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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部分

天机皇妃,暴君的女人-第228部分

小说: 天机皇妃,暴君的女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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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于是抖抖索索地站了起来,“皇上,奴婢不是故意的,只是那日,见到皇上悲伤,忍不住进行劝慰,没想到——”看来这女子也听闻了皇帝生病的事情,所以也明白皇帝带人找到这里来的原因。

    曹煜哦了声,居然没有立刻惩罚她,只问“你身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是,是——”女子忽然跪下,“奴婢不敢说!”

    “朕让你说!”

    女子没办法,只好哭哭啼啼地说“我原本是在冷宫静妃娘娘那里伺候着,可是最近因为静妃娘娘肚子越来越大,临近生产,脾气也越来越大,直到前些日子,奴婢实在受不住打骂,所以就逃了出来,可是奴婢即无宫牌出宫,又没地方躲藏,听说这永阁长年空置,是以就……”

    知道是人,不是鬼,曹煜的病倒是立时好了大半,胃口也有了,想吃东西了,心情也好了些,只听他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道“我叫凝香。”

    曹煜想了想道“从今夜起,你不叫凝香,而叫做肖婥,从现在开始你就是婥贵人了。”

    凝香惊呆了,直到太监尖声道“婥贵人,快谢谢皇上恩典呐!”

    “是是,凝香,哦,不,肖婥谢谢皇上的大恩大德。”

    曹煜嗯了声,剩余的事情自然不必他亲自安排,自这夜起,宫里又多了位婥贵人,加是顾媚顾贵嫔和静妃,后宫之内一时间无形的硝烟四起。

    先是婥贵人不知天高地厚,在被封贵人的第二日,就跑去静妃那里得瑟,这次静妃果然没有动他,却惹得皇后娘娘动了怒,毕竟静妃的肚子里怀得可是她的孙子!婥贵人再次被惩罚,可是架不住皇上喜欢她,因此也就象征性的抄写了两页经书便罢了。

    这一头,顾贵嫔习起了术数,拿小宫女们练习,把个宫里常常弄得鸡飞狗跳,她习术数的原因曹煜是知道的,心里也有些许的怜惜她,虽然她走火入魔整天披头散发跟个疯子似的,曹煜有时候还是会在她宫里过夜,之后的两天里她就会春风满面,稍微好些,之后就又复故态了,如此循环。

    婥贵人虽然是丫头出生,可她出现在永阁,曹煜本来有些怀疑她的来历,可她居然大胆去静妃那里找麻烦,倒证明她之前所说的话都是真的,又因为她说话的声音的确与沈婥非常相似,所以曹煜对她有几分好,有时候甚至会连续在她那里住上两三天,一时风头无两。

    可是新年结束,至春天,百花开始盛放,而静妃再有半月就要生了,曹煜却已经完全厌烦了这样的生活。

    那日,便换了常服,打算趁着一片升平,去民间微服私访,同时游玩几日,放松一下心情。

第318章 以后听你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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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初时节,天气暖和起来,捂了整个冬天的人们都走出来晒太阳,城墙根下,很多流浪汉此时懒洋洋地窝在那里,曹煜皱了皱眉头,从出了城门到现在,一路都是热热闹闹的繁华景象,因为战事已停,百姓们好像一夜之间都满血复活了般,虽然不是满目光鲜,看起来也都是朝气蓬勃欣欣向荣的景象。【本书最新章节,请搜索800】

    而这些流浪汉胡子满面,穿着邋遢,目光无神,像一堆老鼠般窝在一起,实在让人看得不舒服,曹煜当即下令,驱逐流浪汉出城,以后安阳城内没有流浪汉!

    曹煜便坐在一个卖早茶的摊点前,观察城卫驱除流浪汉的景象。

    结果那些流浪汉当然是非常的抗拒,有人大声喊:“凭什么?狗眼看人低,可知道现如今皇上面前的红人柳大人,当年也是流浪汉出身呢!”

    “是啊,我们自在这里等待好机会,又妨碍着你们什么事了?”

    城卫回道:“你们这些人的存在,就是妨碍市容!你瞧着大家伙儿都在做什么,你们又在做什么?再说了,你们能跟柳大人比?柳大人就算真的做过流浪汉,那也是有文化有学识的流浪汉,你们算什么?馒”

    这城卫知道皇上在看着,因此伶牙利齿,竟叫那些流浪汉无言以对。

    就这样,很多流浪汉当即被驱出城外。

    曹煜的眼前没有流浪汉晃荡了,又神清气爽了些,他今日的这身常服是白色外罩青色底衬,手中一把描金扇,边走边往两旁的摊点上看着,唇角带着微微的笑意,再加上容貌本就出色,整个人如同芝兰玉树般,引得路人频频回头观看。

    柳溢和庞鹰跟在他的旁边,庞鹰高傲得意,一脸严肃,柳溢则有些尴尬,“皇上,微臣本来就貌丑如无盐,现在被皇上您一对比,更加丑了。”

    曹煜瞪了他一眼,事实上,柳溢是在提醒他低调吧。

    可是容貌是爹妈给的,如何能低调得起来?就这么一路风风火火的过去了,到了一间酒楼,柳溢订了个雅间,然而曹煜却说不用,就是要在大堂内,看大家都吃什么,喝什么,聊得什么,这样才是真正的接近群众了。

    柳溢马上明白了,便订了靠窗一个台子,即能看到外头的风景,又能听到堂内大家都在说什么。

    曹煜说要喝东头的老酒,庞鹰自请去打酒,就剩余曹煜和柳溢二人君臣相对,曹煜笑道:“柳溢,人人都说你是朕面前的大红人,你自己觉得,他们说的对不对?”

    柳溢犹豫了下才道:“对,也不对。”

    曹煜嗯了声:“如何说?”

    柳溢道:“若没有皇上的提拔和赏识,就没有今日的柳溢,柳溢当初的确是流浪汉,有今日的一切是拜皇上所赐,是以说微臣是皇上面前的大红为,不为过,若不是大红人,如何能有今日的地位?但是微臣心里很明白,皇上对微臣赏识乃是皇上的恩德,微臣不能恃宠而骄,要做的是更加尽心尽力为皇上办事,所以,微臣可不敢自称是皇上面前的大红人。( 8/<;/strong>;”

    曹煜手中转着酒杯,嗯了声,“柳溢,你有这样的自知之明很好。不过你以前毕竟是齐王的人,齐王对你亦有恩,朕要如何信你才好?”

    柳溢面色一变,连忙跪了下去,“微臣所得一切皆为皇上所赐,而我亦与妻子何嬛之也很相爱,微臣自小便没有什么家人,现在已经将岳父一家当成是自己的亲人,便是为了他们,微臣也一定会对皇上忠心不二!若违此言,天打雷霹!”

    曹煜听完他的说法,神色缓和了些,连忙将他扶起来,“这里是什么地方,你动不动就跪,让别人如何看?”

    柳溢连忙站起来,发现果然有人在向他们这边频频观望。

    柳溢重新回到自己的位置,曹煜道:“无论如何,你是个有才之人,朕不想浪费有才之士,因此才会一次次的放过你。但是柳溢,任何事都有个底线,如今齐王已去,你若是识时务者,该当知道如何做才好。”

    “是。微臣明白。”柳溢忙道。

    曹煜又道:“你的妻子朕今日已经派人接过了宫里,因为静妃将要产子,身边没有个得力的人儿不行。所以让她在那里照顾静妃一些日子,你不会不舍得吧?”

    这分明是把何嬛之控制了起来,以让柳溢听话。

    但柳溢仍然惶恐道:“是,微臣的内子能为静妃娘娘效劳,乃是内子和微臣的荣幸。”

    话说至此处,庞鹰已经来了,在外便没那么多规矩,在曹煜的示意下,庞鹰也坐了下来,三人未语先喝了一杯。

    之后不知道怎么提起了有关沙漠大墓中的事情,庞鹰不由地打了个寒战。

    其实回到宫里后,曹煜一直没有细问当初的事情,因为过程怎样已经不重要,结果是让人懊恼的。但这时候既然提起,曹煜也颇感兴趣地听庞鹰说,庞鹰却是言简意骇地道:“其实从我们在牛角号前的墓室分开,我往左而去,那里整条墓道中,虽然也有少量的金银财宝,但更多的却是各种干尸。”

    从干尸倒下的情状看,

    tang当初在墓中应该发生了比较可怕的事情,庞鹰后来就有些打退堂鼓,但是又想到,就这样回来,对皇上没法交待,只能硬着头皮上啊!

    庞鹰说到这里,犹豫了下,似乎不知道如何说后面的事。

    柳溢催促道:“庞鹰,你一个大男人,能不能不要这样吞吞吐吐的,像个女人般磨叽。”

    庞鹰面红耳赤地瞪了柳溢一眼,喝了杯酒,继续说:“后来我们看到有两个男子在打架,一个像天神般年轻英俊,一个虽然年龄大了,还长着白色的胡子,看起来亦是仙风道骨,然而他的神情却像地狱修罗般狰狞恐怖,我就朝着他们喊了一声,‘你们是何人,在此干么!?’他们便忽然不见了!”

    曹煜听到这里,眉头忽然紧拧,“你是说,那墓道里还有别人?”

    庞鹰:“皇上,我不知道那两个是人是鬼,因为他们后来再没有出现过,我们再往前继续走,一路倒是通畅,后来果然发现了一个藏了比较多的金子的墓室,我一眼便看中那些金子不对劲儿,虽然有亮光,然而却是蒙了一层什么似的,士兵们见了这么多的金子倒是疯了,纷纷跑上去抢夺,就在这时候,金子堆里忽然涌出很多食金蚁,我亲眼看到士兵们被食金蚁在很短的时间内吃得连骨头都不剩,当下也不敢再多想什么,只喊了声,走!

    此后我一直没有回头,直到跑出洞穴。”

    曹煜此时忽然想到了霓兮,庞鹰这种糙汉子,怎么会发现男人的美?而他说那两个打架的人中,其中一人英俊已极,难道是霓兮吗?

    还有一个白胡子的,那又是谁?

    曹煜的心里隐隐产生一种不太好的感觉,之后向庞鹰道:“那墓穴应该已经彻底的毁了,没有人能在食金蚁的肆虐下继续存活。”

    “是的,就算是神仙,肯定都被吃了!只是可惜了那些金子。”

    这时候柳溢想说什么,却是欲言又止。

    曹煜道:“柳大人,有什么尽管说,今日朕不会因你说的任何话而治你的罪!”

    柳溢这才道:“或许人是吃没了,可是金子却还在。那片沙漠中既然大量藏金,又有食金蚁这种物种的存在,那么过上个三至五年,便可去那沙漠中淘金。金子是不可能被任何物种消化的,食金蚁虽然特殊也无法避免,它们食了金子,死期亦是不远了,至多能再坚持三至五年,之后它们的尸体化了,然而金子却还是金子,依然在。”

    这让曹煜的眼睛亮了亮,笑着道:“柳大人,你果然见多识广,有见地!好,咱们且等它个三至五年,淘金去!”

    这下讲到了高兴处,三人都笑了起来。

    而这时候,二楼处,有个女子正在默默地看着他们。

    这女子正是已经许久未见的安歌,大概她的目光让曹煜感觉到了,曹煜不由自主地往楼上看了眼,然而安歌却已经转身离去,进入了二楼的一间客房。不一会儿,一身青衣的男子也走了进来,向她道:“曹煜在楼下。”

    安歌嗯了声,拿出一只手晶球在手里把玩着。

    “她怎么样?”况离又问。

    安歌用纤细的手指弹了弹水晶球,“阿火,你出来。”

    一会儿功夫,就见水晶球中出现一个穿着红衣裳的女子,闷闷不乐地看着她道:“你死心吧,说什么我也不会认你当主人的,我是公主,别人该听从我的命令才对,我怎么可能去听从别人的命令?”

    安歌点点头,“那好,你进去吧。”

    阿火于是不知道进了哪里,从水晶球中消失。

    一会儿,安歌又道:“阿火,你出来。”

    阿火居然又出现了,安歌笑眯眯地说:“你不是说,你不会听我的话吗?”

    阿火气嘟嘟地说:“那又怎么办?谁叫我运气低,落在你的手中。”

    安歌有些同情地道:“是啊,好可怜,那要怎么办?”

    阿火说:“以后听你的好了,不过你别再把我的房子放在火上烤,水里淹了。”

    “看你的表现了,你进去吧。”

    阿火于是又从水晶球里消失。

    况离道:“看来你完全收复她了。”

    安歌不言语,只是默默地看着铜镜里的自己。

    况离又道:“只是这样一来,火公主再也不能投胎转世,若这个水晶球破裂,她就也跟着灰飞烟灭。若是以前的婥儿,绝不会做这种狠心的事情。就算别人再对不起她,她也不会惩罚别人生生世世。”

    安歌皱皱眉头,不耐烦地说:“况离,是你怀疑我是沈婥,我从未承认过,如今你又怀疑我不是沈婥,的确,我现在只是我,不是任何人的替身,你不要把我和别人对比。这几个月,我很感谢你对我的照顾,可是现在,或许我们应该说再见了。”

    “你要到安阳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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