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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第1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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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遂来奔。献车於季武子,美泽可以鉴。光鉴形也。○鉴,古暂反。展庄叔见之,鲁大夫。曰:“车甚泽,人必瘁,宜其亡也。”叔孙穆子食庆封庆封,汜祭。礼,食有祭,示有所先也。汜祭,远散所祭,不共。○瘁,在醉反,本或作萃,同。食庆,音嗣。汜,芳剑反。 
  '疏'注“礼食”至“不共”。○正义曰:礼法,食必先祭,祭古之先,食以示有所先也。《公食大夫礼》云:“宾升席,坐,取韭菹以偏擩于醢上豆之间祭。”又言祭,“鉶羹於上鉶之间祭,饮酒於上豆之间”,是祭食之礼,各有其处。《论语》云:“汎爱众。”汎是宽博之语,故知“汎祭”为远散所祭,言其不共也。
 
  穆子弗说,使工为之诵《茅鸱》。工,乐师。《茅鸱》,逸《诗》。刺不敬。○说音悦。茅,亡交反。鸱,尺之反。刺,七赐反。亦不知。既而齐人来让,让鲁受庆封。奔吴。吴句馀予之朱方,句馀,吴子夷末也。朱方,吴邑。○句,古侯反,下句渎同。 
  '疏'注“句馀”至“吴邑”。○正义曰:此时吴君是馀祭也。明年馀祭死,乃夷末代立。昭十五年,吴子夷末卒,是也。服虔以句馀为馀祭。杜以为夷末者,以庆封此年之末,始来奔鲁,齐人来让,方更奔吴,明年五月,而阍弑馀祭,计其间未得赐庆封以邑,故以句馀为夷末也。
 
  聚其族焉而居之,富於其旧。子服惠伯谓叔孙曰:“天殆富淫人,庆封又富矣!”穆子曰:“善人富谓之赏,淫人富谓之殃。天其殃之也,其将聚而歼旃?”歼,尽也。旃,之也。为昭四年杀庆封传。○歼,子潜反。 
  癸巳,天王崩。未来赴,亦未书,礼也。嫌时巳闻丧当书,故发例。 
  崔氏之乱,丧群公子。故鉏在鲁,叔孙还在燕,贾在句渎之丘。在襄二十一年。○丧,息浪反。故鉏,仕居反,公子鉏也;本或作故公鉏者,非。渎音豆。及庆氏亡,皆召之,具其器用而反其邑焉。反,还也。与晏子邶殿,其鄙六十,邶殿,齐别都。以畋弑闪赜腙逃ぁ!疒讯苑础5疃嗉龇矗秩缱郑⒓跋峦!�
  '疏'注“六十邑”。○正义曰:传直言六十,杜知六十邑者,下云“与北郭佐邑六十”,则此亦是六十邑也。
 
  弗受。子尾曰:“富,人之所欲也,何独弗欲?”对曰:“庆氏之邑足欲,故亡。吾邑不足欲也,益之以邶殿,乃足欲。足欲,亡无日矣。在外不得宰吾一邑。不受邶殿,非恶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迁,移也。○恶,乌路反。且夫,音扶。幅音福。 
  '疏'“外不得宰”。○正义曰:外犹以外。宰犹益也。以邶殿为外也。言吾先有邑,更不得益邶殿耳。
 
  夫民,生厚而用利,於是乎正德以幅之,言厚利皆人之所欲,唯正德可以为之幅。 
  '疏'“夫民”至“幅之”。○正义曰:人皆欲生计重厚而多财用,利益心既无厌,於是乎用正德以幅之。言用正德以为边幅,使有度也。
 
  使无黜嫚,黜,犹放也。○黜,敕律反。嫚,徐音慢。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与北郭佐邑六十,受之。与子雅邑,辞多受少。与子尾邑,受而稍致之。致还公。公以为忠,故有宠。释卢蒲嫳于北竟。释,放也。竟音境。求崔杼之尸,将戮之,不得。叔孙穆子曰:“必得之。武王有乱臣十人,乱,治也。○治,直吏反。 
  '疏'“武王有乱臣十人”。○正义曰:《尚书·泰誓》文也。乱,治也。以武王自言我有治理政事者十人,郑玄《论语》注云:“十人谓文母、周公、大公、召公、毕公、荣公、大颠、闳夭、散宜生、南宫适。”
 
  崔杼其有乎?不十人,不足以葬。”葬必须十人,崔氏不能令十人同心,故必得。○令,力呈反。 
  '疏'“不十人不足以葬”。正义曰:案武王有乱臣十人,而得天下,崔子若有十人,唯得葬者,武王圣人,十人皆大德,故有天下。崔子是罪人,又有十人,是凡人,故唯可以葬也。所引武王十人者,唯取同心之义。
 
  既,崔氏之臣曰:“与我其拱璧,崔氏大璧。○拱,居勇反,徐音恭。 
  '疏'“与我其拱璧”。○正义曰:其者,其崔杼也,故云崔氏大璧。拱,谓合两手也。此璧两手拱抱之,故为大璧。
 
  吾献其柩。”於是得之。十二月,乙亥,朔,齐人迁庄公,殡于大寝。更殡之於路寝也。十二月戊戌朔,乙亥误。○柩,其救反。以其棺尸崔杼於市,崔氏弑庄公,又葬不如礼,故以庄公棺著崔杼尸边,以章其罪。○著,丁略反。国人犹知之,皆曰:“崔子也。”始求崔杼之尸不得,故传云:国人皆知之。 
  '疏'注“始求”至“知之”。○正义曰:“始求崔杼尸不得”,嫌以他尸代之。传言“国人犹知之,皆曰崔子”,言犹尚识其形,知是真崔子也。
 
  为宋之盟故,公及宋公、陈侯、郑伯、许男如楚。公过郑,郑伯不在。巳在楚。○为,于伪反。过,古禾反。伯有迋劳於黄崖,不敬。荧阳宛陵县西有黄水,西南至新郑城西入洧。○劳,力报反。崖,本又作涯,鱼佳反。穆叔曰:“伯有无戾於郑,郑必有大咎。伯有不受戮,必还为郑国害。敬民之主也,而弃之,何以承守?言无以承先祖,守其家。郑人不讨,必受其辜。济泽之何,言薄土。○济,子礼反。行潦之蘋藻,言贱菜。○潦音老。蘋音频。藻音早。寘诸宗室,荐宗庙。○寘,之豉反。季兰尸之,敬也。言取蘋藻之菜於阿泽之中,使服兰之女而为之主,神犹享之,以其敬也。 
  '疏'“济泽”至“敬也”。○正义曰:此意取《采蘋》之诗也。《诗》云:“于以采蘋,南涧之滨。于以采藻,于彼行潦。于以奠之,宗室牖下。谁其尸之,有齐季女。”彼《诗》采蘋於涧,采藻於潦,此并言“行潦之蘋藻”,又别言“济泽之阿”者,以其亦是出菜之处,故先言之也。独言济者,以济在鲁国,故穆叔独举所见而言也。女将行嫁,就宗子之家,教之以四德。三月教成,设祭於宗子之庙。此诗述教成之祭寘诸宗室,谓荐於宗子之家庙也。《诗》言季女,而此言季兰,谓季女服兰草也。案宣三年传曰:“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如是。”女之服兰也。
 
  敬可弃乎?”为三十年郑杀良霄传。及汉,楚康王卒。公欲反,叔仲昭伯曰:“我楚国之为,岂为一人?行也!”昭伯,叔仲带。○为,于伪反,下除“而为之备”一字并反。子服惠伯曰:“君子有远虑,小人从迩。迩,近也。饥寒之不恤,谁遑其后?遑,暇也。不如姑归也。”叔孙穆子曰:“叔仲子专之矣,言足专任。子服子,始学者也。”言未识远。荣成伯曰:“远图者,忠也。”成伯,荣驾鹅。○驾音加。鹅,五河反。公遂行。从昭伯谋。宋向戌曰:“我一人之为,非为楚也。饥寒之不恤,谁能恤楚?姑归而息民,待其立君而为之备。”宋公遂反。 
  '疏'“向戌”至“楚也”。○正义曰:鲁、宋俱是朝楚,向戌与叔仲昭伯言不同者,二者并为楚是大国,故朝其君,昭伯欲令公行,故以国大劝公,言大国可畏也。向戌欲令公还,故以君身规公,言君死宜反也。意异,故言异耳。
 
  楚屈建卒。赵文子丧之如同盟,礼也。宋盟有衷甲之隙,不以此废好,故曰礼。○丧如字,又息浪反。隙,去逆反,本或作郤。好,呼报反。 
  王人来告丧。问崩日,以甲寅告,故书之,以徵过也。徵,审也。此缓告非有事宜,直臣子怠慢,故以此发例。○徵,张陵反,本或作惩,误。 
  '疏'注“徵审”至“发例”。○正义曰:昭三十年传云:“非公,且徵过。”杜云:“徵,明也。”则此徵之训亦为明,明审此缓告者,非有事,故宜缓,直是臣子怠慢耳。杜序以“故书”为新意,故於此发新例,以明诸无事故而缓来告者,皆是讥其怠慢也。 

 
  


□《春秋左传正义》□注  晋·杜 预□疏  唐·孔颖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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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



卷三十九 起二十九年,尽二十九年 

 卷三十九 起二十九年,尽二十九年   


 
  【经】二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公在外,阙朝正之礼甚多,而唯书此一年者,鲁公如楚,既非常,此公又逾年,故发此一事以明常。) 
  '疏'注“公在”至“明常”。○正义曰:僖十六年,冬,公会诸侯于淮;十七年,秋,九月,公至自会;宣七年,冬,公会诸侯于黑壤;八年,春,公至自会;成十年,秋,公如晋;十一年,春,公至自晋;十二年,冬,公如晋;十三年,春,公至自晋。此等正月,公皆不在,其类多矣。是公在外,阙朝正之礼甚多,而皆不书。唯书此一年者,鲁公如楚云云。《释例》曰:“襄二十九年,春,正月,公在楚。凡公之行,始则书所如,还则书公至。今中复书‘公在楚’者,明国之守臣,每月亦以公不朝之故告於庙也。每月必告,而特於正月释之者,盖岁之正也,月之正也,日之正也。三始之正,嘉礼所重,人理所以自新,故特显以通他月也。公之在外,所以阙朝正之礼甚多。唯书此一年、释此一事者,斯礼有常,非义例所急,故因公远出逾年,存此一事,以示法也。”
 
  夏,五月,公至自楚。 
  庚午,卫侯衎卒。无传。四同盟。○衎,苦旦反。 
  '疏'注“四同盟”。○正义曰:衎以成十五年即位。其年盟于戚,十七年于柯陵,十八年于虚朾,襄三年于(又鸟)泽,五年于戚,七年及孙林父盟,九年于戏,十一年于亳城北,二十七年于宋。衎自前即位及后复归,凡与鲁九同盟。刘炫以为杜云“四同盟”者误。今知不然者,以其与成公三盟,不数;五年盟戚,经不书,不数;七年林父是大夫,又特共鲁盟,亦不数,故为四同盟也。刘不寻此理而规杜过,非也。
 
  阍弑吴子馀祭。阍,守门者,下贱非士,故不言盗。○阍音昏。弑,申志反。祭,侧界反。 
  '疏'注“阍守”至“言盗”。正义曰:《周礼》:“阍人,王宫每门四人。”郑玄云:“阍人,司昏晨以启闭者。刑人墨者,使守门。”既服墨刑,使之守门,是下贱人也。哀四年,“盗杀蔡侯申”。此为下贱非士,故不言盗也。《穀梁传》曰:“不称名姓,阍不得齐於人;不称其君,阍不得君其君也。”
 
  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卫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公孙段,伯石也。三十年,伯有死,乃命为卿。今盖以摄卿行。○羯,居谒反。 
  '疏'注“公孙”至“卿行”。○正义曰:公孙段,即伯石也。据三十年传,“伯有死,始命伯石为卿”,则此时未为卿矣。未为卿,而得书其名,故疑之云“盖以摄卿行”也。以隐公摄位为君,而国人君之,诸侯与之。知摄位为卿者,诸侯亦即以为卿,序之於列,故史得以卿书也。文七年传称,晋使先蔑如秦,逆公子雍,荀林父谓蔑曰:“摄卿以往可也,何必子?”是知有使大夫摄卿之法也。
 
  晋侯使士鞅来聘。 
  杞子来盟。杞复称子,用夷礼也。○复,扶又反。 
  '疏'注“杞复”至“礼也”。正义曰:杞入《春秋》书爵称侯,又称伯;僖二十三年、二十七年称子。传曰:“用夷礼,故曰子。”自尔以来,常称为伯。今复称子,传云:“书曰‘子’,贱之也。”明为用夷礼,故贱之。知杞复称“子”,用夷礼也。
 
  吴子使札来聘。吴子,馀祭。既遣札聘上国而后死。札以六月到鲁,未闻丧也。不称公子,其礼未同於上国。○札,侧八反。 
  '疏'注“吴子”至“上国”。○正义曰:上云:“阍弑吴子”,此言吴子使聘,传曰“其出聘也,通嗣君也。”不知通嗣君,通谁嗣也。贾逵、服虔皆以为夷末新即位,使来通聘。案隐三年,“武氏子来求赙”,文九年,“毛伯来求金”,并不言王使,传皆云“王未葬也”。是知先君未葬,嗣君不得命臣。此与阍弑吴子文不隔月,吴、鲁相去,经涂至远,岂以君死之月即命臣乎,而得书“吴子使”也?且传称季札至鲁,遍观周乐,至戚闻钟声,讥孙文子云“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自请观乐,讥人听乐,旷世大贤,岂当若是?故杜以为通嗣君,通馀祭嗣也。二十五年,遏为巢牛臣所杀,馀祭嗣立,至此始使札通上国。吴子未死之前,命札出使,既遣札聘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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