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柝声-属灵的人-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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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看,人是否属肉体的问题,并非看别的,只看他是否从肉体生的而定。人变成为肉体的缘故,乃是因为他是「从血气生的,从情欲生的,从人意生的」。并非因他自己怎样,他的父母如何,就是表明他是那一种类的人。
肉体的性质到底是怎样呢?「从肉体生的,就是肉体。」凡从肉体生的,无论如何,都是肉体。教育他,改良他,栽培他,以道德和宗教来范围他,都不会叫他变为不是肉体。因为从肉体生的,就是肉体。他既是肉体生的,他就是肉体。无论怎样用工夫,用能力,都是肉体。要他不是肉体,除非不用肉体生他。既用肉体生他,就不能叫他不永远常是肉体。人若不是从肉体生的,就可以不说;若是,就尽了世人所有的法子,尽了神的权能和神迹,总不会叫他变为不是肉体。主耶稣说「是」了,就是定规了。人是不是属乎肉体的问题,并不在乎人的自己,只在乎上文,就是他是谁生的?是什么生的?若是肉体生的,尽所有的计划要叫他改变,也是完全空的。因为他能从这一样变成那一样,天天变都可以,但是无论他外面怎样变了,变成什么样了,他还是肉体。
未重生的人
主耶稣已经说了,每一个未重生的人,只从人一次生的,都是肉体,都是在肉体的境界之内的。
在这个时候,他乃是「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弗二3)。因为「肉体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罗九8)。魂听从身体私欲的引诱,随着它去犯许多不可言宣的罪恶;但因为人此时是向神死的(弗二1),「在过犯和未受割礼的肉体中死了」(西二13);所以虽然在罪恶的中间,尚丝毫不自知,也许尚洋洋自得,以为自己还是比别人更好的。实在说来,人们「属肉体的时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他们肢体中发动,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罗七5)。这无他,因为他「属乎肉体,已经卖给罪了」(14节);所以他的「肉体顺眼罪的律了」(25节)。
肉体的能力是非常薄弱的——在犯罪和随从己意方面,却是非常有力的——所以,对于神所有的要求,没有一件能如神的意。这是因为「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罗八3)。肉体不只是不能行神的律法,并且连服也不能。「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神为仇;因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7节)然而,这并不是说肉体就任意放纵,神方面的事,都不顾念。因为属肉体的人,实在也有尽力行律法的。圣经并没有以为凡属乎肉体都没有一个行律法的,不过以为:「凡属肉体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二16)而已。属肉体的人,不行律法,自然普通;这是显明他们的属肉体;但神现在的定规,乃是人并非靠着律法称义,乃是因着信靠主耶稣(罗三28);所以属肉体的人,就是来遵行律法,也不过表明他们是顺服神,是随从己意,要在神的义以外,再立一义(罗十3),这样更表明他们是属乎肉体的。所以,无论怎样,「属肉体的人,总不能得神的喜欢」(罗八8)。这三个「不能」,断定一切属肉体的人的罪。
这个「肉体」,从神看来,是完全败坏的。这肉体是与情欲紧紧相连的,所以圣经就常说到「肉体的情欲」(西二23;彼后二18)。神的能力虽大,但祂却不能叫人的「肉体」改变性质,成为祂所喜悦的。祂自己说,「人既属乎肉体,我的灵就不永远和他相争。」(创六3)肉体的坏处,是超过神的能力,是神所不能改变的。圣灵也不能因着和肉体争战,叫它变为不是肉体。从肉体生的,就是肉体。然而却有人不明白神的话语,却打算改造、改良肉体。神的话是永远有价值的。因为肉体在神的面前是如此的不堪,所以神警告祂的圣徒说,「连那被肉体沾染的衣服,也当厌恶。」(犹23)
神知道肉体的实在情形是怎样,所以祂知道肉体是不可改变的。凡打刃蘩碜约旱娜馓澹眯矶嗫思旱墓し颍窗镏馓灞浜玫模家О堋I裰廊馓迨遣荒芨谋洹⒏牧肌⑶ㄉ频模凰缘k虽然欲救世人,却不在改变肉体这样事上着手。因为这个虽然让神来作,也是作不来的。神不改变人的肉体,然而神却给人以一个新的生命,以帮同祂带领肉体列死地。肉体应当死,这是救法。
神的救法
请读罗马书八章三节:「律法既因肉体软弱,有所不能行的。」这是属肉体的人中有道德部分者的实在情形。也许他们是很肯专心行律法的,但是他们乃是属乎肉体的,他们软弱,不能完全遵行所有的律法。「有所不能行的」,也许是行很多了,但是,尚是有所不能行的。这是一等的人。还有一等的人,就是完全不遵行神的律法的人,他们「体贴肉体,与神为仇,因为不眼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7节)。然而律法的命令,乃是行就得生,不行就被定罪,受沉沦。行多少呢?完全。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趺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二10)。因此,「凡有肉体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三20)。人越欲遵行律法,越知道自己是充满了罪恶,不能遵行神的律法的。所以这节圣经(罗八3)的头一句,对我们说出世人的光景,是如何有罪的。
人都是有罪的,所以神现在打算救人。祂救人的法子,就是「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了罪之肉体的形状」。祂的儿子是没有罪,所以,惟有祂的儿子能够救人。「成为罪之肉体的形状」,就是说主耶稣的降生,取一人体,联合于人类里。神自己的儿子就是「道」,成了罪之肉体的形状,就是「成肉身」,所以这节圣经就是告诉我们以道成肉身。这里的要点,就是祂是神的儿子,所以无论如何,祂是没有罪的。下文并不是说祂「成为罪的肉体」,乃是说祂「成为罪之肉体的形状」。祂成了肉身,有了人罪体的形状。祂虽成了肉身,仍然是神的儿子,所以仍然是没有罪的。但是祂又有人罪身的形状,所以祂与世人所有属肉体的罪人,乃是最联合的。
道成肉身,作什么呢?「作了赎罪祭」。这是十字架的工作。祂的儿子乃是赎罪的。属肉体的人犯律法,不能成就神的义,所以他们应当沉沦,应当受罪的刑罚。主耶稣来到世上,取了罪之肉体的形状,与一切属肉体的人,完全联合,所以当祂死在十字架上时,就叫所有属肉体的人都向罪,都在祂里面受刑罚了。祂是无罪的,所以不必受刑,但祂受刑时,是有罪体的形状的;所以,祂以一个新种族首领的资格,叫所有的罪人都在祂里面受了刑罚。这是对刑罚说的。
属肉体者所当受的刑罚,有祂作赎罪祭了;但是,他们这个肉体充满罪恶,怎么办呢?「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祂死是为罪死的,神叫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主耶稣死时,是祂的肉体死的,「按着肉体说,祂被治死」(彼前三18)。祂的肉体死时,祂就叫祂肉体所负的罪,也都一同被钉死。这就是祂「在肉体中定了罪案」的意思。这一句话说平一点,就是「在肉体中定罪了罪」,或「在肉体中『定罪』罪」。定罪的意思就是审判,或是刑罚。罪的审判和刑罚就是死。所以这里的意思,就是祂在肉体中叫罪死。所以在此我们看见主耶稣死时,不单只为罪作赎罪祭,代替人的罪受刑了,并且将罪也刑罚了,罪已在主死时,在祂的肉身中受了定罪,所以凡与主的死联合的人,罪也在他这人的肉体中被定罪了,再没有权力害他了。
重生
神的救法,救人脱离肉体所当得的刑罚,和肉体的能力——都在祂儿子的十字架里作成功了。祂现在将此救恩摆在每一个人面前,凡愿意接受的,都有得救的可能。
神已经知道在人里面一点的良善都没有。肉体是不会叫祂喜悦的。肉体已经是完全败坏,丝毫没有修理的可能。肉体既是这样绝对的不堪收拾,祂若不在肉体之外,再给人以什么新的,祂就不能盼望人相信祂儿子之后,有什么能叫祂喜悦的。所以祂就当人相信主耶稣是替他死,接受主耶稣为他个人的救主的时候,以一个新的生命,就是祂自己非受造的生命给人。这就是圣经所谓的重生。神并没有改变我们的肉体,乃是将祂的生命赐给我们。人无论重生也好,未重生也好,他的肉体总是一样的败坏。罪人里面的肉体如何,圣徒里面的肉体也是如何。人虽然重生了,他的肉体并不因之而迁善。人得重生,丝毫不会影响肉体,叫他改良迁善。肉体无论如何,总是肉体,永无变化的一日。神并非利用祂的生命,去教育训练肉体,祂乃是藉着祂所赐给人的新生命,来胜过肉体。
这重生,乃是人与神所有实在生产上的关系。在原文重生的「生」字,乃是产生的生,意即我们乃是神所生的。我们的肉体如何确切是我们的父母生的,我们的灵命也如何确切是神所生的。产生的意思,乃是「将生命分给」;所以,说我们从神生的,就是说我们从神那里得着一个新生命。我们肉体的生命,如何是在父母生我们时所得着的,我们的属灵生命,也如何是在神生我们时所得着的。这生命是一个实在的生命。
我们已经知道我们人乃是属肉体的——灵死了,魂管理全人,照着身体的私欲去行,里面没有一点的良善——所以,神拯救我们时,必须在我们里面恢复灵的地位,好叫人能再与神交通来往。就是这样,当人信主耶稣时,神就将祂自己的生命放在我们灵里面,叫灵复活过来。所以主耶稣说:「从圣灵生的,就是灵。」(约三6)因为就是在这个时候,神的生命就是这里的灵,进入我们的人灵,叫人灵恢复了它的地位。圣灵就从此住在人的灵里,所以,人就被迁入灵的境界里了。灵现在复活过来,重新执掌欢柄。以西结书三十六章二十六节所说的「新灵」,也是说到人在重生时,所接受的新生命。
人得着重生的条件,并非什么一种的特别行为,乃是因相信主耶稣为救主。「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肉体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一12…13)信主耶稣为救主的人,就为神所生,就是神的儿女。
重生乃是灵命最低的限度。所有后来灵命的造就,都是以重生为根基的。若未重生,这人就毫无灵命可言。这人并不能盼望在灵命上长大,因为他还没有灵命。世人不将房屋建在空气的中间,照样我们也不能栽培一个尚未重生的人。教训一个未重生的人行善敬拜神,乃是教训一个死人如此作。因为他还没有生命呢。这样,就是打算修理改造肉体,就是要作神所不能作的事。每一个信徒应当确确实实的知道,自己到底已经得着重生了没有,已经接受一个新的生命,就是自己本来所没有的生命没有。重生并非修理旧肉体,叫它改变为属灵的生命。重生乃是接受一个绝对没有的生命。人若没有重生,他不能看见神的国。神国中一切属灵的奥秘,一切属天滋味,是他永远不能看见的。他无论如何改变,除了等候死亡和审判之外,并无别的结局。
人如何知道他自己重生了没有呢?约翰福音一章已经告诉我们,人得着重生,乃是因为他相信神儿子的名,而接受祂。神儿子的名,就是「耶稣」。「耶稣」的意思,就是「祂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一21),所以相信神儿子的名,就是相信祂为罪恶的救主,相信祂在十字架上的死,乃是为我的罪死的,要救我脱离罪的刑罚和能力的,这样的接受祂为我的救主。所以,人若要知道自己曾否重生,只要问说你曾否为一无倚无靠的罪人,来到十字架接受主耶稣为救主。如果有,你就已经重生了。凡相信主耶稣的人,都是蒙重生的。
新旧的争战
信徒重生之后,顶紧要的,就是当知道他从重生所得着的有多少,并他先天的秉赋还剩下多少。知道这些,才会叫他在灵程上一直进前。所以,我们要在这里说明人的肉体所包括的是什么,并主耶稣在祂的救赎里如何对付肉体中的成分。换一句话说,就是信徒在重生时所得着的是什么。
罗马书七章十四节说:「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的的。」十七至十八节说:「住在我里头的罪……在我里头,就是我肉体之中。」看这两节圣经,我们就知道肉体的成分,是分为「罪」与「我」的。这个罪,就是罪恶的能力;这个我,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已。信徒若要明白属灵的生活,就对于肉体这两个成分,一点不能相混。
我们知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经对付过我们肉体的罪。因此,圣经告诉我们说,「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