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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雄鹰天下-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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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阿斯兰冷哼一声“这一定是子华想出来的!”
“是啊,现在富贵酒楼他们把牌子发到民间,于民分利赚取名望,而我们却要处理和权贵的,不管怎么做都会得罪人!”泽铎无奈道。
“哼,子华这又是摆我了一道啊!”阿斯兰脸上怒意一闪而过“泽铎,你带份贵重的礼物去……不,你去准备大量的衣物还有上好的日常用品,送到子华的别院中,就说这是我们合作的心意!预祝我们未来合作愉快!”
“小少爷,他子华这么坑了我们两次,我们还要送礼物啊!”
阿斯兰吐口气“就因为他有能力坑我,而且还是接连两次,我才要送他礼物。这个人比我想象中的还要聪明,还要复杂啊!”
此时此刻斯达的心情很是不错,忙着去订购新的招牌。宋子华的心情也很好,连马车都没叫,散着小步朝着学院走去。以后渔村不但可以买富贵鱼赚取紫金币,还能够分得富贵酒楼两成的利润,以后渔村的日子可就好过的多了!
咧着嘴呵呵的笑着,子华抬头看看天空,天怎么还这么亮啊,怎么还不黑啊!

第三十四章 

反正心情不错,不如四处去转转。抬头见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家香料店,还未走进去就能够闻到一股香味了从店内飘出来开。
宋子华抬步走入店内,店铺不大,里面摆放着各式各样的香料,还有不同样式的精美香囊。老板正招待着七八个女子正在挑选着自己所喜欢的香料。
绕了一圈下来,宋子华都不满意,这种香味实在是太浓了,甚至是有些刺鼻,一个字,俗!俗气的很!
伸手捏了一下鼻子,宋子华正要走,突然在墙边窗台上发现了一个小花盆,里面的植物有点像以前自己见过的君子兰,只不过比君子兰要小,叶子也要稀疏一些,想必是君子兰的一个品种吧。宋子华停下了脚步,伸手将花盆拿起来放在手心中,凑上前轻轻的问了一下,一股幽幽的清香,很淡很淡!
“老板,这个花叫做什么,怎么卖?”宋子华晃了晃手中的花盆。
“你要那个啊……你竟然知道这个是花!”听到宋子华的问话后的老板回过头来看着宋子华手中的花盆“它叫做垂笑兰,你就给上五个紫金币好了!”
“五个紫金币?你是不是说错了,我看五个金币最多了!”宋子华着实吃了一惊。
“小姐们先等一下!”老板呵呵笑着放下挑选香料的女子,朝着宋子华走来“这个就是五个紫金币我一点都没有说错,这个可是从无限森林中得到的,我也是花了五个紫金币买的,原本想卖个好价格,但是好几年了没有一个人买,今天你来问我也就按实价收回本而已,一个铜板都不赚你的!”
“无限森林?这个是精灵的东西?”
“是啊,我当初就图这个是精灵的东西,而且还听说这个花很美丽的,几乎每个精灵少女都把这个放在自己的房间中,所以我才会花了大价格拖人买来的,还想当做招牌卖个好价格呢,但是谁知道自从买来之后它就一直这样从来没有开过花,真是气死人了!”
宋子华看了一下四周的环境,香料店比较小,窗户却比较大,阳光照射进来亮堂堂的,要知道君子兰这种植物是不喜欢阳光,适合半阴环境的植物,像这么放在窗户台上,会开花才怪呢,没有死就算是万幸的了!
“老板,你也说过这个从来没有开过花,谁知道是不是真的,你就这么给我说一下就让我拿出五个紫金币是不是不太厚道啊?”宋子华一撇嘴。
“我当初就是五个紫金币买的啊!我可一个铜板都没有赚你的!”老板急忙解释道。
“我相信你是五个紫金币买的!”宋子华摆摆手止住老板“不过你也看到了,它从来没有开过花,所以我们也不能排除你买的是赝品对么?这样吧我喜欢这个,现在我出两个紫金币买下它,如何?”
“两个?我可是五个紫金币买的!”老板急了。
“老板,你仔细想想,你是做生意的,进货需要紫金币,而进来的货如果不能卖出去像这样一放就是几年,那就等同于把紫金币丢掉了。我现在出两个,你就等于捡回来了两个……说不定我今天一走,明天它死在窗台上,你可就真的是血本无归了……”宋子华眉毛轻佻了一下,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老板听了宋子华的话语,心中不由得一沉,是啊,万一它死了自己可就真的是血本无归了!
“五个紫金币,几年的时间应该至少可以再赚一个紫金币吧!你看看现在,一个铜板都没有赚回来,还要让你提心吊胆的!”宋子华趁热打铁“老板,如果你再放个十年二十年的,那亏得可就不是五个紫金币了,而是十个甚至二十个!今天你先回收两个,用心经营说不定运气好,两三年后就能把这亏掉的三个紫金币赚回来!”
是这么回事啊,老板不由得跟着宋子华思路走向了黑胡同……
“好了,我不多说了,事不宜迟,紫金币就在这里!”宋子华说着从口袋中取出两个紫金币食指按着,中指弯曲一弹,紫金币在柜台上快速的打着转。同时另外一个紫金币在宋子华手指背上来回的翻动着。
“好,成交了!”老板终于下定了决心,一把将打转的紫金币按在了柜台上。
宋子华嘴角微扬,手指弹动将另外一个紫金币弹到了桌面上,伸手拿过花盆开心的走出店铺。好歹上了几个月的商业课,宋子华还是知道的,在安联大陆上,精灵的东西是最贵的,除了产量稀少外可能还因为它是纯天然的吧!按照书上解释,因为那里距离大地母树近,被母树熏陶过的!不过也就因为这样,这棵垂笑兰才会坚持到现在没死吧!不过今天遇到了自己你算得救了!
宋子华伸手摸摸口袋,只剩下三个紫金币了!
自己自从进入学院以来,除了交学费之外,基本上都是用的村长给自己的那十个紫金币,卖富贵鱼所得到的紫金币自己基本上没有动过。因为在学院和埃玛三个一起,吃的都比较好也比较贵,所以吃到现在也把村长给的紫金币七七八八吃的差不多了。这五个还是今天斯达收到了六千个紫金币后,得知自己想要上街逛逛,才硬塞给自己零花的……
等到这三个紫金币用完了,自己就真的该问村子里要了!好在自己今天又为村子里找了笔收入,自己提取一点佣金应该不过分吧!
呵呵,在自己的社会中自己就是靠提取佣金生活,没想到来到这里又重操旧业继续提取佣金了!
天色有些黑了,宋子华才叫了马车,回到学院之后,没有马上回寝室,而是径直来到了餐厅之中,还是坐在原先的那张桌子上,将垂笑兰放在桌面静静地等候着。
太阳落下了地平线,天色已经完全的黑了下来!餐厅内的人越来越少!
“你来了!”身后突然传来一声轻呼,宋子华猛的转过身子。
“你一直在这里等么?”菲儿双手一背轻快地站在了宋子华前面。
“也不是!我今天出去了一下午,然后上街逛了一会儿,天黑才来这里的!”宋子华说着将桌面上的花盆拿起来递给菲儿“这个是我买来送给你的!”
“送给我的!”菲儿有些惊喜,伸手接了过来放在面前闻了闻“清香,很淡很舒服!”
“嗯,你知道它叫做什么名字么?”宋子华大喜,只要菲儿喜欢这两个紫金币就没有白花。
“不知道,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过这种花!”菲儿将花盆微微离开仔细的看着。
“它叫做垂笑兰,我的家乡把这种花叫做君子兰!”
“君子兰?”菲儿走到对面的座位坐了下来。
“嗯,因为它的花朵不像牡丹花那样富丽堂皇,也不像茉莉花那样芳香浓郁,更没有月季花的艳丽多姿,但你仔细看看,它的叶色苍翠有光泽,等到它开了花,她的花朵形似火炬,花色橙红,端庄大方,是美化环境陶冶心情最理想的盆花了,而且它的花朵下垂,含蓄深沉,高雅肃穆,另有一番韵味。在我们家乡这种花还有着花语!”
“花语,是什么啊?”菲儿迫不及待起来。
“花语,在我的家乡就是每朵花所含蕴的所代表的语言!”宋子华说着,指着垂笑兰“它的花语就是高贵,有君子之风。君子谦谦,温和有礼,有才而不骄,得志而不傲,居于谷而不自卑!这就是君子兰!”
“君子之风!说的真是太好了!那别的花也有花语么?”
“有的!”
“玫瑰花代表什么呢?”
“玫瑰花的花语代表爱情,爱与美,容光焕发!同时因为颜色不同还有些差别,红色的代表热情,粉色代表感动,白色代表天真纯洁。如果是一大捧则代表幸福!”
“那百合花呢?”
“百合花花语好像是顺利,心想事成,祝福和高贵!白色的还代表纯洁庄严心心相印!”
“牡丹花呢?”
“圆满,浓情富贵,还有期待,淡淡的爱!”
“那……”
“我以前在城主府内,里面也有一个很大的花园,也有近十名专门负责养花的侍者,他们都是告诉我们那些花香,那些花美,从来没有像你这样深入的分析花,特别是花语,真的好美,好美啊!”菲儿微微闭着眼睛,沉醉的轻嗅着君子兰淡淡的芳香,很是陶醉!
而宋子华则被菲儿所陶醉!
“除了花语外每种花喜欢它的人群也是不相同的!”
“是么?那你说说喜欢君子兰的人都是什么样子的?”
“喜欢君子兰的人是思想冷静、观察力强的人,可是他们在感情上往往会比较冲动,容易发生一见钟情。这种人对爱情很专一,一旦成为爱的俘虏,我是可以牺牲和奉献自己的所有,所有……”宋子华一字一顿认真的说着,双目坚定地看着眼前的人儿。
抬起头四目相对,菲儿立刻低下了头,脸上一阵火辣的烧!
“我很喜欢君子兰,所以当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她,毫不犹豫的毫无理由的喜欢上了她!”宋子华抿抿有些发干了的嘴唇,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你喜欢君子兰么?”
毫无思想准备的菲儿突然被宋子华这么一问,整个人呢顿时坐不住了,扭捏了两下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你喜欢君子兰么?”宋子华再次追问道。
“我……我……”菲儿脸上火辣,猛的站了起来,推开餐厅大门跑了出去。
她走了!
宋子华顿时傻眼了!片刻后碰的举起手掌朝着自己脸上拍去。
“啪!”
自己这是做什么啊!自己怎么突然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来,人家毕竟是女孩子,和自己也不过见过三次面,吃过两次饭而已,自己怎么能够如此唐突呢!要是她因此不再理会自己,自己可该怎么办啊!冲动,自己实在是太冲动了,冲动是魔鬼啊!

第三十五章 

宋子华心中酸痛,后悔不已!
“碰!”餐厅的门再次被推开,一个人影跑了进来。
宋子华此时可没有心情回头看是谁进来了。人影没有停下来,呼呼地喘着气跑到桌子边上,伸手将花盆抱了起来。
“是你!”宋子华惊喜的看着气喘吁吁的菲儿。
“我……忘记拿东西了!”菲儿将花盆抱在胸前,脸色的绯红依然未退“我……我……好像有点……喜欢君子兰了!”
细声细语确如霹雳雷鸣一般钻入了宋子华的耳朵。
大脑一片空白,心跳几乎停止,双眼已经看不清菲儿是如何逃出餐厅的了……
“哦!耶斯!”
“我有一只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我心里正得意。不知怎么哗啦啦啦啦,我摔了一身泥……”
粗糙的嗓音再次在寝室过道中响起!
回到寝室中埃玛三人还没有睡觉,立刻围了上来“子华,你和阿斯兰都谈了什么啊,怎么弄到这么晚才回来啊!”
“是啊,我们一直都在想你会不会改变主意!不是我们不信你,只不过阿斯兰商会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而且小阿斯兰又这么精明,没把握他不会找你谈的!”
宋子华嘴角微扬“我呢没有改变任何主意,只不过阿斯兰是打富贵酒楼的主意而已!”
“就知道会这样!”埃玛三人同时不爽起来“我们刚才还在猜那个商会能够把富贵酒楼弄到手,大家都认为阿斯兰商会机会最大,不但因为他们商会大,还因为他们和城主大人的关系。人家阿斯兰不管怎么说都是城主的未来女婿啊!”
“就是,他们阿斯兰商会要购买富贵酒楼,别的商会恐怕根本就插不上手!”
“那还不是凭借着和城主大人的关系,要不是这样未必他们能够收得!”
听着三人一言一语的抱怨起来,一股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样子,不过也好宋子华落得个清静,让他们去说吧自己睡觉喽。
第二天宋子华吃过早餐继续去上课,阿斯兰依然很早就到了,看到宋子华后微微一笑,主动上前打着招呼并邀请中午一起吃饭。其余的学员们看宋子华的目光也都变得复杂了,但总体来说还算是和善了!
下午宋子华回到寝室中继续完成抄书大业!
这两个月来自己一直在渔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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