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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青莲记事 全集-第37部分

小说: 青莲记事 全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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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可以去出将入相,哥哥不继承祖袭爵位,就什么都没有了。
  ……
  十六七岁便入了军中,短短几年就崭露头角,旁人当然不会知道雪中千里行军的疲累,长着蠹虫的馒头都有人争夺的饥渴,从尸体堆里爬出来的恍惚,一刀过去溅得满头的鲜血……
  不过邵青积功成了校尉了,成了偏将了,成了将军了。
  年华一年年过去。
  爵位日高,圣眷日隆。
  这双手上的人命也越来越多。
  ……
  第一次见到姚锦梓这个小师弟还是十年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师父突然出现,邵青自然欢喜,设宴款待。
  师父推出身边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俊美的不象话,小小年纪就冷冷傲傲的,师父说:“这是你小师弟,姚乾进的儿子。”
  本来漂亮的小孩人人都喜欢,不过当师父教自己一套新的剑法,一向举一反三的自己两遍不曾学会,师父叫来小师弟示范,看着那小小的身体在半空腾挪,翩若惊鸿,矫若游龙,真是吃惊得说不出话来。
  一向冷淡到怪异的师父用那样慈爱,欣慰,骄傲的目光看着小师弟说:“得此子予衣钵得传。”
  还不至于去嫉妒一个小孩,但是,这个世界真的不公平。
  就是有天才这样的生物出现,让普通人的聪慧成为笑话,让寻常人的努力变成闹剧……
  有的人天生就什么都有,聪慧,俊美,出身高贵,在哪里一出现都盖过所有人的光芒,别人怎样努力都得不到的,他手到拈来。
  三四年间,小师弟已经名动天下。
  可是这样的孩子,谁想到他会遇到后来那样的事情?
  邵青忍不住想,明明可以阻止张青莲却没有阻止,是不是终究还是和那一刻心中的不舒服有关?
  不能够避免的阴暗。
  尽管自己也说,我有许多地方都比他强。可是看到这样光芒四射,划破天际的星辰陷到泥淖之中,还是忍不住暗暗高兴吧?
  
  邵青嘲笑着自己的时候,突然被一声惊叫打断,一看原来是妻子端着一盏什么炖品滑了一跤,汤汤水水洒了一地,正满眼水光看着自己。
  一边庆幸不必喝那盅东西,一边忍不住心中暗叹了口气,上前扶起即将决堤的活源头。
  娶这个妻子是自己年轻时作过最任性的事,也是被别人认为最不理智的决定。
  当时才二十三四岁,偶然见到这个小布商的女儿,迷糊到迷路到自己的行辕。第一次看到这样的人啊,就好像第一次见到一只小狗的小男孩,看到她嘟嘴的样子就想抱抱,掐掐,揉揉,可爱得让人想占为己有。
  所以不管身边多少人,怎样反对,还是娶了回来。
  可是,后来就渐渐变了。总是要哄她,安慰她,收拾她的残局,说了许多话才发现她一点都听不懂,她的行为叫自己在众人面前遗笑……再怎么可爱也会叫人累,会摇头,会无奈。
  但时至今日,看到她这样也会忍不住微笑或心怜,还是觉得她许多表情都可爱。如果不发生那天在宫里的那件事的话,也许一辈子都会觉得这已经是爱……
  可是那件事后,自己的所有目光,所有心思,所有注意都不由自主渐渐被那个原本看不起的男人占据了。才终于知道爱不是那温和的微笑,不是微微的心疼,而是灵魂都被撕裂,意志都被剥夺,天堂和地狱仅只隔一线……
  ……
  如今,怎样的东西都只能投入永幻……
  
  一只鸽子从远方飞过来,停在邵青肩上,取下红色爪上的短函,略略沉吟,理智又习惯性恢复运作,邵青回到书房提笔回复,绑上鸽子的腿。
  信鸽消失在苍蓝天际时,邵青又写了另外一封,放走另一只鸽子。
  
                  钱
作者有话要说:闲江的评写得很好,我前面的某些地方是处理得很粗糙,打算留到以后大修。
现就两个问题说说我自己的看法:
1。背景设定。不是一个人说了。其实我之所以不写穿越到真实历史,而写架空,一来固然是因为不想受到历史人物和事件的拘束,二来则是我懒得考证东西,只想把它当背景用,所以很偷懒地使用了镜像宇宙的假想,这是一个负空间中与中国古代相对应的空间,其精髓就是偷懒:我说它有的东西它就有,我说它没有的就没有。现在看来,不是一个成功的设定。
2。人物。人物设定基本上我是比较满意的,我认为还算真实,尤其是主角,不过我在写的时候有些地方可能度没有把握好,所以有些文字在人看来就有了炫耀性,yy过度。这些也待大修。
说到性洁癖问题,一开始“非常前卫非常时髦的性观念”以她的背景经历环境而言其实还是保守的,不一夜情,固定性伴侣,低频率性行为,至于说到不肯接吻,那是因为虽然不承认,其实在她内心还保留着理想化的对爱的憧憬。
至于她和原庆云的事情,百分之六十在和自己过不去,百分之二十跟锦梓赌气,百分之十好奇,百分之十隐藏的欲望吸引。我认为是很符合她的性格和心态的。
主角是矛盾的人,我也一直想这样表达。很多时候什么都明白了还不肯对自己承认。我用她的第一人称写,所以也只能从她的思想来写,而不能客观阐述事情,真实只能由隐藏的脉络和突然的爆发来体现,难度很大,我也只是在实验而已。
不过说到“坏笑的女流氓”,白领不过就是你我而已,并不是一种性格,什么样的都有,当然也可以坏笑,不过这女流氓三字。。。实在是。。。
不论如何,我再一次谢谢闲江和对我提出过意见和批评的朋友,花了这么大工夫来写来发,自然是爱护我的,而且确实对我有好处。

对了,最后要说的是,主角并不是一个现实意义上真的很强得离谱的女强人,应该说只是一个教育背景和天资都很好,运气也不错,顺理成章做到今天的位置的金领,还没有自己的公司,也不是老总,年龄不过二十五六岁,所以有时也会不够稳重,为了自己的成就得意一下什么的。我其实很多都是想强调这点,倒不是为了yy。
还有,我的文章正在进入一个相对郁闷的小高潮,有人会觉得目前散乱,那是因为连载不能一气呵成,再声明一次,我不是想到哪写到哪,脉络是构思好的,伏笔都是有用的,但是现在大家还看不出来,请静待下文。
Abc的名字自我调侃得很有趣啊;顶大人的人物分析很到位,我一直很欣赏;起雾,很感谢你的理性态度,你关于风景的比喻很经典。
  第二天我去户部察看收回欠银的情况,果然不出所料,只收到二十三万七千两,绝大部分都是我派系或中立派系还的,其中自然有老高的八万两。
  我皱起眉头问刘春溪:“王和靖那边的粮饷最近一批运过去没有?”
  “还不曾,这次预计发到西南的粮饷是三十万两,王将军催了半个月了。年初下官曾献计从两广江南调粮,但几地官仓与长平仓中积粮与账目相差甚多,和国库大同小异,如今也拿不出来了。王将军急报说军中已经快要断粮。库中寸银存粮不够,之前都优先发到西北,我本待东挪西凑凑出来,又摊上水患,实在是捉襟见肘。”
  钱啊,永远是钱的问题。一文逼死英雄汉。没有钱,前方将士吃什么?穿什么?让他们赤着脚饿着肚子去打仗吗?一仗可以,要是十天半个月呢?还没等人家动手,自己先饿死了。
  说话间,便有工部的一个中层官儿来还钱,此人是清流派的,借了不过六十两银子,见到我有几分尴尬地问安。
  欠债大军中清流派是绝对的少数派,首先是他们以清官自诩,对阿堵物自然要表示蔑视,也不会去放高利贷;其次他们往往都出身高门贵第,家里都很富有,也有这个资格去做清官。
  工部的官儿还完钱就走,这次两大处用钱的地方都和清流有关,清流自然也是着急的,看来我这次的行动会“得道多助”的可能性很大。
  “大人,是先拨军饷还是赈银?”刘春溪问我。
  “那王和靖打了多久了?还打不下来?”我忍不住向刘春溪私下抱怨。
  真是讨厌,这取舍很为难的,军饷晚一天,就会误了大事,我难道叫士兵去空着肚子打仗?而赈银晚一天,饿死的百姓却要以千万计。
  两边都是要死人的,两边都会发生奇惨的事情。
  我但凡心再黑一点,就应该不管王和靖的军饷,把银子都拨给灾民,又光明正大又能为我博取民望令誉,清流打了败仗,与我也无损有益,反正吐蕃国力甚弱,也不敢反攻。
  可是这事我还真做不出来,心里徒自憋闷,只好抱怨两句发泄一下。
  “西南地形奇特,我军多不适应,也难怪王将军。”刘春溪说了句公道话。
  我叹了口气,说:“先发二十万饷银给王和靖,挪十万作赈银今日就发到陵阳给郭正通,跟王和靖说剩下的七日后给他。官仓里有多少粮食,统统拿出来,一处一半。”
  刘春溪面露难色,说:“京师若闹粮荒可是不得了的大事。如今大水过后,粮商们必定囤积居奇,粮价必定哄抬,到时官仓拿不出粮食来平市价,局势必定不可收拾。”
  我沉吟一下,咬咬牙,狠狠说:“救人如救火,你先这么着,到时我自有驱处。”
  刘春溪答应了便填写公文,我问他李闵国是否已经说了几时还钱,刘春溪告诉我说他自己不出面,大儿子对上门通知催钱的差人说要去卖京郊的田地庄园凑钱,三个月后还。
  三个月?
  我冷笑一声。
  三个月后人都死光了,也没人同他要了!打的好算盘。
  我也不管面子里子了,反正这敌是早树下的,今日就要拿他做那骇猴的鸡!
  说到要债,要是在现代,倒也简单,先发Email催,三软两硬,再来两软三硬,十封之后下通牒,推脱三次未能付款下律师信,然后再不行的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对方老大携款潜逃,就去找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讨债公司。
  现在,只好自己登门,等着对方一哭二闹三上吊,坐地撒泼,无所不用其极,逼得急了,什么都做得出来,若说来硬的,李闵国手里还有几万御林军,再和别的外戚派,京师的王公士族一联合,到时弄得京师大乱都难说,幸好我已经先取得邵青支持。
  这般世道,乾纲不明,也可以说谁手里兵多谁说话就硬。
  刘春溪又凑上前,压低声音同我说:“欠债的大户里,有不少宫里的公公,王公公欠了十四万两,大人看此事……”
  这事可真麻烦,从大户清起,就算我先清了李家,底下若不去管王福桂,人人都可以挤兑着不还钱。这王福桂是张青莲在宫里的内应,皇帝身边管事的,身份非同小可,半丝儿也得罪不得。
  我瞥了刘春溪一眼,淡淡说:“这事我来处理,春溪不必管了。”
  
  回到府里,果然红凤告诉我说邵青的副将,如今坐镇京郊大营的罗蒙将军已经来了一会儿,正在厅中等我,我连忙过去。
  罗蒙将军出身是庶族,四十多岁了,行伍出来,从小兵当起,一刀一枪赚到的顶子,不过我看他面容清瘦,稍稍有点黄,留着微髭,倒不像个粗鲁武夫。
  罗蒙见我出来连忙抢上前行礼,我连忙挽住他,他十分殷勤,笑容可掬,说:“张大人,邵将军吩咐末将了,一切听大人吩咐。”
  之前我在朝中曾见过此人,邵青的寿筵也打过照面,却不曾说过话,不过我估计张青莲跟他是认识的。据说邵青曾在战场上九死一生救过此人性命,此人对邵青的忠心程度已经到了卧冰求鲤,彩衣娱亲等等匪夷所思的地步。
  我满面春风地说:“有劳罗将军了。”
  罗蒙说:“邵将军吩咐下来的事情,就是要末将的脑袋,末将也不会皱皱眉头,何况也是为国效力。”
  呵,果然是把邵青置于国家之上,为国效力只是顺便。
  我点点头说:“罗将军办事,本官一向信得过。这次罗将军带了多少人进城来?”
  “多了是带不进来的,也会惹口舌,末将点了五千精兵,加上城里原驻着邵将军三千铁卫没带走的一千,一共六千人。”
  我想了想,尽够了,李闵国总不可能将两万御林军全叫来把李家团团围住,人这么多已经很夸张了,明日街头巷尾又多了一大激动人心的谈资。
  “既如此,罗将军,你便去调人,一个时辰后本官和你在李大人家外头的红衣巷会合。”
  
  又嘱咐罗蒙小心低调行事,以免对方迅速反应,就让他去了。
  呵呵,上门讨债啊,不知道为什么,我竟有一点点兴奋,莫非这就是商人的劣根性?
  我换了衣服,洗了脸,抖擞起精神,带了老田兴冲冲地出去,不料走到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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