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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倾国记-第54部分

小说: 倾国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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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伤留给自己,笑脸展现给杨欢。

在首饰铺里,郁律给杨欢买了根玉簪子,从掖庭初见,到把杨欢劫来,他就没见杨欢戴过像样的首饰。
当然,她以前肯定是有过很多漂亮又名贵的首饰,可现在,她成了弃妻,弃妻能有像样的首饰?

其实,郁律只猜对了一半。
在宫里时,杨欢确实是没有像样的穿戴,可是出宫两个月来,虽说,慕容麟不来看她,不过,却是三五不时地,命人给她送些东西过来。
这些东西里,有吃有穿有用有戴,数量虽然不多,品质也算不得最好,然而却也绝非一般货色可比。在这些吃穿用戴里,就包括一些钗环首饰,只是杨欢不戴罢了。

郁律不知道这些事,一心想给杨欢多买几件像样的首饰,反正他有的是钱,他家有金矿,他那钱袋里,满满的都是小金饼。

他想好了,三天后,把杨欢送回宫外的那所宅院,然后,他去见慕容麟——正告他,不要为难杨欢,不要动他送给杨欢的任何一件东西。如果,让他知道杨欢受了丁点委屈,他不会放过他,他们柔然有得是彪悍的勇士。

上次,他败给了慕容超,那是他大意了。慕容麟若是还敢让杨欢伤心落泪,他一定会违背对杨欢许下的承诺,再次发动战争,不把燕国灭了,誓不罢休。
他就不信自己打不过慕容超和慕容麟。
退一步讲,就算真打不过,他也得好好折腾折腾他们,不能让他们好过了。
为了杨欢,他什么事都愿意作,也什么事都作得出来!
说他发疯也好,幼稚也罢,他不在乎。
他父汗信佛,信轮回转世,他不信,他觉得人就这一辈子,能痛痛快快地活一回最重要。
有那么一个女人,能让他心甘情愿地,为之不惜一切代价地发疯,他感到很幸福,觉着自己这辈子没白活。

簪子是杨欢自己选的,料是正经的好料,和阗羊脂玉的,通体莹白,一点瑕疵也没有,簪首雕着朵怒放的雪莲。
店主瞧出郁律是个有钱的主儿,杨欢刚把簪子拿起来,他立时就在一旁鼓动起三寸不烂之舌,把这根簪子,夸得天上有,地上无,就差没说王母娘娘也戴这个款了。

郁律扫了店主一眼,他明白店主那点小心思,无非是想多要几个钱罢了。
默不作声地从杨欢手中拿过簪子,他把簪子插在了杨欢浓密的发间。插的时候很小心,生怕劲用大了,扎到杨欢的头皮。
插好簪子后,他歪着脑袋看杨欢,摇头,微笑,叹息。
太美了!雪白的簪子,插在墨黑的发间,衬得簪子更白,头发更黑,人更美。

离去前,他从钱袋里摸出四个金饼子,拍在了柜台上,然后,拉起杨欢的手,翩然离去。
二人身后,首饰铺的老板悄无声息,连句送客的话都没说——不是店主吝惜言辞,而是被那四个光闪闪的金饼子震得目瞪口呆,神魂离位,倒不出空来说。
金饼子!足金足赤的金饼子啊!四个!

两个时辰后,杨欢和郁律坐在了城东一间不大的脚店里。所谓“脚店”者,乃是对次等的食店的称谓。

乾安城里,有许许多多的食店,大小不一,叫法多样,星罗棋布地分布在乾安城的大街小巷。有叫“楼”的,有叫“铺”的,有叫“肆”的,有叫“饭店”的,不管叫什么吧,总之就是吃饭的地方。

之所以选脚店,是因为脚店比最高档的酒楼规模要小一些,客流也没那么大,环境自然也要清静一些。

本质上讲,郁律是个爱说爱笑,爱热闹的人,然面现在,他只想找个清静的地方,和杨欢安安静静地呆着。

这呆着,可以是什么也不作,就只是同处一个空间,安静地坐着;也可以是在呆着的同时,消消停停地吃顿饭。
这家店,郁律以前也来过几次,因为觉着他们家的手艺还不错,店也清雅干净,所以,他带着杨欢来了这里。
和杨欢一起逛街,吃饭,曾是他的愿望之一。

因为先前来过几次,兼之出手非一般阔绰,是以,郁律给这家掌柜留下了深刻的印像。一见他进得店来,掌柜的立刻从柜台后绕出来,满脸堆笑地亲自往里迎。

店小二跟在掌柜身后,也是笑得春暖花开,财神爷又来了——从前,郁律没少给他打赏。

郁律选了一个角落的座位,这里相对店里其它位置,更为安静一些,他征求杨欢的意见,杨欢表示认可。
二人落座后,店小二走上前来,一边用雪白的抹布,抹着锃光瓦亮的乌漆食案,一边笑问二人想吃点什么。
郁律问杨欢:“想吃什么?”
杨欢淡然回他,“听你的。”
“听你的”这三个字让郁律很是受用,恍然觉着自己和杨欢是一对恩爱小夫妻,作为丈夫的他,领着九天玄女似的美丽妻子逛街,及至逛累了,进了食店用餐,他问爱妻想吃点什么?爱妻温柔地告诉他:“当家的,听你的。”

这样的想像,让他不禁露出了有些憨态的笑,“听我的?”他轻声重复了一遍杨欢的话,脸上的笑容愈见深化,“好,”他笑眯眯地一点头,“好!”

“伙计,”郁律眼也不眨地开始报菜名,瞅也不瞅墙上的菜单,显见着是以前总来,对这家的菜品已经了然于胸,“我要两熟紫苏鱼,群仙羹,五味酒酱蟹,羊四软,水晶脍,间笋蒸鸡,芥辣虾……”

“够了,够了,”杨欢连忙出声制止,再不制止,他大有把店里所有菜肴都点一遍的架式,“别点了,再多就吃不了了。”
郁律点的意犹未尽,“真够了?”
杨欢点头,“真够了。”
郁律对伙计一抬下巴,“行,先点这么多吧,对了,再来两份梅花饼,两份子料浇虾面,一坛齐云清露。”
伙计满面带笑的一哈腰,“好嘞。”
郁律盯着伙计,“老规矩。”
伙计会意地笑,“全套银盘盏。”

郁律的身上,带着两个钱袋,一个装金饼子,一个装碎银子。他掏出装碎银子的钱袋,从里面掏出块不小的银疙瘩,向伙计一抛,“记性不错,去吧,快点上。”
伙计双手接住银饼子,乐得眼睫毛都要开花了,不住地哈腰道谢,“多谢客官,多谢客官,二位稍等,马上就好!”说完,一溜烟儿地跑进了后面的厨房。

等菜期间,杨欢粗粗打量了下这间食店,不大,一共十张食案,除了他们这张食案,还有两张有客人,再加上店伙,掌柜也就十个人左右。

店虽不大,不过,却是窗明几净,收拾的整齐利落,除了食物的香气,没有任何不良气味。南面的墙壁上,不知是哪位名家留下的墨宝,扬扬洒洒,笔走龙蛇地,写了一整墙,更是为这间不起眼的小店,平添了几分雅意。

打量完毕,杨欢转回头,发现郁律正带笑地在看她,这让她有些脸红,“怎么,我脸上有脏东西?”
郁律笑着一摇头,“没有,只是看你好看。”
杨欢的脸更红了,“殿下,慎言。”
郁律笑模笑样地盯着她,盯了片刻,问道,“真不跟我走吗?”
杨欢垂下眼,避开了他的目光,没言语,她的耳边随即响起了郁律自嘲的轻笑,“知道了,不问了。”

这时,店小二一撩厨房门帘,托着个大托盘,快步向二人走来,嘴里是唱歌般,带着波浪音的吆喝声,“菜来了——”
店小二来回跑了两趟,把二人的菜和餐具全上齐了。
杨欢和郁律开始用餐。
“你尝尝这个间笋蒸鸡,很不错。”郁律抄起自己面前的银筷子,夹了一筷子鸡肉,放进杨欢的小碗里,小碗也是银的,外表錾着精美繁复的花纹。

杨欢拿起自己的银筷子,从碗里夹起鸡肉,在郁律殷殷的目光中,把鸡肉送进嘴里。
“怎么样?”郁律急切地想要得到杨欢的认同。
因为嘴里有食物,没办法回答,所以,杨欢用嘴角上翘的一点头,代替了赞赏。
郁律笑了,又夹了一筷子羊肉,放进杨欢的碗里,“再尝尝这个羊四软。”

这家小店的饭菜真是不错,郁律点的这几道菜,每道都很好吃。
给杨欢夹了几筷菜后,郁律撩开嗓子眼,颠起后槽牙,开始了大吃大嚼——逛了一上午的街,又说又笑,早在进店前,他就已经是个前胸贴后背的状态了。
他饿,杨欢也饿。

因为菜品可口,又实在是饿,虽不似郁律般狼吞虎咽,不过,杨欢的筷子,也是没停过。
就在二人专心致志地连吃带喝之际,杨欢的身后,传来店小二高亢的招呼声,“几位客官,里边请——”

很奇妙的,在店小二喊出这声欢迎辞后,杨欢顿时生出了一种被人注目之感,而且还不是好看,是冷冷的,带着怒意的看。
不安地动了一下,她下意识地转过头去,想要检验一下,自己的直觉是否准确。
然后,她看到了慕容麟一片肃杀的脸。




ˇ第三十七回 情敌ˇ 最新更新:20131213 18:12:08


慕容麟一步步向二人走去,走得面无表情。
脸上没表情,心里却是燃着一团火。他把嘴唇抿得紧紧的,不如此,他怕心里那团火,随时会突破唇齿的防线,喷薄而出,把自己,连同坐在杨欢对面之人,一起烧成灰。
他没想到郁律有胆再来燕国,而且,还是在光在化日之下,把杨欢劫走了;更没想到,郁律竟然不顾满城的画影图形,大摇大摆地带着杨欢逛街,下馆子。
真拿他当死人了!

跑回宫中报信的保镖说,劫走杨欢的,一共五个人:一个领头的,外带四个跟班的。
领头的和跟班的,长得都没甚特色,属于扔到人堆儿里,完全找不出来的长相。人长得没特色,不过,领头的那匹马,却是个与众不同的长相,一般的马,长不出它那个样来。
抛开高大健壮不说,那匹马,全身上下,除了四个蹄子是白的,身上的其它部位,全是火炭红色。
四个蹄子上的毛,不但白,而且长,蓬蓬着,乍一看,还以为蹄子没进了雪里。
一听保镖的描述,慕容麟当即明白了——郁律,劫走杨欢的人是郁律,不是易了容,就是戴了人皮面具的郁律。

为何如此肯定?
就因为那匹与众不同的马。
他见过那匹马,不但见过,还骑过。
柔然盛产骏马,贵为柔然储君的郁律,拥有多匹宝马良驹,在这些宝马良驹中,他最为心爱的,一共有三匹,分别被他贯以绝影、超光、踏雪的称谓。
绝影是匹一根杂毛没有的白马,超光是匹一根杂毛没有的黑马,踏雪,就是保镖口中的这匹马。

是以,慕容麟在接到消息的第一时间,着令有司发出广捕,全国通缉郁律和杨欢,乾安城是重点。但凡看见画影图形上的男女,向有司汇报者,赏银五百两。

除了郁律和杨欢外,踏雪也被画上了广捕告示,长长的马脸,紧挨着主人英俊的面孔,一并接受乾安城百姓的观摩,品评。

慕容麟觉着郁律和杨欢应该还在乾安城内,乾安城守将并未发现有画影图形上的马匹出入——人易容,容易。马要易容,却非易事。

而且,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二人一定还在乾安城中,因此,他调来一百名禁中护军,先给他们看了杨欢和郁律的画像,然后,让他们妆扮成平民模样,混迹于乾安的街头巷尾,一发现郁律和杨欢的行踪,立即向他汇报——千万不要打草惊蛇,采取任何行动,只要悄悄地,把这二人跟住,就可以了。

郁律和杨欢,在乾安街头露面没多久,就被三名便装的禁军发现了,这三人一直跟在二人身后,直到二人进了食店,其中一人,飞快回宫给慕容麟通风报信,另外两人则是隐蔽在店外,继续监视。
得到消息不多时,慕容麟带着两名贴身侍卫,并报信禁军,骑着快马,匆匆赶到。

杨欢的位置是背对着店门的,郁律和她对坐着,倒是正对店门,不过他因为吃得头不抬,眼不挣,并未能在慕容麟进店的第一时间,发现他的到来,慕容麟走向他二人时,他正夹了一大筷子水晶脍,要往嘴里送。
眼角的余光中,他发现杨欢不动筷子了,非但不动筷子了,而且,连身子也扭转过去,朝向了店门的方向。
他把水晶脍往嘴里一送,随后,鼓着腮帮子抬了眼,想要看看,到底是什么吸引了杨欢的注意?
于是,他看到了慕容麟。
郁律愣了一下,愣的同时,腮帮子也不动了,一霎过后,他那腮帮子重又动了起来。先前,他是个狼吞虎咽的模样,这会儿,他一下子转了性,变成了个慢条斯理的姿态。

从从容容地把筷子往小银碗上一架,他瞅着越走越近的慕容麟,神色自若。
一口水晶脍,让他老牛倒刍般,反过来掉过去地嚼,就是不往下咽,直到慕容麟走到二人近前了,他才一直脖子,作了个吞咽的动作,把那口早已成糊的水晶脍,咽了下去。

一抹嘴,他把一条胳膊搁在食案上,另一条胳膊往身后的乌漆背靠一拄,懒洋洋地跟慕容麟打了声招呼。
“来了?吃没吃?没吃,坐下来一起吃点儿。”说完,他视线下移,看向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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