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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卜案-第3部分

小说: 卜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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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军爷神力惊人。他无暇顾及,连忙抬头,却见身侧青衫男子面露微笑,手指刚刚从唇边移开——方才那声音竟是李淳风所发。

    ※※※

    “这是崔将军的坐骑?”

    “正是。昨夜事发之后,无人顾及,这马便不知去向。不知为何会冲入闹市之中。”

    马纯黑色,竹耳兰筋,隆颡麹蹄,毫无疑问是一匹良驹。李淳风伸手轻轻抚摸马背鬃毛,黑马低嘶了一声,俯首贴耳,与方才暴戾模样不可同日而语。脸色凝重起来,将手缩了回来:指上赫然粘着鲜血。

    “是昨夜……”

    “不是。”李淳风迅速否定了他的话,“血迹鲜红,尚未干凝,绝不会超过两个时辰。”

    “这位军爷……”

    怯怯的声音传来,打断了二人的话。循声望去,是方才遇险的那名女子,看上去二十上下年纪,淡绿锦袄,容貌姣好,面色苍白,双颊胭脂褪尽,显然是惊魂未定。见尉迟方回头,便深深万福,低头道:“多谢相救。”

    “咳……无须多礼。”尉迟方慌忙回礼,毫无道理地脸红了一下。某种程度上,外表粗豪的将官其实相当腼腆,尤其在与女子相处的时候。

    似是看出了他的不自然,女子嫣然一笑:“奴家姓柳,行五,京中人都称我五娘。公子高姓?”

    这回轮到尉迟方吃惊了,道:“你就是明翠阁的柳五娘?”

    “明珠映高髻,翠凤满枝头”——长安城中明翠阁,在一干少年子弟之中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里的女子色艺双绝,却往往自重身份,只以歌舞娱人耳目,不轻易以身事人。如此一来,反而更得贵族子弟的青睐,缠头之资可达万钱。一曲新词既出,教坊争相传诵,无论是寻常百姓女儿还是皇宫深院中的妃嫔,人人皆以习得明翠阁中曲为荣。这柳五娘便是其中一名红歌姬,却不知为何荆钗布裙,卸尽簪环,独自行走到此。

    “幸会幸会。”一旁的李淳风接过话头,“在下姓李。至于这位公子……大约要一个时辰之后,才能想起自家姓氏了。”

    柳五娘双眸一转,掩口轻笑。尉迟方这才发现自己失态,脸色更红,讪讪道:“在下……在下复姓尉迟,单名一个方字。”

    “原来是尉迟大人。”女子敛袖再拜,道:“有约在身,不得久留。大人今后若到明翠阁,千万记得寻我,也好亲奉茶酒,略酬今日相救之情。”

    身形袅娜,浅绿人影当真如柳枝迎风一般远去。尉迟方正极目而望,耳边忽地听到一声轻咳,回过神来。却见李淳风面露微笑,拍了拍马颈。

    “飞马送佳人,韵事天成哪……虽非君子,也当成人之美,李某告辞。”

    “什么?你要走?”尉迟方终于回过神来,道,“不行!”

    “哦?”青衫男子双眉微扬:“尉迟大人要捉我去讯问么?既无证据,恐怕难以定罪吧。”

    想到字迹已毁,校尉不禁气馁。奇怪的是,自己心中其实并未将此人当作疑犯看待。

    “这件事情相当怪异,都说你见多识广,可否帮助查探?”

    叹了口气,李淳风道:“勋卫府中这样爱管闲事的,为数不多呀。”

    “什么?”

    “此事诡异难测,既非职责所在,推托干净也不是难事。何必插手?”

    青年校尉眼前现出昨夜情景。刀光、血光、飞起的头颅,似乎就在眼前。手扶刀柄,慨然道:“食人之禄忠人之事,既然身为朝廷将官,岂能不管?”

    “嗯,大人果然公忠体国,佩服佩服。”口中说着,脸上却丝毫看不出钦佩之意,“不过,李某一介草民,既未食禄,又没什么好处,这忠人之事么,不免要打些折扣。”

    “好处”两字说得甚重,尉迟方再迟钝,也听出了弦外之音。

    “官中还没有悬红,按照定例,只要破案,赏赐是跑不了的。”尉迟方语气中已有不耐之意,“是否要在下画押作保?”

    “哎呀呀,不必不必。”李淳风欣然说道:“令叔吴国公名重长安,怎会信不过。只是随意楼有两条规矩:一不白做事、二不白收钱。生意人习性,话说在前头,免得日后纷争而已。”

    尉迟方心中不满又增加了几分。倘若相信坊间流言,说不定就把对方当成了传说中的高人逸士,谁能想到却是个满身铜臭的惫懒角色,方才的敬重之心全都化作了轻视。李淳风却毫不理会他的想法,拍拍身上衣衫,道:“走吧。”

    “上哪儿去?”

    “不知。”

    见校尉一脸诧异,酒肆主人微笑着拍了拍那匹黑马的颈子。

    “不过,它应当知道。”

 第五章 识途

    一个时辰之后,两人已跟随黑马步出开远门。城外积雪较城内更加厚实,路也因此变得难行。好在那匹马一直不紧不慢地向前行走,一点也没有显出犹疑的样子。

    “老马识途,果然不错。”尉迟方兴奋不已,放松缰绳让那马自行寻路,“你看,这马当真走的是那日道路。”

    与同伴的精力充沛恰成对比,酒肆主人裹紧身上毡毯紧随其后,神色无精打采,看模样恨不得将自己整个儿缩进毛毡之中,以抵御四周随着暮色而来的寒气。

    “这就是命案发生的地方?”

    “不错。”

    空气中隐隐传来血腥气,这并不会让人感觉舒适的气味引发了一些更不舒适的联想。随风飘来几声尖厉哭叫,让校尉彻底变了脸色。

    “是城外灾民。”李淳风脚步不停,淡淡说道,“这附近有乱葬岗,死去的人便停在那里。昨夜被杀的人想必也在。……难道你没有听过此地乃是凶城么?”

    开远门外大约五里之遥,有一座前朝的旧城墙。相传建时就有古怪,屡砌屡倒。后将造城工匠悉数坑杀城底,此城乃成。然而常常闹鬼,夜半犹有砌墙之声,据说是工匠们冤魂不散,出来作祟。无人敢居住于此,只好将此地做了坟场。有胆大好事者曾与人赌赛,夜间露宿于此,结果被鬼魂所迷,疯癫而死。从此莫说晚上,就连白天,也少有人敢从这一带经过。想到种种耳食之言,胆大如尉迟方也略有些不自在,连忙转移了话题。

    “幸好灾荒没有殃及京城,据说陇西一带饿死了不少人。”

    眼皮也不抬,另一人道:“你怎知没有殃及京城?”

    “至少份属京畿华原供应的军粮已全数入库,”尉迟方争辩道,“不但没有减少,还超额完成。县令方恪方大人因此受了提拔奖赏。”

    “既然是天灾,难道老天独独厚待华原?”

    “这我也不清楚,不过据方大人说,是他未雨绸缪,督促农户广种深耕,因此没有受到影响。”

    “那么城外那些流民又作何解释?”

    “流民大多是远方灾区逃难来的,至于本地,却没有几个。”

    “嗯。如此看来,这位方大人倒真是栋梁之材啊。”

    话虽然是赞叹,语气却颇为玩世不恭,分不出褒贬。尉迟方心中不痛快,正想开口,耳边又传来两声。这一次简直不像人类,却像野兽临死前发出的凄厉哀号。天色已逐渐暗了下去,天空反射着雪原上的亮光,转成一种血色暗红,看起来十分诡异。

    乌夜蹄仍在不紧不慢地向前走去,李淳风却站住了。

    “还是先回吧。”

    “什么?”

    “太晚了,如此荒凉……恐怕不方便。”

    “不方便?”

    “嗯……”

    尉迟方先是摸不着头脑,等看见那人缩成一团的模样,才明白对方原来是心中害怕。不由怒气上冲:若不是这位李掌柜一直坚称不会骑马,也不至于磨蹭到这时候。贪财又兼胆小,不客气地说,此人简直就是毫无用处的累赘。

    “有我在,怕什么?”

    “阁下武艺高强,自然不怕,李某却手无缚鸡之力。”李淳风视而不见校尉那张越来越黑的脸:“何况,就算没什么妖邪鬼怪,万一遇到绑匪,说不得要破费……我那随意楼是小本营生,可没那么多银两……”

    不等他说完,尉迟方“锵”地一声,将腰间佩刀拉出半截,又收了回去,瞋目喝道:“走还是不走?!”

    再次叹了口气,酒肆主人脸色仿佛刚刚被人赊了二百文的帐:“……走。”

    四周已是茫茫雪原,分不清道路。枯树、怪石、废弃城墙的影子隐隐透露出来,仿佛择人而噬的怪兽。就在这时,尉迟方手中缰绳蓦地一松,黑马长嘶一声,挣脱了羁绊向前冲去。他连忙追上,却见那匹乌夜蹄在一处破败城墙之前站住了,响亮地喷着鼻。稍一探头,立刻毛骨悚然:就在城墙之后胡乱堆放着数十具尸体,尽管上头用芦席盖住,又落满了雪,在明亮雪光映照之下,仍然可以清晰看出露在外面的僵硬肢体和枯干乱发。

    “难怪长安城中传言,‘开远门外乱葬岗,行人到此不还乡’。”一个出奇平静的声音响起,却是李淳风,“想必这里就是了。昨夜被杀的人应当也在。”

    闻言尉迟方一怔,一股寒意从心中涌了上来。空阔死寂的坟场,只听见一阵奇怪的呜呜声,那是两只瘦得可怕的野狗正在争抢食物。仔细看去,竟是一根鲜血淋漓的腿骨,想必是从来不及掩埋的饿殍上撕咬下来的。这些天来校尉奉命巡查,每日见到灾民惨状,积郁正无处发泄,俯身拾起地上雪块,瞄准野狗掷过去,将它们打得扔下口中食物仓皇逃窜,这才长出一口恶气。却听李淳风道:“就算将它们都打死,也救不了人。不必白费力气。”

    仍然是那般懒洋洋漠不关心的语气,此刻听来尤为刺心,仿佛嘲弄。尉迟方心中恼怒,转头看去,见他已经蹲下身,揭开其中一具尸身上覆盖着的芦席。那是一名看起来只有十三四岁的女孩,全身赤裸,露出极其瘦弱的身体。求生本能驱使,一旦有人死去,活着的人便迫不及待将他们身上之物据为己有,包括那些单薄到可怜的衣裳。视线触及女孩苍白干瘦的胸膛,校尉连忙将芦席抢过,重新遮盖住尸身。

    “嗳,这是干什么?”

    “干什么?!”尉迟方一肚子没好气,“枉死已够可怜,为何还要让她暴露身体?”

    摇了摇头,李淳风心平气和道:“魂灵离体,剩下的便只是皮囊骸骨,无知无识。若不勘查,怎能知晓发生了什么事。尉迟大人心肠虽好,却对查案之道不甚精通啊。”

    话音方落,眼神忽地一亮,伸手拈起了地上一样东西。那是一方帕子,正落在女尸身旁。暗淡光线下,他将那帕子翻来覆去看了看,又放在鼻端嗅了嗅,最后竟毫无愧疚地塞进了自家衣袖。校尉看得一阵恶寒,瞪着同伴道:“说什么皮囊骸骨,这样的惨状,难道你毫无恻隐之心?”

    “天地不仁,万物刍狗。李某只是个寻常生意人,管不得许多。”一面说着,青衫男子一面起身,不动声色地袖起双手,“有此心,无此力,恻隐且收。”

    声音温和低沉,在这凄凉寒夜中听来竟有淡淡寂寥。雪光映照下,男子面容清冷,甚于冰雪。尉迟方一怔,相识以来从未见到对方如此神色。来不及咀嚼他话中之意,冲口道:“管他有力无力,救得一人便是一人,帮得一时便是一时。总不成见危不救,遇难不帮?”

    如露亦如电的光芒从李淳风眼中一闪而过,像是诧异,也像是赞赏。笑意从唇边浮现,瞬间散开,仿佛春阳和煦,令整张面庞都变得和暖起来。

    “尉迟,你真是出人意料之人啊。”

    以为对方在取笑自己,尉迟方不由得愠怒,“笑什么,我说的可是实话。”

    李淳风正要回答,突然脸色一变,手指放在唇上,“嘘”了一声。校尉侧耳倾听,隐隐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似乎是断断续续的琴声,不成曲调,其中又夹杂着车辆的粼粼声响。满怀诧异地抬起头,却看见前方有一点光亮忽明忽暗,飘飘荡荡。

    那是一盏灯笼,用竹竿挑着,挂在一辆马车之上。车上无蓬,胡乱覆盖着芦席;车轮从雪地上碾过,发出咯吱咯吱的单调声响,于静处听来,如同金属摩擦一般刺耳。毫无疑问,这正是城中运送尸体的车辆。奇怪的是车前只有一匹老马低头缓缓行走,竟然看不到驾车人。虽然胆大,乍见这般景象尉迟方也免不了心中发毛,手不自觉地握住了刀柄,却被另一人按住了。一转头,便见酒肆主人对他摇了摇头,示意他静观其变。

    眼看那车在乱葬坑边停住了,猛然间车上芦席掀起,一人从尸堆中坐了起来。猝不及防,尉迟方失声“呀”了出来,那人却好像根本没有听见,跳下车,举起灯笼,蹒跚走到坑边。灯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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