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第15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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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细小的生命,给人的第一感觉当然是脆弱不堪。丹麦作家尼利斯。尼尔森在《出售行星》中,就描写了一颗微型文明星球的毁灭。一个人类探险队来到距太阳系两百光年外的贝塔星,在那里发现了一颗直径仅十米的行星,上面生活着一个文明种族,每个外星人的身高只有两微米。当宇航员出现在他们的天空中时,引起巨大的地震和海啸。探险队员想把这颗行星,连同上面的亿万居民一起带回地球,作为观光游乐项目。无奈他们返回宇航港时,被迫按照规程对所有货物进行消毒!
和这篇作品的恢谐相比,香港作家倪匡的《雨花台石》则显得有些惨烈。卫斯理少年时,知道僧人智空师父偶然间捡到一块雨花台石。正常雨花台石都有奇妙的花纹,在阳光下活灵活现。但在这块神奇石头里,一些红色细丝和一些白色细丝却在不停地移动、变换,甚至争斗着。卫斯理听到这个消息后,好奇心大动,想方设法偷到奇石,一睹奇观。不料,智空和尚夺回这块奇石,并且为了保守秘密远走他乡。
许多年以后,智空主动找到成年卫斯理,告诉他,当年曾经有两块这样的奇石,被他和一位高僧主持得到。两人在观看其中一块时不慎将它打破,其中的细丝迅速渗入高僧体内。僧人立刻全身变化,并且举火自焚!智空和弟子幻了研究多年,也没有得到结果。他想让细丝爬入身体,然后向卫斯理讲解自己的体验。
卫斯理为了阻止他冒险,夺走奇石,并带它到美国研究。半路上,奇石被海关官员班纳带走。石头里的微型外星人渗出石体,控制了班纳的思想,让他带走石头潜逃。不过,到了最后关头,班纳还是控制回自己的身体,拼命逃到一个废矿井里,用瓦斯爆炸毁灭了自己,也毁灭了微型侵略者。
罗马尼亚作家克罗马尔尼齐努创作了《诺伊霍夫协定》,也是此类题材的代表作。诺伊霍夫出生在普通的知识分子家庭,自幼平庸无奇,惟一有点特别的是他从不得病。三十多岁时,诺伊霍夫遇到一次车祸,腿骨骨折,送到医院后竟然自愈了。后来,他接连遇到白血病、误服毒药、抢匪枪击等事件,都在濒死前自动痊愈。
诺伊霍夫意识到自己有超级免疫能力,于是便去诈骗保险公司。他先买下保单,再让自己患上绝症,接着把保单以赔偿额的半价卖给保险公司。对方雇用的医生每次诊断,都认为他不会活过半年,于是纷纷中了圈套。
最后,诺伊霍夫竟然受雇于国家秘密机构,突破各种人类极限去盗窃情报。并且,他的体内能够产生全新病毒,杀死敌方人员。而且,诺伊霍夫并无政治观念,只是把他的神奇能力作为商品提供给敌对各国。
由于诺伊霍夫的能力越来越显得神秘,敌对各国终于答成协议。他们绑架了诺伊霍夫,把他囚禁在哥特兰岛的秘密基地进行研究。他们从他的身体机能上查不到任何问题,便令他患上种种病症,观察病体的自愈过程,结果也找不到答案。而诺伊霍夫自己也不知道那种超级免疫力来自何方。
最后,研究者决定杀死这个怪人,以免后患。就在这时,诺伊霍夫的胸口处长起大片皮疹,形成不断变化的文字图案,连在一起形成一句句话,警告人类不可杀死诺伊霍夫。原来,不知何方的外星人跨越时空,竟然进入诺伊霍夫体内。这是一次飞行事故。他们再也无法离开诺伊霍夫的身体。于是就用自己的技术,保护这个小宇宙般的身体永远健康。
外星人警告说,如果有人试图杀死他们的寄主,他们就制造超级病毒,毁灭人类。结果,人类和“诺伊霍夫人”达成协议:人类给作为人类一员的诺伊霍夫提供优裕的生活,保证不杀死他。而“诺伊霍夫人”也永远不离开他的身体。
相比之下,美国作家格鲁格。贝尔创作的《血里的音乐》,则没有这么个大团圆的结局。单是这个名字就足够恐怖了。小说里,疯狂天才弗吉尔。乌拉姆专门研究生物芯片。这种芯片利用细胞内部的DNA作为存贮器,功率之大,当今电脑都无法相比。他在吉尼特朗公司研究生物芯片时,脱离公司的研究计划,另辟蹊径,将细菌的核蛋白发展成计算机,并且使它的智慧程度不断提高。这种超微型生物计算机可以自我复制,它们的智慧也在不断提高。
吉尼特朗公司发现他私下里作危险的实验,就把他开除了。离开公司之前,弗吉尔进行了最后的疯狂实验:把自己的血液抽出来,将智力已经达到人类幼儿水平的无数个生物芯片输进去,再送到自己体内。
那些生物芯片在他的体内不断复制,慢慢熟悉他的身体,并且加以改造,以提高机体的效率。结果,弗吉尔体内生活着无数亿个和人类一样智慧的生物芯片,它们形成了自己的社会,有分工,有领导,有组织。而且,这种微型生命的时间频率远远快于人类。几天之内,它们便在弗吉尔体内形成了几千种文明。它们又飞快地改造着他的身体,使之仅仅拥有人类的外形,而骨骼脏器等等都被彻底改造过了。
最后,生物芯片们透过“血脑屏障”,侵入并控制弗吉尔的意识。他们试图浸出弗吉尔的身体,侵入人类世界。知道前因后果的同事爱德华杀死了弗吉尔。但为时已晚,小生命们通过汗液进入爱德华体内,将他彻底改造,并进一步向人类世界进军。
令人叫绝的是,《诺伊霍夫协议》、《血里的音乐》和《雨花台石》分别创作于不同年代、不同国家的作家之手,他们在创作时,相互间似乎不可能有交流。但其中人体被微型智慧寄主改造的结果却如出一辙——寄主都被改造成百邪不侵之躯。在《雨花台石》里,高僧自焚时,身体表面遍布红白细丝,《血里的音乐》中,弗吉尔的身体表面则布满了高速公路般纵横交错的白线。《诺伊霍夫协议》里则是“皮疹文字”。
延着这个思路再往前走,迄今为止最疯狂的想像,莫过于德雷克斯勒的灰色粘质(greygoo)了。1986年,他在《造物引擎》一书中,设想了能够直接操作单个原子,进行加工组装的的纳米机器人。它们能利用任何材料,通过原子组装术制造任何产品:食物、服装、电器,总之,制造出人类需要的任何东西。今天的全部工业生产都将被改写。结果,这些纳米机器人失控,疯狂地自我复制,到处漫延,最终把整个地球变成一大团全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灰色粘质”!
在这里,微观和宏观的幻想最终结合在一起,多么富于辩证法的结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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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冒险
更新时间2008…9…9 21:19:27 字数:18452
人生最大的遗憾是什么?金榜无名?事业无成?婚姻不幸?疾病缠身?……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理解。对于科幻人来说,人生最大的遗憾,莫过于自己的肉体凡胎被限制于此时此地,不能纵贯六合,遍阅古今。于是,在他们的笔下,便出现了数不胜数的新冒险。当然,冒险并非科幻专有。与其它文学门类最大的区别,在于这些冒险并不处于我们熟悉的时空环境里。
更有甚者,对新奇背景的描写,本来就是科幻文艺的个性。在八十年代初,文学评论家董鼎山先生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一针见血地指出:(科幻)读者的注意力不是被角色性格刻划及角色行动所吸引,而是被一个完全所不熟悉的世界环境所吸引……在科学小说中,性格的描写是次要;主要的是新奇环境的描写。《读书》杂志1981、7月。转引自《科幻小说教学研究资料》38页,吴岩编著。
可以说,“刻划”陌生环境,成了科幻小说家的专精之道。而形形色色的奇异世界本身,便是科幻作品奉献给大家的主要礼物。
本编汇集了科幻中出现的种种“新世界”。地球上的新冒险、异星风光和宇宙奇观、微观世界传奇,在空间方面扩展了人们的视野。未来时代、时间旅行这两章里,科幻作家们的触角延伸到时间概念上。到了异度空间、“乌托时”科幻和虚拟世界里,我们看到的,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时空了。
所有这些,都大大扩展了读者的视野。让我们从“此时此地”出发去作假想的旅行吧。
第一章:地球上的新冒险
地理大发现,点燃了许多文人的探险之梦。早期科幻作家继承这一传统,再加上科幻本身的自由度,将人类冒险足迹撒到地球的各种角落。这就是本章的内容。科幻作品描写过种种奇异世界。本章内容也是人类从身边“正常”时空出发,进行奇妙探险的第一步。
人类作为陆生动物,探险的脚步自然要从陆上秘境开始,然后便是地下世界和幽幽深海。还有南北两极。这些地方迄今为止无人定居,它们的神奇和壮美只呈现在科学工作者面前。
第一节:陆上秘境
本节所指的陆上秘境不仅包括陆地本身,也包括一些方位不明的海岛。后者由于远隔大洋,容易建立陌生感,更是早期科幻作家们描写的重点。但这不包括南极在内。虽然南极洲也是大陆,但它更属于科学考查的对象。它被人类发现得很晚,进入科幻作品时,也更多地具有科学考查色彩。而早期陆地秘境的描写,主要是假设一个未知的人类社会。
在这方面,斯威夫特的《格列佛游记》是早期陆上探险的集大成作品。倒霉的格列佛在一次次海难中踏足了探险家们刻意追求而达不到的许多地方。虽然作者并不着眼于写冒险小说,而是把冒险当成讽刺的工具。但《格列佛游记》里对奇异世界的细节描写十分丰富,堪称范本。
乌托邦小说是这类题材的先锋。如今,“乌托邦”是一个贬意词,和“不切实际”划着等号。但在“乌托邦”刚刚出现在小说中时,它曾代表着人们对美好社会的希望。这个词的本意是“并不存在的地方”。在早期的乌托邦小说中,它通常被安排在一个海外岛屿上。那里的一切都与作者和读者身边的丑陋现实相对照。
在乌托邦小说中,最有名的当然是英国哲学家托马斯。莫尔(ThomasMore,1477、2、7——1535、7、6)创作的《乌托邦》(1516),它成了此类作品的代名词。其它著名作品还有佛兰西斯。培根的《新大西洲》(1627)、康帕内拉的《太阳城》,罗斯人马莫诺夫于1769年出版的《贵族哲学家,寓意》,等一系列作品。乌托邦小说的作者从不希望他的读者真地去寻找那些地方,而是希望他们通过努力,把自己的社会改造成乌托邦。因此,对乌托邦的赞诵,也就是对身边现实的批判。
第二节:地下世界历险
不管你住在地球上的什么位置,只要从你家里出发几公里远,就会来到一个恐怖的地方。在那里,温度高达上千度,还有几万个大气压。那里没有一点点空气,完全是生命的禁区。呵呵,你肯定猜出来了,我说的是地下世界,是从你家出发,往下面“走”几公里远的地方。
从地面到地心,平均半径是6371公里。这么厚的地层里包含了哪些物质?它们的运行规律如何,对地球表面的生命又有什么影响,这些问题对于人类来说基本还都是谜团。目前,世界最深的矿井位于南非约翰内斯堡以西的“西部深井黄金矿区”。其中2、3号井超过三千五百米,是人类能够达到的最深处。
如果不考虑经济利益,也不用派人深入岩层,仅以提取科研样本为目的,那么,地质学家可以钻取专门的大陆科学钻探井。前苏联地质工作者曾经在科拉半岛钻出深达12261米的钻孔,这是人类迄今为止深入地下最远的地方。再往下去,科学家也只能通过地震波等间接手段进行研究了。
如此人迹难至、神秘莫测之地,当然逃不出科幻作家的视野。其实,地下有什么?这个问题自古就盘桓在人们心头之中。只不过,古人多认为地下有地狱、冥王和鬼魂。但丁的《神曲》可以说是以神话方式想象地下世界的作品的极致。十七世纪末,丹麦作家路德维格。霍尔堡创作了中篇科幻小说《地下之行》,在文学史上第一次用自然,而不是神异的原则来描写地下世界。该篇小说也是科幻史上这一题材的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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