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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铿锵红颜之风行天下-第14部分

小说: 铿锵红颜之风行天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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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今晚怎么没有和我们一起洗澡?”煜宣忍不住问,大家今晚叫他他死都不肯去,所以大家就好奇起来,难道他有什么见不得人的隐疾?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如风叹气:“唉,你有所不知,我自小跟师父学武,很是辛苦,经常是旧伤未愈新伤又来,我的身上现在已经有疤痕了,在它们没消褪之前,我是不会和你们在一起裸露的,而且我也不习惯和别人一起洗澡。”
  “真是怪毛病,又不是女人,那么爱美干嘛?”煜宣咕哝了一句,心里想这次和他同房,一定要好好整整这个臭美的家伙,想到小时候的比试,虽然现在已经不气了,但那时发过的誓还犹然在耳,如风这小子太嚣张了,一定要给他一点厉害瞧瞧。
  当晚两人都没睡,第二天带着一个大大的黑眼圈爬去食堂吃饭,再看看其他人,大家都差不多的情况,估计大家都很不习惯和别人同睡吧。


  如风很早就起来练武,所以还算是精神充沛,只是食堂里的东西太难吃了,让她心情大坏。心里寻思着哪天一定要出去补补营养,如风没想到的是,这个念头以后成为了她常常逃课的理由。
  第一天就在混乱中度过了,没有上课,只是让大家相互熟悉,以及熟悉环境。
  此时,如风传了信给师弟师妹们和家人,告诉他们自己的情况。
  当天晚上,如风躺在自己搭的小床上,卷着书院发的被子,安然入睡。
  大床上的煜宣反而这一晚又没睡着。
  !
  
第030章 错过
  第二天,正式上课,学生们都穿上了统一的服装,都是同样的白色长衫,有着宽大的衣袖,走起路来颇为飘逸潇洒之感,头上一部分发丝绾成了一个发髻,再插上一根发簪,耳鬓处还留有一缕长发,背后也披着一部分发丝,标准的书生打扮。
  但仔细一看,就可以看出大家家境的区别来。
  比如白少钧穿的是白色的苏锦束腰袍子,这种衣料子在阳光下会反射出点点细碎的银光,让人犹如是银光中的仙人一样,走在路上不知道多潇洒。
  当然,前提是这种衣服要让如风他们四个来穿,以白少钧壮硕的身材,加上大摇大摆的脚步,反而有点不伦不类,白白糟蹋了这身昂贵的衣服。
  反观煜爵、煜宣和云天泽,肯定是家境富有,穿的衣服虽然没有白少钧那么的骚包,但简单大方的纹路,布料绝佳的质感,穿在他们身上更是锦上添花,让人赏心悦目。
  现在大家一起走在去上课的路上,如风看着他们叹气,为了配上这些衣服,他们束发的玉环也用上了镶嵌宝石或玉石的高级发环,连腰带也是贵得要死。
  不过看着文质彬彬中带着苍白的云天泽,温文儒雅中带着自信的煜爵,气宇轩昂中带着邪肆的煜宣,如风也觉得这些东西都值得了,穿出了那么多的帅哥。
  “如风,一大早地叹什么气呢?”煜爵走到她身边问。
  “你们三个真好看。”如风实话实说。
  众人一愣,煜宣则得意地笑道:“嘿嘿,你现在才知道啊,前天晚上还有人说我姿色不行呢。”
  如风补充:“我是说你的衣服。”
  煜宣的笑脸僵住,愤愤地看着如风认真的表情。
  “如风,其实你才是我们之中最好看的呢,看你打扮得,如果我是女子肯定也会喜欢你。”煜爵笑道,看着清新潇洒的如风,衣服虽不是最好的,但穿在如风身上却是显得他貌比潘安,风度翩翩,一路上不知道有多少人看呆了。
  “嘻嘻,真的?呵呵,那是我天生丽质难自弃。”如风马上得意起来。
  “你就吹吧,这有什么好夸耀的,肤浅,只注重外貌!”煜宣报刚才的仇。
  如风停了下来,看了煜宣一会,眯起眼睛笑道:“你等着瞧,改天找一个无盐女在你面前,我看你还能不能神色镇定,还能不能有内涵地吃着东西。”
  煜宣也看着如风:“我肯定能。”
  “好,记住你现在说的话。”于是,两人在眼神的厮杀中达成了赌约。
  “如风,你的腰带是什么材质的?”一直默默无语的云天泽突然问道,打破了沉默。
  如风摸摸自己的腰间,笑道:“我也不知道,是一个长辈送给我的。”
  “哦。”云天泽应了一声就没再说什么。
  煜爵和煜宣也看到了,但也没问什么,只是煜爵疼爱地摸摸如风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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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风翻翻白眼:“爵哥哥,你可不可以不要摸我脑袋了,要知道我已经十六岁了,不能用小孩子的方式来对我了。”
  “可是我依然觉得你还是那个可以让我背在背上的如风,而且入学的人中你的年龄也是最小的,所以当你是小孩有什么要紧。”煜爵有些无辜地说。
  如风叹了口气,加快了脚步,小时候的事记那么清楚干嘛。
  煜爵暗笑,也跟着加快了脚步,云天泽则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们的背影。
  ☆☆☆☆☆☆
  走到所谓的教室,看着那些整整齐齐的红木桌椅,如风才真的感叹自己又要重新上课了,唉,人家在现代好不容易毕业了的说。
  座位是分配好的,都是和自己的舍友一起坐,而且看座位的分配也可以知道那些人的家境了。看来,枫贤书院果然是一个讲规矩的地方。
  如风坐在后边,那是她死活要跟人家换的,她可不想老老实实地跟着上课。她一要换,自然煜宣就要跟着换,云天泽看见了也要换,最后……最后大家就坐在最后排了。
  课堂上,大家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手上拿着一本书,跟着夫子摇头晃脑地读。
  这个夫子是教授经学的,大概六十多岁了,据说还是全国有名的夫子,可如风对这个实在没什么兴趣,所以跟着背了一会,眼皮就偷偷地耷拉下来,不久就拿出自己长期以来积淀的睡功,腰挺得很直,书拿得很稳,眼睛也闭得很紧,就这样进入梦乡了。
  由于有书掩盖自己,夫子又在最上面不断地自己讲自己的,所以也没有人发现如风的情况。直到下课后,众人都走出去了,煜宣推了一把如风,如风才砰的一声倒在桌子上,继续趴着睡,隐隐有银丝从嘴里流出。
  煜宣、煜爵和云天泽面面相觑,看了一会,终于认命地在原地等如风睡醒。
  ☆☆☆☆☆☆
  “你们怎么不叫我?真是的,害我错过了午饭,怎么办?我现在好饿了。”
  “你不是说书院的饭菜是猪都不吃的嘛,那你还那么抱怨干嘛?”煜宣回嘴道。
  “可是那起码是饭菜啊,起码可以让我不再饿啊,你不知道人肚子饿了会很不舒服吗?我早上来上课不就是为了中午去吃午饭的吗?现在午饭没了,难道我不能说一两句吗?”如风很理直气壮,继续嚷道,“要在书院待上九天才有机会出去玩一天,平时这九天里还要每天上课,天啊,我命怎么那么苦啊——我的青春,我的时间都浪费在这里了。”如风一路念叨,神色哀戚,活像受了多大的委屈。
  其他三人很无奈地看着她自导自演,摸摸自己的肚子,貌似真的好饿。
  其实书院也只是每天上课半天而已,其余的时候都是由学生自己掌握。
  但这天下午,四人齐聚在如风和煜宣的房间,没有心思来看书,肚子饿着呢。对于其他三人来说,饿肚子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是非常少见的事情,现在书院又不能私自开伙,食堂又没吃的了,所以一时之间也没想出什么办法。
  如风无精打采地躺在煜宣的床上,想了一会,眼睛一亮,叫道:“等我一会,我半个时辰后回来,到时你们就有吃的了。”
  说完就一阵风地不见踪影,徒留下他们的担忧的呼唤。
  …
  因为最近老是有人问我更不更新,所以就在这里说说,我一般都是晚上更新,而且现阶段只有一更,如果我哪天不更的话,在十点钟之前就在留言区告诉你们,这样行不?
  !
第031章 分食
  如风先奔到书院的厨房那里,拿起一些调料和材料就直奔后山。
  如风经验丰富,身手极快,所以很快就在书院的另一面山那里捉到几只山鸡,数了数就放走了两只,独留下四只肥大的山鸡。
  在小溪出把山鸡料理干净后,如风就用一张大叶子把山鸡严严实实的包裹起来,又在上面糊上厚厚的湿黄泥,团成一个大泥团,然后丢到刚升起的火中,便不再去管它,依次把其余三只都做了后,如风就不断地填柴进去,到最后她已经四处乱逛了,查探周围的环境,发现了几堆火的痕迹,如风暗笑,估计有人和她一样也挨不住饿,所以出来打野食了。
  估摸了一会时间后,如风把裹了山鸡的泥团用树枝从火中拨出来,敲了敲,听了听声音,便高兴的说:“呵呵,差不多了!”
  再等了一会,总算都弄好了,这才用溪水把火扑灭,拿出一块预先准备的破布来一一包好,就兴高采烈地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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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估摸到自己宿舍的位置后,如风先放下包裹,拿起一棵树枝跃上墙头,仔细一看,很好,没什么人,于是就跳下来拿起包裹就迅速地跃上墙头,再轻飘飘地落在地上。
  如风露出一个得意的笑容,现在总算安全,根据枫贤书院的校规,有一条是不能在后山折腾那些小动物,所以如果被捉到的话就有点麻烦了。
  如风大摇大摆地走进宿舍,一进门,只见煜爵端坐在煜宣的书桌上,云天泽半躺在如风的书桌上,那煜宣躺在床上闭上眼。
  话说这书院的宿舍其实蛮好的,一张可容纳两个人的大床,一人一张红木书桌,还有一个小窗子,此外还有其他活动的空间,所以如风觉得很好了。枫贤书院不愧是全国最好的书院,很有钱!
  见如风推门进来,其他雕塑般的三人马山又活了起来,期盼地看着如风。
  如风关上门后露齿一笑:“当当当,看,我给你们带回什么好东西来了?”
  三人赶紧围上一看,紧张而期待地看着如风从背后拿出一个包裹,煜宣一把抢过来,把它打开,只见四个泥团乖乖地躺在那里。
  “尉迟如风,你不会打算让我们吃泥吧?我再饿也不会吃的。”煜宣有些愤怒地看着如风,亏自己刚才还对他充满了期待呢。
  其他三人也疑惑地看着如风,如风白了煜宣一眼。
  她拿起一颗最大的泥团,用砚台重重地砸到泥团上,泥团应声裂开,露出一团深绿色的东西,还散发着阵阵奇异的香气。
  三人都被这奇异的香发引来,煜爵问:“这是什么香味?”
  “叫花鸡啊!”对煜爵,如风还是很有耐心的,只是这个答案让三人一头雾水,如风这才想起,貌似现在还没出现这种叫法。
  “叫花鸡就是叫花鸡啊,只是做法不同罢了。”如风很不负责任地解释,自己肚子饿了,于是她很快就把荷叶剥开,露出鸡皮色金黄橙亮的山鸡,立即,阵阵的异香直冲每个人的鼻端,刺激得大家口水泛滥,大有决堤之势。
  如风露出满意的笑容,洗了手后不顾烫就直接撕开一块放入口中,满足地咀嚼。
  看着如风的表情,其他三人都咽了一口口水,煜宣的手已经不由自主地伸向鸡腿的部位了,其他人也想跟进。
  如风啪的一声打在煜宣的手上,叫道:“这是我的,不许抢,你们的在那里。”
  立即,刚才还无人问津的三个泥团马上被几只手捉住,云天泽没有武功,所以最后拿了个最小的。
  三人猴急地撕开荷叶,洗了手后也不顾烫手,直接撕开就吃,一时之间,整个房间充满了异香。
  四人抱着山鸡大嚼不止,吃得是眉开眼笑,抹得满嘴满脸都是油。
  “啊,这鸡子肚子还有蘑菇!”煜宣惊讶地叫道。
  “你才知道啊。”如风白了他们一眼。
  煜宣也不理会如风的白眼,直接把小蘑菇抓进嘴里,顿时他眼睛一亮,只觉得那蘑菇鲜甜无比,柔滑无比,清香中还夹着鸡肉的鲜美,他从来没吃过这种滋味的蘑菇。
  其他二人见他的表情,也赶紧拿起蘑菇,顿时叫好声不断,看向如风的眼神充满了佩服。
  四人之中就如风的动作还算过的去,其他三人还没这样用手吃过,所以都是有点忙乱,称不上什么优雅。
  “如风,好好吃啊,我决定原谅你以前对我的不敬了。”煜宣很大方地说。
  如风瞥了他一眼,翻翻白眼,谁要你原谅哦。
  “如风,以后还能吃吗?”云天泽的洁癖不见了,只见他一手抓一个鸡腿大啃,双眼亮晶晶地看着如风。
  美人都用这个表情了,如风当然满口答应了。
  煜爵点评:“肉质细嫩柔滑,还含有山泉独特的清甜,实在是一绝,如果是哪家店有的话,那还不赚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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