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浊界-第1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韧著称,居然连片刻都没能拦下他?
“竟是八星强者?!”一动起手,萧月立刻发现莫轨鹰的真实实力,最少也有八星……而他不过六星,足足相差两个星级!桐影的攻击手段比较特殊,但换成星级来讲不过就五星中期左右,更加难以匹敌。
以莫轨鹰的强横实力,几乎眨眼的功夫就将桐影擒住,萧月和他硬拼了几招,但是桐影在他手上,他只能投鼠忌器。
萧月强压着愤怒,道:“欺负一个女子算什么好汉?有本事就将我们两个都杀了啊!”
莫轨鹰道:“老夫为何要杀你们,老夫还要用你们呢!哈哈哈哈,小娃,想要救你的小情人可以,帮老夫做一件事,老夫就放了她!”
桐影双手被锁,挣扎不已,喊着:“谁要帮你做事?!放开我——”她一边挣扎,一边暗暗驱动灵气,想要启动藏在绿色长发中的种子。
莫轨鹰一手捏住她的双腕,另一手闪电般掐在她雪白的脖颈上,道:“哼,莫要以为老夫发觉不到你的小动作。你这点小心思最好不要用在老夫身上,不然老夫可不能保证你这漂亮的脑袋是否留在你的脖子上!”
萧月心中一紧,赶忙喝道:“慢着!你要我做什么事?”
莫轨鹰满意地狞笑道:“很简单,替我杀一个人。”
再说叶逸这边,叶逸自从和天澜分开后就一直在这漫无边际的紫渊游荡。他不是不想回去找天澜,而是遇到一个巨大的问题:他迷路了……
原本他就不是方向感多好的人,加上紫渊这里没有日月星辰,根本无从辨别方向。等他意识到这个问题时,早已不知身在何方,更别提找回通向碧微宫的路。事实上,他现在所行的方向正好是碧微宫的反方向,也就是说,他越走就离天澜越远。
碧微宫在紫渊西面,等天澜和冰蝶离开碧微宫的第二天,叶逸正好来到了紫渊东边黄金霸王宫,仅次于碧微宫的紫渊第二大势力!
霸王宫不愧是号称霸王,这宫殿装潢得比皇宫还要气派,到处是金瓦银墙,叶逸几乎要怀疑这里是不是占据着整个海底的金银矿……毫不夸张地说,从霸王宫随便搬走一堵墙,到了外面都能成为小富翁!可是这浩大的财富居然只用来盖房子?霸王宫的主人到底有多奢侈……
他不知道的是,在紫渊,金银是不作为钱来使用的,紫渊的钱是一种特别的贝壳。所以这些金银对紫渊来讲除了好看一点之外没有别的用途。用金银来盖房最大的一个好处就是:不容易生锈……
叶逸到来的时间正好,霸王宫上上下下张灯结彩,笑脸迎人,似乎要庆祝某个重要的节日。他观察了一下,这里的人和碧微宫的碧海族长得很像,或者应该说,和人类长得很像。唯一的不同就是:这些人无论男女老少都非常的高大威猛,而且总给人一种脑筋不太灵活的感觉,不像碧海族的人那般秀气。
他靠近观察,只见霸王宫四处贴着喜字。他精神一振,这喜字他看得懂,是用人类的文字写的,难道说这里的人懂得人类语言?
此念一起,他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激动,已经四五天没有和人说话了,生性好动健谈的他都快闷死了。他随便抓了一个海熊族人,张口就道:“你会说话吗?你会说话吗!”
那海熊族人被他吓得够呛,良久才反应过来,用不太标准的人类语言道:“你是人类?”
“啊!太好了,终于让我找到可以吐苦水的对象了,兄弟啊!你真是太好了!”他激动得难以自持,无视那位海熊族人的身高,抱着他一通猛拍,就像多年不见的亲兄弟一样。
海熊族人身高两米三以上,比叶逸高上两头不止。他一头雾水,这人明明就是一个人类啊?怎么成我兄弟了?还有吐苦水是什么意思?
双方进行了一段很困难的对话交流后,叶逸才基本明白状况:原来紫渊中的很多人都会说人类的语言,就像第二母语一样,平日自然是用海族语交谈,需要的时候人人都能说上两句人语。还有,这个辉煌到过分的宫殿是紫渊三大势力之一——海熊族的据点,黄金霸王宫。霸王宫近期正要举行他们陛下的婚礼,而婚礼的女主人就是一个人类。
叶逸大感惊讶,道:“你说你们的王后是人类?不会吧,除了我们之外竟然还有别人到了这里?这可真巧了。”
海熊族人憨厚地说道:“正好,我们大王发愁没有女方的长辈主婚,既然你也是人类,你来当吧!”
“啥?女方的长辈?你没开玩笑吧!”叶逸摸摸鼻子,道,“别说我根本就没见过你们王后,就算见过,我才刚十七岁,怎么能做长辈?如果只是凑凑热闹倒是不错。”
“这由我们大王说了算!”海熊族人拉起叶逸就走,“跟我去见大王吧,大王见到你一定很开心。”
第二百二十章 昭心双匕
第二百二十章 昭心双匕
叶逸被那海熊族人一路扯进了宫殿,经过七八个关卡,每到一个关卡那海熊族人就和守卫叽里呱啦说一通,叶逸有听没有懂,就这么莫名其妙的被带到了大殿上。 └┘
这大殿果真气派,光是高度就有十几丈,坐落在霸王宫的正中央。介于海熊族那不同寻常的身高,这大殿也做得更加宽敞,里面站上数千人都不会觉得挤。
大殿正中央站着霸王宫的主人,也就是海熊族的大王——熊镇海。叶逸一见,心想果然是熊啊,身高恐怖地达到三米以上,虎背熊腰,腿粗如柱,往那一站如同定海神针一样屹立不倒,给人一种莫名的安定感。至于熊镇海的实力?不好说,但是能做霸王宫的主宰,肯定不弱!
那海熊族人又跟熊镇海一通叽里呱啦,大概是在介绍叶逸吧。然后熊镇海一挥手,那海熊族人就退了出去,末了还羡慕地看了叶逸一眼,似乎能跟熊镇海单独相处是多大的荣耀一般。
熊镇海人类语言说得比那小族人要好千万倍,他爽朗地笑道:“你叫叶逸?缘分啊缘分,定是因为本王明日大婚,所以上天今日才会派你到这里见证本王的婚礼!”
叶逸尴尬地笑了笑,心想多半是这头熊心情特别好,所以连带看什么人都顺眼。如果不是他好运地撞上了熊镇海的大喜日子,天知道他现在会是什么态度……
熊镇海道:“既然来了,你可一定要喝完本王的喜酒再走!对了,你也是人类,说不定认得本王的爱妃,哈哈,来来,本王带你去见我美丽动人的妻子!”
正好叶逸也想见见,到底是什么人跟他们这么有缘,都不走运地落到了这万里海底。可是当他真的见到熊镇海的未来王妃时,却实实在在的愣住了。他这段日子以来挂念不已的粉衣女孩,如今就在他面前,却是被五花大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桃桃桃桃丫头?怎么会是你?”叶逸太过震惊,连说话都开始舌头打结,脑子里更是一团浆糊。
“呆瓜……”桃儿美目含泪,委屈地叫道,看那模样都快哭出来了,叫人好不心疼。
熊镇海惊奇道:“原来你们真认识?”
叶逸还没反应过来,只是下意识说道:“岂止是认识,她是和我一起来的同伴之一。”
熊镇海闻言开怀地搂着叶逸的肩膀,道:“哈哈,那你这个证婚人是当定了!原本本王还担心亏待了爱妃,这样一来倒好,由你作证,名正言顺!哈哈哈哈!”
“证婚?”叶逸一下懵了,为桃儿证婚?桃儿要嫁给别人?
桃儿不干了,拼命地晃着椅子,叫道:“谁要嫁给你这头死熊!快放开我!”
叶逸道:“你怎么可以绑着她?”
熊镇海说道:“这只是权宜之计。我的小美人活泼好动,一不注意让她跑丢了可怎么办?呵呵,你可不知道,就算是本王用海族封印秘法将她的灵气锁住,还差点被她逃走两次。不过不用担心,等我们大婚后本王一定能收了她的心。对了,你们不是认识吗?趁此良机劝劝你的同伴如何?哈哈,本王等你的好消息!”
说完他便大步离开房间,也不担心将叶逸留在这里。
桃儿带着哭腔说道:“呆瓜,你居然同意当什么证婚人!你不要我了吗?”
叶逸一团乱麻,道:“我怎么知道是你啊!我我我……什么我不要你啊,说什么呢!别说这么容易让人误会的话。”
他走到桃儿身旁,开始解她身上的绳子:“不管怎么说,我先帮你松绑好了……咦?这是什么绳子,居然扯不开?”
桃儿愤愤道:“谁知道那头死熊用什么绑人家啊,总之就是弄不开啊!”
“乖,先别挣扎了。告诉我都发生了什么事?”他抚摸着桃儿柔软的粉色长发,忽然觉得心中踏实了许多。闻着她的气味,他甚至觉得头脑都变清晰了,之前那种无所适从的感觉完全消失。
桃儿委屈地说道:“人家莫名其妙从天上掉到了那头死熊的地盘,然后那家伙就把人家抓住,要人家做他的王妃,简直是不可理喻!”
“呃,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他想说还以为是桃儿看上了那头熊。不过想想也不可能,她这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怎么可能看上那头其貌不扬的熊?虽然凭良心讲,熊镇海也不算丑……
他小声道:“看来这熊大王一厢情愿的程度和桐影有一拼啊……”他正想安慰一下桃儿,忽然感觉到窗外有微弱的呼吸声。看来熊大王还是不放心他们两个孤男寡女的,一定是在窗外偷偷窃听!
他眼睛一转,提高音量道:“桃丫头啊,我看熊大王也不错啊,高大威猛,又有安全感。你嫁给他也未必是坏事。”
桃儿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道:“呆瓜你居然说出这种话!我看错你了,你——”她正想发飙,却见叶逸不停地给她使眼色,她跟叶逸混了这么久,又是古灵精怪的个性,很快明了他的用意,转而道:“你怎么可以这样!我们来紫渊可不是为了把我嫁出去!”
叶逸配合地“劝慰”道:“话是如此,但缘分可不等人啊!过了这一村,你哪里去找熊大王这么好的人?”
桃儿扭扭捏捏道:“人家可没看出他有哪点好……”她故意将语气放柔,听上去就像服软一样。
叶逸长吁短叹道:“桃丫头啊,怎么说我也算是你的兄长吧。听为兄的一回,熊大王真是个难得一见的好人啊!咱们走了这么多地方,你见谁一上来就对咱们如此客气?而且他可是紫渊三大霸主之一啊,你跟着他享不尽荣华富贵……”
窗外的熊镇海喜滋滋地听叶逸的吹捧,心中大慰,几乎要冲进去拉着叶逸拜把子,大呼知己!原来这个人是小美人的兄长,幸好刚才没有失礼!这下可好了,小美人的长兄来了,俗话说:长兄如父。有他的话,这桩婚事基本已成定局!
他欣慰地离开,却不知屋内的叶逸一边滔滔不绝,一边用手指在桌上画字,告诉桃儿如何救她出去。
这时的天澜正和冰蝶来到紫渊最大的市镇——明珠镇。这里明面上是碧海族的地盘,但是事实上海族各个支系都可以在这里生活,甚至天澜以人类的姿态大大方方走在这里都没人起疑。
几天相处下来,天澜发现冰蝶除了说话有点让人难受之外,别的方面毫无瑕疵。她虽然贵为公主,但是却不是个娇滴滴需要人伺候的花瓶。她不但能吃苦,而且做事认真,一丝不苟,加上她极其聪明,什么事都是一说就通,一学就会。和她相处下来,出乎意料的很轻松。天澜原本那一点点排斥之心也渐渐变淡。
对于冰蝶来讲,这几天是她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虽然只是在熟悉的环境中做一些日常的事,但是和他一起时,平凡不再平凡。
她喜欢听他说话,有时候他会说一些她完全听不懂的话,有时候他会莫名感伤,也有时候他会似有若无地回避她……这些都没什么,她只是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日子。
她有写日记的习惯,以前都是一笔带过,然而从见了他那日开始,每天的日记都要写上好几页还不够,她甚至想将他说的每一字每一句都记录下来,记在纸上,记在心里。
这一天,在明珠镇的市集上,天澜和冰蝶偶然路过,本是不打算购买任何东西。不过他却无意间看到了一个货摊上的匕首。
这把匕首倒也没什么奇怪之处,只不过和他随身携带的那把匕首一模一样,这让他颇感新奇。没想到能在紫渊看到如此相像的东西,真是缘分。
冰蝶看他对那把匕首感兴趣,将匕首拿起来,道:“你喜欢?”
天澜微笑着摇头,道:“不是,只是和我的匕首很像。”说着,他极为娴熟地取出绑在腿上的匕首,递给冰蝶。冰蝶一看,果然很像,刀柄、刀鞘,甚至刃上的花纹都是成双成对的。而且这材质似乎也是一样的。
能让天澜带在身上的匕首,自然不一般。他记得这是闲来无事时,从家族的仓库中找出来的,连他都不能断定这匕首的具体材质,不过削铁如泥是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