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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其实我很在乎你-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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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桑也是在和薛淋默联系的这两年里才慢慢得知了她的情况。原来,她毕业那年认识了一个叫做卫林修的男人,那个男人有一家上市公司,有一个不错的家庭,有个高贵的太太,有个可爱的女儿。薛淋默知道自己不该和这样的男人扯在一起,可是她控制不了命运。
命运注定他们牵扯不清,所以他们就真的牵扯不清。
那男人在北京郊区买了一栋别墅养着她,而她辞掉了工作,一心一意地被他养着。那男人每星期过来看她两次,她放弃了自己十几年学来的东西,放弃自己很好的艺术才华和功底,把一门心思花在学做菜,学按摩,甚至是学怎样服侍男人,让男人觉得舒服这些事情上。仅仅为了那一个星期的一两个晚上。
秦桑在法国得知此事的时候,快要被气笑了,她恨不得摔了电话去掐薛淋默的脖子,她大声骂她:“你怎么对得起那么爱你的安定?你怎么对得起你自己?你怎么对得起别人的家庭?你犯贱啊?”
可转念想想,她又觉得其实自己比薛淋默也好不到哪里去。她们的感情同样鲜血淋漓,她们的人生同样残败不堪。她们的自尊、骄傲早已被磨的一干二尽……
*
薛淋默就这样搂着秦桑坐在路边哭,哭得她自己身体都开始颤抖得痉挛,坐都坐不住。她不停地忏悔,说:“那时候她女儿只有四岁,我知道我不能那样,我知道我对不起她,我知道错了,我不敢了……如果有下辈子,我把什么东西都给她,我给她当牛做马都可以!但这辈子让我自私一回,就一回,一回!我离不开他……”
秦桑摸着她的头发想,薛淋默一定是爱惨了那人了。
能让一个人放弃自我,背弃一切,这样的爱得有多爱?
一个人一辈子只会遇到一次,最多一次!
秦桑不知道怎么劝她,只好一个劲儿的抚她头发。
她想:哭吧,哭吧。最起码你还能哭,我已经哭不出来了。

第六章 不堪

秦桑陪着薛淋默在路边哭了大半个晚上,一直到凌晨三四点钟才回的家。
薛淋默哭完倒是舒服了一些。秦桑早上起床去上班经过她房间的时候,她只翻了个身,懒洋洋地说:“中午一起吃饭啊,我打电话给你。”秦桑也拿她没法子,哼了一声,拎着包出门了。
中午的时候,薛淋默果然打电话给她。秦桑心想着这家伙别又给她哭爹喊娘的,自己这两天精神不太好,可经不起她这么折腾。不过,还是和贺老狐狸报备了一声,出来了。
*
秦桑当然是坐电梯下的楼。几天都没睡好,电梯移动的时候,有点晕。见电梯里没人,就把身体稍微往后靠在墙壁上,垂着头歇了歇。
等在抬头的时候已经到了楼底,电梯门正在打开。
*
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一个词叫做巧合。
电梯门敞开,外面的光线刺眼得让人不得不眯起眼睛。头脑眩晕,秦桑连手脚都由不得自己去控制。
亦歌就站在电梯外面,有一瞬间,他与秦桑视线相对。
他表情未变,可秦桑清晰地看到他硬生生往后退了一小步。秦桑不知道他这是因为害怕,惭愧,还是不敢确定站在他面前的人是秦桑。
秦桑在原地愣了三秒回过神,这才发现他身边站着一个女孩子。秦桑似乎对她有点印象,但四年都已经过去了,即使曾经和她见过一两次现在也已经记不得了。
秦桑不知道她是谁,想去回忆,却使不上一点力气。
她和亦歌都没有说话的时候,那女孩子往前走了一步,发现亦歌没跟上,又回头问:“亦歌……怎么了,走啊?”
亦歌回神,秦桑也清醒过来。她用胳膊肘顶着墙壁站直,抬脚往外走。高跟鞋打在电梯空洞的金属地面上,声音响得有点突兀。秦桑想去尽量减小声音,可又害怕自己走得不够自然。她努力把腰挺直,努力不把任何激动表现在脸上,努力不颤抖。
从他身边走过,仅仅是几步的距离,她像是走了半辈子。
累!几年来所有的累都涌了出来。累得她怕下一秒就会瘫软在地上。
*
但她远远低估了自己韧性。
她竟然成功地从他身边走过去了。
手臂刮过他西装的时候,她和他的呼吸都像是消失了一样。
她自己都出乎意料。她没哭,没闹,没流眼泪,也没有拎着亦歌的衣领朝他歇斯底里地质问什么,她就这么平平静静地从他身边走了过来。
她想,这或许是这几年来做得最伟大,最值得骄傲的事情了。
*
在渐渐远离那架电梯的时候,秦桑还在心里盘算着。如果她之前就知道会与亦歌在此处不期而遇,她一定还要做得更好些。她会在电梯门打开之前做个深呼吸,等和他对视上的时候,她或许还可以朝他微笑着点个头,甚至客气地说一句:“你好。”然后,漠然地从他身边走过去,装作不认识,装作已经忘了他。
或者或者,或者等下一次和他见面的时候,她可以边大方地和他握手,边笑着说:“上次都没认出你来,你还记得我吧?以前一个学校的……我叫秦桑。”
秦桑想象着那些情形……
从电梯里出来,仅仅走了几步,她脑子里的想法就像机关枪一样来回扫射,扫得她走路都走不稳。
*
可是,忽然她发现她有多可笑。
她想了那么多,却根本不能确定亦歌是否认出了自己。或许,他已经忘记了她的长相……他只是觉得她有点眼熟!他根本就已经认不出她来了。
而秦桑,她是死也不可能认不出他的。
*
这栋大楼的电梯在大厅边缘,电梯门与大楼大门微偏相对。
当秦桑穿过大厅,快要走到大门口的时候,她听到了背后电梯处的动静。
现在还是上班时候,大厅里没有多少人走动,很安静。所以,那里的动静她怎么都忽略不掉。
她听到原本快要闭合的电梯又‘哗啦’一声打开,她听到似乎是有点急促的脚步声从那边传来,她听到亦歌旁边的女孩子焦急的问,“亦歌,你要去哪儿呀?”
然后,隔了一会儿,她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
他很平静很温和地对那女孩儿说:“这边有点闷,我想出去透透气,你先上去,好吗?”
秦桑没停下脚步,继续往外走。双手在身侧用力捏紧,她想,他会不会是跟着我出来的?如果他走上来跟我说话,我该怎么面对他。
然后,她发现她想多了。他不是跟着她出来的!
因为等她离开办公大楼,走到远处的时候,亦歌并没有跟上来。秦桑走到一个拐弯的地方再用余光往回看。亦歌只是停到大楼的玻璃门门口,他甚至没有往这边看,只是淡淡地看着大楼前移动的车流。
原来,他真的只是出来透口气。
*
秦桑斜侧着身子,偏着头,偏着视线看他。
四年。
他又长高了些。可能人长高了看上去显瘦,他似乎比四年前瘦了。他穿着西装,很高档的那种。秋末毫无力度的阳光扫在他的套西上,把他整个人照得几分朦胧。身后的钢化玻璃上印着他轮廓模糊的影子。他把一只手插在西装裤的口袋里。秦桑从前总觉得他这是很紧张或者很激动时才会有的表现。
而现在,她已经完全不了解他了。
*
秦桑远远地看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看了多久。他忽然转过视线,看向这边。
秦桑只觉得心脏猛烈收缩。整个人都坚硬了,视线也跟着坚硬。
他朝着我秦桑的方向,似乎是在看她,又似乎根本就不在看。
秦桑也不知道最后是怎么收回视线的。只觉得眼神僵硬得什么情绪都没有来得及表现。就像一把笔直的尖刀,在空气里横砍了一圈,毫无感情地离开了他的方向。

第七章 以后

等秦桑到达和薛淋默约好的饭店时已经迟到很久了。薛淋默本来想抱怨几句,见秦桑失魂落魄的样子,立马感觉到有事情发生了,把秦桑扶到桌边坐下,问:“怎么了?”
秦桑低着头,盯着眼前的桌面,过了好一会儿才有力气吐出句话,“我遇到亦歌了。”
薛淋默忽然一拍桌子,站起来,激动地问:“在哪里?我去找他!”
秦桑依旧低着头盯眼前的桌面,摇摇头说:“不用,不要。”
薛淋默在秦桑身边静静地站了一会儿,悠悠地吐了一口气,拉椅子重新坐下来。她转头注视玻璃门外,说:“当年你追他追得那么辛苦,我真的真的以为他是真的被你感动了。”
服务员过来送了杯水,并且递了菜单。秦桑伸手抓紧玻璃水杯,说:“或许他真的感动过,只是后来他把那份感动给忘了。”
爱情不就是这样吗?总是以为把他藏得很好就不会忘记,但其实仅仅是藏在脑海深处却不愿碰触的东西,迟早有一天是会被忘记的。
秦桑和亦歌的爱情或许就是这样。
秦桑追亦歌,然后,亦歌被感动,再然后,他们恋爱。
可是,自始至终,秦桑都是追的那个人,而亦歌,他只是被感动的那个。
他应该一直不是真心想去碰这段感情,他只是因为感动过。
秦桑当年追亦歌真的是下了很大功夫。而现在她也已经记不清当年为什么要追他了。或许开始只是为了争一口气。
年轻时的亦歌就是个很会做人,很有人缘的人。可是他即使对每一个人都很客气、很礼貌,却很少真正去在意别人。或许他前一秒还在和你礼貌地打招呼,下一秒再遇到你却已经认不出你来了。
秦桑进大学时很高调。为了让学校多多照顾这个宝贝独生女,她爸爸在她进校时特意支持了一项学校研究所研究项目,而且秦桑当年进校的分数是全年级数一数二的。她自认为她这样的人很难让人忽视。
可是,当她向当时为她们做新生登记、住宿安排等事宜的亦歌做了三次自我介绍,他都没有记住她。秦桑终于在他第四次问:“不好意思,你叫什么名字?”时爆发了。
她梗着脖子朝他吼:“我叫秦桑,秦国的秦,桑树的桑!你给我记住了!”
他很平静,丝毫不受这怒气影响,很平和地说:“不好意思,是我疏忽,我记住了。”
气煞人啊!
后来秦桑和几个女孩子讨论到亦歌,她们说:“二年级的亦歌啊?学校风云人物……他择偶要求应该很高吧?就算倒追他,也追不到的!”
秦桑当时多骄傲的一个人,自认为这世上没什么事情能难倒她!别人说追不到,她偏要去追,而且,她感觉亦歌确实也不错。所以,接下来的一段时间,秦桑就追着他满学校的跑。
他去上课,秦桑跟着他去,也不管他的课程她听不听得懂。他去图书馆,秦桑就坐到他对面,他偶尔抬一下头,她就朝他挤眉弄眼。
亦歌永远是温温润润的,只偶尔看秦桑一眼,然后继续平静地做自己的事情,连个多余的表情也不给。
秦桑追了他好一段时间他都不怎么理会,秦桑当然也会抱怨。
有一次秦桑找亦歌理论,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别人不是都说你很好说话的吗?我让你做我男朋友你怎么就不肯呢?”
他都懒得听她的无理取闹了。
秦桑想想说:“你是不是觉得这样你很吃亏?”
他这才回头打量她一眼,心里大概想着,这人还算有点自知之明。
没想到,接下来秦桑一扬脸说:“要是你实在觉得这么说你很吃亏……那我换个说法好了,我做你女朋友吧?怎么样,这样说你不吃亏了吧?”
他哭笑不得,摇摇头,挥挥衣袖,走了。
亦歌不待见她,秦桑当然不可能就这么放弃。
他大二就已经在一家公司长期工作,那家公司似乎很看重他,给他充分的自由,并且把他当做重要人才重点培养。他课后一有时间就往那家公司跑,所以,秦桑也一有时间就跟着他往那儿跑。
因为公司离他住处近,他步行过去就可以。秦桑呢?就买了辆小脚踏车,每天哼唧哼唧地踩着,跟在他身后。
他进公司,秦桑倒不跟他进去,正好跨坐在脚踏车上,躲在树底下吃零食。
秦桑那时候特别有耐性,一等就等上几个小时或者大半天,一点不耐烦的意思都没有。
亦歌开始以为秦桑只是三分钟热度,却没想到秦桑这样一跟就跟了他小半年。
他逐渐开始跟秦桑说话,有时带点关心味道地说:“你以后别来了,一个女孩子站在路边不太好。”有时说:“明天会下雨,你别出来。”或者说:“我这两天不上班……”而且,他也尽量地缩短了让秦桑等待的时间。
秦桑每次踩着脚踏车跟在他身后,呱噪地说一些自己身边发生的趣事,他偶尔回她一两个笑容。那时候秦桑觉得,这还真有那么点真的谈上了恋爱的味道。
后来有一次,秦桑在路边等他的时候差点被一辆车子刮到。晚上一起回家的时候,她把经过告诉他。亦歌听了回头上下打量她。秦桑连忙告诉他:“只是差点,其实没被碰到。而且,我对着那辆车屁股狠狠地骂了一顿,骂他不长眼睛,这也算解了气。”亦歌见秦桑完全没事儿这才放了心,又问秦桑记不记得那辆车的大体样子或者车牌号。秦桑回想着告诉了他。他头疼地说那好像是他老总的车。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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