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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二货杀手-第7部分

小说: 二货杀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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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的充满感激。

罗刹虽看不到,光听喘息声就能想象她的惨状,甘甜的肉香中掺杂了些泥土的气息,就像上好的烤全猪,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被摔进臭水沟里,让他止不住心痛,痛的想哇哇吐血。

上等的猪肉就该摆在精美的磁盘上,肉汁与盘面的软硬交合,由视觉冲击味觉,才能在舌头上展现最完美的浓香。

“你在旁边看吧,以后这事我来做就好。”罗刹吸吸口水,摸索到淘桶,拎起来就往沙地里走。

绯红确实有些头晕,换做平常肯定不会接受他的“好意”,但今儿不适感特别严重,从出山后汗就流个不停,不仅走起路来头重脚轻,还有些犯恶心,于是靠在大石头上抱着膀子看他一路走一路用脚在沙泥地里左右轻踩。

淘金能获利多少,一看选地二看淘沙量,罗刹以脚在泥水下分辨沙土的质感,选定地点后从淘桶里拿出筛盘铲上大半筛泥沙在水里淘洗,他两手攥紧把子,将筛盘由左到右一圈一圈平荡旋转,水流冲去较轻的沙子,金粒就留在了筛底,他把金粒倒进桶里,往前走两步又继续铲泥。

往往满筛子的沙泥能淘出一钱金粒就算不错了,还有人连着几筛下去什么也捞不到,干这个活——五分辛劳三分运气,只有二分靠的是荡洗的手艺,干的多收获多,罗刹就是好榜样。

他臂力奇大,荡洗速度快而匀,金粒流失量很少,别人筛一下够他连筛个三五回,别人要筛会儿歇会儿,他动作不停连气都不多喘一口,看的周围兄弟姐妹们又佩服又羡慕。

不是挺能干的吗?有这一身好功夫,打猎伐木淘金……干什么不能发财?拿人命当货品,赚的都是血腥钱,不知道他半夜会不会做噩梦。

绯红眨了眨眼,看着在泥水里忙碌的身影,视线越来越模糊,她轻呼了口气,偏头轻揉太阳穴,心想罗刹手法娴熟,不必自己操烦,也就闭目养神,还没安心多久便听见那方传来吵闹声。

“你这人懂不懂规矩呀?咋闯到我的地盘里来了撒!不晓得先插标子吗?”

绯红睁开眼,见一个戴缠头的青年汉子操着满口南方土家乡音指着罗刹的鼻子破口大骂。

冷汗——那小子不要命了!幸好黑长大镰搁在村里了,否则这会儿可有的瞧。

她扶着石头缓缓蹭起身,一摇三晃的飘过去,指望这家伙学会客套礼让不如指望猪在天上飞。

“这位师傅,有话好好说,他眼睛看不见,如果冒犯了你,我代他赔个不是。”绯红插在二人之间,避免罗刹一个控制不住直接上爪子。

“我呸,瞎子来这里凑什么热闹?”小青年的视线扫过绯红的脸,眯眯眼上下滴溜溜转了两圈,搓着下巴歪嘴邪笑,“你是他小娘子?啧啧,真是好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瞎子咋娶了这么个大美人?”

绯红面色一沉,这泼皮无赖小眼猥琐,笑的色迷迷,一看就是个下流胚。

“罗刹,我们走。”对这种人她是懒得理会,这时也没心情顾男女之嫌,拉着罗刹的手就往没人的地方走。

“唉,你这小妞,进我地盘挖了金子,说走就想走?”见她充耳不闻,半步也没停,小泼皮抢上前伸手就抓。

罗刹猛的一回身,长臂从绯红肩上越过,五指大张,罩上那泼皮的脸,提起来往旁边一甩,就把他甩到远处喝泥水去了。

近处的人一看要闹事,连忙抽起标子散开,在这洼地里为抢地盘争得头破血流的大有人在,大家都已经练就了强壮的心脏来看戏。

“别惹麻烦,这地方以后还要来呢。”绯红本来就头晕脑胀,现在更是一个头两个大。

“你不用来了,明日起,我一个人包场子,早就觉得四周麻雀唧唧喳喳烦人得很!”

罗刹像只被进犯所属地的恶狗,勾着脖子龇牙咧嘴左右转头,凡是与他那对死鱼招子对上的人无不闭上眼别开脸,凶神难缠,千万不能被盯上。

而绯红正是那个被盯上的倒霉鬼,此时她连抽人的力气都没有了。

“不行……别总是这么不讲理,人家还要靠这地混口饭吃,给留条活路成吗?”

罗刹蹙眉:“你怎回事?”

狮吼什么时候变成了阿喵叫?哧哧的喘气声很不正常,扶住她俯身凑近,感到鼻息里带着燥热,有股猪肉被烤焦的味道。

啪嗒啪嗒!

踏水声渐渐逼近,小泼皮吐掉满口泥渣,横挑鼻子竖挑眉。

“死瞎子,敢惹我【山中一只虎】,也不打听打听,这大小山头谁不知道爷爷的名号?”

围观众人你看我我看你,耸肩摇头,都露出一副不明所以的茫然表情。

“山中一只虎?哼哼,马上让你变成山下一滩虎皮!”

罗刹歪歪脖子,两手捏的咔咔作响,绕过绯红,迎头直上。

“哎哟!”
“妈呀!”
“救人哦——杀人啦!”

一阵砰砰乓乓、鼻血飞绽,小泼皮头下脚上地被种在泥土里,罗刹拍拍手,一撩长发,挺立在烈日下,咧嘴一笑,露出半边白牙,乡亲们下巴全脱节,绯红脚底心阵阵发痒。

实在是够了,他是有多喜欢出风头?

小跑上前,拽住他的衣服:“别弄出人命来。”就算在这偏远的山区里,当众杀人还是会惊动官府,俗话说破家县令灭门刺史,惹谁都别惹当官的,虽然杀人偿命是正理……

这套规则对他行不通的吧,手上都多少条人命案了竟然还没吃上官司。

“放心,我不对生意外的人下杀手,谁叫他在该当龟孙的时候偏要充爷爷,老子不过是给他吃点苦头长长经验。”

罗刹抓住小泼皮的脚往上轻轻一提,就把他像拔草一样从地里拔了出来,再往边上随手一扔。

众人一看,乖乖了不得,货真价实一颗猪头,殴人专爆脸,狠!

小泼皮咳出一滩泥水,回过气来,“妈妈呀”哭叫着爬走了。

没种的软蛋!

罗刹哼了声,拣起筛盘甩了甩,听绯红喘息急促,猪肉的焦味也越来越重,再这么下去就不能吃了,他怎堪忍受食物被如此糟蹋?

“你先回去歇着,下次觉得难受,要先跟我说。”

“嗯…………唉?”
他嘴巴一开一合,在说什么?耳畔呼呼呼的,只能听到自己的喘气声。

热……太阳高悬头顶,照在身上像火灼,但渐渐的,不适感褪去,身体忽的轻盈起来,好像飘在云端,脚下软绵绵的,四周鳞光闪闪,炫目逼眼,哗……好多金子,是到了金海了吗?这下终于够付报酬了!

铲!快铲啊!

瞪向罗刹——“咦?噗哈哈哈……你扭来扭去在干什么,跳大神吗?”绯红指着面前左右摇摆的重影,眼珠朝上一翻,昏了过去。






第8章 吃菜的日子
丢脸!真是大大的丢脸。

绯红伏在罗刹的背上,把脸埋在他颈后的头发里。

昏倒了,这还不算,昏倒之前还演了那么一出喜剧。

回头想想,之所以看到他像蚯蚓一样扭来扭去,根本是被热气熏出来的虚像,她竟然还“噗哈哈哈”

……

幸好罗刹眼睛被虫糊的严实,不然光想到被他瞅见自己那幅丑态,就够钻一百次地洞了。

“醒了?好点没?”罗刹左手持伞右手背到身后托在她屁股下,臂弯上挂着淘桶吊着筛盘。

绯红脸上阵阵发热,小声说:“放我下来,我自己走。”

“别动,没几步路就到了。”

“唉?”

绯红两边一看,这才发现他正走在黎村的千层阶上,姑娘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交头接耳,对着他们指指戳戳,时不时发出痴笑声。

“我怎么会昏倒呢?”她一直认为自己练武,身强体健,怎么好端端就晕了过去。

“你是被太阳烤过头了,这么热的天还里外裹三层,热气难散,不昏你昏谁。”

绯红稍稍直起身,感到颈窝微凉,低头一看,襟扣被解开三颗,露出锁骨下一小片白肉。

“你、你脱我衣裳?不要脸。”她忙捂住领口,咬牙低骂。

罗刹不屑轻笑:“那是在给你散热,不要脸?哼,就算脱光了我也看不到,你肯让我摸吗?”

“摸!摸你个大头鬼!”这家伙真是气死人不偿命,好容易积攒起来的感激心被他两句话就扑灭了,“你不是说对女人没兴趣,还摸什么摸?那么稀罕,不如早跟你那恩公的女儿成婚去。”

他吃得多懂得多,强壮勤劳肯干,浑身像有使不完的气力,从这方面来说算是个有担待的男人,其实不错了,但每每一想起他又是个薄情寡义,管吃不管买的负心汉,就满心不自在。

绯红把这种不自在归结于正义感泛滥,好处再多,一旦负心就没得救了,更何况他还有个乱打比方的怪癖——

“肉也分三六九等,上等的才入得了口,女人如猪肉,在你之前,没有一个对胃口,自然不感兴趣。”

“噢……那我真是荣幸了。”女人如猪肉?阿呸!这种恶毒的比方也只有这个白目能理所当然地说出来,前不久还嘲她不值五枚铜板,这回总算升值到猪肉的价位啦?

“顺说,之前我讲对男人不感兴趣,因为对于我来说,女人是肉他们就是菜头,我他娘的最恨吃菜头和带叶子的,就算为了解蛊,三个月不能碰肉这破规矩是不是太苛刻?”简直就是凶残了。

“说话别这么难听。”
绯红掏掏耳朵,心里暗笑,没想到随口一扯的玩笑话竟然被他当真了,也好,反正打也打不过,骂也骂不赢,正愁找不到机会发泄闷气,不如就让他自个儿误会下去吧。

其实黎村姑娘们手艺很好,金钱荞丝怒江虾、高黎贡山烩双宝,每天都有新花样。

对于肉食野兽来说,顿顿吃素无疑是对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况且还是——别人吃虾他啃白菜,别人吃鸡他嚼虫草,能闻吃不到,这哪里只是折磨,压根就是惨无人道的酷刑!

“你想吃便吃就是了,我又没拦着你。”绯红偏头吐舌头,她才不会傻到把话说满,免得被他发现真相后借机找茬。自从知道他与女人有染,要担心的可就不止小命了。

!!!

夜晚风凉,白天刚下过一场大雨,冲刷密林,带走些许燥热。

绯红走到村后的坟岗,远远看见花姐抱着膝盖走在一座土坟头前低声抽泣。

“这么晚了,还不回去睡?”

花姐听到声音,连忙用袖子擦脸,转过头,脸上的妆糊成一团,黑黑红红的,被白惨惨的月光一照更形惊悚:“你怎么来了?”

“苗妹担心你,说晚饭过后就没见着你的人,叫我到这儿来看看。”绯红走到她身侧坐下。

今早跟姑娘们一起编草鞋时听说花姐的蛊子夏蜱死了,在黎村里,死了个蛊子跟死条虫子差不多,花姐要面子,在人前装作满不在乎,其实心里难受得很,村里姐妹情深,哪有看不出来的道理。

“唉……让阿妹见笑了,活着的时候,我把他当狗一样使来唤去,早知道他撑不过今年,真死了却又不舍得,没出息……”

“正常啊,就是养条狗,日子长了也会有感情,别说夏蜱他还是个人了。”绯红看着插在坟头上的木板,板上歪歪扭扭刻着“夏淳”二字,“这是他的本名?”

花姐点点头:“嗯,蜱是虫名,本来做蛊子的就不被当作人来看,死了也就死了,但他好歹跟了我这么多年,想至少给他立个牌,这夏淳两个字,还是他教我写的。”

绯红见她嘴角含笑,看着木牌的眼神悲伤而柔和,竟露出了怀春少女般的娇憨之态。

“你和他……”

“他是我第一个男人。”花姐伸手轻抚木牌,指尖顺着字的凹槽来回滑动,“七年前,我下山找男子,在前面的马石镇里遇上他。”

绯红不说话,又往她身边挤了挤,静静地听她继续讲下去:“他是个穷书生,家里没钱供他考试,我便为他筹备盘缠、里外打点,没想到他掏光我身上的财物,去妓院为另一名女子赎身,我一气之下便对他施了蛊,抓回山里让婆婆将他制成蛊人。”

“这男人确实不是东西!”不过如果换做她的话,大概不会将负心汉留在身边,就算想叫他生不如死,也死远点。

“其实咱黎村,也并非仇视所有的男子,只可怜村里没几个姑娘能找到真心相待的,大多男人看中的是咱们身上的财物。”花姐拨了拨晶亮的耳饰,笑得苦涩。

绯红知道黎村是个富贵村,姑娘们身上的饰物,随便拨一件下来便是白花花的雪银,在她们眼里不甚稀奇的小玩意儿对山外人来讲就是宝贝,没出过山的姐妹不懂得衡量世俗的价值,会上当受骗也不奇怪。

“世人好坏两半分,我们女人还是自己争气点好,要有相男人的眼力,宁缺毋滥。”

“说的是啊,以后阿妹你可要多教教姐妹们怎么相男人,别总是遇到没良心的。”

花姐搭着她的肩,咧嘴一笑,血盆大口配白牙看的人背脊发冷,看来在学相男人之前她们得先学着如何打理自己。

“怎么相男人,我也不太懂。”更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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