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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部分

召唤灵兽-第67部分

小说: 召唤灵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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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战之后,神族的一个“死神”级别的刺客,根据魔族大将军领域的特点和能力,自创了一个流传千古的刺客神技:必杀结界。

最后这个死神级别的刺客,拿着纪元大陆唯一的一把刺客神器——灭世十三曲,他潜伏在魔族大将军身边一分钟,突然发难。结果魔族大将军的领域改变了他周围的时间和空间的流动,那个刺客连续攻击他背后的三个弱点,有两个弱点攻击落空,一个弱点攻击命中。

被灭世十三曲命中,只需要命中一次,对方断然没有活命的机会。最后那个刺客被魔族大将军回手一刀把脑袋砍掉,而魔族大将军也无药可救,被灭世十三曲的七种负面状态整整折磨了一天一夜,最终死去。

必杀结界这个刺客神技的运用,就是利用刺客自身隐身的特点,静静潜伏在目标周围,让自己的气息融入大自然之中,感应着对方一切的弱点,以及对方身体周围一切的时间和空间的流动,最后再感应出自身与对手实力之间的差距,从而对应的出手时机。

一旦双方实力差距所造成的出手时机被把握住,则这个刺客一出手,只需要一招,就能将对手当场击毙。

之所以这一招被称为必杀结界,是因为刺客在把握住时机之后,双方无形之间,形成一种强大的磁场,这个磁场就好像结界一样,让这个刺客的目标,无所遁形。

一个刺客要想刺杀一个目标,一旦他掌控住了出手的时间、空间、对手暴露出来的弱点以及必杀的时机,这样双方之间无形中就会产生出一股磁场,这股磁场就如同结界。在结界之中,对手将无所遁形,最终在劫难逃。

理论上来说,掌握了必杀结界这个刺客神技,即使是一个见习刺客,也有机会将一个战神一招解决。

曾经纪元大陆里,有一个在数学界很有权威的人士,他曾经精确计算出一组数据:一个见习刺客要想用必杀结界去杀死一个战神级别的人,出手几率把握度在一亿分之一;而一个高级刺客想要刺杀一个战神,出手几率把握度在百分之零点五;一个残影刺客想要刺杀一个战神,出手几率把握度在百分之三;一个暗影刺客想要刺杀一个战神,出手几率把握度在百分之九;而一个死神级别的刺客,想要刺杀一个战神,出手几率把握度在百分之二十二。

只是这招最大的弱点,就是这个刺客必须要在被攻击目标身边呆上一定的时间,然后根据双方之间实力差距的大小,感应出对手弱点、周围的时间和空间的同时,还要感应出难以捕捉的出手时机。假如这段时间被目标察觉到这个刺客的存在,那这个刺客几乎也是难逃一死。

但是一旦当一切都具备的时候,就能所向披靡。

——————

这五个剑圣,面对着弗朗西斯的必杀结界,产生出一种无力反抗,只能任人宰割的感觉。一种死亡的感觉,在他们的脑海中油然而生。

一瞬间,弗朗西斯双手不断的舞动,快的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前后不到十秒,弗朗西斯停止了快速舞动的双手,静立在场中。

他和那五个剑圣犹如雕像一样,一动也不动。

一阵风轻轻吹过,五个剑圣轰然倒地。

这一手,震撼着在场的每一个人。

一个武尊实力的人,也别想在几招之内,轻易杀死一个剑圣实力的人。而眼前这个老者,居然在十秒之内,秒杀五个剑圣实力的人。此刻,狂狮佣兵团所有的人看着他,眼睛里犹如看见死神。

“瞬杀……鬼手……?”那五个人中,年龄最大的,一个看起来四十多岁的剑圣,在临时之前,挣扎着,难以置信的说出了这最后四个字。

“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居然还有人能记得我的名号。”老者看着对方说话的那个,此刻已经倒地而死的剑圣实力的人,赞许的点了点头。

失传了近万年的刺客神技——必杀结界,今日重现人间。

其实这个刺客神技并非失传,而是知道哪个此刻会这一招的人,全都死去了。所以近万年来,这个刺客神技在世人眼中,就跟失传是一样的。

弗朗西斯一个必杀结界,就秒掉了五个剑圣,看来他对这个刺客神技——必杀结界的运用和熟练程度,绝对是已经达到登峰造极,出神入化的境界了。

瞬杀鬼手,这个成名了三十年,未尝一败,无人知晓其真面目,然后又销声匿迹了三十年的神秘刺客,此刻重现人间。

很多老一辈的高手,都怀疑这个犹如死神的神秘刺客是否已经死去,没想到三十年后他又出现了。

这个传说中的犹如死神一样恐怖的人物,再次重现人间,到底是福还是祸?

瞬杀鬼手,这个销声匿迹了三十年的强者,施天佑他们,以及狂狮佣兵团这些后辈们,自然没多少人听过这个名号。但是在十秒钟之内,一招解决五个剑圣的人,让人感觉除了尊敬以外,就是恐怖了。

尊敬他的,自然是苍狼佣兵团的人。

而觉得他恐怖的,自然是狂狮佣兵团的人。

这样的死神,有谁跟和他为敌?

瞬间,狂狮佣兵团的人,你望着我,我望着你,最后大家不约而同的四散逃去。

看着犹如作鸟兽散的狂狮佣兵团,施天佑深知这个梁子今天是结下了,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而施天佑恰恰是从来不会对自己残忍的人。今天假如不解决他们,一旦他们“春风吹又生”,再次卷土重来,那可就是一大隐患。

当即他二话不说,手一挥,苍狼佣兵团的人全部都如狼似虎的扑向溃逃的狂狮佣兵团。

半个小时之后,莱克斯向施天佑回报了战况。

苍狼佣兵团这边死十二人,伤三十人,重伤十二人。

而狂狮佣兵团那边死二百三十七人,包括重伤者在内,一共俘虏了四十一人。

“大哥,这些俘虏你打算如何处置?”塔尔巴问道。

“杀,一个不留。”施天佑冷冷的说着。

“杀……杀?”众人大惊。

“嗯,”施天佑点了点头,“难道我们还要请人照顾他们,然后好茶好水招待他们啊?我们可没时间磨蹭下去,还要赶路的。晚去一天,雇主少赚多少钱?你问雇主同不同意我们在路上磨蹭?”

“即使是这样,那也不至于杀了他们吧?”凯瑟琳毕竟是女人,有时候也会心软。

“那你说我会不会放了他们,然后让他们下次有机会找我们苍狼佣兵团别的落单的成员下手?”施天佑冷冷的说着,“今天这个梁子是结定了,而且是他们先找茬的。我就是要让世人知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此人必死。今天这些人,就是榜样!”

“那些什么以德服人的大道理,你少跟我讲,我看的这些书比你吃的米还多,说到讲以德服人的道理,我都能做你太师公了,”施天佑看见众人还想替狂狮佣兵团的人争取一条活路,不满的说着,“今天换成是我们被俘虏了,他们会不会放过我们?以德服人?你以为这是拍电影还是写小说?伙计们,童话故事看的多了吧?知道童话故事是谁讲的不?是狼,是狼编这些童话故事讲给羊听的。那些狼一旦得势,他们会放过羊?而那些傻不垃。圾,老实巴交的羊,一旦得势,他们听的最多的就是狼讲的以德服人的童话故事,于是他们傻乎乎的让狼喘了一口气。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他们的得势永远只会是一时的,一旦让狼喘了一口气,将来它一旦反过来得势了,你说那时候狼还会不会记得羊的’以德服人’?”

“听不懂?今天你们这些‘羊’,俘虏了他们那些‘狼’,你们会放过他们;但是今天要是狂狮佣兵团那些‘狼’,俘虏了你们这些‘羊’,你们看他们刚才那嚣张的架势,他们会不会以德服人放过你们?”

“冤家以解不宜结……”爱好和平的莱克斯还在争辩。

“得了吧,”施天佑摆了摆手,“这句话是弱者说的,而我们现在是强势的一方。对于强势者来说,一个绳子一旦因为一头结的太死,结不开,那就直接用刀,一刀砍下去,绳子就不解自解了。只要对方死光了,那还会有解不解的问题存在吗?就算这根绳子要解,也不是由强势的一方去解,而是由弱者去卑躬屈膝的去解,这样才解得开。”

“不明白?记得维吉亚王国当初如何对付奥菲帝国、亚特兰帝国和芮尔典王国,三个国家的联盟?处于弱势的维吉亚王国,对着芮尔典王国卑躬屈膝,割让了两个中型商业城市,而且还俯首称臣,才得到一口喘气的机会,才能腾出手来对付奥亚联盟。这个世界,就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处于弱势的人,你还指望那些强势的人对你卑躬屈膝来,俯首称臣来和解?睡醒了没有啊?处于弱势的人,该低头就低头。今天这件事是他们挑起的,而且他们现在是弱势。要想和解?行,让他们的团长来到我们索尔顿团长面前卑躬屈膝,然后当着世人的面说出他们过错和卑鄙无耻的行径,看看我们索尔顿团长能否原谅他们。如果不是这样,就一切免谈。他们如果不这样做,就是说他们不想解这根绳子,既然他们都不想解这根绳子了,那我们还解什么?”

众人哑口无言,弗朗西斯似乎略有所悟。施天佑说的这些道理,他沉思了好久,想了半天,然后他对着施天佑赞许的点了点头。

“哎呀,大哥,”塔尔巴这个混血兽人脑子单纯,听不懂太多的大道理,此刻他听的晕头转向,“不就杀。人吗?俺以前在军队打战时可没少杀过,要是俺每次在战场上杀一个人都要像你说这么多大道理,俺宁愿不活了。大哥你既然说要杀,一句话过去就好了,何必那么多废话?”

说罢,塔尔巴举起他的那两根狼牙棒,朝着那些俘虏走去,就等施天佑下令。

施天佑赞许的看着塔尔巴,别说混血兽人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有时候他比那些死读书的聪明人,开窍的多。

而苍狼佣兵团那些受了伤的人,此时早就已经对狂狮佣兵团袭击他们的行为恨之入骨。此刻早已经握着刀,站在那些俘虏旁边等的不耐烦了。

“你们刚才要是给狂狮佣兵团的人砍成重伤,此刻你也会像他们一样的。记住,以后别站着说话不腰疼。”施天佑指着那些早已经不耐烦的团员,对着肯特他们说道。

然后他一挥手,苍狼佣兵团的人立刻手起刀落,狂狮佣兵团那些俘虏顿时人头落地。

“伙计们,我们走!”施天佑一看事情解决了,一马当先,走在最前面,朝着提哈城进发。

……

一进到提哈城,施天佑突然想起,还没给芬妮买礼物呢。好在商队会在这里休整一天,补充给养,施天佑决定逛逛。

提哈城是一个大型商业城市,所以整个纪元大陆很多种类的东西几乎都有。

逛着逛着,就来到了宠物市场。

“芬妮的店最近好像有时候会有老鼠跑进来呢。”建在山上的店,难免会这样,这是不可避免的,施天佑想了想,决定买一只猫回去。

挑了半天,终于挑到一只野生的猫,又凶又狠,很对他的胃口,这样的猫,抓老鼠绝对是一流的。

突然想到,这次一回去,以后的事情就要交给雷迪斯了。终于可以减轻很多负担,届时,自己一个人就能一边做佣兵的独行侠任务,一边游历纪元大陆了,那以后和芬妮的联系……

想到这里,他又去买了四只名为雪鸽的二级魔兽。

纪元大陆很多低级魔兽,被人类抓来驯养,还有很多被驯养后拿来卖掉。

雪鸽就属于一种很受欢迎的魔兽。

雪鸽有老鹰般的身体,浑身雪白。它飞翔的时候轻盈如雪,而且能飞到很多飞行魔兽都无法抵达的天空的高度。而且它还有纪元大陆里最强的感应能力,能感应到它要找的人或者动物,只要是生物,即使对方在千里之外,它也能感应到。当然,事先之前它必须要见过那个人。

这种雪鸽是送信的绝佳信鸽。只要送信之前让它闻一下要找的人,曾经用过的东西,而且它也曾经见过这个人,那么不管相隔多远,它都能把对方找出来。

这种魔兽和魔法信鸽唯一的区别就是,魔法信鸽的飞行速度比它快上不止五倍,是用来送急信的最佳选择。但是魔法信鸽却没雪鸽稳妥。因为魔法信鸽飞不到太高的高空,容易被他人拦截,而雪鸽则一飞冲天,确定没有人能拦下它之后,它才去寻找目标。

以后他不在清风山的话,就靠这几只雪鸽,和芬妮联系吧。

看看没什么要买的了,正准备走的时候,突然一个穿着有点落魄的魔法师挡在了施天佑的面前,把施天佑拦下来了。

“老板,”那个魔法师悄声说道,“这些东西,要不要?”



第五十二章招揽人才

施天佑看着那个落魄的魔法师,看着他那紧张而又神秘兮兮的样子,施天佑突然想起一个画面。

就是以前在地球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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