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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部分

网游之超级记者-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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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机巴!”喜欢吃小布丁的眼神里,满是愤怒,好像李秉对她做了多少无耻之事似的,“你一定没想到吧,你也有今天!”
“额……”李秉无语得很,“大姐啊,有必要吗!有必要吗?就那么点小事罢了,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你竟还念念不忘啊!”说实话,如果不是今天碰上,李秉脑子里甚至都不会出现“喜欢吃小布丁”这个名字;现在李秉虽然见到她了,对她也很是陌生,就跟从未见过似的——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她就是喜欢吃小布丁,李秉还真不会记得,自己见过这么一个人;哪怕是个美女。
只是,李秉又哪里知道,喜欢吃小布丁自打进游戏以来,就一直都是一群人环绕保护着她;娇生惯养的她,只有她欺负别人的份,又何曾受过别人的欺负?那次被欺负了不说,连带着她哥——“夏”。也被李秉和虎啸山庄给欺负了;这样的“深仇大恨”,你说,喜欢吃小布丁这样一个“小鸡肚肠”的美女,怎么放得下?
“什么!?你叫我什么!?——大姐!!!?”喜欢吃小布丁尖锐的叫声响起,“老娘这么年轻的一个青春美少女,你居然叫我大姐!?你竟然叫我大姐!!??你瞎了你的24K钛合金狗眼$%@&#*#*&¥#%……”喜欢吃小布丁此时的神经已经有些混乱了,又是“老娘”又是“大姐”的;不过李秉还是努力听懂了她想要表达一个什么意思——不管是哪个女人。都不自己被“叫大”。
“好男不跟女斗!”李秉非常“阿Q精神”地把眼睛一闭,不想去理会喜欢吃小布丁的狂轰滥炸。
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李秉虽然把眼睛一闭认输了,但喜欢吃小布丁却仍不肯罢休,继续唧唧喳喳地嚷个不停。
“老婆大人,老婆大人!”血剑上前劝起来。“你骂他也无济于事,我们还是直入主题吧!”原先冷酷无比的血剑,在喜欢吃小布丁出现之后,气质瞬间从“枭雄”变成了“奴仆”。
“哼!”喜欢吃小布丁哼道,“看在我老公为你求情的份上,今天就放你一马!”喜欢吃小布丁的言下之意是,如果不是血剑。她还要继续狂骂李秉。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古人诚不欺我啊!”见识到喜欢吃小布丁的“晴雨无常”,李秉暗暗感叹。当然,这些话李秉也就在心里想想罢了,可不敢说出来,否则指不定被骂成什么样呢!
李秉虽然也“贱”,但行事向来奉行一个原则,那就是——不与女人斗嘴。毕竟。一个男人,要是和女人斗嘴的话,有损形象也就罢了,问题是,斗不过啊!
男女斗嘴,女人的胜率显然高得多。既然胜率不高,李秉当然果断地选择怂掉了。
“老公。你说我们怎么处理他才好?”喜欢吃小布丁问道,“好不容易才抓到的,可不能便宜了他!”
“一切听老婆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老婆你高兴就行!”血剑献媚道,“不过动作一定要快,一会捆仙绳的作用时间过去了,这小子可就要跑了!”
喜欢吃小布丁这才发现,去拿摩丝正在那里苦苦地操控着捆仙绳。
“怎么处理好呢……”喜欢吃小布丁犯愁了。
记者,就是一个打不死的“铁疙瘩”;在场的九人,没有一个是超过43级的,自然没法杀死李秉。况且,他们筹划了好久,好不容易才找到机会把李秉抓住的;如果只是这样随随便便杀一次,未免也太便宜李秉了。
“老酒,要不,你把他关你的酒葫芦里去?”喜欢吃小布丁忽然提议道。
我靠,最毒妇人心啊!——李秉一听这话,顿时就瞪大了眼睛;关酒葫芦里去?这怎么可以!酒葫芦的臭味,李秉可是见识过的;只是分身进去,李秉就被熏个半死了,要是本体被吸进去了,还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布丁,我的酒葫芦刚刚用过一次了,冷却时间还长着呢……”嗜酒成性的这句话,让李秉悬着的心顿时放下来不少。
“要不,偷他几次?”喜欢吃小布丁暗想道。随即,这个想法就被她否决掉了;她可不敢再乱偷李秉身上的东西了,不然,李秉再给她来一下“身败名裂”,那可就惨了。
“额,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怎么办呢?”喜欢吃小布丁郁闷得很——“仇人”就在眼前,喜欢吃小布丁却想不到报仇的办法,这让她如何不郁闷?
这一刻,喜欢吃小布丁感觉,高等级的记者,简直就像一只刺猬。

第四百一十九章、妻管严

喜欢吃小布丁非常生气。
玩《拔刀》这么长时间来,喜欢吃小布丁在游戏里只被欺负过一次,也就是当初在太虚城外中了“身败名裂”技能的那一次。
所以,喜欢吃小布丁一直把那一次吃亏死死地记在心里,甚至央求她哥“夏”出手帮他报仇;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在游戏里向来所向披靡、无往不利的“夏”,竟在李秉手下频频吃亏。
连实力最强的“夏”,都在李秉的手下吃亏,喜欢吃小布丁一时间还真想不到什么报仇的好办法。毕竟,喜欢吃小布丁也是顾全大局的人,不想因为自己的一点点“私事”,就引起自己身后的势力和虎啸山庄大战——虽然喜欢吃小布丁知道,自己身后的势力一旦出动,碾压虎啸山庄其实是轻轻松松的事情;但喜欢吃小布丁也很清楚,自己身后的势力非常隐秘,不出动则以,一出动,则势必要把整个《拔刀》搅得天翻地覆。
喜欢吃小布丁就感觉,自己手里明明有一把“枪”在,但却不敢把枪掏出来使用;这让喜欢吃小布丁感觉相当地憋屈。而被李秉欺负一事,也一直让喜欢吃小布丁如鲠在喉;当然,这个仇,喜欢吃小布丁从未放下,只是暂时压在了心底,静静地等待着报仇的机会。
终于,这个机会让喜欢吃小布丁给等到了——李秉来华夏王城了!
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喜欢吃小布丁就笑了——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华夏王城,不正是老娘的地盘吗?于是,喜欢吃小布丁立马让她老公“血剑”帮她关注李秉的行踪,并想办法帮她报仇。
对于老婆大人的命令,血剑自然是无条件100%执行;他的七名死党也都在华夏王城,而且这七人也各有手段,于是。血剑就动了“活捉李秉”的心思。而血剑的设局也成功得很,初来王城的李秉,果然被他给活捉住了。
不过现在,血剑却是后悔不已——早知道就不该活捉李秉的啊!
为什么?
要说喜欢吃小布丁生气了,在场的九个男人里,谁最颤颤发抖、惶惶不可终日?——无疑,肯定是血剑。
如果血剑没有活捉住李秉。那喜欢吃小布丁现在也就不用在这里愁眉苦脸地考虑怎么收拾李秉,自然也就不会郁闷生气。可当时血剑一心只想着先把李秉捉住再说,能捉住李秉他就满足了,又哪里会去考虑捉住以后怎么办。
可现在,真的捉到李秉了,血剑面临的问题反而更多了——要是不帮老婆大人想个对付李秉的办法出来。那今晚恐怕就要睡沙发了……
可对付李秉这个高等级记者的办法,是这么好想的吗?
血剑后悔不已,自己干嘛一定要抓李秉去找老婆邀功啊,搞得现在邀功不成反惹了一身腥。
不作死,就不会死啊!
“老公!”而这时,喜欢吃小布丁急得大叫了起来,“快点想办法啊!!!”
血剑连忙点头哈腰道:“正在想。正在想!”
“哼!快点!”喜欢吃小布丁冷声道,“要是想不出来……老规矩!”
“老规矩……”一听到这三个字,吓得血剑急得满地乱爬——办法,哪是这么容易想到的啊!
“机巴!”血剑病急乱投医,竟偷偷摸摸地私聊起李秉来。
“嗯?”李秉疑惑地看去,“有事?”李秉还真没想到,这血剑竟会主动私聊自己。
“机巴大哥,能不能讨论个事啊……”血剑吞吞吐吐道。
“这不正在跟你讨论着吗!?”李秉没好气道。
“额。对对对……”血剑连道,“机巴大哥,你也是男人,应该知道男人的苦啊——场上的情况你也看到了,能不能麻烦你给个面子,稍微放点水啊……当然,价格随便开。绝对不会让你吃亏的!”
“我擦……”李秉骂了一声道,“你这是在叫我卖身啊!你是在逼良为娼啊!”
“不是卖身,不是卖身……”血剑连解释道。不过解释着解释着,又觉得不对;如果这都不算卖身。如果这都不算“出卖”肉体,那什么才算卖身?
这身卖得太彻底了!连命都直接卖掉了!
“好吧,我们不讨论这算不算卖身,我就问你一个问题——”李秉道,“我就算答应你了,你付的起钱吗?”
“额……”血剑一怔。
李秉的这个问题问得太赤果果了,不过恰好问到了血剑的痛处——他有钱吗?没有,他的零花钱,全都掌握在喜欢吃小布丁的手里呢!
其实,血剑就没打算“买”李秉的身,而是打算“骗”李秉的身。血剑自己很清楚,自己绝对没这么多私房钱去买李秉的身的;但这不重要,只要骗得李秉脱下装备给自己杀一次,事后谁还会给他钱啊!当然立马翻脸不认人了!
至于事后李秉会不会揭穿自己,却不是血剑需要担心的了——李秉不揭穿,那就皆大欢喜;李秉要是揭穿自己,那血剑更是可以炫耀地对喜欢吃小布丁说:“老婆,我聪明吧,把那二货忽悠得团团转的!”
也就是说,只要李秉肯上钩、肯“卖”身,那无论如何,最后笑的都是血剑。
不过血剑万万没想到,李秉的反应竟这么快,竟立马谈到“钱”这个问题上去了。这让血剑不由暗叹失败:“我好歹也是堂堂一代高手,可别人竟一照面就问我有没有钱……难道我就这么容易被人看出是妻管严吗?”
心里虽然感慨万千,不过表面上,血剑还是一副很沉着冷静的样子:“钱?我堂堂血剑,难道还会付不起钱不成?”
“那就先谈妥价格,然后把钱给我吧!”李秉直接得很,“先钱后货!”
李秉的想法很简单,管你有钱没钱;想要我卖身,就必须先给钱。至于拿到钱后,李秉才不会主动配合卖身呢——我又不傻,脑子也没坏;钱都到手了,我为什么还要给你杀?我才懒得管你死活呢!
“什么?先钱后货?”血剑愤怒道,“不行,必须先货后钱!”血剑坚决得很。
“先货后钱?你当我傻啊!到时候你要是想空手套白狼,我上哪哭去?”李秉骂道,“就要先钱后货,行就行,不行就拉倒——反正我也不缺那么几个子!”哪怕金币到手,李秉也不会自个儿送死,何况是金币没到手的情况下呢?
李秉现在可是身怀几十亿的巨贾,当然不是真的为了赚那么几个金币的“卖身钱”;李秉之所以会在这里和血剑磨磨唧唧,一是消磨一下时间,二则想看看,有没有机会骗点金币来花花——蚊子再小,那也是肉啊!
不过现在看来,血剑这只蚊子实在太瘦了,身上根本挤不出一块肉来。
就在两个男人僵持在一起,谁都不肯做出任何让步的时候;忽地,一道人影闪现。
“哥!”喜欢吃小布丁惊喜地叫道,“你也来了啊!”
“我靠,夏!”李秉不由暗骂——来人,不是“夏”,还能是谁?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啊!”李秉郁闷不已。
要知道,李秉现在身上穿着的,可不是虚妄套装,而是看淡套装。看淡套装只增加了3级等级判定,也就是说,只要随便来个44级的玩家,就能一刀宰了李秉了;而“夏”,更是华夏区等级排行榜第一人——一名46级的玩家!
“夏”要杀毫无反抗之力的李秉,易如反掌。

第四百二十章、放他走!

李秉怕死,但并不怕在游戏里死掉。因为但凡游戏,“杀戮”往往都是主题;今天我杀你,明天你杀我,杀完我们复活继续杀——杀来杀去的,太正常了。
不过,李秉却不喜欢这种“引颈就戮”的感觉。被人捆住,毫无反抗之力,只能这样看着“夏”一步步逼近过来。
“要不要换上虚妄套装呢?”李秉暗自琢磨着。只要立刻换上虚妄套装,那李秉的等级判定,就会马上变成50级;到时候,哪怕是华夏区等级排行第一的“夏”也休想伤李秉分毫。
不过,李秉也明白,自己即便换上了虚妄套装,却也躲不过今天这一劫。喜欢吃小布丁一旦发现连“夏”都伤不了自己,肯定会不计后果地对自己施展“盗窃术”;那样一来,搞不好自己的虚妄套装就要被偷走一个部件了——而这,绝对是李秉不愿意看到的。
虚妄套装,可是李秉花了十一亿金币才搞到的灵器级套装;要是被偷去一件,谁知道得花多大的代价才能补齐。所以,李秉是宁愿一死,也不愿冒险穿上虚妄套装。
“算了,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事到如今,李秉也懒得挣扎了,干脆淡定地等着“夏”走过来杀自己。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啊!
“夏”就这样一步一步不急不缓地走向李秉,每走一步,似乎都在给李秉施加心理压力;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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