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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

倒霉的卫小七-第79部分

小说: 倒霉的卫小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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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眼前颇为破旧的草屋,问道:“这里是你们的家吗?”

    花如蝶笑而不答,推门进了里面。

    栅栏门里,一个挺着起码八个月大肚子的小娘子立刻迎了上来,笑道:“两朵小花,你们可算来了,我还以为你们永远都不会出现了呢?”

    两朵小花?卫小七回头望了下花氏兄弟立刻变得黑漆漆的俊脸,差点没笑喷了。这名字还真挺适合他们的,只可惜她不敢叫。

    卫小七见这小娘子长着一张瓜子脸,两道秀眉,容貌秀丽之极,当真如明珠生晕,美玉莹光,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

    “花嫂子,你好。”卫小七上前行礼道。这女子看起来落落大方,很像是大家的闺秀,让她心中顿生好感。

    “错了,错了。”那女子捂嘴笑道:“我虽是嫂子,夫家却不姓花,你叫我苏苏好了。”

    卫小七微觉的尴尬,她见这女子和花如蝶状似旧识,还以为这是花如蝶的夫人呢。

    “走吧,这位妹子快里面请。”那女子异常热情的牵着小七的手往里面让,又扭脸招呼花如蝶和花飞蝶道:“两位也进来坐啊,你们大哥明后天就回来了。”

    花如蝶和花飞蝶忙在后面跟上。

    进了屋,分宾主落座,几人便极尽兴致的开始聊起这些年的林林总总的大事小情,说的分外热闹。

    卫小七坐在一边也插不上嘴,她们说的都是一些武林轶事,她见识少,这些事根本就没听过,当然也提不起兴致来,便起身站起来,说要去如厕。

    出了屋门,在院子里转悠了一圈,西边种着葡萄架,南边搭了一个小巧的秋千,院子四周种满了鲜花。

    卫小七发现这里的摆设虽极为简单,但那股子雅致的感觉却渗透在每一处的精心设计上,由此可见这里的主人是如何的独具匠心。卫小七这些年可去过不少地方,见识多少也有了些,所以一向迟钝的她也能看出此地的与众不同了。

    “小七,进屋里来,开饭了。”花飞蝶隔着窗户对外面叫道。

    卫小七立刻精神倍增,刺溜一声,钻进了屋里,一屁股坐在饭桌前,眼巴巴的瞅着眼前的空桌子。

    问道:“饭在哪呢?”

    花飞蝶忽然笑道:“我说是吧,叫她干别的叫不动,一说吃饭,她跑的比兔子还快。”

    原来是在诓她啊,卫小七狠狠瞪了他一眼,在众人的大笑声中缓缓低下了头。这个花飞蝶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欺负她就觉得日子难过了。

    吃过了饭,卫小七小声问花如蝶道:“我们什么时候走,我现在就想去前敌。”

    “这里不好吗?”花如蝶喝着茶,貌似很无心的一问。

    “很好啊,那个苏苏人很热情,这里的饭菜也很好吃,可是我还是有些不放心前敌的事。”卫小七低声道。

    “好,明天就带你走,你今天且放宽心好好睡觉。”花如蝶笑道。

    卫小七这才高兴的点了点头。班,很郁闷。

    讨厌去那个地方。

    三天假期,连码了三天的文,由此可见作者都是超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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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上传章节 第一百二十二章   她被两朵小花抛弃了

    第二日,卫小七早早的起床,收拾好行装,出门去找花氏兄弟。昨天一整晚她总觉得仿佛要有什么事发生,一直很是心神不宁,到了深夜的时候,才困乏了,逐渐睡去。

    “小七,起的好早啊。”苏苏挺着大肚子从屋里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铜盆,像是刚洗完脸。

    “苏姐姐早,他们两个还没起来吗?”卫小七问道。

    “你说那两朵小花吗?他们昨天半夜就走了,这会儿没准已经跑出一百多里地了。”苏苏眯着眼笑道。她眯眼的样子显得格外的迷人。

    他们走了?卫小七脑袋轰隆隆作响,似被什么击过。这兄弟俩也太不讲义气了,就这么把自己丢在这里。

    “小七,你就放心在这里住段时间吧,这里环境好,很适合养胎的,而且这一两天我官人就会回来,到时让你见一见。”苏苏万分娇羞道。说到官人两个字时,她的脸明显酡红一片,就像新擦了一层胭脂那么好看。

    卫小七低着头,默不作声,这个地方虽好,却不是她的家,她还有很多事需要做,而且她也根本不想见苏苏的那个官人。

    那又不是她官人。

    吃过了早饭,卫小七谎称要上茅厕,就爬过栅栏,一闪身跑了出去。

    花如蝶和花飞蝶走的时候没给她留一分钱 。也没留任何代步地工具,似乎算定了她会顾及肚里的孩子,不敢单身上路。但卫小七的性子,一旦执拗起来,却是不管不顾的。

    苏苏的家里貌似也不很富裕,除了苏苏之外就只有一个四十来岁的老妈子,而且连一匹马也没有,不然卫小七一定会顺手牵羊的带一匹出来。

    可惜。一切只能成为泡影了。

    等出了这个小村落,卫小七才发现自己出来真是最大的失策,眼前赫然摆着一个三岔路口,现在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可叫她怎么走啊。

    坐在路边地垄沟上,卫小七双手抱脸想了半天,最终决定还是施她的杀手锏了。

    脱下一只绣花鞋,背过身,顺手往后一扔。闭着眼数了三声,然后迅速回头。见鞋子落在了最左边的一条道上,她才穿上鞋子,向这条路上走去。她这招百试百灵。绝对是她的杀手锏,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轻易使用。

    沿着这条道向前走,到了过午的时候,来到一个很小的集市。街上稀稀拉拉的有几个路人。

    卫小七一眼瞧见前面有个货郎。担着一个烧饼担子。走街串巷的吆喝着:“烧饼来,卖烧饼来。”

    有烧饼啊,卫小七立刻双眼冒光吸着鼻子就奔过去了。

    “小姐,要烧饼吗?”货郎放下挑子,万分诚恳的望着她道。

    小姐?卫小七长这么大,还从来没哪个长眼睛地叫过她小姐,顿时感动的眼泪哗哗的。自从跟了思毓之后,她发现自己已经不太喜欢被当成男人看待了。毕竟过不了多久她就可以当娘了,总不好,孩子一出世,就叫她爹吧。

    所以原来想趁货郎不注意的时候随便摸走一两个烧饼,现在她反倒舍不得向他下手了。这么可爱地货郎可不是很多见啊。

    “我不买。”卫小七强忍着就要流下来的口水,咬紧牙关,闭着眼睛道。

    小货郎哦了一声,挑着挑子就走了。

    卫小七盯着他的背影,看得万分痛心,恨不得立刻流几滴眼泪下来,以示她的伤心。

    她正难过之时,忽然一辆华丽的马车冲着她驶了过来,看到这辆车,她忽然想起了公子易。

    她第一次见公子易地时候,他地车上就很骚包地绣了几大朵牡丹花。那大胆的设计,精细的绣工,一看就让人知道,车里地主人有着不凡的身份。

    而眼前的这辆马车,似乎也不是凡夫俗子可以乘坐的。

    望着马车在一个小小的酒楼前停下,卫小七忙跟了上去。

    这个小集市小的可怜,说是镇吧,居然只有一条街,而这个酒楼,基本上是这个地方唯一可以吃饭的了。

    说是酒楼,其实只有一层,大厅里稀稀疏疏的摆着几张桌子,整个殿堂里也只有小猫三两只。

    卫小七抬脚就要往里进,被一个黑脸的大汉拦住道:“这里已经被包下了,你找别的地方吃饭吧。”说着伸手把她往后一推。

    卫小七到底是武林名人的弟子,怎么会这么轻易的被他给推倒。双腿微分,立刻使了个千斤坠,站稳了身形。

    那大汉见一下没推动她,不由咦了一声。

    其实卫小七在没被他推动之后,就后悔了,貌似这大汉是有钱人家的男仆,若她就势往后一倒,再撒泼赖皮一番,没准还能赚点零花钱呢。

    她真是悔啊,悔不当初,怎么就没想到这个好法子呢。想到这儿她的一张小脸皱成了一团,脸上的表情分外难过。活像是受了很重的内伤的样子。

    但那大汉似乎没半分的同情心,眼睛也没瞥她一眼,扭身就回店堂了,吩咐小二顺手关上了店门。

    卫小七望着哐当关上的店门,心里有种说不上来的滋味,有钱人就是有钱人,行事作风也跟普通老百姓不一样。

    也无怪乎她总是对银子看得那么在乎,整日里抠门算计的过日子了,

    青有红人面,财帛动人心。无论什么时候钱都是最好的。

    卫小七万分沮丧的离开酒楼,开始在小镇上闲逛,忽然看见前面有个卖黑枣的,摊子前围了几个人,正在挑着枣。

    在家百日好,出门一日难。没有东西吃的日子确实难过。不过没有饭吃,有枣也不错啊。

    卫小七看了一眼自己白白净净的双手,一狠心,在不远的黑煤堆里狠狠蹭了几下,然后操着一双黑手,状似无意的晃到摊子边,趁人主意,黑手从人缝里穿过去,顺带抓了两把黑枣出来。

    由于她的手比较黑,往黑枣堆里一放,根本就看不来,一时之间居然没有被人发现。卫小七异常得意的用前襟捧着两把黑枣,找地方开吃去了。

    孕妇是最禁不起饿的,自己不吃饭也得要顾肚里的孩子,更何况像她这么贪吃的主,一天不吃饭,比要她的命还令她难受。

    吃完黑枣,卫小七用袖子擦了擦嘴,觉得应该找个可以吃饭的地方了,她总不能总摸小贩的东西吃吧。现在基本不看榜了,这时才发现生活是这样的幸福。继续努力码字,开始新的一天。有票票的记得给俺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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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上传章节 第一百二十三章  顺利混进军队

    在小集市上晃悠了许久,卫小七发现这里根本就没有可以提供赚钱的地方,而且许多活也是需要做很久才能拿到钱。她现在急于赶往前敌,可没有更多的时间磨蹭在这里。

    正当她心情郁郁,想不出主意的时候,忽然听两个刚从外地回来的商人,随口聊着天,讨论的居然是二十里外的霍家铺子,有大部的军队驻扎,是皇上御驾亲征,带着五万大军前去支援前方的兵将。

    有五万人呢。卫小七顿时眼前一亮,暗想着,藏在这么多人里面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古语有云:大隐隐于朝,小隐隐于市。

    有五万人给她打埋伏,应该不会被思毓发现。卫小七在打了这个主意之后,便起身前往霍家铺子。

    当她到达霍家铺子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她向路人打听军队的去向,路人说,军队已经开拔了几个时辰了。卫小七无奈,只好顺着他们指的路线追了下去。

    等她追到五万大军的时候,已经是午夜时分了。

    可怎么混进部队去,她可犯了难了。她一向脑子不怎么灵光,以前出主意的都是别人,现在轮到让她自己想辄了,真是差点把好端端的一个人给憋的更傻了。

    到底该怎么办呢?卫小七脑子不灵光是历史遗留因素,此刻实在想不出什么好主意。干脆就直接来硬地了。

    她施展轻功溜进了大营,刚好看到一个夜起尿急的倒霉小子,便利落的上前把他打倒,三下五除二的扒下了他的衣服,然后一件件套在了自己身上。

    脱别人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是她的绝学,动作利落,行动迅速。如行云流水一般。最后她还很老道的点了那倒霉鬼的穴道,给扔进了附近地一条小河沟里。那里水浅,一时半会儿淹不死人,不过这小子估计怎么也得躺个三四个时辰,等他能动的时候,大军已经开拔了。

    卫小七曾经在绿水营待过一段的时间,很了解军队的编制情况。军队是以一个个的小班组为单位,每个班组二十来个人,为了防止混入奸细。所有班组人之间都相互熟悉,吃睡都是在一起的。

    卫小七虽不聪明,却也没笨到极处,她也知道不能回去这个人的住处送死。但到底去哪里好呢?似乎此地离开战正热闹的云州战场只有几天的路程。实在不行就打野食,挨个营盘混吃地,再不济,还能到厨房去划拉点。

    她也算运气好,再加上有以往跟大头兵们打交道的经验。没几天就在营盘里都混熟了。甲组的人以为她是乙组的。乙组地人以为她是丙组的。丙组的人以为她是丁组的。到最后她这样哪个组都不是的人,居然哪个组都呆过,还跟某些大头兵们打得火热。

    其实这些粗人是最好打交道地。头脑简单,一腔热血,没那么多烂七八槽地事情,你对他好,他自然也会掏心窝子地对你。不像公子易、思毓这样,永远猜不到他们心中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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