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剑江湖-第27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马面却摇了摇头,冲着他撇着嘴道:哎呀,臭鸭蛋,你也不用佩服我,我这个人呢,天生犯贱,最是惊不得别人夸的,别人要是这么一夸我呀,那我就不好意思告诉你坏消息了。
剑三十哈哈大笑道:怎么?你昨天晚上去偷东西的时候,又被狗给咬了,哎呀呀,老天爷还真是体贴人呀,知道我这两天心情烦闷,所以,就故意安排了这么一出好戏,让我解解闷儿。
马面摇了摇头,一副没救的样子,道:笑吧,笑吧,再笑下去,你的女人和你的宝贝徒弟就没命了。
剑三十看了看他,一脸的不解,道:你什么意思?什么女人,什么徒弟的?有什么话你说清楚。
马面笑了笑,道:臭鸭蛋,你别跟我装糊涂,枉费别人那么恭敬地叫你一声大侠,可没想到你也是个老色鬼,你究竟使了什么迷魂药,居然将那位大小姐迷得晕晕乎胡的不着调,至死都不肯说出你的下落,佩服,真是佩服呀。哼,你不用跟我皱眉毛,你敢说那位凤大小姐不是你的女人?还有那位呆头呆脑的小伙子,你敢说不是你的徒弟?唉,你真是艳福不浅呢。
剑三十道:我宁愿不要这种艳福,如果你看上那位大小姐的话,那就送给你好了,那种女人,唉,真是要命呀。
马面道:算了,算了,女人一向都是我的克星,我才没你那么蠢,去招惹女人呢,没事的时候,老是找你的麻烦,出了事的时候呢,你还得劳神去救,你说女人是不是很要命呀。
剑三十道:你的意思是说,那位大小姐现在已经出了事了?恐怕出事的不仅是那位大小姐,还有那位要命的江丰吧。
马面一脸的惊讶,道:怎么?你都知道了?
剑三十淡淡地道:是不是他们已经落到了甘家兄弟的手里了?然后,又要用他们来要挟我,让我现身呀?
马面拍了拍他的肩膀,突然哈哈大笑起来,道:聪明,真是聪明,不愧是江湖中有名的大侠呀,虽然变成了瘸子,可是消息还是那么灵通,你说的没错,他们果然落到甘家兄弟的手里,而且,还故意把他们吊在后山上,放出话说,如果你在明天日落之前不出现的话,就等着让人给他们收尸,你说,这是不是坏消息呀?
剑三十灌了一大口酒,淡淡地道:这消息确实不怎么好?看来,这次甘家兄弟是非杀我不可了。
马面苦道:是呀,是呀,甘家兄弟不仅要杀你,恐怕你死了之后,江丰和那位大小姐也活不了的。不过,在你出现之前,他们都是安全的,不过,现在我还有一个更坏的消息要告诉你?
剑三十看了看他,嘴巴睁得老大,然后,又哈哈大笑起来,道:哎呀,不会是你爹死了吧。
马面苦笑了一下,道:你这张嘴巴最臭了。告诉你吧,在甘家兄弟要杀你之前呢,还有一个人要杀你呢。
剑三十道:谁?
一个声音冷冷地道:我。
声音是从门外进来的。
马面走进来的时候,并没有将这扇门拴起,现在,再想拴,恐怕已经来不及了。
更何况,当时他根本就没有办法拴。
因为他本就是被来人威逼而来,带着他来找剑三十的。
能够让马面乖乖屈服的人,绝对不是一般的人。
此刻,进来的这个人,果然不一般。
非常地不一般。
话音刚落,已经有个人慢慢地走了进来,脚步很轻,态度很斯文,一点儿也不像是个突然闯入别人家的不速之客。
剑三十先是大吃一惊,随后,又长长地嘘了口气,来人不是甘家兄弟,总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来人是个年轻人。
一个陌生的年轻男人。
这个陌生的年轻男人一身的白衣如雪,英俊而潇洒的脸庞棱角分明,浑身上下不时地散发出一丝丝斯斯文文的气息,那样子,就像是个进京赶考的举子,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一股儒雅的风流。
可是,剑三十却分明从他的身上感到一种无形的杀气。
无论是谁,看见一个满身杀气的人突然闯进来,都会大吃一惊的,甚至会吓得尿一裤子的。
但是,剑三十却一脸的笑容。
如果说年轻人的杀气就像是一座冰山的话,那么,剑三十的那一脸笑容则是灿烂的阳光了。
阳光可以融化一切冰雪,而笑容则可以消解一切杀气。
剑三十看了看年轻人,然后,又看了看马面,笑了笑,端起酒坛,仍然一口接着一口地喝酒。
他没有问来人是谁,也没有问来人想干什么,因为他知道,带他来的马面一定会给他解释的。
马面果然在帮他解释。
但是,马面给他的解释却让他很不满意,甚至很生气,因为马面道:就是这个人让我带他来找你的。
剑三十苦笑了一下,道:那你知不知道他是谁?
马面摇了摇头,道:不知道。
剑三十笑了笑,道:你根本就不认识他,就在外面胡乱带了一个陌生人来找已经受伤毫无还手之力的我,你还可真够朋友呀,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危险的,他很可能是甘家兄弟派来杀我的。
马面也在笑,苦笑,道:我虽然不认识他,却又不能不带她来,如果我带他来找你,那么,死的人就是我,我这个人虽然天不怕,地不怕,天王老子也拿我没办法,可是,这个人却让我怕得差点儿尿一裤子。
剑三十将酒坛丢到他的手里,道:你之所以害怕,其实,并不是因为你怕他杀你,而是因为你不仅看出了自己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而且,还不知道他将对你用何种手段来逼你带他来,对吧?
马面喝了一大口,拍着他的肩膀笑了笑,道:臭鸭蛋,你果然够朋友,果然很了解我的苦衷。
剑三十接过酒坛,灌了一口,摸了一下嘴巴,道:别忘了,我们是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已经认识的朋友。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一边说话放屁,一边喝酒聊天,仿佛已经忘记了身边还有一个随时都可能出手杀人的人。
可是,白衣少年却仍然平静得厉害。
他的嘴角稍微上扬了一下,然后,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白玉质地的洒金折扇,“唰”的一下打开,道: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你也不用问我从哪里来,因为对于一个快要死的人来说,重要的是如何面对死亡,而不是死在谁的手里。
四九、吃醋()
剑三十道:你是甘家兄弟派来的?
白衣少年道:不是。
剑三十道:我们有仇恨?
白衣少年道:不是。
剑三十道:那你为什么要杀我?
白衣少年没有回答,却反问道:你为什么要杀仇万千?
剑三十笑了笑,道:因为我已经被他打败了二十九次,他却又偏偏不肯杀我,因为他想故意折磨我,打击我的意志,让我消沉,让我害怕。而我之所以一次又一次地找他,只是想向他证明一下,他错了,一个人可以被打败,但是,一个人的意志却绝对不会被打败。况且,我还想证明以下,在第三十次的时候,我能不能取胜。
白衣少年道:还因为仇万千还是江湖中最有名的人,所以,只要打败仇万千就可以成为江湖中最有名的人。
剑三十看了看他,道:你也想成为江湖中最有名的人?
白衣少年却摇了摇头,道:错,我只是想证明一下,我能不能打败剑三十?
剑三十苦笑了一下,指着自己的全身上下,道:我想,此刻,你一定可以打败我的,其实,也不用打,因为此刻就算是个三岁的婴孩都可以将我打败,就我这个德行,现在还用打吗?
白衣少年道:这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错,是我选错了时间,我好像不应该在这个时间来找你。
剑三十道:你是根本就不应该来。其实,就在我打败仇万千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自己早晚也会有这么一天,因为无论谁打败了江湖中最著名的人,都可以成为江湖中新一代最著名的人的。
白衣少年道:我说过,我不想成为名人,我只想证明,我的武功能够打败剑三十,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可以打败你。
剑三十忽然觉得,这个少年很有意思,像极了年轻时候的自己,便笑了笑,道:你也知道的,当一个人出了名之后,就会有很多麻烦的。
白衣少年道:我知道你眼前就有一桩麻烦。
剑三十一怔,道:你想帮我前去赴约?
白衣少年道:我只是想让你能够和我进行一场公平的决斗而不被外界打扰。
话还没有说完,他的人已经在门外。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好一个匆匆的白衣少年。
他的人已经走向那条通往后山的小路。
后山上很静。
静静的风吹动着静静的草丛,响起静静的草叶摩挲的声音,就像是蚱蜢在吞食着嫩绿的幼叶。
后山又很不静。
江丰和凤飞飞被捆得像只大粽子,倒挂在那棵粗得足够一百个人上吊的古树上,随着山峰吹动的方向,不停地晃来晃去。
江丰和凤飞飞没有晕,大树都有点儿晕了。
甘宁就站在树下,笔直得犹如一杆标枪,背着双手,冷冷地看着山下前方,也不知道是在思考问题,还是在观看风景。
阳光灿烂。
灿烂的阳光洒满山顶,犹如无数的碎金在闪烁,一切归于宁静。
可是,就是在这样一个看起来那么安静祥和的山顶上,却忽然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萧杀之意。
甘宁忽然觉得很冷。
冷得刺骨。
虽然才是初秋的季节,虽然满天的阳光灿烂,可是,他却忽然觉得百般的寒意,也不知道是从哪里钻来的,忽然就钻入了他的袖子,他的脖子,他的衣领,他的裤管,钻入了他的心。
这种莫名的寒意既不是钢刀的寒意,也不是铁剑的寒意,但是,他却觉得它比刀锋剑刃更冷,更逼人。
这种莫名的寒意忽然幻化成逼人的恐惧。
甘宁那例无虚发的飞刀虽然还在手,可是,他的手心却已经满是冷汗。
他甚至有种摸摸自己裤裆的冲动。
他并不是一个容易恐惧的人,可是,他却隐隐觉得,他的裤裆已经湿了。
不是尿的,而是被冷汗浸的。
他的裤裆里也已经虚满了冷汗。
他知道,自己遇上了前所未有的高手。
他甚至不敢转过身来,看看来人,他怕一看见来人,就会被吓得扭头就走。
他虽然还没有看清楚来人,可是,却隐隐觉得,这个人绝对不是剑三十。
剑三十虽然是江湖中公认的第一高手,可是,在和剑三十相处的这一段时间里,他却从未从剑三十的身上感觉到如此浓重的杀气。
剑三十是一个内敛的人,他的剑气就像是他的为人已经,已经完全收敛。
即使是在他杀人的时候,你都感觉不到他身上的杀气。
所以,每个被他杀死的人的脸上,甚至还残留着微笑。
可是,这个人不同。
这是一个与剑三十完全相反的人。
他似乎是故意让别人感觉到他的杀气的。
让人感觉到逼人的杀气之后,才会让敌人感觉一种无形的压力,有了压力,身上的空门就会在不自觉间显露出来。
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先发制人吧。
种种预感告诉他,来人的武功绝对不在剑三十之下。
甘宁虽然已经被来人满身逼人的杀气压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甚至已经没有力量转过身来,但是,最终他还是努力地转过身来,看着来人。
来人也正看着他。
一身的白衣如雪,在阳光的折射下,犹如冰雕。
不溶的冰雕。
凤飞飞也在看着来人。
她忽然觉得,眼前的这个白衣人有些眼熟,实在是太眼熟了,就是因为太眼熟了,所以竟然一时想不起来了。
好像在哪里见过,又好像根本就没有见过,究竟见没见过,实在令人费解,所以,她忍不住“咦”了一下。
听到声音,江丰冲着她使劲嘘了嘘,红着脸道:喂,我的大小姐,你干吗呢?是不是老毛病又犯了。
请别误会,他之所以脸红,并不是因为害羞,更不是害怕,而是被倒掉着,身上的血全都聚到了脑袋上,所以,脸被涨得通红。
凤飞飞没有理他,只是在喃喃地道:唉,真是奇怪,到底是在哪里见过呢,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人的武功肯定很高。
江丰笑了笑,道:是呀,是呀,依我看呢,这个人不仅武功高,而且长得也帅,所以才说你的老毛病又犯了,你不会是觉得人家是江湖中有名的少年英雄,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