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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部分

读者 2006-第110部分

小说: 读者 2006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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庵中乱�

  七个病人一个也没死。老陀镇创下了天下最大的奇迹。创造了此种病人存活最久的世界记录。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9期P16 
 

   
   

打贼 
曾颖

  长途车已开了十几个小时,车上的旅客们都处于疲惫状态。这时,坐在前排的三个乘客站起来,开始从前往后搜索乘客的行李。乘客大多都已睡着了,少有的几个没睡的看到那三个人手上明晃晃的刀子,也战战兢兢地装睡着。空气仿佛已经凝住了,可怕的沉静像一个大塑料口袋样死死地罩在汽车上。

  有人发现自己的口袋破了口,刚想开口大叫,就看见贼刀锋一样的眼光,赶紧低头闭嘴。

  有人发现自己手机丢了,正要嘟囔两句,贼向他做了个鬼脸,他一下子便不言语了。

  随着醒来的人越来越多,偷就变成了抢,贼也就变成了劫匪。劫匪们看见大家似乎都很害怕,于是胆气更足,也不再小心翼翼害怕惊扰了谁。一路放心大胆地将乘客们的手机、钱包和首饰等钱物揽过来,装进事先预备好的旅行包。其中最年轻的劫匪还忙中偷闲地摸了漂亮女乘客的脸蛋和胸口……

  人们心有不甘而无可奈何。

  劫匪们从车头搜到车尾,不过用了五分钟,车上的人们却感觉像是过了五年。他们低着头,像屠宰场里待宰的羊一样绝望而无助。

  劫匪们完事之后,叫司机停车,哼着小曲下车。

  他们像是刚从羊圈里饱餐之后归来的狼一样得意洋洋,忘乎所以。

  就在前两个劫匪下车后,车门猛的关了下来,走在最后的年轻劫匪被关在车内。他回头想找司机算账,却迎来司机迅雷不及掩耳的一铁棒打在他脸上。他当场仰面倒地,再也爬不起来。

  车外的两个劫匪拼命砸门。司机一踩油门,车飞一般往前冲,很快将那两个气急败坏的身影甩得无影无踪。

  司机冲乘客们喊:大家帮个忙,把这家伙绑起来!

  乘客们没动,只呆呆地看着他。

  司机说:快把他绑起来,要是他醒了就麻烦了。

  前排两位男乘客怯生生地走过来,小心地试探,发现劫匪确实昏着。将他手边上的刀踢开,然后像换了个人一样,对着劫匪的头就是一脚。

  身后的几个乘客,特别是刚才被他摸过的女乘客的男朋友这时也像大力水手吃了菠菜一样,腾地站了起来,抓起椅子背后的拖布,用木头柄向地上那早已失去还手能力的劫匪捣去。

  人们一阵乱打乱踢。

  劫匪最初还呻吟,后来就不吭气了。

  血流了一地。

  有人说:贼最会装死,别理他,打死算了!

  司机说:大家冷静点,把他送到公安机关去,别打出事了。

  人们不听,继续踢打着,发出一阵阵皮肉相撞的闷响声。

  司机忍不住了,一踩刹车,跳到人们面前,扬手要拦他们。

  人们打红了眼,拳头棍棒也冲他打过来。司机脸上身上挨了几下,鲜血瞬地喷了出来。他手中高举着铁棒,大叫着:都停手,哪个再打,老子铁棍侍候!

  众人最初一愣,见他满脸鲜血手举铁棍棒的样子很凶悍,于是讪讪地各自回坐位,意犹未尽地开始怀念自己刚刚失去的那些手机和钱物了。

  这事是那个司机半月后讲给我听的。他说:很多人,在强势的坏人面前是羔羊,而在已经制服的坏人面前却像暴民。正是这些人的这种本性,使世间的坏事变得更坏了。

  他说这段话时,被人们打落的门牙还没镶上,有些口齿不清。 
 

   
   

家园如梦 
山珍

  夜很深,也很静。浅浅的月光流进了我的村子,挤进了那扇用皮纸蒙住的三字窗。风轻轻地梳理着窗外还略单薄的树枝,嗓音很底,却让我听得清楚那来自远方的呼唤。 

  庭院里的那口古井,清楚地倒映着我曾经在井旁的柳树上猴跃的童年。辘轳上那长满黑斑的麻绠,依然牢牢地吊着我的心事,绷得像调紧的弦。   

  “月光光,亮堂堂,背书包,进学堂……”井边学会的童谣鲜活如初,只是教我童谣的母亲,却已独卧寒山。母亲的声音已成记忆,然而母亲的血必将溉我的一生。   

  流浪的脚步离开家园,只把乡愁饲养在井中,任何一丝不经意的涟漪,都有可能荡得我遍体伤痕。   

  屋后的荒坡上,零零散散地落户了一些三月莓树,它们在贫瘠中送走一个个春夏秋冬,又迎来一个个春夏秋冬。 

  母亲为我摘莓子时被刺破的手指,滴着血,凝成一团不褪的火红,永远燃烧在我记忆的深处。那些吃三月莓当饭的甜甜的日子,是母亲用手一分一分地扳来的。今年的三月,我想母亲还会在另外的世界里为我采摘三月莓。只是母亲已移居黄泉,即使我将膝盖埋进坟土,也无法缩短母子间的距离。 

  等到三月莓红透的时候,我该回趟老家,去荒坡上采摘一包三月莓,捧撒在母亲的坟头。母亲曾经为我寻找三月莓的目光,擦亮一串串累累的爱。   

  屋右的古枫树——鸟的天堂。孩提时,父亲总是架着长长的梯子,猫着腰一回又一回地爬上树去为我取鸟,样子很吃力,可父亲的脸上却从不滚落丝毫吃力的神情。   

  如今,鸟渐渐地少了,只剩下乱七八糟的鸟巢搁在树桠间,可年迈的父亲却像童年的我一样,在鸟归季节里一遍遍地数着鸟巢。又是鸟儿孵殖的季节,隐约中,我感觉父亲佝偻着身子站在古枫前学舌一般地重复着“一、二、三、四……”那深深陷进了眼窝的眸子,专一地注视着通往山外的羊肠路。 

  屋左蜿蜒蛇行的山路依旧在为我走出大山的举动作注脚,那浅浅的一行不知打上了我多少若隐若现的脚印。从山村走进城市,实际上是走进一种诱惑,甚至是一种折磨。 

  山路的源头是生活,山路的尽处还是生活。生活就是生生死死,造化平衡世界,谁能适应这个世界,谁就是赢家。做个赢家吧,赢家有能力随遇而安。无论生活把自己推到哪个位置,都要用一颗平常心去面对,轻松靠自己给予,快乐只属于创造快乐的人。 

  怀念家园,更怀念家园里的某些人。我茹苦一生而今永隔幽冥的母亲,愿您有您的天堂;我艰难活命又思儿念女的父亲,愿您有您的寄托! 

  在家门前那堵不倒的竹篱笆上,我将自己攀援成一株不忘的牵牛,紫色的喇叭始终朝向敞开着的家门,芬芳屋里的每一道墙缝。   

  家园如一件厚厚的袄,等待着每一个伶仃的流浪者去穿;家园如一双不破的鞋,永远套在流浪者缺暖的脚上;家园如一柄永新的伞,一直搭在流浪者风雨兼程的肩膀上;家园如一块啃不完的饼,让流浪者一次又一次地去补充能量;家园如一根拉不断的线,末端总系着一个流浪者的大风筝。 

  本文摘自《读者》2006年第19期P11 
 

   
   

来生,还比你快 
周海亮

  和千百个老套的爱情故事一样,这个故事里也有灰姑娘,也有白马王子,也有试图将他们拆散的力量,当然也有坚守和温暖。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的中国,那时候,他和她,年轻得就像树上刚刚结出的两粒果实。青涩,饱满,生机勃勃。

  不过那是完全不同的两粒果实;他有国家干部身份的父母,有令人羡慕的城市户口,有高贵儒雅的风度,有魁梧的身材和俊朗的面孔;她呢?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父母亲几乎从没有走出过山村。她不漂亮,不苗条,说生涩的普通话。

  他们是在大学里认识的。那时学校里办着一份文学刊物,她在上面发表过几首小诗。他喜欢那些诗,甚至喜欢上那位写下这些诗的却从没有见过面的女孩。后来在食堂里,有人指着坐在角落的一位女孩,对他说,看,那就是你的偶像。他看过去,人就愣了。

  可是他喜欢她的宁静。她部是一个人默默地坐在食堂的角落里吃饭;她总是一个人默默地走路;她总是一个人默默地坐在图书馆里看书。她安静恬淡,与世无争。那是一种令人心动的宁静,他无法抗拒。

  那天他终于下定决心向她表白。他走过去,在她面前坐下,她抬头,冲他笑。他说,你好。他看到她的脸红了。爱情就这样悄悄地降临了。

  没有人认为他们会有美好的结局。可是他并不这么看。他认为有爱情就足够了。他认为爱情可以战胜一切,包括社会的偏见以及父母的干涉。那时候的他,对她,对他们的爱情,充满了信心。

  可是他们毕业了。他痛苦地发现,他和她即将走进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一个是繁华的大都市,一个是闭塞的小县城;一个是如锦的前程,一个是一辈子的平淡甚至平庸。有时他想说服她放弃那个县城当教师,可是,他终未说出口。为什么自己不能放弃大都市呢?如果自己不能,那么,他就没有权利,干涉她的选择。

  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他认为,这些阻挠尽管存在,但总会有办法解决。问题的关键是,他的父亲竟以断绝父子关系的方式来干涉他的选择。那时候他恨他的父亲,虽然他知道父亲爱他。

  下定和她分手的决心,是在一个午后。是她先提出来的。她说她考虑了很久,她认为现在分手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他们是在山脚下的一个茶馆里说出这番话的。他们坐在茶馆里喝茶,外面风雨交加。他们整整喝掉三壶茶,雨终于停下来。他们一起走出去,看满世界的狼籍。他默默地走在前面,她默默地跟在后面,完全是初恋时的样子。可是他们都知道,过了前面的路口,他们就将奔向不同的方向。他往左,她往右。

  突然她冲到他的前面。那是一种惊人的快……

  一年以后,他和她去了北方的一座小城。他们的婚礼上没有司仪,没有亲属,没有伴娘和伴郎,没有同学和朋友。他学着司仪的样子对她说,你愿意嫁给我吗?从此以后,不管疾病、贫穷、战争、困苦,你都会与我相亲相爱、白头偕老吗?她被他逗得咯咯地笑。她说,我愿意。他就蹲下来,郑重地为她戴一枚戒指。很小的钻戒,他戴得专心致志。

  父亲来看过他们几次。他知道,他和父亲之间的坚冰正在一点一点地融化。父亲并没有和他断绝父子关系,父亲似乎更爱他了。其实,当一个人义无反顾地去爱另一个人,谁也阻挡不了。什么也阻挡不了。最终,所有人都会被深深地感动。

  是的,爱情真的可以战胜一切,包括社会的偏见以及父母的干涉。

  在这座小城里,他慢慢地显示出自己非凡的经商才华。他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开起了公司,生意越做越大。几年后,他成了小城的成功人士。这样的男人对女人,当然是有吸引力的。

  的确,他经历过各种各样的诱惑,但他总是小心翼翼地与她们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他总是说,我的妻子是世界上最美丽最善良的女人。这世上,我只爱她。

  可是没有人认识他的妻子。当别人问到,他总会笑一笑。他说,等过些日子,我会带你去看她。

  终于,有一天,他要把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了。那天他请了很多朋友。他让朋友们在客厅里等候,一个人走进卧室。几分钟后,他和她一同出现在朋友们的视野里。在场的所有人,全都大吃一惊。

  那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啊!她坐在轮椅上,身体僵硬。她歪着头,对所有的人微笑。她的脸上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那是重度烧伤的标志。虽然她的头发整洁有型,可是却没有光泽,很显然,她戴了假发。还有她的手。她只剩下一只手。那只手的无名指上,戴着一枚很小很精致的钻戒。

  他对所有人说,这就是我的妻子,我相依为命的妻子。今天,正好是我们结婚整整二十年的日子。随后,他给朋友们讲述了发生在多年前的故事:

  ……他默默地走在前面,她默默地跟在后面,完全是初恋时的样子。可是他们都知道,走过前面那个路口,他们就将奔向不同的方向。他往左,她往右。他们看着雨后的街道,世界一片狼籍。突然她大叫一声,当心!那一瞬间,他看到,他前面有一根裸露的电线,正在向他飞速地爬行。

  是的,爬行。他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爬行的电线。它像一条蛇般蜿蜒向他靠近。它的速度像一支射出来的利箭。那是一根高压线。肆虐的狂风刮断了一根电线,那根高压线被他吸了过来。一场灾难即将降临。

  那一瞬间,她从他的身后冲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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