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尊法师佛学论文集-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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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乘通说涅槃寂静。凡夫是决不会说涅槃寂静的,外道最高,只说禅定,至非非想处,没有说到涅槃的。
大小二乘都说无我,大乘具说二无我,小乘但说人无我;但较高一点的经部也说法无我。凡夫和外道,执著有法我不必说了;就是人无我,也不会说的。
这四法印,就是佛法的条件,合乎这四个条件的言教,就是佛法。如何才是学佛的人呢?最初是用四法印做标准,得到四法印的知见的人,便算是学佛法的人。但是这样的人是很少的。
二 三皈依:依着阿底峡尊者的教授,就用三皈依来印学佛的人,凡是得到归依体的人,都是佛弟子,没有三皈依的人,就使他读尽三藏十二部圣教,只是当学说研究研究,不算是学佛的人。
三 四宗之见:其次西藏所传,对于佛法的四大宗派,要得到一派的知见。四大宗有大乘二宗,小乘二宗。大小乘知见的差别,就是小乘只说人无我;大乘兼说法无我。大乘不许有对境外色,小乘许有对境外色。小乘又分有部和经部,他们的见解大体有三种不同:一是四谛的解释,二是三世法的有无,三是四大的是否实有。有部说二谛,凡一法用观慧去分析之后,遂失去它先有之相的观念者,便是世俗谛;如一张桌子,斫成几块,不会还是“桌子”,,不会再起桌子“观念”,一类的法便是世俗谛。若一法分析之后,不失它先有的观念,便是胜义;例如青色,无论分析的如何微细,青相不会失掉,不会另起别色的觉念,达便是胜义谛。
经部的胜义谛,指有自性不待名言安立的法;世俗谛,指无自性要待名言安立的法。胜义谛是有为,可以表诠及契证;世俗谛是无为,唯可以遮诠显示。不唯与有部不同,也和大乘二谛,恰恰相反。
有部说极微实有,刹那生灭,是地水火风色香味触四大四尘和合成的,显色实有,形色也实有。经部说极微只是色香味触和合成的,地水火风四大也是以四微为体,只许显色实有;形色便是假有。
有部说三世之法,皆是实有。他说没有“过去”的因,“现在”是谁的果,没有“未来”的果,“现在”是谁的因,若无实有的“过去”,则因果都没有了。故说实有过未之法。经部说实“过去”“未来”的法不是实有。过去的因若是实有,何以说已经过去?未来的果若是实有,即不须再为生起,更无须现在的法作因了。说过未是实有,便坏因果。即此现在之法,观待过去法,说它是果,观待未来法,说它是因,不待过未实有,自成因果。这是小乘两宗差别的大概。至于大乘唯识宗,不唯说过未不是实有,现在的对境外色,也不是实有,唯是识上所现的影像罢了。
中观宗师即用唯识破外境的方法,破他内识实有之说,连识也不承认是实有。学佛的人,对于这四宗的知见,必要得到一宗。在大乘各宗不属于中观,必属于唯识,就是修净土,学禅宗,也不能例外。属不属于某一宗的人,要看这人,有没有那一宗的知见,不是看他读未读那一宗的书。没有得到一宗知见的,就把三藏十二部读完,都不算属于那某一宗的人。故是否某宗之人,当以有无彼宗之知见而判别审定了。
凡学佛人之正见,在大小乘四宗之内,必属于一宗,就是在婆沙、经部、唯识、中观四宗的知见,必须得到一种。就是修密宗的人,也不能例外的。龙树无著,不必须说了,例如莲花生大师是中观的“知见”,阿底峡尊者也是中观“知见”,金洲大师,馨底跋大师等,则是依唯识的“知见”,修密法了。凡是大乘人,总须采此二宗见解之一为主的。
三、唯识大意
俱舍和经部的见解,前面说了一点。现在须将唯识的大意略说一说。唯识的大意,是说不离识的境有,离识的境是没有。并不是不承认有境,只是不承认有离识的境。所以唯识宗承认识是实有的。如果识也是假有,便入到中观宗的范围之内去了,便是中观,不是唯识。
言诠与义相:一切诸法可以用两种言说的方式来表示,谓表诠和遮诠。诸有为法的自相,比较容易用直接的语言去表述它。如说青,可以直接表示是青色,这一种是表诠。这与普通说的直觉一样,不假遮余,便能显示自体,及得到自体了。诸无为法或共相,则不易用语言直接表示,就得用间接表示的方法,把与此法相反的,或非此法的法遮遣去了,此法的行相,才能显的出来。如说“无常”,无常的“相”,很难表示出来,只有把常遮遣了,无常的相才能显现。这种就是遮诠。真如与无我等皆是这样。唯识的唯字就是遮诠。以遮无外境,而显有内识。所以欲说唯识,应将外境先遮遣去,唯识之理,才能显现。唯识和小乘的不同,就是小乘执有外境,唯识驳无外境。唯识破小乘的外境,大约就是这样破法。
破小乘实执:第一问他所执的外境,是粗色还是细色?若是粗色,必定可以分析。可以分析,就不是实有。如说一本书,把他一页一页撕开来,就不成其为书了。再说,点一个火把他烧了,更不成其为书了。书如此,其它粗色可以类推。可见粗色的外境,不是实有。若是细色,就问他这细色,有没有方向分位?若有方分,和粗色一样,可以分析,还非实有。小乘所执的细色,极微,是没有方分的。但是唯识宗人说:这个话说不通。极微没有方分,决不能和合起来,成为粗色。试问两个极微,和合的时候,是两个极微只有一方相接,和我手里珠子这样,两个并着呢?还是两个极微的全体都相合呢?
若两个极微只是并排着,只是一方相接,有相接的一方,还有不相接的一方,那么,极微仍然是有方分的。若是两个极微全体都相接没有一部分不相接,那么,两个极微便合成一个去了。两个极微和合,只有一个极微大,三个极微和合起来,还是只能有一个极微大。推下去,推上百千万个极微,也只有一个极微大,便永不会成粗色。若两极微并不相接触,不相接触如何能说极微和成粗色呢?即使不相接触,也应该说这个在那个的东边,那个在这个的西边,也不会没有方分的,说是粗色,便不会实有,说是细色,又说不通。所以外境,定非实有。还有一种破法,是从所缘缘去破的。如说眼识,他的生起,必定要具足四缘。四缘当中,有一个就是所缘缘。所缘的意思,就是说,若一种法能生缘自识上的影像,为识所攀缘。如远处的色,尽管存在,我们的眼识看不见他,不起他的影像,他就不能为我们眼识的所缘了。缘的意思,就是能引生识体的法,必定要实有的法,才能为其他的法做缘。这都是唯识宗以下共同承认的。唯识宗人可以这样问小乘说:你所执的外境,决不能作所缘缘。试问作所缘缘的外境,是粗色还是细色?若是粗色,纵可说是所缘,而不是缘。粗色虽是眼识缘得到的,但粗色是可以分析的,可以分析,就不是实有。不是实有,就非是缘了。若说细色,纵使是缘,也不是所缘。极微是眼所不能见的。识上没有他的影像,纵是实有,也不是所缘了。
这样说来,外境必非所缘缘。唯有内识变起的相分,才是所缘缘。阿赖耶识变起根身器界,为前六识作疏所缘缘。六识自己的相分,为自识的亲所缘缘。所以唯识只许有实粗色,不许细色实有。粗色是由识上顿时变起的,不是极微和合而成的。极微现察粗色,分析粗色,假立一个分无可分的极限,名曰极微。这样就把识外的色破掉了。百法里面,心王即是识,心所也不离识无须说了。色法破了,这还破心不相应行。俱舍说,不相行是实有。大乘说,不相应行,不过是色心分位差别。俱舍说不相应行,第一个就是“得”。这个得,只限于有情数摄,及择灭无为。如像一个有情,生来有两只耳朵,一对眼睛,他便得了两只耳朵,得了一对眼睛。他有一个什么,便有一个什么的“得”。
大乘说,像你这样说的得,与胜论外道说的大有性,差不了许远。他说大有,有一切法,你说得,得各各的法,根本并没有差别的。大乘说即是诸法不无,便名之为得,没有一个实有的得,小乘又说,经言阿罗汉成就无漏十法,名为得。可见得是实有。但唯识宗人说:经上也说转轮圣王,成就七宝,这七宝有马宝、象宝、轮宝、珠宝、妃宝、将宝、臣宝,轮宝、珠宝是非情,其余的是他有情。你说得,只限于自有情世间,又说成就即是得,转轮圣王,不是也成就非情的轮宝和珠宝,及他身的有情吗?破得如此,其余的异生性等都可例破。不相应行破了,无为只是诸法的实性,更不会离识实有。即是现见可得的法,尚不离识,其不可现见、不可得的法离识,谁能信受呢?
建立阿赖耶识:离识实有的诸法都破完了,但是唯识宗仍承认种子是实有。于是不得不建立内识实有。为立种子所依故,也不得不安立阿赖耶了。小乘里面,俱舍承认过去未来都是实有。过去未来的法都存在,当然用不着建立阿赖耶来摄持种子。但是经部不承认过去未来是实有,只许实有唯属现在,于是问题就来了。唯识宗,对于他的不承认过未实有都很同意。但是既无过未之法,则必须另立个摄藏种子的地方。除建立阿赖耶外,没有其他的法能够持种。举例说吧;
色法不能持种。若使色法持种,生无色界的有情,他的种子摄在何处呢?
不相应行,不是实有,当然不能持种。
无为法也不能持种,若能持种,便有作用。就是有为,不是无为了。
心所有法,不能持种,因为他是随心而转,不自在的。
六识也不能持种,因为六识,常有间断。六识间断的时候,以甚么持种呢?
第七识不能持种,因为第七识是染污意。不能为净法所依止。逼到未了,便不得不承认有阿赖耶识受熏持种了。
抉择三性:唯识宗既把离识的外境破完,建立唯有不离识的境界。如护法菩萨的见解,便说相分是实有的了。既许相分是实有,就有下文几种问题。讲唯识不能不讲三性,既讲三性,遍计所执一定是有的。若没有遍计所执,就只该说两性,不该说三性了。若有遍计所执者,又为什么说没有遍计所执,就是圆成实呢?假使有遍计所执,遍计所执,属不属于依他起呢?依他起又是不是实有呢?唯识宗说依他起是实有的。但是又说依他起如幻,即是如幻,就不是实有,何以又说是实有呢?当知唯识宗说的如幻,与中观的如幻不同。中观的如幻,是缘生如幻,缘生便无自性,无自性故非实有。唯识的如幻,是说如幻师幻作象马,用竹木瓦石,以咒术加持,众人看去,似有实象实马。实象实马虽没有,幻所依的事是实有。所以唯识说的如幻不违实有。显了的说之,就是自识的相分,现似外境,这外境非有似有,故如幻化,其相分,即如其竹木瓦石,幻化所依的事了。相分是依他起,是实有,因为他非外而似外,说他如幻,故这个如幻与实有,没有什么相违。至于遍计所执,是否属于依他起,我们可以想得出来的,能遍计的就是分别,分别就是心,心就是依他起。所以能遍计的心是依他起。有能遍计的心,必有它所遍计的境,为所缘缘;所缘缘,就是自己的相分,故所缘境,还是属于依他也,是实有应起的。既能遍计所遍计都是实有,何以遍计“所执”的不是实有呢?此待后答。又遍计执,就是法执,谓执心外之境。本来有情所缘的境有二:一疏所缘缘,是阿赖耶识相分,二亲所缘缘,是自识的相分,都没有识外的境。但是有情见有识外之境者,是由无始以来的法执熏习,没有外境,误以为有外境,如像这张桌子,本是刹那生灭,我们会看见桌子是常住的,也是法执熏习。本无外境,执为有外境,所执的外境,是不是有情执着心所现的“相分”呢?若是相分,则是实有,何以又说遍计所执非实有呢?又遍计所执若非实有,何以护法菩萨说相分实有呢?又若说遍计所执是相分,相分便不能定是实有,护法菩萨的见解,岂不是可以推翻了吗?护法菩萨不是这样容易被难倒的人,护法菩萨说:现似外境的“所缘相”是有,其所执之“义”则无,这样就可以答复了。
遍计所执相,究竟是有没有呢?当说一部分是有的,一部分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