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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铁娘-第57部分

小说: 铁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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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这些天之所以会出现在金家,是因为她真的无法忍受。

    娘的偏心,爹的漠然,还有姐妹们整日的挖苦,更多的是来自梅子姐的刺激。

    王丽丽口中的梅子姐,正是村子里卖女为妾的那位。

    王梅现在不在是一个丫鬟,前几天坐着四人抬的轿子进了村,一身的锦衣绣服,满头的金银发钗,身边还跟着一个小丫头全程伺候着。

    王能甚至站在院子外面,将女儿带回来的东西,一样一样摆了出来,让在场的不少人顿时就红了眼。

    而王家一家子人完全不觉得羞耻,倘然的享受着别人的羡慕和嫉妒。

    王丽丽和王梅是远房表亲,两家的关系很是不错。

    当天晚上,丽丽一家就去了王梅家做客,两人年纪相仿,在王梅被卖去做丫鬟时,两个人相处的很是融洽。

    可丽丽心中却一直都是傲然的,虽然爹娘对自个不好,但也没有将她卖出去伺候人家,所以她一直绝对自己比这个远房表姐来的高贵一些。

    但那天晚上,王丽丽不确定了,她看着梅子姐的穿着打扮,还有那变得细腻的肌肤,捂着嘴角轻笑的样子,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离开的时候,梅子姐甚至从手腕上取下了一根细圈银镯送与了她,这可是一两都重的银镯呀,就这么轻轻然送出了手。

    那是的王丽丽根本没有半点喜悦,而是羞怒,一个本在她眼中很不起眼的人,甚至是卑微的一个人,现在却是如此,不得不让她去仰望。

    也是在那一刻,王丽丽心动了,与其以后嫁个粗糙汉子,刨着土地,干着累活,一辈子就这么辛劳的过下去,还不如。。。

    还不如给个有钱人家当个妾,吃穿不愁,还能有个小丫鬟在身边伺候着。

    她突然想起了那日在后山边见到的俊俏公子,如此的气派,另她都不舍得眨眼。

    如果能给这样的人当妾,一生能伴在他左右,为他生儿育女,那该有多好啊。

    那日的公子明显就是和金家的人认识,王丽丽首先想到的便是金芸那臭丫头,金芸以往没事就爱来寻她去玩耍,她心中虽有不耐,却看在金芸能帮她做不少,便也假惺惺的应付了过去,可这么几个月,臭丫头居然都没来找过她。

    到把她气的不轻,她不来找,王丽丽也没打算去,两人之间便没了联系。

    王丽丽憋着嘴,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她才不愿意上门。

    可偏偏她开不了口去问,如果被其他人知道自己的心思,别说外人怎么看待,就说她娘都会将她打死。

    本想着等那位公子再次上门,来个偶遇,她也不求其他,就求能在那位公子府里先做个丫鬟就好。

    没想到的是,才刚上门,王丽丽就收到了个打击。

    她是听说过金家来了个亲戚借住,也听说那位小姑娘长的不错,却没想到的是,居然如此的惊艳。

    有了她在,那位公子又怎么可能注意到她。

    王丽丽怄的要死,又没其他办法,是既期待又担忧。

    她这几日整日跑到金家,自己家里的活都没坐,几个姐妹早就不满,娘更是对着她骂了许多次数,就是因为心里到底放不下,便还是天天跑到金家里等待着,就期待着能再一次的相见。

    她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只希望能在她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公子能够上门一次。

    而想不到的是,还真被她碰到了。

    只是此公子非彼公子。(。)

第一百一十二章:口粮() 
来到金家的正是白府的白鑫小少爷,只见他在院子外面左右来回走动,就是不上前敲门。

    引泉在旁边看得急切,说道:“少爷,您赶紧敲门呀。”

    都在门外耽搁半刻钟,他都感觉到背后有些汗湿了,虽然炎阳不是很烈,可也架不住一直待在阳光下暴晒。更何况身上又带着这么一个毛茸茸的东西

    白鑫聪耳不闻,他想去敲门又不敢。

    好像每次见到金妹妹后,回家并会做上几天噩梦,上一次他就梦到被惨死的野猪压到在地,一直没法挣脱。

    可偏偏白鑫又想见到金妹妹。

    “小少爷,方公子半个时辰后就回来接您,您确定要将时间浪费在这里吗。”引泉发起大招,不免捂嘴偷笑,他就不相信这样了小少爷还不敲门。

    白鑫这才想起。

    大哥一直不准他独自出门,这次都是好生哀求才让方大哥同意并带他出来,却也只给他半个时辰的时间,时间一到就会有人来接他离开。

    白鑫鼓起勇气,用手敲响了院门。

    这时候正快到了秋收,金老爷子带着一并人去田地里忙活,家里也就剩下了几个小家伙,不然大白天的院门也不会关的牢牢。

    手在院门上轻声敲了两下,白鑫侧耳一听,并没有听到走来的脚步声,他伸出手,又敲了两下,等了一会儿还是没人来开门,如此重复让他不由担忧金妹妹是不是已经出了门。

    “哎哟,我的小少爷。”引泉瞧着小少爷的动作,都不知道该如何去说,别说里面的人,就是站在旁边的他都根本听不清。

    他腾出一只手,啪啪两下,敲得院门微微震动。

    白鑫刚想去说,就听到里面传来了小跑步的声音,哪还记得去教训,连忙期待着望着院门。

    可惜院门没有按照他想象中,立马打开,而是从里面传来了稚嫩的童声。。。男娃的声音。

    “谁呀。”

    “在下白鑫,来拜访金。。。金妹妹。”白鑫清清喉咙,喊道。

    “白鑫是谁呀?”

    “不认识。”里面两个小声音在交谈,其中一人又问:“哪个金妹妹呀。”

    白鑫卡词,他知道妹妹姓金,至于叫何名,却是至今未知。“就是。。。就是。”

    是了半响,没是出个所以然,引泉还没见过如此笨拙的小少爷,他赶紧接道:“是在码头遇到的金姑娘,我们家少爷给她将兔子送回来了。”

    “兔子?”

    “有兔子?”

    两声疑惑声音刚落地,院门就被打开,从院子里面露出两个一模一样的小脑袋。

    他们亮着一双眼睛好奇的打量引泉身上抱着的兔子。

    一只很是壮硕的兔子,却像是很悠闲的趴在引泉的手心里。

    “这只兔子是要送给我们吗?”其中一人问道,瞧着他的小眼神,恨不得马上就抱过来。

    白鑫看的有趣,两个一模一样的小家伙,后面还有一个站都站不稳的小娃探头出来。

    看到银泉手中的灰白兔子,就是伸手‘哇’的一叫。

    “我是来还兔子的,能进去吗?”白鑫眼珠子一转,说道,既然不知道金家妹妹叫什么名,那就进去自己找就是。

    永华舔舔嘴巴,完全忘记了大家的叮嘱,白鑫两人进门,完全就没有阻挡,还打开门户迎接一样。

    两兄弟到跟在了两主仆后面,永革走了两步又转身向后,双手掐着壮壮的胳膊,将他提起,费力的向前走去。

    一个六岁大的孩子提着一个刚回走路的娃,显然是很苦难,壮壮难受的微微皱起眉头,却也没叫出声,显然是被这样的待遇弄习惯了。

    白鑫刚进来就扫过四周,就看到了坐在靠背椅上的金妹妹,她闭着双眼仰头向上,嘴角并没有上扬却能看出她的好心情还有脸上带的惬意。

    听到敲门,王丽丽就转头直直盯着,看到进来的确实和她一般大的男孩,虽然还带着一丝稚气却能看出以后的面貌不凡,身穿锦服,身上却没有带着任何贵重饰物,不免有些失望。

    “金妹妹。”白鑫甩着袖摆去奔上去,在离金妹妹五步的时候便急忙刹住了脚步,眼里流露出期待。

    金芸睁开眼,眼里先是朦胧一片,慢慢看清了眼前的人,她道:“哦,你来了。”

    妹妹还记得他!

    白鑫瞬间就笑开了花,他连忙轻手将引泉手中的兔子报过来,举到金妹妹面前,说道:“金妹妹,可还记得这只兔子。”

    换了个怀抱,兔子也没有挣扎,仍然很安逸的趴在来人的怀里,还不时动动长耳撩拨着白鑫的手臂。

    当然记得,哪怕这只兔子又长肥了不少,金芸还是认出了来,当时在码头赶着离开,并没有记上将兔子带上,回去后是好一顿遗憾。

    还当会便宜了谁,没想到又出现在了自个面前。

    “我的!”金芸表明归属权,这可是她好不容易逮到的一只,既然又送到她的面前当然得要回来。

    “当然是妹妹的。”白鑫看到金妹妹上前,殷勤的将兔子递了过去,不想本安分的兔子开始挣扎了起来,如果不是他反应过快,一手抓住了它的四肢,才避免它掉了下去。

    金芸伸手提着它的后颈,摆到面前,四眼相对,大眼对着小眼。

    不过一会儿,兔子像是认命般,蹬的无比厉害的后踢安分了起来,拉耸着耳朵可怜兮兮般。

    “小姑,兔子真可爱。”永华抬头,舔着下巴说。

    “可爱吧。”金芸在他眼前,晃了晃,说:“想要红烧还是清蒸?”

    “红烧。”

    “红烧,我要红烧,要我娘亲自下厨。”

    两个声音整齐洪亮,永华更是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白鑫本还是一脸笑意,听着孩童夸着可爱,像是引以为荣般的高兴。

    红烧。鲜,嫩,够味,他也很喜欢,红烧。。。红烧?

    白鑫大惊,他赶紧从金芸手中将兔子夺了回来,他不可置信道:“这不是你养的宠物么?怎么能出了它。”

    金芸拿出食指摇晃,很肯定说道:“这是口粮。”(。)

第一百一十三章:水美鱼肥() 
白鑫呆愣,瞪大了双眼,双手死死抱住肥硕的兔子,生怕被抢了过去。

    当时在码头,金妹妹留下的兔子被他带回府好生照料,亲自喂食,亲自给它梳洗,甚至夜晚都会悄悄带到床榻上一同睡觉。

    这么久了,早就有了感情,哪怕是送还给金妹妹,白鑫心里也带着一丝的不舍。

    他哪晓得,金妹妹居然拿它当口粮!

    这怎么可以,百鑫道:“金妹妹这不可以吃,你要吃,我给你去买就是。”

    看着红烧兔子被抢,两个小家伙是一脸怒意,听到这话怒意瞬间消失,变得一脸谄媚。

    金芸抬起双手就是朝着他们后脑袋一巴掌过去,当然力度自然不大。

    白鑫这才觉得失误,明知道金妹妹家条件不好,来的时候居然不带礼物才是。

    他摸了摸腰带边,不止礼物没有,连钱袋都没带上,他悻悻然一笑:“金妹妹,等我回去了,就让人送些吃食过来,你想吃什么,尽管跟我说就是。”

    “金芸。”

    “咦?”百鑫亮声道:“金芸妹妹。”

    金芸懒得去纠正他,说道:“也不用等你回去后,现在就去吧。”

    白鑫抱着兔子不说话,他这才刚来,还不想走呢。

    金芸却不管他,而是拿着旁边的兜网,率先上前。

    这下两个双胞胎眼色更亮了,小姑手上拿的可是渔网,明显就是要去河边捞鱼。

    三合村,顾名思义,是三个姓氏家族组成的一个村子,而‘合’也为‘河’。

    村子边上一条河道,不宽水却有些深度。

    里面鱼成群,又肥沃,不少村民无事就捕上几条,打打牙祭。

    而这条河道也不是金芸当时出事的地方,河道较深,一般都不会有人来这边清洗衣裳,而是去另外那条小溪边。

    两个小家伙老早就想过来,家里大人却一直没空陪着,又不允许两个人自己来,毕竟他们还太小,担心发生意外。

    三合村有这条河道的缘故,家家户户的一般都会游泳,就连是姑娘家也极少不会。

    金芸前身出事时,如果不是因为撞到脑袋而昏迷,也不会落到现在的地步。

    永华永革刚走了两步,就被后面的小家伙给抱住了腿,他们看着小姑都快出了院子,不免有些急切,可要他们抱着壮壮走到河道边,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

    永华来了主意,他贼溜溜的说道:“你要和我们去捕鱼吗?”

    “要。”白鑫想都没想便答应。

    “那你抱着壮壮,跟我们一起来。”永华将壮壮就推了过去,说了一句就快步离开。

    一手兔子,一手孩子,壮壮一开始被推到陌生人的怀里差点就要嚎起来,不想看到旁边的兔子后,双眼睁得大大,小手颤巍巍的伸过去。

    河道就在村边,并不远,一行人不过一会儿就到了。

    现在农忙,河道边上都没人,鱼虽然算肉荤,却天生带着一股难以接受的腥气,得不到人的喜欢,捕回去难吃不说,还费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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