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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我的梦 3-第1部分

小说: 我的世界我的梦 3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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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  

连载:我的世界我的梦   出版社:   作者:姚明  
 




已经习惯了被记者包围
  第一次有人跟我谈起去美国的事是在1996年,我16岁的时候,不过是说去读大学,而不是打NBA。那时我在东方青年队为期1年的训练营中。我13岁半正式进入青年队,但青年队比赛很少,每年都像是在一个漫长的训练营里。我想尽快打入东方大鲨鱼队,这样就可以得到一双很好的篮球鞋。我没有自己尺寸的鞋穿,那时也没有签约的鞋商,所以章明基从美国给我寄鞋来。章明基在上海的家离我家只有15分钟的路,但我两岁的时候他们一家就搬去了美国威斯康星州,我们没见过面。他当时在美国上学。有位我俩都认识的人,请他帮我在美国找适合我穿的鞋,带回中国来。有一次,他在电话里问我,“你想来美国打球吗?也许可以在大学打。”我真的不想去,我只想在CBA打球,进国家队———那是我当时的梦想,另外跟王治郅做队友。但我妈妈的一个朋友认为去美国对我更好,因为那时上海队还是乙级队,篮球水平并不高,“好吧,去见见他吧。”我妈说,“没关系,跟他随便聊聊好了。”

  我们就去了章明基家。他妈妈在威斯康星大学工作,章明基就在那读书。那天我第一次上网,章明基让我看威斯康星大学的体育馆,当时看上去真大。“见到你之前,我认为你有30%的机会去美国打球,”章明基说,“现在我看到你,觉得你有50%的机会。”但我还是不想去,我想打CBA。当时国内的球员中,没人有比这更大的梦想吧。

  章明基:(姚明经纪人)姚明的妈妈最关心的是姚明的教育。所以我跟她讲NCAA(美国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是如何运作的。我主要是想帮自己母校的篮球队,我当然给他们看威斯康星大学的网站,我觉得激起了他们一些兴趣。那时候,包括姚明自己,没有人指望他打NBA。

  我知道姚明是通过我的太太Angie,那以前我没听说过他。我们不是表亲,Angie和姚明才是。她跟姚明妈妈是远房亲戚。话又说回来,只要你愿意的话,谁都可以称为表亲,是不是?事实上,我跟姚明互称表兄弟另有原因。那天我们见面,是因为几个月前,我偶然从姚明的一个表亲那里听到,姚明需要球鞋,所以我提出帮他在美国找,带回来给他。鞋子很难找,也许赛季中会好找一些,但也难说。我几乎找遍了麦迪逊市所有鞋店,又找了密尔沃基和芝加哥的一些鞋店。最后,找到一个在威斯康星很偏僻的地方找到一家鞋店的朋友,他同意去耐克的圣路易斯仓库找一双给我。是上一年的款式,但我想姚明肯定不会在意。

  姚明和他妈到我爸妈在上海的家来取鞋。那是1996年,他骑自行车来的。我知道他已经超过2米10了,因为我有一个童年的记忆———是关于姚明爸爸的队友,我父母的一个朋友。我们的老房子是30年代造的,那个人约2米06,他进来的时候,门框就在他头上,但他还不需要低头让一下。姚明进来的时候得低头避让。我问他关于篮球的目标,很明显他没怎么想过NBA。他有点害羞,更担心的是如何在上海队生存下去。他妈妈更担心教育问题,不希望他最后成为一个不成功的运动员,处境艰难。中国的学校体系某种意义上让运动员错过许多。姚明妈妈问我许多关于大学的问题,我想,我也为大学做些宣传。瞧,我在帮威斯康星大学队招兵买马,如果他有NBA的梦想,我就会试着打消。我说,你看,美国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NCAA)有这么多球队,欧洲有这么多球队,每年他们都有资格参加选秀,可只有60人入选,其中只有不到一半人可以坚持3年以上。所以你的机会不大。你应该听妈妈的,优先考虑教育。如果你能打NBA,最好,如果打不上,还有后路。

  那时,中国球员没人想到去NBA打球。我们当时最好的职业球员是胡卫东,但他不可能进NBA。他是CBA的大前锋。他的膝盖受了伤。如果膝盖没受伤,他能打小前锋或得分后卫,这样他的水平够得上进NBA。他不高大,但很强壮,巴特尔也动不了他。中国的北方人比南方人强壮。中国的南方就好比美国的西海岸,北方就好比美国的东海岸。胡卫东来自南方很远的地方,他是一个例外。

  斯蒂夫·弗朗西斯:(休斯顿火箭队后卫):我认识的在中国打球的球员从不谈论姚明。

  他们经常谈到胡卫东。所以有一次找到姚明,我第一件事就是问他,“胡这人怎么样?他们告诉我,他像迈克尔·乔丹。”“他很棒。”姚明说。

  我问,“你是指什么意思?”我本来想问的是胡卫东过去怎么样,他以为我问的是胡卫东当时的水平。

  “现在他年龄大一些了,可能不如过去,但几年前他是很棒的。”

  就像我说的,姚明很注重细节。以后你问他什么可得小心———他会咬文嚼字,跟你说上一大通。

  特里·罗德斯(耐克前任中国市场主管):96年夏天,耐克中国公司从广州搬到了上海,所以我看准了姚明。我们与CBA签了赞助协议,为所有甲级队提供球鞋和运动服。那年秋天姚明所在的上海大鲨鱼队从乙级晋升到甲级,我们感到很兴奋。这样我们有了一支在自己大本营的球队。

  我不仅和姚明会了面,还跟他对打过。我们公司有一支由员工的中坚力量组成的球队,每周都在当地的体育馆练球。为正式开始耐克与大鲨鱼的合作,我们邀请他们打一场比赛。大鲨鱼队员上场,我们觉得他们很一般嘛———大多数只有6英尺4(1米93)左右,少数几个有6英尺8(2米03)。最后出场的是姚明,当时他已有7英尺3(2米21),体重230磅。我们开玩笑说,他的胳膊和腿细得像筷子。他在做伸展热身时,我们又私下小声说,他可能又是像一座大山一样,光有高度,没有技术。
 
然后姚明上场了,一次次跳投拦截。他不停移动后撤,不停地断球。我们队里没有专业选手,我们被耍得晕头转向。那时,我们断定,看到了中国篮球的未来。要清楚,那是在1996年。之前,中国只产生了一名在NCAA(美国全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甲级队的球员———马健,他在犹他州大学打了两个赛季(92’和93’)。

  姚明穿一双18号的鞋,是从女子国家队中锋郑海霞那里弄来的。于是当天我就着手解决  
鞋的问题,我不能等到第二天去办公室让耐克中国区总经理追问我:把那双阿迪达斯从姚明脚上永远地脱掉,要花多长时间?耐克在比弗顿的篮球鞋工厂快递了几双为阿龙佐特制的球鞋,我猜他们肯定不相信我们这里会有球员穿这些鞋能跟阿龙佐的一样合脚。

  1997年我第一次出国,去耐克的巴黎训练营。蒂姆·哈达威是我见到的第一个美国球员,他后来成为NBA的明星。他看上去和我们其他人都一样———两只手、两条腿,一个脑袋,只是,他好快,尤其是运球的时候,他的步伐和手都很快。他会挑战每个人和他一对一,直到他累得打不动为止。我不记得他是不是营地最好的球员了,因为那时我不知道篮球打成什么样才算好。营地有85个球员,我的编号是第85,你自己想那意味着什么吧。那时候我不担心蒂姆·哈达威有多好,因为我想的是在CBA打球,反正以后不会再碰到蒂姆·哈达威那样的人。

  姚志源(姚明父亲):巴黎之行给他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他只去了6天,但学了很多。

  不是关于篮球的,而是关于自己,以及自己在篮球世界的位置。他发现,中国之外还有许多优秀球员,而且他们打到了那样高的水平。他第一次知道自己和世界上最好的年轻球员相比位置怎样。他想,“我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去了巴黎,他知道了什么是可能的,踏出国门前是不可能知道的。他在巴黎发现了篮球的境界,去美国的时候,他做得更多的就是改进自己以达到在巴黎看到的水准。

  巴黎之行后的那个冬天,我崴断了左脚。那时我在东方青年队的最后一个赛季就要结束了,我跳起来抢篮板,但踩在别人的脚上,那一次我还扭伤了踝骨。我想,要不是受伤的话,那个赛季结束前我就会进大鲨鱼队了。

  下一赛季我终于加入了大鲨鱼,平均得10分,8。3个篮板。我没能拿到新人奖,就像在NBA的第一年一样,是因为那时CBA还没有新人奖,而现在有了。他们还把CBA全明星赛从赛季后移到赛季中,CBA跟NBA的有些方面越来越像了。

  第二年,我伤了同一只脚,在12月的季前赛中。我正要移动,有人踩了我的左脚。直到赛季末我才打球,打最后的12场比赛。休斯顿火箭队第一次对我的脚作X光时,他们看到我的左脚断过2次,担心我有严重问题不能打球。他们的队医飞来北京,对我进行检查。

  医生说没问题。但我可以说,第二次受伤之后,我再也不像过去那样弹跳了。并不是说以前我跳得更高,我13岁第一次试着灌篮,那时我1米88。我不是差一点点,而是差一大截。

  在中国灌篮不是那么重要,所以不必担心。两年后我再试,还是办不到。15岁的一天,大概是上一次试过灌篮之后的大约6个月,青年队的一次训练后,我走过球场,准备把球收好,忽然我决定再试一下,我自己也大吃一惊,成功了!那时我只有2米03。中国人总是说:“不要多想,放手去干———这样你就会变得强大。”第二天我再试,没有成功。

  那个赛季后,在国家青年队打球,我第一次在比赛中灌篮。我在篮下摔倒,对手快速进攻,但是单手跳投没中,球传到我这里,无人防守。我记得我跳起来,真的很高,我的头就在篮框边。

  第二次灌篮,是在大鲨鱼队作为新人的第二场比赛。我们在剩下1分钟的时候还落后10分,但最后获胜了。我得了7分,包括被判犯规罚下的第一次灌篮。后卫突破,将球给我,尽管有人在撞我,我还是将球灌入。

  虽然我不能再跳,一场比赛开始时我不跳着出场会觉得失落。我几乎总是场上最高的球员,看个头小得多的球员跳入场中觉得很奇怪。我有时间慢慢去适应———即使在加入火箭队之前,我也有不跳着出场的时候。王治郅和我都在国家队的时候,他会跳入场,因为他比我跳得高得多。我在火箭队的新人年,我们的大前锋埃迪·格里芬跳入场中。埃迪格排队准备跳的时候,斯蒂夫会把我推到中间,让我也做。这对我意味着许多,说明他对我有信心。

  他的做法几乎像部电影,等到最后一秒钟推我出场。非常有戏剧性。

  我第一次想到自己可以跻身NBA是在1998年,那时我18岁,在美国打了两个月球回到国内。我从未想到我能打得那么好。知道为什么吗?那以前,我在中国打球的对手都比我大得多,在青年队时对手大我两三岁,在17岁进入大鲨鱼队时对手大我五六岁。这让我打得很费力,因为他们长得比我壮,球龄比我长。在美国,我终于跟自己同龄的人打球了,感觉很不一样。

  美国之行是从位于印第安纳波利斯的耐克训练营开始的。而后,刘炜和我前往达拉斯加入了AAU(美国业余体育联合会)的一支叫HighFive的球队。这支球队在全美四处巡回,参加锦标赛。在巡回比赛时,球队可以从任何地方挑选球员到他们队里。现在不同了,球队只能从其所在城市100英里范围内挑选球员。我在达拉斯第一次见到泰约·约翰逊,他现在是奥克兰突击者队的边锋,我们从那时起就一直是朋友。
 

  泰约·约翰逊:(姚明训练营队友)我搭乘红眼航班来到达拉斯。到了酒店,报上我的名字,前台的小姐说,“噢,你跟那个大个子的中国帅哥住一起。”我的心咯噔了一下,“什么,我参加了外国交换学生的球队?”我走到客房,敲门没人回应,我就用钥匙开门。这时,姚明给我开了门,他穿着内衣,是白色紧身的。在门口我只能看见他的下巴。他和刘炜已经睡下了。他让我进门后,就回到了床上。他们为我铺好了一张小床。我马上打电话给我妈,小声说,“有个7英尺6的家伙在我房间,他是中国人!”我妈说,“哦,中国人可真能长个  
儿啊。”第二天练习的时候,在球场上我发现———这家伙还真是厉害。

  在那两个月里,我到处打球———达拉斯之后去了佛罗里达的斯泰森大学;印第安那波里斯的耐克营;奥兰多、圣地亚哥、菲尼克斯、奥古斯塔、佐治亚的AAU(美国业余体育联合会)夏季联赛或锦标赛,圣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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