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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恶魔面具-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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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恩特仿佛已经看到,熊熊的烈火正在吞噬着小镇,大军的粮秣,在一夜间毁于一旦。
真是好毒的计策啊!




第二章 兄妹
兄妹
夕阳的余辉稀稀疏疏地洒在山腰上,一男一女两个年轻的猎人提着刚打到的猎物急匆匆地下山,两个人进雪山两天总算有了点收获。
暴风雪肆虐了数天,门都尔峰的野兽都躲了起来,因为这几天风雪肆虐,较之住常,这次的收获少了很多,倒是在半路上,搜刮了一名被魔狼咬死的异族军官,得了一笔意外之财,兄妹俩也就不再停留,打算下山,捡来的一大袋魔晶足够他们在山脚下的蒙特恩镇的酒馆里买几杯酒喝,买上几件自己喜欢的东西了。
走在前面的男孩名字叫迪姆,今年十六岁,他和妹妹加莉娜就住在山下的蒙特恩镇,迪姆一直都垂涎镇子上“黑牛”酒馆里的老约翰那把军队里的制式巨斧。
老头子整天拿着斧子吹嘘他年轻时如何英勇,在战场上如何纵横驰骋,后来又是如何拒绝了政府照顾退伍军人的年金,带着一家人在蒙特恩这个军管小镇上开了酒馆,几年间发财致富的故事。
不过迪姆一直不认为老约翰曾经如何英雄,至于拒绝政府的年金,天晓得,帝国的财政一年比一年糟,早就不再发放年金了。
迪姆更是怀疑老约翰那重达二百磅的身体能不能如他所说纵身一跃,旋风般连斩三人。
倒是那柄利斧,足有二十维特重,老约翰一直擦拭的一尘不染,每天老约翰都会拿着那柄斧子在酒馆门口舞上半天,好象是在回忆年轻时的荣光,过往的行人都侧目看着他发疯,直到累出一身大汗,老家伙才雄纠纠的走回柜上喝酒。
其实迪姆一直都认为,老约翰八成是在充好汉,小镇上来往的猎人和佣兵个个都不是善茬,他若不是戴了张胖大魁伟,军中硬汉的面具,恐怕早就让人把酒馆拆了。
“这回能买把精钢巨斧了吧,这些东西要是卖掉,足够换几百个金玫瑰了吧。”伸手摸摸了腰间沉甸甸的口袋,感觉到那十几个硬梆梆的东西,迪姆不由得神采飞扬起来。
“哥,慢点,等等我。”落在后面披着灰斗篷的女孩似乎有些走不动了,女孩个子不高,比迪姆矮半头,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金色的长发随意束在脑后,斗篷下露出来的肌肤白腻光滑,全不似北地人的粗糙。
她一双明亮的眸子闪着欢快的光芒,俏丽的面庞上带着几分稚气。她背着一头捆绑地结结实实的风鹿费力地跟在迪姆身后,这种动物没什么攻击性,只是速度极快,难以捕捉,肉质极为细腻,入口即化,即便是帝都的贵族老爷们对风鹿肉也是赞不绝口。
“加莉娜,你快点,太阳快落山了。”男孩抱怨道。“等到了镇里,咱们烤鹿肉吃,要两杯格伦克王国产的葡萄酒喝,顺便给你买一柄锋利的刺剑。”
“咳,哥,你那袋子里有十几块魔狼的魔晶,能卖个好价钱,就给买把刺剑,太小气了。”
“贪心鬼,”迪姆刮了一下加莉娜的鼻头,“要不是那群魔狼有了新猎物,咱们就出不来了。这袋魔晶是从一名被撕成两片的军官尸体上扒下来的,可不是一次就能出手的,那会招来大麻烦的,你记住了,对任何人都不能提。”
看到妹妹不住的点头,迪姆才放下心来,帮加莉娜拉上斗篷上的兜帽,迪姆叹口气说道:“加莉娜,,我其实是想去个大城市的黑市把这袋魔晶出手,除了买几件趁手的家伙外,剩下的当作路费,咱们去帝都,康斯坦丁。”
“帝都。”加莉娜瞪大了眼睛。“我们在帝都举目无亲,到那去干什么,况且帝都的物价奇高,听说那里粮价最近又涨了三成多,咱们去那呆不了两天就能饿死。”
“我听酒馆里的老约翰说了,下个月帝都军事学院将免费录取一批学资质优秀的学生,凡是能通过考试的学生,学院将免费供应食宿,学期结束后通过考核的学员将进入禁卫军序列,成为中下级军官,要是立有战功说不定能混个统领什么的,也许还能和提米迪特老爷一样,混个男爵成为一个贵族。”说着,迪姆得意地看了妹妹一眼,一副无所不知的神情。
“加莉娜,帝国正在和一群东面来的野蛮人开战,整个巴波瑞恩高原都变成了战场,那些野蛮人在高原上四处征战,十几个小公国相继沦陷。
这些野蛮人破城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听说维克公国沦陷后,大公被杀,大公的夫人和他的三个女儿全部沦为女奴,被那些混蛋日夜蹂躏,公国内的那些贵夫人,伯爵千金也被糟蹋,普通平民家的女人更不用提,那些反抗的人们,被钉死在木桩上,竖在路边从公国城区一直排到了郊外,老人和孩子也被那些野人焚烧取乐。‘
大厦一旦倾覆,就不会有人能够幸存’,眼下整个东疆烽烟遍起,咱们还是躲到帝都去更为安全。”提起蛮族的残暴,迪姆也不由有些心悸,加莉娜更是听得脸色发白。
迪姆见妹妹被吓到了,连忙转移话题,“我可听说了,帝都军事学院里贵族子女众多,帝都的绿梦馆出版的《寻梦》记载着每年帝都公认的名媛佳丽。
不过根据黑月公会的传说去年年底有位托列普家的小姐艳绝帝都,却未入选,许多帝都贵族少爷都去求亲,我也想去见识见识,要是妹妹你能被《寻梦》记载,那求亲的贵族少爷就会络绎不绝,要是能在军事学院吊到一个贵族金龟婿,那咱兄妹俩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都不成问题了……。哈……哈……”
“哎哟,痛死我了……”,迪姆话没说完,屁股上就挨了一记狠地,“哥,你再不正经我就把你踹下山去,让你再笑我。”本来听哥哥说要攒钱送自己去军事学院,女孩的眼睛里湿润着泪花,可迪姆越说越没正经,让加莉娜着实有些羞恼。
踢了迪姆一脚,少女头也不回的向山下跑。迪姆连忙跟上,笑嘻嘻的正要说话,加莉娜却突然站住,然后向迪姆比划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有很多人,”加莉娜低低的声音道,她的食指,指向了树林里。迪姆忙蹲下身一动也不敢动,瞪大了眼睛盯着森林深处。
火把,数不清的火把照亮了森林深处,黑压压的站满了一群人,一个脸上纹着彩色颜料,头上插着各式羽毛的人又蹦又跳的,仿佛发了得了失心疯似的狂舞,四周摆放着几十具无头尸体,一串串头颅被摞成了小山堆在一起,脸上还带着临死前恐惧的表情。那些佩着弯刀的武士则无比敬畏的跪伏于地,喃喃的低语……
“是那群被魔狼追咬的家伙,这是在搞什么。”加莉娜脸色苍白,强忍住呕吐的感觉,低声说道。
迪姆此刻的注意力却是瞄在了那几十具尸体上,“看,那是普莱恩一家人,那个腿上有残疾的是菲伦娜大婶的儿子,前天还跟我在酒馆里一起喝酒,那个穿黑斗篷的是住在河东面的维安,听说他两天前就上山打猎了,他家里的人都急死了,怎么却死在这里,这群畜牲,他们都干了什么。”迪姆望着已经成为干尸的邻居,两眼充血,就要扑进林中拼命,加莉娜连忙拽住了他。
两个人屏息凝气,仔细观察林中的这群野蛮人,百十号蛮族武士似是在举行某种仪式,一名长得象黑熊似的武士似乎是这帮刽子手的头领,佩带着一柄华贵的弯刀,黄金刀柄上嵌着一颗硕大的红宝石,闪着璀璨的光芒。
迪姆握紧了双拳,短发几欲直立,他愤恨地瞪着林中的武士,“这些畜牲杀了这么多人,一定要他们全死在这里。”
“别冲动,他们足有百十号人。”加莉娜流着眼泪劝阻着迪姆,“那头‘大黑熊’一定是个领头的,就你那两下,恐怕还没靠近就送命了。
迪姆从皮囊中取出一枚火种说“我有个办法,可以大胆一试,为死去的乡亲们报仇。”
“哦”,加莉娜的眼中闪过一丝精光,小脑袋凑了过来。“有什么好办法,说来听听。”
迪姆用手指了下远处,“咱们那边说,离他们远点。”
“一会儿我们把那头鹿架火烧烤,你再进山抓一头鹿回来,……”迪姆在加莉娜的旁边小声的说着。
加莉娜愣愣地看了迪姆一会儿,不由有些害怕,“哥,你这办法太冒险了,万一不慎,漏出马脚,恐怕你我都是九死一生……”
迪姆看了一眼林中那人头堆成的小丘,恨恨地说道:“就算冒险也要一试,何况以咱们的本领,要逃跑他们还是追不上的……”
加莉娜望着林中的‘小丘’,仇恨战胜了恐惧,她附在迪姆的耳边:“哥,你听我的,咱们这么干……”
一群蛮族武士从地上站起来,揉着微微发酸的膝盖,看来是跪了很长时间。刚才还失心疯般的舞者,也不再手舞足蹈,而是冷静地对佩着华贵弯刀的武士说道:“巴德拉克大人,雪山大神已经听到我们的祈祷,相信厄运很快就会离我们而去,未来将是一片坦途。”
大黑熊似的武士顿了顿首,“大巫师辛苦了,如果能够快速穿越雪山,相信狄浦斯特大都尉会重重有赏。”
“大人言重了,小事而已,大家已经几天没吃的了,大人还是先解决此事要紧。”插满羽毛的巫师说道。
“唉。”大都户巴德拉克烦闷的叹息了一声,本来他应该待在温暖的斯洛德城享受侍女温柔的按摩,结果左大都尉狄浦斯特一纸调令,把他所在的军团化整为零,命令以几百人的单位潜行到这该死的雪山西北的一个地方聚集起来,让他听侯下一步的命令。
左大都尉的手令上说要执行什么秘密任务,至于集结的地点是叫芙特还是洛特,巴德拉克一直搞不清。
反正在他看来罗默帝国的名字基本差不多,就是翻过雪山的一个谷地外面的某个地方。左大都尉说只要越过雪山,就一定能看到其他部队,跟着他们走就可以到达目的地,所以巴德拉克也就不关心那张羊皮地图上那曲折的行军路线标示了。
只是有些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实在是糟糕透了,据传蛮族,当然他们自称是摩图人,据说摩图人雪地行军如履平地,纵横冰川,疾行如飞,可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本来摩图人确实要比南方平原上的人耐寒,长年生活于东大陆北地草原的人耐力也是极好,可是巴德拉克大人对贡都拉斯雪山并不熟悉,当然和他一起出发的几位千夫长也有些迷糊,自然几位大人都没让部下准备攀爬雪山的工具。
而且出发仓促,棉衣也严重不足,穿过北部荒原进了雪山后,几位千夫长就走散了,巴德拉克带着部队在雪山里兜了几天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他迷路了,在大雪山里迷路,这可是个灾难,巴德拉克大人接连派出去几十名斥侯对雪山地形进行侦测,活着回来的不足两成,折损了近百人,而且个个带伤。
巴德拉克才知道这山里魔兽的厉害,不敢再让部下单独行动,而是大队人马一起徐徐推进,夜晚安营固守,多设岗哨巡夜,这样行军,自然是谈不上疾行如飞了。
最近几天,士兵们的情绪越来越差,连续六七天漫无目的行军,象苍蝇似的在雪山里乱撞,使他们的体力损耗越来越严重。
有的士兵已经开始发烧,非战斗减员极为严重。更为严重的是军粮也已告罄,本来山中有不少的野兽,打来充饥也行,可是巴德拉克等人对地形不熟,围猎了几天,一无所获。
眼看一路行来,五百人的队伍已不足三百人。几天前一个手下嚷嚷着行军路线不对,按巴德拉克的方向至少多了五天路程。
对于这个整天把《大陆古代通史》揣在怀里的家伙,巴德拉克大人是一点好感也没有,心说你一个大头兵整天冒充什么先知圣贤,可那家伙就象苍蝇似的整天在千夫长大人跟前嗡嗡地响个不停。
巴德拉克实在受不了他,就派了两个心腹带上一百多人带着“先知大人”去南方设伏,去伏击一支阴魂不散的骑兵,同时嘱咐手下,不要让这个家伙回来了。
两天前,巴德拉克再次带着手下人闯进森林深处围猎,准备捉几头风鹿充饥,谁成想,惹到了十几头风暴魔狼。
饶是巴德拉克骁勇,也损失了几十个好手才逃了出来;百夫长瓦列里更是被一头强壮的狼王撕成了两半。
让巴德拉克窝火的是,好不容易猎来的魔狼的魔晶就在那个蠢货身上。
可是没人敢为了那笔财富再去森林里把那家伙的尸体拉出来,毕竟天晓得那群狼还在不在那,更何况在这森林中就是有几万金子也没什么用处,还不及一块肉干实在。
屋漏偏逢连夜雨,巴德拉克率人撤出森林时,又碰到一伙进山猎杀魔兽的佣兵和猎人组成的队伍。
对方倒没什么敌意,可是巴德拉克是在执行秘密任务,当然不能让罗默人发现自己的踪迹。
大都户一声令下,双方就动起了刀子,佣兵人少且战力有限,自然不敌摩图大军,过了三个漏时,几十个佣兵全部死在摩图人弯刀之下。
摩图人也死伤不少。巴德拉克大人确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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