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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红娘闯高门(穿越要在加班后之一)-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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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徽羽咬着下唇忍住颤栗。“见过脸皮厚的,没见过比你更厚脸皮的。”

  其实自他住下之后,她已经习惯了有他陪着说说笑笑、吵吵闹闹,有他在,的确日子好过些,她也鲜少再思念起二十一世纪的一切。

  “我那晚说的不是玩笑话,你用点心思琢磨琢磨。”他没说考虑,因为他已替两人的将来做了决定。

  见他又重提旧事,她心中有羞涩也有挣扎,小脸微黯。“我也不想给你虚言,只是男人的承诺如镜花水月,一眨眼就不见了。”

  如果他没有侧室和通房,也许她就点头了,不论以古或今的眼光来看,他都是没有实际相处过,说再多也是空口白话,她若不肯跨出那一步,他口头上的愿景比纸还不值钱。

  “你相信?”她讶然地看了一眼。

  “为何不信?”他一脸肯定。

  那几本书确实是好东西,虽然准不准确值得商榷,不过多少也能起些作用。信者信之,不信者听听门道,总没坏处。

  看他坦然的神情,宫徽羽反而退缩了,她有种奇怪的感觉,他其实是不太相信她嘴上说的那一套,只是为了把她这猎物套牢而装出诚恳的样子,她不想如他愿,于是换了话题,“你果然知道我是谁,当初你还装不认识我。”

  “你还记得呀?”那么久的事她还挂怀在心,真是小心眼,女人的心胸呀!狭溢如针。

  虽然暗自腹诽,但他的眼神却很温柔。

  她轻哼,表示还在记仇。“不说这个了,你不是要教我练字?还不快快把我教会,我字写得好以后就不劳你费心了。”

  明明白白的过河拆桥,学生上高梯,夫子抛过墙,十足十的忘恩负义,但她的真性情与直率却逗乐了他。

  “嗟!就凭你那一手龙飞凤舞,想出师还早得很。”夏侯祯笑骂,大掌却轻握滑腻小手,一笔一划地带着她勾勒。

  “少瞧不起人,名师不一定出高徒,可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写字有什么难的,多写几遍不就成了。”心念一转,她兴起作弄人的念头,笔锋一转,写了个“1”。

  1?

  “淘气。”

  什么淘气,他真当她是不懂事的小姑娘呀!不服气的宫徽羽又写下2、3、4、5、6……

  “甄哥哥,我这几个字写得好不好?”

  十个阿拉伯数字。

  眉一挑,他笑得意味深长。“画圆又画圈,笔划少果然适合初学者,但以练字而言,还是正统字体为佳。”

  扫兴。“那你知道它们的正确念法吗?”

  想考倒他?“字是你写的,应该由你来告诉我,这是什么字、怎么念。”

  “我……我随便写着玩的,这不是字。”她不知道自己在心虚什么,在他似笑非笑的目光注视下,她觉得自己是透明的,让他一眼就能看透,毫无隐瞒地被他看穿每一寸。

  “那就认真的练习正体字,不能抱持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态度,要持之以恒……”心正则笔顺。

  “小姐,你累了吧!先喝口茶润润喉,再吃点糕饼填填胃,你都练了大半天的字,手臂酸不酸,富春给你捏捏手。”候在门外的富春端着茶点进来,责怪地瞪了夏侯祯一眼,认为他对小姐太严厉了。

  自家的姑娘什么都好,放个屁也是香的,就怕没哄着、捧着、摘星射月的筑起金屋供着她,哪舍得她受苦。

  富春就是个偏心的,心眼整个长歪了,自家小姐样样好,谁都不能让她受一点委屈。

  “好富春,果然只有你最心疼我,你看我的手都写肿了,好痛哦!”宫徽羽像个爱告状的小女娃,语气娇嗔。

  “不痛,不痛,富春呼呼,等会儿给你上药就不疼了。”又不是要考状元,逼那么紧做什么,能识字就不错了。

  “可是甄哥哥会不高兴,他说我的字不合宜,要多练练,不然给爹娘丢脸了。”哼!这才叫淘气,整得你喊冤。

  护主心切的富春一转身,那嗓门就大了些。“甄公子,我家小姐是玉做的人儿,身娇肉贵,你即便是有心教导,可也不能贪快地要求她一步登天,生生地折腾啊。”

  “小羽儿,用这一招就不高明了,你想一辈子躲在别人身后,靠别人为你遮风挡雨吗?”有些事得要自己面对,一时的庇护并不长久,没人会不离不弃地陪到最后。

  对呀!她懒嘛!大树底下好乘凉,有得靠为什么不靠。很想点头的宫徽羽一看到他笑得令人心底发寒的神情,话到嘴边又缩回去。“我……我可以慢慢练嘛!不急于一时。”

  “你知道你今年几岁了吗?”夏侯祯和善地微笑,可是吐出的每个字都尖锐如针,扎人。

  “富春,你告诉你家小姐,有哪户公侯家的千金过了十六还未议亲,有多少人在扎人她这年岁当娘的。”若非她们母女几乎被定国公府遗忘了,此时的她早已是某人的妻子。

  十三、四岁,甚至更小,高门大户的小姐早早就有婚配对象,十五岁及笄过后便有人上门下聘,问名,交换庚帖,排定婚期,十六,最迟不超过十八,花轿便来抬人。

  “这……小姐的情况不同,老爷他没给小姐择婿……”富春斟酌用字,不忍心让小姐难过。

  “无关择不择婿,而是你们太放任她了,如果她还在定国公府里,她能什么都不做的靠你们打理一切?”看来问题出在定国公府,让这些被放弃的人忘了自己原有的身份。

  “……”富春无言以对,面露愧色。

  “但事实上我不在定国公府,也没人为我作主婚事,你说的全是假设,不是现实,富春,别听他的,我觉得你做得很好。”她娘顾不上她,也没法不顾及她的爹,私自决定她的终身大事。

  她们看似自由,无人管束,天高皇帝远,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其实无形的束缚仍在,只要她仍姓宫,娘亲是宫夫人,她们一样受定国公府的约束,不能做出逾越身份的糊涂事,即使他们丝毫不在意她们母女俩的死活。

  家风重于一切。

  “若是有一天你回去了呢?”幽黑的瞳眸一闪。

  宫徽羽没当一回事的耸肩。“回得去再说,我娘的委屈是石沉大海,怕是冤屈到底了,若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八成我的发都白了。”

  她不信真相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除非她老爹被天下掉下来的大雁砸伤了脑子,否则还是别奢望的好,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重,累积多了会成绝望。

  “我可不想娶个小老太婆当妻子,小羽儿,世事无绝对。”夏侯祯轻笑着贴在她耳畔低语。

  “你你别又靠那么近。”她又羞红了嫩白桃听。

  他顺势一拥,接住她落下的小粉拳。“这么快就投怀送抱呀!暖玉温香,如花朵儿般娇嫩的小美人送上门,谁能拒绝。”

  “富春,替我打他,他太坏了,欺负人。”他分明在调戏她,嘴上占便宜,大掌也……偷偷地揩油。

  “这夫人说甄公子是矜贵的贵客,要小心的侍候着,不能有一丝失礼,富春不能打他。”小姐是她心尖上的一块肉,惜若珍宝,可夫人的话不能不听,她的去留全凭夫人一句话。

  被最为信任的富春拒绝,宫徽羽小嘴微噘,露出怨慰,觉得自己被背叛。

  不过她是懒人个性,对自己好的人她不会记恨太久,顶多小小地埋怨几句,很快便雨过天青,照样没节操地赖着人撒娇,啥事都不管地实行懒人养成计划。

  好吃好睡,好逸恶劳,向猪看齐。

  “对了,我的伤养得差不多了,过两日我就要走了。”因为她,他多耽搁了数日。

  “什么,你要走了?”突如其来的消息令她错愕不已,心中一闪而过的竟是浓浓的不舍。

  “你安心地等着,我不会把你一个人丢着,等适当时机你会知道我为你做了什么。”他要送她一个大礼。

  突地,宫徽羽有种离情依依的难过,但她嘴硬道:“哼,谁要等你,你走得越远越好,我不想再看到你这个讨厌鬼。”

  闻言,他眼神一柔,轻抚着她如云的青丝。“放心,我会回来娶你的,不会太久。”

  夏侯祯奉皇命调查江南一带的官员贪渎案,表面上只是几桩收受贿银、不轻不重的贪污案,真要判决也不会是太重的刑罚,不过是雷声大雨点小的做做样子,杀鸡儆猴以示警惕。

  皇上的意思是敲打敲打就好,让底下的官员安分点,不要凡事都想从中捞好处,为官者是为百姓做事,凡事别太过分,他不会非要赶尽杀绝。

  水至清则无鱼,皇上也晓得这一点。

  所以他派了初崭露头角的夏侯祯去查案,因为他根基浅,没什么靠山,真让他查出什么也翻不出大浪,可没想到这一查动作就不小,接二连三的把有异心的皇子全给揪出来了,其中还有皇上寄予厚望的夏侯祎。

  难怪有人要除祯而后快,他挡了太多人的路。

  其实当年的马车翻覆并非一起意外,而是有心人所为,纵使当时他资质平庸,才智不算出色,但是一涉及到敏感的皇位,越少人抢越有利,他的存在就碍眼了,少一分阻力便是多一分助力,聪明人不会容许他活着。

  而这一年来,他所展现的过人计策与手段更引起其他皇子们的关注,拉拢不成便打算毁了他,他近日的表现太令人惊心了,若是不除恐成大患,留他不得,因此暗中安排了好几回刺杀行动,却都被他巧妙的躲过了,甚至以更挑衅的方式反击。

  夏侯祯不怕树敌,反而喜欢主动迎敌,为了彻底打击到敌人,受了点伤的他暂缓回京的时间,让敌人以为得手了而疏于防备,他才好在京里预做布置,出奇不意的反扑。

  而定国公的庄子在离京都三十里的城外,不近不远,适合藏身,加上人口简单,几乎被人遗忘,方便他一面养伤一面布局,远距离操控朝中局势。

  他唯一没料到的是会在此处遇到引起他关注的小神算,宫徽羽是他此行最大的收获也是意外的惊喜,他动心了,也决心占为己有,在暗箭难防的宫廷斗争中为她撑起一处避风港。

  入冬了,百花凋谢,最后一朵丹桂也凋零了,昨夜的初雪压坏了芒草搭建的鸡棚,几点小绿苞在枝桠上冒出,耐寒的冬梅正等着大雪来临时,独自绽放成为雪地里的一抹孤傲。

  “什么不会太久,骗死人不偿命,信口一说还当墨宝了不成,男人的话能听,猪都会开口说人话了。”男人和猪是同等级,是天大的骗子,痴肥、装傻、哄骗人心。

  倚窗而立的宫徽羽裹得像颗小肉球,怕冷的她又是夹袄又是狐裘的包得结结实实,脖子上围着灰鼠毛领巾,把白里透红的美丽脸蛋衬托得更精致,宛如仙子。

  她的两只嫩腴小粉手捧着描绘满园春色的彩瓷小手炉,屋里的炭盆添了不生烟的银炭,满室生暖,只要不出屋就不会冻着。

  可是老在屋内待久了也会闷,又没事可打发时间,要她拿根针绣朵海棠睡比拿刀砍人还难,刺绣、女红、针黹,所有闺阁女子该会的事她全都不会,除了厨艺差强人意,还能见人,别的也拿不出手了。

  无事可做的她只好静下心来描红练字,少了某人的干扰,居然让她练出一手风骨飘逸的簪花小楷,虽比不上名家书法,但起码不会遭人嘲笑字体撩乱,无形无体无风格。

  只是,身边少了一个人的寂寞与日俱增,人还在的时候觉得烦,巴不得离越远越好,厌烦他靠得太近,可真一离了身,莫名的思念如落雪纷纷,堆积在找不到出口的心窝。

  真不可思议,她竟然会想着一个老是逗弄她的讨厌鬼,心里满满是他的身影,以及他脸上宛如桃花盛开的浅笑。

  她真是疯了,为了个不见踪影的男人犯起相思,连她都快要唾弃起自己了。

  “小姐,不要站在窗边,小心寒气伤身着了凉,喝碗热汤暖暖胃吧!”熬得入味的人参鸡汤去了杂质只剩清汤,澄黄见底的汤浮了层薄油,浓浓的人参味弥漫一室。

  “富春,你说那个姓甄的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在玩弄你家小姐我的感情,日日一封书信却不见人,他当我是钓上的鱼就不用喂饵吗?”要不是天气冷得不像话,她就上街捉个上门女婿让他瞧瞧。

  她口中说着埋怨的话,可语气中的思念与女儿娇态却骗不了人。

  说也奇怪,她虽口口声声说不嫁,但心里似乎已经接受了这件事,不知是那个男人太有魅力,还是他身上那股与某人神似的特质令她难以抗拒,总之就是陷下去了。

  富春一听,掩口轻笑。“小姐心急了,想你的甄哥哥了,小心窝里肯定扑通扑通的跳着。”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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