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科幻恐怖电子书 > 卜案 >

第33部分

卜案-第33部分

小说: 卜案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笑着拍了拍自己肩膀,“尉迟,这下可要用着你的好箭法。”

    “什么?!”

    正在不知所措,李淳风已抽出他箭袋中的白翎羽箭,将一头在火把上点燃,交到尉迟方手上,“看准些,射那铜鼎。”

    尉迟方虽不明所以,也知此事关系重大,手心不由得见汗。定了定神,依言拉开弓弦,看准目标屏息凝神,飒的一箭过去,正落在鼎中。片刻工夫,鼎内香料燃烧起来,发出毕剥声响。全场鸦雀无声,都紧盯着那高台上的烈火。说时迟那时快,火苗突然一蹿,紧接着轰然一声巨响,震耳欲聋,连地面也微微震动。悚然再看,那铜鼎炸得四分五裂,中间方形高台早已不见,只剩下一个焦黑的巨坑。

    就在祭天之后两日,三路征发突厥的大军如期开拔。朝廷对之前种种阴谋进行追查,逮捕了两名被疑参与此事的内侍,以及一名证实有通敌行为的朝官。先前那位曾献计筑台祭天的沙门法雅,审讯之后承认是收受了神秘人物的贿赂,令他如此进言。也许因为事涉机密,抑或担心对出征不利,追查工作一直在暗中开展,并未株连。无论长安城还是城中这座随意楼,又恢复了先前的平静。

    “哎,哎,轻些,轻些……”

    酒肆主人只披着一件单衫,一面皱着眉头毫无形象地哼哼唧唧,一面试图把受伤的右足从少年手中挣脱出来,结果却是徒劳。摇光拧眉竖眼,鼻子几乎要翘到天上。

    “活该,叫你不听话……”

    “嗨,又来了,哪有这样说先生的……”

    “又没说错!早叫你不要管闲事,不要闯祸,这回可好,差点连命都搭进去。”摇光泄愤似地将药油揉进脚踝,不顾当事人的抗议,“你一甩手,谁来发我工钱?”

    “真是糊涂,我若死了,随意楼都是你的,要什么工钱?”

    “我才不要!”少年嘴里说得凶,手上却拉过毡毯为他盖上,又将一包炒熟的长生果放在枕边,“睡啦睡啦,醒了以后才能吃!”

    “到底是跟谁学得这般婆婆妈妈……”酒肆主人抱怨到一半,衡量情势,还是吞了回去,摇了摇头,老老实实闭上眼。少年满意地一笑,悄无声息带上房门。听到脚步声远走,榻上人睁开眼来,脸上露出孩童一般狡黠的笑意。迫不及待伸手从袋中摸出一粒长生果,刚要放进口中,动作停住了。

    月光将树影映在纱窗上,这是平日里常见的景象,但此刻,影子却有些不同。悄然坐起身来,打开窗子:院中树上坐着一个白衣白发的少女,月色下看起来像是浑身发光的精灵。

 第十四章 叶离

    “猴儿。”

    低声叫出少女的名字。女孩不动也不说话,像是什么也没听到。酒肆主人叹了口气,拄着竹杖,慢慢走入庭中,而后在石阶上席地而坐,却不再开口。

    虫声唧唧,月华如水。一阵风过,树上的人突然簌簌颤抖了起来。

    “老道士……”

    “嗯?”

    “老道士不回来了……”

    “谁说的?”

    “是他自己。他说,要我来找你,还说以后再也不会见我了。”

    沉默片刻,李淳风拍拍身边位置,“来。”

    少女闻言顺从地从树上跃下,在他身边抱膝坐了下来,神情茫然不知所措。她自小被种桃道人收养,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一直以来,彼此都将对方当做唯一亲人,从不曾想过会有离别的一天。

    “心里难过么?”

    “嗯。”侧过头,少女努力不让眼泪落下来,“为什么不要我?是我做错了吗?木头先生,你要是见到他就和他说,我以后一定听话,再也不跟他要糖糕了……”

    “只怕我也很难再见他了……听我说,猴儿没有做错什么,不必难过。”

    “那么……”

    一阵风过,梧桐树上叶子飘然飞舞,盘旋着落在男子掌心。似曾相识的情景,却不再是当日那一片。

    “看见这片叶子了么?它也没有错。只不过无论是谁,再亲近的关系,再深切的缘分,也终会有割舍那一天。”

    “为什么?”少女抬起泪光粼粼的眼望向李淳风。

    “因为每个人都要成长,不断与过去之人、过去之事离别,这样才能去接纳未来之人、未来之事。”

    “可我不要长大……什么都不要,我只想快快活活在桃林里呆着……”

    李淳风叹息一声,不再说话。少女慢慢伏下身去,将头枕在他的膝上,眼泪一颗颗滴落下来。青衫男子伸出手来,抚摸丝缎一般光滑的白发。哽咽越来越低,在夜空中宛转而逝,终归于平静。无人发觉就在随意楼的屋宇之上,白袍道人迎风而立,微喟一声,身影倏忽之间消失不见。暗夜里,那匹黑色的乌夜蹄静静站立在酒肆之外,低垂着头,已经睡着了。

    贞观三年,即本章故事发生的629年,太宗采纳代州都督张公谨建议,派大军征讨突厥。次年正月,李靖率三千骑自马邑进驻恶阳岭,夜袭定襄,大败突厥。颉利的亲信康苏密以隋炀帝后萧氏及其孙隋王杨政道降唐,后隋傀儡政权彻底瓦解。三月,颉利可汗被抓获,解赴长安。至此东突厥平定,漠南一带尽归唐境。大唐开国以来对北方民族的第一场大规模战争以全面胜利告终。

    “听说了么?明日李元帅大军就要班师回城了!”尉迟方不无遗憾地说,“真可惜,这次又不曾有建功立业的机会。”

    “用兵非仁,止戈为武。功业这件事,可不是杀人夺城就能得来的。”

    这一天正是清明,细雨沾衣,两人漫步长街之上。空中偶尔有不知何处飘来的轻烟与纸灰,纷纷扬扬,和着柳絮,将一城春色渲染成烟雨蒙蒙。

    “对了,猜一猜这一回是谁抓住了颉利?”

    “不知道。”

    “原来李兄也有不知道的事……”

    “那还用说?李某只是凡人,又不是神仙。”

    “好吧,此人你也熟悉,就是于怀于大哥。”

    “哦?”

    “据说本是断后的队伍,误打误撞闯进苏尼失的兵营,结果正好碰上颉利,顺手牵羊便捉了来。他还带话说要重谢李兄,说你之前曾预言过他不但能平安回来,还要立个大功。如今你在他心中,可不就是个活神仙。”

    “哈哈,是他自己的运气,凑巧而已。”

    “你的凑巧也太多了些。知道如今长安城中对你的传言么?说你有金钢不坏身,刀剑及体便自行碎裂;还有说能画符驱使巨灵神将……简直就是神乎其神。”

    “这就是三人成虎的道理,”酒肆主人慢条斯理剥开手中长生果,“难不成尉迟也信这些无稽之谈?”

    “谁知道?说不定便是你瞒着我……”

    “哎呀呀,从何说起?在好友面前,我向来毫无隐瞒哪。”

    “我可从没想到李兄这样满口银钱计较的人,居然肯为了朋友豁出性命……”看了一眼神色轻松的好友,尉迟方忍不住出言抱怨,“如今才知道,李兄最擅长的就是口非心是。”

    “啊,那件事。”李淳风不在意地抛去了手上的果壳,“是我欠他人情,索性早些还了,免生利息。”

    “又来!还要狡辩……”

    “哈哈。”

    “倒是入朝之事,李兄可有打算?”站定脚步,校尉神色认真,“你这次挽救了祭天台之危,朝野轰动,皇上对你也颇为赏识呢。”

    “江湖风波,庙堂险恶,均非我所喜。李某随意惯了,有一座随意楼,赚几两随意银钱,正是天造地设的买卖,此外不做他想。”

    正想再劝,却见李淳风目光突然一凝。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只见一名大汉,站在一处院落之外,神情茫然。脚下一堆燃烧的纸钱,已将成灰烬。那人面貌瘦了许多,但仍可以辨认出,正是粮草营幸存下来的督粮官宋琪。

    “这里是……”

    仅仅半年不到,当年门庭若市的院落已然冷落如斯。这里曾住着长安城中著名的歌姬,芳龄艳色,一夜缠头无数。是她引诱了他,自身却被金钱所诱,最终断送了一条年轻的生命。

    “真是执迷不悟!”蹙紧眉头,校尉低声道:“明明那女人是在欺骗……”

    迈步就要上前,却被酒肆主人一把拉住了,“做什么?”

    “当然是把真相告诉他,难道看着他为一个不值得的女人痛苦?”

    摇了摇头,李淳风道:“算了。”

    “算了?可……”

    眼见对方已信步向前走去,愤愤不平的校尉只得跟上。

    “不知真相,至少还能留一段回忆。譬如人在梦中,倘若是美梦,也还是不唤醒为好啊。”

    一边说着,青衫男子一边信手拂去落在衣袖上一片凭空飞来的落叶,神色平静。身后不知何人吹响一支柳笛,其声清细,略带惆怅,仿佛专为这场景所设。

    (第四卷终)

    第五卷 山鬼降

    荼藜:道家炼丹秘宝。此花只生于阴阳同源的地气中,需童女之血浇灌才能开花。花大如碗口,重瓣细蕊,颜色鲜红如玛瑙,有异馥。花香有毒,能使人丧失心志。

 第一章 射猎

    〖若有人兮山之阿,被薛荔兮带女萝;既含睇兮又宜笑,子慕予兮善窈窕;

    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

    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路险难兮独后来;表独立兮山之上,云容容兮而在下;

    杳冥冥兮羌昼晦,东风飘兮神灵雨;留灵修兮澹忘归,岁既晏兮孰华予;

    采三秀兮于山间,石磊磊兮葛蔓蔓;怨公子兮怅忘归,君思我兮不得闲;

    山中人兮芳杜若,饮石泉兮荫松柏;君思我兮然疑作;

    雷填填兮雨冥冥,爰啾啾兮穴夜鸣;风飒飒兮木萧萧,思公子兮徒离忧。〗

    这一段,是屈原所作《山鬼》之章,写一女子对男子的思念与等待。后世对于山鬼的身份因此分歧,有说山鬼为女神,即辞中之“若有人”,又一说山鬼为男,即辞中之“公子”。反复论证,莫衷一是。自然,这些并非讲述者所要理会的。身为怀疑论者,大约连鬼神都在质疑之列,管甚男女。将之记下,只不过当作一个不相干的由头,聊作开篇。

    长箭破空,发出一声锐响。紧接着悲唳传出,一只雁拖着长长的箭簇掉落下来。持弓者欢呼一声,飞马赶去,将到猎物之前,身体蓦地下探,并不下马,已将那只雁抄在手中。顺手一拔羽箭丢入身后箭筒,落雁则被准确地扔到了马鞍后的皮囊中。

    “好箭法。”

    这一声有气无力,心不在焉,和赞赏他人应当表现出来的欢欣鼓舞完全不同。猎手虽然迟钝也感觉出来了,不由得皱紧眉头。

    “要不,李兄你来试试?”

    摇了摇头,先前那人仍然是一副提不起兴致的模样,“免了,我可没有尉迟那百步穿杨的能耐。”

    两名骑士,一人劲装背箭,英姿勃发,另一人青衫束发,无精打采,正是卫府校尉和他那极不靠谱的朋友。此刻二人所处地点是长安西南的终南山中,汉时已将此地划为皇家猎场,称作上林苑,严禁平民进入;到了唐朝,因为郦山行宫的修建,上林南扩,此地渐出于禁区之外,变成长安城中青年子弟逐猎的场所。不问可知,狩猎本是尉迟方的主意,而另一人之所以肯来,除了穷极无聊,实在没有别的解释。

    “其实无需过人臂力,只要姿势得当,准头足够便可。”校尉热心地指导对方,在他看来,世上竟有人不喜欢狩猎这项活动,实在匪夷所思。这也是他生拉硬拽,非要将李淳风鼓动出来的原因。人在年轻时,总认为世间一切乐趣均可与他人分享,倘不能,便觉得心中遗憾。

    青衫人勉为其难地接过尉迟方递来的弓,看了看,却定住了,半晌不动,似乎在出神。

    “李兄?”

    “啊。”回过神来,扬了扬手中弓,“这是什么材料?”

    “是柘木,木质强韧,可谓制弓上品。”

    “若要强韧,为何不代之以铁?”

    “这……”校尉闻言一愣,“这可从未听说。不过铁弓虽硬,未免沉重,工匠不取,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以木为弓,木本身便有纹理长势,难以取直。倘若用铸造之法,质地均匀,也许更加准确也未可知。”

    “似乎有理,”搔了搔头,尉迟方道:“明日不妨让匠坊试作一把来看。”

    “罢了,兵者凶器,花费心力只为造业,却和初心差得太远。”

    一面说着,李淳风一面举起手中弓箭,姿势却也中规中矩。长空清碧,正有一只离群孤雁飞掠而过,模样张皇,似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