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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部分

暗黑梦境-第128部分

小说: 暗黑梦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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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尔知道洛娜只是说说而已,不会真的生气,也不理会,弯腰在尸体上搜索圣刀,却一无所获。我笑了笑,把手里的吉得宾轻轻往上一抛,又接住。说到用“心灵传动”从别人身上偷东西,她们几个谁比得上我?
“伊格尔,给我看看……”洛娜确实没有生气,上前就要从我手里拿过圣刀把玩一番。忽然,一阵阴寒邪恶得无法形容的气息出现在附近,同时,一声尖锐得要刺破耳膜的咆哮,打断了小凤凰的话。
什么怪物?气息的强度凌驾蜘蛛王韦布,比暗黑破坏神兄弟也只差了一筹,可是,气息带给人无法解释的恐惧感,如果一定要用语言来形容,那就是一种纯粹得不含一点杂质的邪恶。任你如何圣洁无瑕,只要沾上一丝这种邪气,必定会留下永远无法清洗的污点!如果邪恶也算一种境界的话,这个怪物恐怕已经做到让地狱里的恶魔都唾弃厌恶的地步了!
世界上竟然还有这种怪物?当我们屏息凝神,准备迎战时,这股气息却又突然消失,就像刚才突然出现一样,没有一丝征兆。
“在地下!”贝尔睁大双眼,低头对着刚才气息传来的方向全力搜索,却什么都看不见。这股邪恶的能量,使阿卡拉的神眼都彻底失效!
罗斯紧紧握着我的手,向我传达着心底的不安。只有我和她有特别的经历,能察觉到这股气息与众不同的地方。但是,这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事啊!
“这里是个气孔,地下有一个地窖!”洛娜蹲下身子,仔细察看刚才她打碎水缸的地方,有了结论:“是一个正在睡觉的怪物,刚才我砸了水缸,水从气孔流到地窖里,大概全浇到那家伙的身上,打扰它睡觉了吧?现在,它又睡着了。”
地窖?剥皮地窖?
“曼蒂斯,拿出克林姆的眼球,看有什么反应!”我的脸色极其凝重,连洛娜也发现不妥,紧张起来。
“没有反应啊。”曼蒂斯把克林姆的眼球托在掌心,神情困惑。
我没有回答,默默拿出了赫拉迪克方块,宝盒响应着眼球,起了增幅的作用。
“有了,有反应了!难道……克林姆的另一件遗骸就在这附近?”曼蒂斯看着手里微微跳动的眼球,惊喜交加。
“……先回海港。”犹豫了片刻,我决心已定,打开了传送门。
“不先去拿回那件遗骸?”祖先的遗物就在附近,曼蒂斯恨不得马上见到,当然不想先回去。那个怪物在看守着圣物吗?连巴尔和暗黑破坏神兄弟都被我们打败了,还怕它?
“克林姆的大脑,已经长在了那个怪物的身体里,如果杀死那个怪物,大脑也会死去。”说完,我轻轻叹了一口气,进了传送门。
已经可以确定,刚才那邪恶无比,连三魔神都比不上的神秘怪物,就是住在剥皮地窖里的暗金领主,古巫医—印都。
其实,投鼠忌器固然是一个原因,但那是拿出赫拉迪克方块后,通过感应才发觉克林姆大脑与印都成为一体的。真正让我震惊的,是这个古巫医—印都居然也懂得我和罗斯的情侣技能,也就是气息同步!估计塔?拉夏要在这里,下巴都得惊掉到地上。
印都是一个小矮人巫师。小矮人巫师,是库拉斯特大陆常见的怪物,修炼成巫师的小矮人,像沉沦魔巫师一样,能复活战死的矮人,因此极受尊重。为了突出它们的地位,最崇拜巫师的小矮人愿意让巫师骑在自己的肩膀上。巫师披上古怪的长袍,遮住坐骑,再戴上一张大面具,看起来古怪滑稽,不伦不类,但却受到万千小矮人的顶礼膜拜。除了复活之外,这些巫师还懂得法师的技能“地狱之火”,威力也不可小看。据说古巫医—印都还有个“多重射击”的特别属性,能同时喷射三条几米长的火舌,更加厉害。
再厉害,我也不放在心上,和我这个职业法师玩火,印都还差得远。然而,懂得情侣技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塔?拉夏说过,必须夫妻两人都精通灵魂力量,又真心相爱,气息经过多年的磨合后,可以互相渗透,融为一体。那么就是说,组成古巫医—印都的两个领主级别的小矮人,竟然是一对深深相爱的恶魔情侣?我的天,地狱里的恶魔也懂得爱,而且到了气息融合的地步,太夸张了吧?
可是这又千真万确。融为一体的气息,已经比库拉斯特普通的领主强悍得多,足以与都瑞尔这种级别的魔王一较高下了!
这些先不谈,克林姆的眼球所附带的意志,已经能令燃烧者—韦布脱离墨菲斯托的控制,改邪归正,忠心辅佐曼蒂斯;大脑作为人体最复杂,最高等级的器官,意志力不用说也是最强的,谁料到克林姆的大脑不仅无法净化邪恶的印都,反而已经开始被邪恶同化?这个印都,可怕到了什么程度?
先前也听赫拉铁力谈起过印都。另一个暗金领主,战场处子—沙利娜是个连墨菲斯托都不愿意招惹的存在,就算在怪物中,也是恶名昭彰,令整个库拉斯特心惊胆寒。可是古巫医—印都居然不怕她,也就是说,至少与她有相近的实力?
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古巫医—印都绝对不好对付!而且在剥皮地窖里,我的核魔法、贝尔的逆龙卷风都不能施展,小凤凰的“凤凰”灵气并不持久,罗斯的“长眠”也不知道能否胜得过克林姆的意志,胜算似乎只有一半左右。曼蒂斯实力还不到家,可别让她有什么三长两短。
中国有句老话无比正确: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既然前人有那么多资料留在海港里,为什么不回去好好查阅一下,找出那家伙的弱点呢?能与墨菲斯托对抗千年的人类,智慧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带着坦族法师失落多年的吉得宾圣刀回到海港,所受的欢迎可想而知。奥玛斯老泪纵横,早忘记了我身上残留的邪恶,差点要亲吻我。正好,库拉斯特流传下来的各种资料是由这位老人保管的,我说明了来意后,奥玛斯想也没想,满口答应。不过,他必须马上修复并强化海港的防护结界,不能陪着我查资料,递了一串魔法塔的钥匙给我便匆匆离开。
终于有机会进魔法塔里见识一番了,我心情大好,咳嗽一声,用钥匙打开塔门,跨了进去。第一层没有书,第二、第三、第四层也没有,满怀希望开了第五层的锁,仍然只有各种古怪的魔法道具。等发觉书藏在地下室时,已经浪费了不少时间。不过,这古代图书馆的海量藏书让我大吃一惊,该怎么找啊?真后悔没有向奥玛斯要个索引什么的,现在老人忙得脚不沾地,我也不好意思打扰他。算了,还是自己想办法吧。
但有什么办法呢?尽管每个书架上都有分类标志,尽管谷斌创造的这个世界用的是简体汉字,但奥玛斯及其先人全是草书高手,而且写的是狂草中的狂草,其书法中酣畅淋漓的意境令人神往,却很难分辨出那是什么字。看着七十六个宽约十米,高达三米的书架,我有学习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冲动。
熟悉的气息忽然在头顶出现,紧接着,一个窈窕身影从天而降,饿虎扑食般把我推倒在地,用尽全力搂住了我的脖子,直到我快断气了才肯稍微放松。没等我喘几口气,两片炽热的樱唇又紧紧堵住了我的嘴。等到这个疯丫头自己也透不过气的时候,我已经快要口吐白沫了。如此疯狂举动,除了小凤凰,英雄里还真难找到第二个。
看着伏在我胸前喘息的洛娜,我有些歉疚。谷斌创造出小凤凰这个人,既不是为了和我并肩作战,也不是为了服侍我生活起居。洛娜,本来就是为了让我疼爱、呵护、惯纵和照顾的。可是,这个疯丫头无论在战斗中还是平时,为我付出的都不比罗斯和贝尔少,而我,来到库拉斯特以后几乎没有好好陪过她。我这样三心二意,对得起小凤凰吗?
身上的洛娜知道了我的想法,抬起头刚想说话,我的食指轻轻按到她的嘴唇上,制止了她。这个图书馆是坦族的禁地,未经允许擅自进入已经是大错,既然要错,索性错得彻底些,在这里上演一段激情燃烧的故事吧!也许坦族的圣地该被亵渎一番,他们信奉的神灵才会放弃对纯洁的追求,变得实际一点吧?
两个曾经是同一人的疯子,扔掉身上和精神上所有道德的伪装,在神圣的藏书地窖里进行了一场更加神圣的仪式。宽敞的图书馆,成了我们翻滚、爬行、追逐、拉扯、扭动的舞台,忽高忽低的欢叫和嬉笑声充斥着每一个角落。坚固无比的书架,在一次次的挤压和碰撞中吱呀作响,摇摇欲坠,不少书本掉落地上,荣幸地成为我们的枕头和垫子。
地窖里用无数面镜子交叉反射天光,照明极佳。我们这一场成人游戏,直到夜幕低垂,整个图书馆漆黑一团,方才尽兴。我点燃了地窖里的照明灯,洛娜收拾着散落满地的书本和卷轴,同时开动“净化”灵气光环,消除着这里令人想入非非气味。奥玛斯显然忙得不可开交,根本就没有想起我还没有吃晚餐,从头到尾都没有人来打搅我们。
有小凤凰在,不用担心饿肚子的问题。她身上永远有美食和美酒,烤面包的水平更是与日俱增。虽然疯丫头远没有罗斯体贴和细心,但和她一起生活起居,绝对是最奢华和舒适的。
“你跑到这里来干什么?”在烛光中享用着红酒、上等面包和库拉斯特出产的鱼子酱、烤鲍鱼及各种鲜果,我问洛娜。小凤凰是很疯,但一来顾及圣骑士的声誉,二来奥德修斯到底是本地人,不能让他难堪,为了和我独处而冒犯整个海港的法师,她会考虑后果的。毕竟,洛娜越来越成熟了。
“我猜到只有你一个是查不到什么东西的。再说,这里记载了撒卡兰姆教派的圣骑士文明,对我改进‘凤凰’灵气有帮助。奥德修斯也想查阅很多东西,奥玛斯却不让他进来,说他身上有邪恶的血液流淌,我得帮他一把。还有,你应该知道赫拉铁力和那些坦族法师,差点把我给缠疯了,躲到哪里去都被找到,应该就直有这里他们想不到吧?”洛娜大嚼着食物,含糊不清地回答。
原来,凯恩用那个巨型水晶球追踪着我们的动向,那大屏幕数字电视显示,是洛娜这个聪明的圣骑士想办法解除了怪物的小结界,把吉得宾圣刀从恶魔的手里夺回来。一时间,大部分坦族法师对洛娜的感激和崇拜,几乎到了失控的地步,加上赫拉铁力渴望从洛娜身上学到更多的锻造技术,也是无时无刻不大献殷勤,搅得疯丫头不得安宁。估计奥德修斯心疼洛娜,给她出了这么个主意。以她现在受欢迎的程度,就算犯了禁,也能轻易被原谅吧?
饱餐后,洛娜立即开始帮我查阅有关古巫医—印都的记载。地窖里的灯火照明光线也非常好,可以想像奥玛斯及他手下那帮高级法师经常废寝忘食在这里钻研问题。之所以今天没有人来,是因为他们要布置结界吧。高级法师可不像追星族法师那么有空。
以小凤凰的渊博学识,认几个草书当然轻而易举。不到十分钟,她就找到了不少资料。放到书桌上让我自行查阅后,洛娜忙自己的事,不再打搅我。
花了好几个小时的时间,我总算摸清了印都的来历。这个小矮人巫师的故事也算曲折离奇,如果它,或者说它们是人类,也许会成为流传千古的爱情悲剧。
和别的矮人巫师不同,印都是先叠罗汉,然后才成为巫师的。一千年前,地狱势力还没有入侵库拉斯特,矮人族只是森林里一种弱小的智慧生物,依靠集体的力量生存。印都是一位出身贫寒但英俊不凡(当然是以矮人的审美角度),时运不济却好学上进的大好有为青年,得到了部落族长女儿的垂青。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矮人版开始演绎。
矮人这方面和人类一样,讲究门当户对。印都虽有才能,但缺少了司马相如的卑鄙龌龊,不大会经营自己,却对与部落小姐的未来充满信心。此举,无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族长本来是心胸狭窄之辈,一怒之下,砍断了印都的两条腿,将其逐出部落。离开集体的小矮人,其实已经踏上了死亡之路,随便来只野狼都能把它给吃了,何况还没有腿?
就在印都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时候,同部落另一个暗恋印都,名叫鹦鹉的女性小矮人毅然脱离大伙,让印都骑在自己的肩膀上,表示哪怕死,也要死在一起。
两个矮人的运气也实在太差,第二天,就遇上了猛兽。印都放弃抵抗,闭目等死,痴情女子鹦鹉则亡命搏斗,两条小小的手臂都被咬断,却拼死用牙齿撕开了猛兽的颈动脉,取得最后胜利。本来已经了无生趣的印都,终于从不切实际的浪漫中醒悟,领略到身边的真情,发誓要用自己的双手照顾鹦鹉一辈子。两个残疾恶魔的心终于靠在了一起。
它们的运气也随之转变,没过几天,地狱的势力就在墨菲斯托的带领下,侵入了库拉斯特大陆。憎恨之王注意到小矮人的智慧、体型和顽强的生存能力,决定重点培养。印都和鹦鹉吸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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