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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锦绣医缘 作者:淳汐澜(瀟湘vip2014.06.08完结)-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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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九爷伤口恢复良好,能勉强下得地来,睡在银剑去城里租的宽敞马车里,总算带着人离去。

    在离开之际,问锦绣,“你说,我要如何答谢你?”

    锦绣上下打量他一眼,淡淡地道:“你我萍水相逢,我也不说什么客套话了,你有多少就给多少吧。”

    她这是什么意思?是嫌他没银子支付,还是想让他把所有身家给她?

    瞧着这小丫头脸上带着疏离与冷淡,九爷自动理解为她在嫌弃他没银子支付,很是不悦,觉得这小丫头空有一身医术,就是眼光实在太低。

    对朱棒槌呶了呶嘴,朱棒槌又从怀中掏了掏,原本一张自信十足的脸忽然变得尴尬起来,九爷心里咯噔一声,暗恨这猪头棒槌,紧要关头给他漏场子。

    把二人的脸色瞧在眼里,锦绣唇角微弯,从鼻吼里哼出来,淡淡地笑着:“既然九爷囊中羞涩,那就算了。”她乐得看他窘死,羞死,还气死。

    九爷确实又羞又窘还气,只觉胸口有一股子浊气,横冲直撞,却总也找不到发泄口,憋在胸腔中难受得紧。

    那朱棒槌也知道这时候给主子漏场子确实是件很严重的事,但他一直负责保管银钱,这才想到之前出发前确实带了诸多银两在身上,可也架不住这么多天的只出不进呀,只得作徒劳的亡羊补牢:“姑娘,在下身上确实没银子了,不过等我们进城后,就把银子给姑娘送来。姑娘,我们可不是那种忘恩负义之辈,只是身上确实没有银子了。”

    锦绣笑道:“我说了,拿不出来就算了,就当我义务给九爷施援手吧。”她只字不提前天晚上朱棒槌留下的那一大绽银子,以及昨天锦玉随银剑金剑进城去大买特买一番,如今她这儿还剩下好些珍贵药材以及食物,反正她也不亏。就当卖他一次人情,憋死他,窘死他,还气死他。

    这个九爷,为人确实“权贵”了些,冷淡了些,不过人家有钱嘛,又是权贵,当然有股傲气了,说不定人家还觉得,我让你救还是你的福气呢。他似乎认为,只要给了银子,就是对她格外的恩宠。

    如今,老天都在帮他,让他付不出银子,这比打他的脸还要狠,这就是现世报吧,活该他先前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面容。

    这样的人,一旦失去了所依恃的凭仗,不过是落了毛的凤凰,连只鸡都不如。

    那九爷面色青白交错,锦绣越是不要他的银子,他心里越是憋得慌,暗自发誓,等去了城里,拜访当地驿丞,先把银子借来给她还上,以免她狗眼看人低。

    ------题外话------

    今天去银行办理业务,柜台人员是个菜鸟,足足耽误了我半个小时,不过瞧在对方是帅哥的份上,忍了。

 第13章 期待

    “张七叔,这趟可要麻烦您了。”锦绣坐在车板上,对前头驾驴的中年汉子说着感谢。

    张七叔一边驾车一边回头道:“锦绣,千万别这么说。当初若不是有你,我这双腿可就报废了。如今不过是捎带你搬家进城,也只是小事一桩啦。”

    锦绣笑道:“身为大夫,救人本就是职责,再来,张七婶也给了我不少酬劳。这个谢字,就不必再多说了。”

    张七叔道:“话是这么说没错,可你七婶曾进城打听过城里的行情,像我这腿呀,若是进了城让城里的大夫医治,少说也要五两银子。你也知道咱家什么状况,若真进了城医治,少不得要砸锅卖铁了。而锦绣你前后也不过才收了我半吊钱不到。若不是你宅心仁厚,医术又精湛,说不定咱这双腿报废不说,还要被城里的庸医给狠宰。”顿了下,张七叔又道:“所以呀,你们姐弟进城生活,我也是举双手赞成的。只不过,日后要是有个病痛,就医可就不大方便了。”

    锦绣道:“张七叔,没关系的,若以后张家村人真有什么三病两痛的,尽管来找我好了。有钱的给钱,没钱的拿东西来抵,我来者不拒。”

    对于进城,锦玉却是一半担忧一半兴奋,兴奋的是城里日子再苦,也比这荒山野岭的好太多了。担忧的则是城里样样都要花钱,光靠姐姐一人行医挣钱,也着实困难。唉,早知道,就多收点那少年的银子好了,看他那副穷样,偏偏总是摆出一副财大气粗的暴发户。

    “对了,姐,咱们走后,那人能一个人离开吗?”

    锦绣道:“他应该是张家村的人吧,这儿离张家村也不算远的。再来他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应该没啥大问题的。”其实,那人身上的伤早已好得七七八八了,偏还赖在她这儿不肯走,她也觉得奇怪,那少年年纪不大,约摸就十六七岁吧,正是叛逆的年纪,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都要受到他的鄙视,这让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叛逆期的孩子呀,真是惹不得呢。

    就是不知以后锦玉到了那种年纪后会不会也是如此。

    ……

    “九爷,这银子就让银剑送去就好了,哪能让您亲自跑一趟?”朱棒槌苦着脸,再一次苦口婆心地劝着自家主子。

    九爷一身紫红蜀绣锦袍,肩膀,胸前,以及袖口袍裾,全以繁复的金银黑蓝白五钱勾勒出祥云图纹花样,这是时下金陵城最流行的富家公子哥儿常穿的衣物,既贵气,又精神。头戴二龙夺珠紫金冠,眉上戴了个赤金嵌红珊瑚石齐眉勒,食指上还戴着时下流行的羊脂玉板脂,腰间还别着一块通体碧透中间嵌龙眼大小的南珠玉佩,脚下皂色软底薄面小羊皮靴,通身气派,富贵逼人。

    如此打扮下来,压下了常年在战场上经历出来的一身威仪与冷酷,多了份贵气与高不可攀的仰视。

    九爷生得俊,气势又冷峻,这一身通透的装扮,一般只有在平时候会见重要客人方才如此,可,九爷不过是去城外给那王姑娘还银子罢了,何必穿得如此气派?

    就算外出踏青郊游,也没必要如此隆重吧?

    朱棒槌心里嘀咕着,但面上却不显,再一次苦口婆心地劝着。

    “九爷,银剑已经查出上次伤您的人,正是平原伯府的大公子袁正芹,另一个人却暂时没能查出。不过,看那袁正芹对此人毕恭毕敬的模样,想必也是有身份的。九爷,虽说您身份尊贵,可这里到底不是京城呀,金陵城的权贵大多不认得您。依小的看,还是小心为上。”

    “我意已决,你不必劝我。”九爷不敢看朱棒槌的神情,他也知道自己似乎小题大作了。

    可,他实在不想错过那没眼光的小姑娘在瞧到自己这一身威势后,又会有什么样的嘴脸。

    他真的很想亲眼瞧到。

    这十多天来,他虽受着驿丞近乎谄媚的侍候,可脑海里总是会浮现一张嘲讽又了然的脸孔,光这张脸孔,便让他食不下咽,夜不能寐。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要亲自去一趟,让那没眼光的小丫头好生长长记性,瞧不起他的下场,是该如何的悔恨滔天。

    “城里的伙食虽然好,可我总是怀念那儿的野味,那丫头眼光不怎么行,可手艺还真不是盖的。有些怀念她做的白肉辣子的那道菜。”一想到那再普通不过只有贱民才吃的猪肉,可切成白片蘸上红通通油腻腻的蘸水,那辣呼呼的感觉,又辣又崔人味蕾,至今都回味无穷。

    可惜当时那丫头的弟弟却借口他有伤在身,不能吃太多辣子为由,不肯让他多吃。害得他只能空饿着肚子看着自己的属下们吃得热火朝天,砸嘴又砸舌,心里就憋得一肚子火。

    朱棒槌恍然大悟,说:“我听王小公子讲过,那道菜叫白肉蘸辣子,很简单的一道菜。若是九爷想吃,今儿中午小的去万盛楼让厨子按着给您做出来,可好?”

    九爷气得真想捶他一顿,以前他还觉得只棒槌很是聪明,有眼力劲儿,为何最近总是惹他生气来着?他是生来气他的不成?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也不知之前的聪明劲儿哪去了。

    朱棒槌很是委屈,九爷的心思,他就算不能猜出全部,也有点点谱的,可,他敢明着说出来么?像九爷这些高高在上的人物,最恨的就是被下属们猜透心思。

    属下们不能猜透他的心思,却又不能完全一无所知。

    想他揣着明白装糊涂,容易么?

    见九爷生了气,朱棒槌不敢再劝,只得咬牙跟随了。

    九爷骑上他万里挑一的逐云,他一路急驶,出了城后,两旁的景色渐渐变得荒芜,心里却越发的激动着,兴奋着……

    不知那丫头现在还在做些什么。

    是捣弄着她那药材,还是背着背篓去采药,抑或是蓬头苟面地蹲在灶上一边咳着嗓子一边灰头土脸地做饭……

    逐云的速度确实不同凡响,两旁景物分花拂柳,像倒影般射到自己身后,渐渐地,那茅草屋已然在望。他心里一喜,胸口那颗心不知为何,也急剧地跳跃着。

    ------题外话------

    这两天看了好几篇重生文,不知是我承认力不行,还是不懂欣赏,我的妈呀,重生文里头全是一堆极品中的极品呀,看得我恨不得钻进书里把那些极品暴抽一顿,女主真的真的太可怜鸟,总是被那么多人算计,还总是被莫名其妙嫉妒着,欺负着……说实话,我是真的不喜欢这样的情节,太虐心了,虽然妇主后来总是反击了回去,但看着仍是难受,这里头的坏人实在太多了,小心肝儿负荷不鸟,看得我憋屈死了。我还是习惯温馨类的,这样心情也舒畅些,呵呵……

 第14章 桃花依旧笑春风

    九爷一夹马腹,“驾!”马儿箭矢一般驶了过去。

    小溪,高山,渐渐也现在眼前,远处的茅屋一角也渐渐冒出了视线。

    近了,又近了……

    整个茅屋完全暴露在眼前,胸腔处的一颗心也跳得越发欢快了。

    远远地,九爷发现似乎不对尽,怎么那印像中的茅屋怎么越发破烂了,还有,屋前那一群衣着光鲜的又是些什么人?

    “你们是何人?为何在此?”

    那茅屋前的人也发现了他,为首的那个身穿白色袍子头戴玉簪的少年发现了他,沉了脸色,戟指喝道:“那你又是谁?你来此做甚?”

    在那少年十来步处勒住马,九爷瞎着狭长的双眸,沉声问道:“在下朱子权,先前在此承蒙此间茅屋的主人出手相救,捡回一条性命,今日特意前来搭谢。不知阁下到此处所为何事?”这少年看着有些面熟,却又一时想不起来。

    那少年闻言讶然地张大眼,“原来是你。”

    朱子权挑眉,望着这少年脸上熟悉的傲然,陡然想到了什么,恍然大悟,“在下朱子权。”

    那少年犹豫了片刻,最终不甘不愿地抱拳,“在下……顾东临。”

    姓顾?又是这般声势,朱子权在心中大致猜出了此人的身份,却不动声色地道:“敢问顾公子来此所为何事?”

    顾东临面色阴鸷,不答反问:“那你呢,你来又做什么?”

    果然是被宠坏的小霸王,一点都不知礼貌为何物。朱子权在心里冷哼,面色也冷了两分,淡道:“上回承蒙这对姐弟出手相救,方捡得一条性命,当时身上所带盘缠用尽,没能尽点心意,很是过意不去,这才趁着伤势好转,特意前来搭谢。想不到,在此又碰到了阁下。”

    朱子权瞧这人面色不善,又隐隐带着灰败,不由好奇,“阁下伤势可大好了?”

    “有劳兄台关怀,小弟已经好了。”顾东临硬邦邦地道,回头望了越发破败不堪的茅屋,面上闪过似笑非笑,又似幸灾乐祸的神采来,“兄台也是来刻意搭谢锦绣的救命之恩么?”

    “锦绣?”

    顾东临笑得很是得意,“我不但知道她姓甚名谁,还知道她的一切底细。可惜,她们姐弟却已不在此处了。”

    朱子权很是意外,连忙问:“那他们去了哪?”

    “不知道。”

    朱子权这下子急了,他心心念念的事儿就这样黄了?

    “好端端的,为何要离开呢?还是他们被什么事耽搁了?”

    顾东临神色不耐烦了,“你问我,我问谁去?你瞧瞧,这屋子破成这样了,里头的东西也都没了,灶上都起了灰,想必已经搬了有些日子了。你这一趟也算白来了。”

    顾东临也是扑了个空的,原本郁闷的心情在见到此人的神态后,反而心情大好,笑盈盈地勒了马对朱子权拱手道:“既然人家已经离开此处,我也只能回城了。兄吧,你我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顾东临挥挥手,身后的侍卫呼啦啦地走了个干净,只留下朱子权愣立当场,任由失落和不甘浸没自己。

    茅屋旁有两颗不成气候的桃花树,此刻却开出了满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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