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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部分

重生之极品宝镜-第298部分

小说: 重生之极品宝镜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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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屋里的年轻男女达成了某种共识,女人用生硬的华语喊道:“我们在森林里迷了路,我们没有恶意!”

    木门被从里面拉开,胡老爹拿手电筒照过去,门扉边上露出一张雪白的小脸。

    秦云峥目光幽暗,这女人倒是典型的高丽人长相。

    三十多年前高丽半岛爆发了内战,高丽国一分为二,当时华国还帮助过高丽平乱击退外敌,与北高丽缔结成兄弟友好国。当然,国际形势瞬息万变,短短几年后北高丽就翻脸不认人,华国如今与南高丽关系不好,与北高丽也没什么往来。

    出于本国利益,华国也希望高丽半岛能维持如今分裂的状态。

    秦云峥对高丽人没什么好感。

    宝镜更没有好感了……北高丽的国民经济比华国更差,再过三十年连用电都要受限制,在80年代末如此时髦的男女,应该不是北高丽人。

    是南半岛的高丽人,宝镜更不可能喜欢。

    南高丽的尿性,想起来就叫人牙疼,就喜欢从华夏划拉东西,端午节要抢,屈原是高丽人,孔子是高丽人……脸皮之厚,简直宇宙无敌。

    两个高丽人在长白山行踪鬼祟,也不知在打什么主意。

    胡老爹也很警惕,提着猎枪问高丽女人的名字。

    高丽女人倒不生气,“我叫金希珠,这是我的朋友郑成珉,我们是来长白山探险的,没想到气候忽然恶劣,就被困在了山里。能遇见友好的华国人,真是太幸运了!请帮助我们,拜托!”

    金希珠的同伴也走出门口,高举双手,表示自己绝无恶意。

    并不是两个高丽人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长白山野参价值不菲,运气好挖到几百年的老参,其他参客杀人夺宝的事不是没有发生过。吉省民风彪悍,胡老爹手里的猎枪不是吃素呢。

    胡老爹犹豫起来。

    他可不是看见外宾就奴颜媚骨的二鬼子,这黑发黑眼珠子说话怪腔调的女人,不是扶桑人就是高丽人,哪个他都不喜欢。

    他看向秦云峥,见后者轻轻点头,胡老爹放将枪口放低,一脸警惕往木屋靠。

    “这可是我的屋子,你们只是借宿,明天一早就要离开!”

    金希珠对着同伴飞快说了句高丽话,秦云峥暗暗传音给宝镜:“她说我应该很厉害,要求同伴小心行事,不要惹事。”

    不仅是宝镜三人在观察高丽人,金希珠也在观察宝镜三人。

    胡老爹是老人,宝镜看上去体格纤细手掌没有握抢的茧子,在金希珠看来威胁力很小。

    秦云峥身材高大,虎口有薄茧,一看就是常年握抢的人……结合身上的军人气质,被金希珠判定为华国精锐士兵,是威胁力最大的存在。

    金希珠也不算判断错误,秦云峥的厉害程度远超她估计,起码她没料到秦云峥懂高丽话。

    宝镜也啧啧称奇,她也是刚知道男友会说高丽话。

    “云峥,你还有什么才能是我不知道的?”

    密林间连月光都难以照射地面,夜色遮掩了秦云峥耳边的红色。

    除了高丽话,他还懂扶桑话,以及东南亚几个小国的日常对话,世界日新月异,兵王也得掌握最新知识,学外语再常见不过,毕竟他做过不少卧底任务——比起十项全能的女友,秦云峥从前也不好意思炫耀他的语言天赋。

    两人都没太将高丽人放在眼中。

    胡老爹的小木屋不算大,五个人一同进屋显得有些拥挤。

    高丽人不问自取,小铁锅里煮着胡老爹存放在木屋内的干鹿肉。鹿肉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走了一整天路,雪水早顺着皮靴的接缝钻了进去,这个时候要是脱了靴子烤着火,喝一碗香浓的鹿肉汤肯定很舒适。

    胡老爹心中不舍,两个外国人倒不客气,他把干鹿肉藏得隐蔽,比起随意放在木屋里的杂粮,这才是补充体力的好东西啊!

    金希珠脸颊掠过红霞,涩然无比:

    “很抱歉,我们擅自动用了这些鹿肉,屋子是这位老先生的,感谢您的恩惠,我们会给出经济补偿的。”

    金希珠取出一叠华夏币,花花碌碌的大团结用皮筋儿扎着,十元面值一张,怕不是有上千元。

    她脸色诚恳不断抱歉,胡老爹看着钱也不好再说啥。

    胡老爹不是矫情的人,也不贪心,他只抽了两张纸币揣在兜里:“够了够了,老胡不占你便宜,鹿肉你们随便吃!”

    金希珠赞美胡老爹品行高洁,说他是真正的好心人,又诚恳邀请宝镜三人一起分食鹿肉。

    胡老爹深知贪小便宜会吃大亏,在山里怎么可能吃陌生人烹煮的食物?

    哪怕鹿肉原属于胡老爹本人,高丽人经手过,胡老爹就不肯吃。

    宝镜和秦云峥自然也婉拒。

    宝镜是用微笑摇头婉拒的,秦云峥浑身都散发着冷气,有他在,木屋里的温度简直凭空降低几度,金希珠哪敢上前献殷勤?

    高丽男人郑成珉一直很沉默,金希珠态度热情像交际花,很快主动交待了自己的来历。

    据她所称,她和郑成珉来自高丽南半岛,郑成珉是南高丽一家汽车企业的三代继承人,来到华国是寻求商机的。

    不过真要投资合作,涉及了两国的关系,金额太大郑成珉肯定做不了主。

    合作陷入僵局,郑成珉带着未婚妻来到长白山探险,按金希珠的说法,他们是“资深的户外运动爱好者”。

    咦,这女人竟然不是全在鬼扯,据宝镜所知,南高丽最近的确和华国,更准确来说是和吉省有投资意向,是设计汽车行业的定向投资……借口可能是真的,郑成珉或许真的是汽车企业的继承人,但金希珠和郑成珉来长白山的目的,恐怕不仅仅是探险那么简单。

    金希珠和郑成珉这两个名字说不定都是假的。

    金希珠交待了自己的来历,目的是降低胡老爹的警惕心想套话,胡老爹对外国人本能警惕,和宝镜能聊天,和金希珠完全是瞎扯。

    胡老爹说宝镜和秦云峥也是来探险的,末了还感叹道:

    “现在的年轻人,是好日子刚过没多久,有钱揣在兜里就要作妖!”

    金希珠笑容微僵。

    死老头子,以为她看不出来吗,不说年轻的华夏女人,就是那俊美的华夏男人,身份肯定不简单。

    她知道华夏国情闭塞,根本不信华夏的年轻一代中有喜欢登山探险的人,这个爱好是很时髦,很国际化的……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金希珠没了谈性,屋子里陡然安静下来。

    胡老爹把皮靴脱下来烤火,脚臭熏得金、郑二人没了吃鹿肉的食欲。

    胡老爹怡然自得就着脚臭啃干馒头,看见高丽人吃瘪,老爷子暗暗得意。

    宝镜也在憋着笑,不过她要比胡老爹讲究点,这味儿熏着了高丽人,也叫她不好拿压缩饼干出来吃。

    中午吃的烤兔太油腻,一两顿不吃饭,她和秦云峥的体质也没啥受不了。

    胡老爹毁了高丽人的食欲,吃完饭更艰难的是安排住宿问题。

    小木屋不大,只有一张木板床。

    秦云峥一屁股坐下去,金希珠瞪眼了眼睛,愣是不敢叫他把床让出来。

    夜里,宝镜独自占了木板床,盖着被子睡觉。

    包括秦云峥在内的四个人,都在屋里打地铺。

    郑成珉怎么想没表现出来,这人心机特别深沉。金希珠却快气死了!华夏男人真的很没有绅士风度,脸长得那么俊,行为却很自私恶劣。

    她好歹也是外宾身份,在吉省时政府官员都对她很客气,这个小气的男人居然连半张床都舍不得分给她!

    金希珠牙咬得咯吱咯吱响,对宝镜是又妒又讨厌。

    女人天生爱攀比,比容貌,比男人,比待遇……不论比什么,她都不如宝镜,自然心生郁闷,转而妒忌厌恶。

    不过这只是在荒山野岭,在长白山以外,金希珠在同龄人中向来很有自信。

    她和郑成珉没套出宝镜三人的来历,一整晚都睡得不踏实。

    宝镜早布下个结界将云峥和胡老爹护着,睡得十分香甜——高丽人最好不要搞什么偷袭暗算,不然肯定要跌个大跟头。

第两百八十二章 前后追击,古林迷阵(一)() 
可怜胡老爹不知宝镜有防御手段,身边睡着两个外国男女,老爹抱着猎枪一晚上都没睡踏实。老年人精力不济,又走了一天的山路,熬到凌晨四、五点抵抗不了身体疲倦,囫囵眯了一觉……再睁眼时天光大量,胡老爹一下子抱着猎枪从地上坐起来。

    木屋狭小,屋内情形一目了然。

    不仅没有金希珠两人的身影,宝镜和秦云峥也不见,只剩下胡老爹一个人。

    难道这四个年轻男女其实是在演戏,等他睡着了就消失?

    胡老爹抛开荒谬的想法,他只是靠着长白山福泽谋生的参客,好像没啥算计的价值。

    推开木屋门,刺目的雪光让胡老爹眯眼。

    树枝上的积雪被抖落,胡老爹提着枪管对准林子,生怕有什么大型野兽从密林中窜出来,他可不想和觅食的熊瞎子正面相逢。

    幸而浓枝被扯开,露出的是一张足以为森林添彩的俊脸——秦云峥和宝镜并肩走来,胡老爹不懂什么文绉绉的形容词,不过这对年轻男女实在长得太出众了,已经到了持靓行凶的地步,让胡老爹白吓了一场,还不好责怪啥。

    “老爹睡醒了?”

    宝镜随问护送一个微笑,好似她和秦云峥没有连夜追击金希珠和郑成珉两人十几公里,真的仅仅是早起在林子里携手散步一般……胡老爹可不好糊弄,没被宝镜的糖衣炮弹迷惑,直接问道:“高丽人跑哪个旮旯去了?”

    “一大早就不见人,可能不愿意和我们深交,自行离开了吧。不说高丽人,老爹,要到我们的目的地,还要走几天?”

    胡老爹暗道高丽棒子没教养,到底是被宝镜转移了注意力。

    “天气不变坏,再走个五六天也差不多了,不过越往后走,可没有木屋给你们歇脚了,两个小娃娃能吃苦不?”

    睡在雪地里,睡在树枝上,不被冻死,也怕被熊瞎子野猪咬死,冬季的长白山危机四伏,胡老爹不明白年轻人咋总想着自讨苦吃,在他看来两个高丽人和宝镜二人都是此例。

    越往山脉深处走,脚速就越慢,当然不是他和宝镜缘故,而是向导胡老爹的限制。

    可没有胡老爹,有一段路受磁力干扰连指南针都没办法辨明方向,他和宝镜会迷失在茫茫群山中。两害取其轻,秦云峥也只能忍耐,胡老爹说五六天的路程,却还是一路顺利的情况,若有什么耽搁,时间只怕还要增加。

    没有了高丽人,胡老爹从木屋地窖里起出一些干货背着,又带上一口铝锅,简单吃了干粮,三人继续往深山走去。

    只是越走,宝镜和秦云峥的表情越发古怪。

    真是巧了,他们三人要去的方向,竟和金希珠两人相同。

    呵,两个高丽人急匆匆往山里赶,又是同一方向,难道和他们的目的一样?

    宝镜心里咯噔一下。

    大汽车企业的继承人冒险往山脉深处走,总不可能是为了捉白鹰。这样的灵禽,寻常人既不知它的妙用,事实上也用不上。

    宝镜暗暗传音:

    “峥哥,高丽人若不是去找灵禽的,你说他们是去找什么?”

    秦云峥没办法回答宝镜的问题,宝镜更像是在自言自语。

    能找到白鹰,并不是刻意为之,她当初来长白山其实另有目的,白鹰灵禽是意外之喜,宝镜担心高丽人要找到不是白鹰,而是——她目光幽暗,不由加快了脚步。

    太阴镜如今找不到高丽人的踪迹,金希珠两人肯定已经赶在了前头,双方的差距已经超过了太阴镜能俯瞰的距离。

    再快一点,她就能随时监控到高丽人的动向。

    ……

    积雪的山路打湿了靴子,密林的枝桠刮花了娇嫩的肌肤,山林间有野兽咆哮,有寒风肆虐。

    金希珠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苦。

    郑成珉自然也没经历过,不过金希珠是女人不肯叫苦,郑成珉也不好意思嚷嚷。

    两人家世相当,的确如金希珠而言是未婚夫妻,不过他们属于联姻性质,缔结婚约的目的不是为了商业合作,却正是为了长白山之行。

    金家和郑家,同时知道了长白山的秘密,两家相互提防着,不敢轻信对方。

    思来想去,只能结为儿女亲家,派出家族最优秀的年轻男女,相互制约。这种盟约是很可笑很薄弱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又很坚固,只要他们要找的东西没有现世,两家能团结起来一致对外。

    等打跑了外敌,再各凭本事一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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