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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卜案-第27部分

小说: 卜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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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行过街市,来到玄妙观外桃林。桃花已落尽,茂盛的桃林一片浓绿。新桃初熟,多半羞涩地藏在叶底,四周却早弥漫着果实的清香。桃林尽处,白衣道士已悠然相候。桌上一盘红桃,正是刚刚采摘下来的,枝上桃叶仍然青翠欲滴。将酒放入新汲的井水中去除暑气,而后倾入樽中。少女早已和往常一样坐在桃枝上,一面啃着桃子,一面竖起耳朵似懂非懂地听两人说话。天色渐晚,明月东升,照得四下皆白。微凉的风在桃林中嬉戏穿梭,令叶片不时发出沙沙声响。

    “上一次来还是桃花盛开,转眼已果实累累,这一春当真去如朝露。”

    “岂但一春。可知你我相识有多久?”

    扳着指头数了数,李淳风恍然道:“六年了?当真不知不觉。”

    “不错。记得初见你那时,你正在祭……”说到这里道人突然停住,不露痕迹地转口说道:“山中不记时日,在我看来,便是桃花开谢了六次。”

    “如此说来,花期虽短,尚可年年相待;人寿虽长,却难岁岁再期啊。”

    一面说着,酒肆主人一面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将樽中酒倒在桃花根下,神色中有平日少见的狷狂之气。

    “微我无酒,以遨以游。来来来,今日李某难得做东,敬这满山的花魂。”

    道人摇了摇头,“你醉了,道之。”

    “是么?”信手将酒盏抛去,青衫男子斜倚在桃树下,袖手望向天上明月。微风拂过鬓发,意态潇洒,却略带怅然,“随意楼的酒只醉客人,不醉主人。”

    “为何?”

    李淳风一本正经答道:“醉了客人,还可多收些酒钱;醉了主人,却没处要银子。”

    “哈哈,能说出这句话,果然还清醒着。不过,你当真要在随意楼卖上一世的酒?”

    “随意逍遥,有何不好?便是帝王将相,也不过与草木同朽。至于天下事,”索性靠着树坐了下来,目光惺忪,语气也有些含糊不清:“杨子曰: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只怕口不应心,这些年来,随意楼管闲事的名声,长安城里可是无人不晓,连我这山野之人也灌了满耳。”

    “咳,不过是无聊人世的小小消遣,权当趣味。话说回来,观主剑术之高,天下罕见,不也在这桃林中避世深居么?”

    “我是修道人,与你不同。”

    这理由含糊其辞,但李淳风却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不再问下去。看他一眼,道人淡淡一笑。

    “相识六年,不问我姓名来历,你是唯一一人。”

    “那只因我结交的是你,不是你的姓名身份。”扬起双眉,酒肆主人笑道:“人皆有权以自己方式行事,无须向他人解释。”

    “好一个无须解释,”道人将手中酒一饮而尽:“我果然没有看错。”

    “世间眼光锐利过观主的人,只怕极少。”

    “这一句是奉承,还是自夸?”

    “哈,均无不可。对了,有件事:你可精通炼丹术?”

    唐时道家普遍相信炼丹术,将铅汞之类矿石投入炉中烧炼,谓能制出长生不老的丹药。上至帝王,下至百姓,大多对此深信不疑,将之看作一门秘术。

    “略有所知。”

    “好极。”醉意全消,酒肆主人一跃而起,从袖中取出一个小包,打开看时,正是从粮草营废墟中取来的黑色粉末,“可知这是何物?”

    道人接过,仔细看了看,又放在鼻边嗅了嗅。用手捻碎其中的粗粒,放在舌尖上,立刻有一种苦辛气味传来。

    “硝石?”

    “不错。我曾听说道家炼丹使用此物,却不知药性如何?”

    “硝石是佐使之才,但药性甚烈。孙真人传下硫磺伏火法,其中有备细。”

    “是那位号称药王的孙思邈孙真人?久闻其名,不得一见。”

    “这位真人据说已修成地仙之位,我也不曾见过,但机缘巧合,读过他的《太清丹经要诀》。”

    “嗯。能否详述?”

    “硫磺、硝石、皂角,三者混合,置于罐中点火灼烧,可去除硫磺中的烈性,但这种法子务须谨慎。”

    “什么意思?”

    “硫磺至烈,硝石则是大寒,一旦过量失去控制,将有惊人之事。”

    闻言李淳风双目亮光更甚,“何事?”

    “曾有一位道人隐居终南山中,按照孙真人方炼制丹药。因为急于求成,以致炸毁丹炉,伤残双臂。”

    “也就是说,这种药可能引致爆裂?”

    “岂但如此,倘若大量使用,只怕后果不堪设想。”停了停,道人有些奇怪地望他一眼:“莫非道之也想修那长生不老术?”

    “非也,”青衫男子笑吟吟地将硝石收起,重新放入袖中,“左右无事,一时兴起,便想为那些无辜而死的人讨个公道。”

    夜色迷蒙,长安城中一片寂静。更鼓之声刚过,街角却传来两声鸟鸣。不一会儿,又是两声,这一次响在一所民宅之内。先前的黑影从墙边探出头来,敲了敲墙壁,很快便有一个包裹从里面扔了出来,紧接着有人翻墙而出。

    “怎样?”

    “嘘!”

    两个人影悄悄溜出小巷,拐弯抹角地来到一处僻静角落。月光下看,却是两个衣衫褴褛的少年。

    “真沉!是什么?”

    “反正是好东西,”先前从墙头爬出的人得意洋洋地说,“长安第一红歌姬收在床边的首饰箱子,你说会有什么?”

    咽了口口水,望风的少年嗫嚅道:“要不,我们打开看看?”一句话刚说完,话已经被稍大点的那个截住了,“不是说好偷来的东西一起分?”

    “嗨,悄悄藏一些起来,老大也不会知道……况且我们只拿一些碎银子……”

    这句话说出,另一个也有些动心了,犹豫着对望了一眼,终于下定决心似地点点头,“好,不过,你可不能说出去!”

    “放心吧,主意是我出的,怎会去泄自己的底。”

    两人兴冲冲地将包裹打开,露出里面一只雕刻精美的红木箱子。箱上并没有上锁,只松松地横着插销。将插销取下,小心翼翼开启,月光下看得分明:那是一颗蓬松的女人头颅,惨白面孔上一双无神的眼正死死瞪着二人。

 第五章 兵法

    一骑飞驰,沿天街直行而来,经朱雀门,入承天门,直进皇城,停在含元殿前。马上人一跃而下,将缰绳随手扔给一旁的侍卫,沉声喝道:“圣上在不在?”

    “在……”刚吐出一个字,来者已做了个喝止的手势,不让他再说下去。那人四十余岁年纪,身高比常人要高出一头,模样威武雄壮,肤色黝黑,下颌浓密散乱全是卷曲的须髯。双眼则如有电光隐现,炯炯有神,非同寻常:正是吴国公尉迟恭,唐初第一勇者。

    他大步向殿上行去,与此同时,另一人正带着几名侍从从殿内出来,与他相比,略略年轻,面貌白皙斯文,细眉长目,恰恰和来者形成鲜明对比。四目相触,那人似乎略微愣了愣,而尉迟恭则扬起了头,面上毫无表情地哼了一声。

    “尉迟大人。”来人若无其事地招呼着。长孙无忌,是长孙皇后之兄,大唐开国功臣之一。尉迟恭大剌剌不以为礼,劈头问道:“决定了么?”

    “尚未。裴司空带了僧人法雅面圣,目前正在殿中……”

    “去他娘的,”双目一瞪,赫然威武,令长孙无忌不自觉地缩了缩,“我就不信,满朝文武,还要个秃驴来决定出兵的事?”不耐烦多说,几步便跨上玉阶,直入大殿。

    “怪不得都叫他黑蛮子,好生无礼!”

    “嗯?”

    见父亲瞪视着自己,长孙冲低下了头,脸上却仍是愤愤不平之色。见他如此,长孙无忌神色反而和缓下来,“既然知道他是蛮人,还计较什么。如今之事,我们与他方向一致,由他在前冲撞,你我自可见机行事。”

    锦袍玉带的身影匆匆隐没在夜色之中,身后大殿灯火辉煌,亮如白昼。

    “法雅?是上皇亲封的那位神通法师?”

    “正是。”抹了抹唇边酒渍,勋卫府校尉尉迟方向对面坐着的李淳风如此解释:“据这位法师所言,粮草营被焚是天雷示警,但并非不可禳解。只要在城西筑一高台,由圣上亲临祭祀,就可以镇压邪祟,保大军出征凯旋。”

    “也就是说,出兵之事仍然不变?”

    “只是稍延了时日。裴大人代法雅上疏,圣上立刻准奏,今日便动工筑台,三日之后即可完工。不过……”

    “嗯?”

    听出校尉话中迟疑之意,酒肆主人抬起头来。

    “不过,李兄不觉得此事甚是奇怪?”

    “怪在何处?”

    “是说圣上,”尉迟方不解地说道:“上皇笃信神道,宫中离不了道士和尚;但圣上对这些人却并无特殊宠爱。出兵突厥是军国大事,为何会采纳了一个和尚的建议?”

    “不是圣上采纳了法雅的建议,而是法雅善于审时度势,顺水推舟。”

    “什么意思?”

    “朝中主战主和两派势力争斗颇烈。皇帝本人必然是主战的,但这一次粮草营之事谣言四起,主和派借天命占了上风,劝阻出兵,此事相当棘手。不出兵,违背圣上本意;出兵,则未战而军心不稳,必非吉兆。”

    “所以……”

    “所以,便要假托神怪。”酒肆主人笑吟吟地剥开了手中花生果,“既然说是天命阻兵,那就以神力解之。”

    “明白了!”尉迟方恍然大悟,一拍桌子,“法雅正是看穿了圣上心思,便谋划出这法子,一来借禳解安定军心,二来也堵了那些一心要苟且偷安的文官们的嘴。”

    “嗯。这便是三十六计中的无中生有,今上熟知兵法,使出这一招应在意料之中啊。”

    话音方落,一名大汉匆匆走入楼中,抬眼看见尉迟方,顿时咧开嘴笑起来,“尉迟兄弟!”声音洪亮,腮髯浓重,却是于怀,伸出手掌猛拍尉迟方的肩头。两人份属同僚,平日也常在一起喝酒赌钱,是相当熟识,不拘小节的朋友。

    “于大哥,今天怎么有空闲来这里?听说你到了李元帅的麾下?”

    “所以说,老天爷便是不公平,”于怀刚一坐定便倒苦水,“粮草营的事还没料理完,后日又要跟元帅去见什么沙陀特使,忙了个脚朝天。尉迟兄弟你呢,年纪轻轻正要建功的时候,却不得出头。上头这调派差事的,真他娘不长眼。——嗨,不说这个,李先生,你料得丝毫不错,飞骑点兵的时候,粮草营中正好缺了一人。”

    “哦,是谁?”

    “就是督粮官宋琪。前日奉命点兵的是元帅府亲卫营两名弟兄,据他们回忆,当时点卯各营中唯独差了此人。”

    李淳风眼中光芒闪动:“可知道他是什么缘故离开?”

    “这我怎知道?不过,”于怀眼前一亮,一拍脑门,“对了,我怎把这人忘了。”伸长脖子向外望了望,扯开喉咙大叫道:“严虎!”一名亲兵应声而入,身材瘦小,看上去倒颇为机灵。

    “这是上月刚从粮草营调到我身边的亲随,跟宋琪一定相熟,有事问他就成。”洋洋自得,于怀向那人说道:“怎样?老爷我将你要过来,算是救了你一命。否则的话,你怕不早就变了焦尸。听着小子,这位李先生可不是普通人,他问什么你便答什么,答错了一句,小心老爷的鞭子!”

    不理会于怀的话,李淳风直接询问那名叫严虎的士兵:“你原先在粮草营?”

    带着敬畏神色看了看被自家官长说得神乎其神的人,瘦小士兵点头不迭,“是。”

    “宋琪是你长官?”

    “没错,小人以前是他的亲随。”

    “那你可知道他平日有什么习惯,又有什么亲人家眷在城中?”

    “回先生,宋长官是从山东过来的,只身一人,城中没有亲人家眷,不过……”

    于怀见他犹豫,踢了他一脚,骂骂咧咧道:“什么不过,有话快说!”

    “他有个相好在城里。”

    “哦?”听到这句话,酒肆主人扬起了眉,“是什么人?”

    “就是那金巧儿。”

    亲兵回答得理所当然,似乎这三个字之外,其余都不必说了。的确,金巧儿这个名字在长安城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相貌出众,歌艺上佳,又极会抬高身份,倘若不是达官贵人、王孙公子,不要说入幕之宾了,就连远远听一曲也不可得。这样一位红歌姬和身份低微的下级军官相好,的确大出意料。仿佛是看出几人的疑惑,严虎续道:“去年元帅府设宴,金巧儿被请去歌舞,哪知道宋爷见了她一眼就被勾了魂。此后成天往她家中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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