就是世人为动物那一种的生命。这个魂的生命,乃是属乎天然的。这个生命并不一定都是罪恶的,因为许多信徒的罪恶,已经藉着旧人与主同钉而得胜,不过是天然的而已。这个生命是人的生命,所以非常之「人」的。你若想到「人」之如何为「人」,这个生命就是一个完全「人」的生命,也许是良善的、可爱的、谦和的,但不过乃是「人」的而已。
这个生命,与圣灵在我们重生时,所赐给我们的新生命完全不同。圣灵所赐给我们的,乃是神自己非受造的生命;这乃是人的生命。圣灵所赐给我们的,乃是超凡的生命;这乃是天然的生命。圣灵所赐给我们的,乃是永远的「奏厄」;这乃是「仆宿刻」。
生命是藉着行为而表显的。生命乃是人里面的力,叫人全身肢体活动的。人的活动,就是这生命的外表。在人的活动后面那不可见的能力,就是这生命的含蓄。我们天然所「是」的,都包含在这生命里面。这个生命就是我们魂的生命。
魂与罪
魂生命所有的行为,就是出能力以作所命令它的。如果是灵掌权,它就按着灵的主使,而运用它的意志来决断遵行灵所命令的。如果是罪在身体里掌权,它也就按着罪的引诱,而运用它的意志来决断遵行罪所羡慕的。魂生命乃是遵照它的主人而作工,它不过负执行一切命令的责任而已。当人未堕落时,它以一切的能力供给灵的主使。堕落之后,它就完全听着罪驱使。自从人属肉体以来,这在身体中掌权的罪,就变为人的性情,来奴隶魂,就是人的生命——叫人完全顺着罪行事。罪是人的性情,魂是人的生命。
当我们说到我们的生命和性情时,我们好象看生命和性情是同样的。但是严格说来,生命和性情是有分别的——好象生命是较大的,性情是较小的。每一种生命,都有那一种生命的性情。性情就是生命的自然原则,就是生命的倾向和爱好。当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我们的生命,就是魂;我们的性情,就是罪。我们靠着魂而生活,至于生活的倾向和爱好,乃是照着罪,随着它而行事为人。更说明白一点,定规要如何行事为人乃是罪,出能力去顺着这个定规而行事为人者乃是魂。罪性出主意,魂的生命出能力。罪评议,魂执行。这是每一个未信者的光景。
当信徒接受主耶稣基督十字架代死的恩惠,而不知道同死的事实时,神就将祂自己的生命放在他里面,叫他的灵复活过来。这新生命带着祂的新性情同来。此后信徒里面就有两个生命——灵和魂的生命;和两个性情——罪和神的性情了。
这两个新旧的性情不相同,不能和协,不能联合。新旧逐日相争,都欲掌管全人。在这一层里,基督徒就是在基督里作婴孩,乃是属乎肉体的。他此时的经历,是最无常,也是最苦的——胜败更迭。后来他知道了十字架的拯救,知道他若用信心算旧人已经在十字架上与主同钉了,他就能脱离这罪,叫身体痿痹了,像死一样的寂静。旧人既然钉死,他就有了胜罪的能力,他就在经历上实验过「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的应许。
此时信徒进入一种境地,罪恶都在他们的脚下,所有肉体的邪情和私欲,都不能再吸引他们了。此时此景,信徒就多以为他现在是完全属灵的了。他回头看许多与他同信主者,尚被罪恶所缠累不已,就不免自诩,以为他自己已臻完境,达到灵命最高深的地步——完全属灵的了。岂知事有大异不然者,到此地位,有许多人仍不免作一:
属魂基督徒
为什么缘故呢?因为十字架虽已作工,对付过信徒的罪的性情了;然而,魂的生命尚在!虽然所有的罪恶是从罪性而来,魂不过听其驱使,为其卖力,然而魂究竟是亚当传下来的,虽然不尽是污秽,却也难免受亚当堕落的影响——虽然属乎天然,究与神的生命有别。信徒里面污秽的旧人虽已死了,但是他的魂尚是他生活的能力。罪的性情虽脱离,己的生命尚存在。所以仍难免于属魂。旧人虽然不再来主使魂,而魂却仍是其人生活的能力。现在神的性情代替了罪的性情,自然所有的倾向、爱好和主张都是善的,不再像从前的污秽,然而执行这新性情的主张和爱好,仍是从前的魂生命。
这个倚赖魂的生命,去执行灵的主张,乃是藉着自然(属世)的能力,去成就超凡(属神)的良善。明言之,即藉着已的能力,去供应神的要求。信徒此时的情形,虽是已经胜罪(消极),然对行义(积极)尚是幼稚。但是肯真心承认自己的软弱、幼稚、无用,而倚靠神的,究有几人呢?人的本性,都是以为自己是有能力的,未经过神的恩典,叫他谦卑过的人,总没有肯以自己为毫无用处的。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就没有倚靠圣灵行义的心,都是靠着自己(魂)的能力,而更正、改良他从前所有的行为。所以,此时的危险,就是不知启发他里面所已有之魂的生命(就是神所赐的),而靠着圣灵加增能力给这灵生命,去执行新性情所有的主使;而靠着自己的力量,来叫神喜悦。其实,此时灵命初生未久,尚未至长成时期,叫它去发表所有神性情的美德,也实有未能者;所以信徒因着缺乏等候、谦卑和倚赖的心,不知自己的作为,无论(照人的眼光看)好到什么地位,都是不能得着神的喜悦的缘故,就用着自己天然属魂的能力,去履行神对祂儿女们所要求的条件。这样的行事和工作,乃是将属神的和属人的调合起来——天上的欲望,藉着地上的能力发表出来。信徒此时的行事为人,既是如此,所以仍未能属灵——乃是属魂的。
许多人不明白什么是魂的生命。其实简单说来,魂的生命不是别的,就是我们普通所说的己的生命。许多信徒有一个很大的错误,就是他们并不分别罪和己。他们以为罪和己是一样的。岂知罪和己在圣经的教训和属灵的经历中,都是不同的。罪是污秽的,是反对神的,是完全可恶的,而已却不一定都是污秽的,不一定都是反对神的,不一定都是可恶的。反之,在许多时候,己是很体面的,是要帮助神的,是很可爱的。比方,读经是一件很好的事,我们知道读经并不是罪;可是在读经里,许多时候,可藉以充满了己的作为。靠着自己的聪明来明白圣经,虽然不是罪,但是却是己的作为。作工打算拯救人并不是罪,但是随着自己的意思,用自己的方法去作工,真是充满了己。最少我们知道追求灵性的进步,必定不会是罪;但是,许多时候,这样的追求,乃是出乎血气的己的。或者是因为不甘落在人后。或者是因为灵性进步,与自己有多少便利。或者是因为自己能得什么。再说明白些,行善并不是罪,这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