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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部分

大唐武夫-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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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这一支队伍,将隐蔽性保持最大化,秦枫连这么一个小环节也想到了,甚至是发了比其他部队多上三倍有余的军饷。
每天都有足够的铜板购买吃食,纵使是操纵着小镇的两队人马,虽然觉得这些络绎不绝的人有些可疑,却也没有将他们当作大唐的军队。
“小气的家伙,不吃就不吃,只是你小子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哪来的这么多马匹,我记得你身上的钱财应该不足以买到这么多好马。”程老魔王有些不解的看着那一匹匹骏马。
“放心,我说过了,不会带着任何一匹马进入吐蕃境内的,等着吧,初雪到来的时候,就是我们正式进入吐蕃的时候,时间也差不多了,给你们看看好东西,一个小队一个,好利用,暂时莫要让旁人看到,三天后将一路上所有可疑人物,给我全部罗列出来。”
秦枫眼光微微闪烁,从身旁的包裹中,悄悄拿出单筒望远镜交到了程、秦两人手中。
“这是什么东西,你小子给奇巧的玩意,又有什么用处?”程老魔王有些不解的把玩道,可惜并没有让他发现望远镜的奇妙之处。
秦枫拿出一个,示范性的为两人演示了一下,当两人再次将望远镜举起的时候,看着里面的光景,就好像是见了鬼一样,差点没有将望远镜狠狠的扔出去。
第二百三十八章 悲情英雄
第二百三十八章悲情英雄(18/155)
“这是什么鬼东西,为什么秦小子你的脸变得那么大,莫不是什么妖怪。”程老魔王有些惊惧的拿着手中的单筒望远镜,像是拿着烫手的山芋一般。
“这若是用在战事上面,可算是一大利器啊。”
不同于程老魔王的咋咋呼呼,秦琼鼓捣了两下手中的单筒望远镜,瞬间就想到了作用在战场上的用途,眼睛变得灼灼有神起来。
秦枫满意的对着秦琼竖了竖大拇指,“这东西叫做望远镜,老哥应该能够明白此取义,而我制作它的作用,正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洞察敌人的行踪,毕竟咱们是要进入敌人腹地的,若是不能将斥候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很有可能就会搭上所有弟兄的性命。”
秦琼抚了抚额下的胡须,满意道,“有了此物,我方斥候之作用,定然要在战斗中大放异彩,任何奇袭、埋伏无惧矣。”
听到两人的对话,程老魔王也算是明白了过来,原来这个可以将东西放大的物件,居然有如此逆天的效果,可笑他居然还将之当作了妖物,明显是神物才有的作用嘛。
不舍的抚摸了良久,程老魔王才是将望远镜收入到了怀中。
“秦小子,宁丰村里面的两股势力,你打算怎么对待,我总感觉将他们放在这宁丰村,有种如鲠在喉的感觉,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们的撤退。”程老魔王面色严肃道。
秦枫却不以为意的摇了摇头,“老哥不必担心,有机会试探他们的。若是真的会成为阻拦我们的钉子,到时候再铲除就好,现在还不需要打草惊蛇,我会让弟兄们腹背受敌的。。”
再交流了几句,约定好了这几日要将内奸揪出来的计划。两人才是循着原来的道路,悄悄回程。
第二日午后,秦枫等人还未再次进入宁丰村,悄悄潜入吐蕃境内的斥候,便是传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吐蕃人又来强掠了。
几乎每年到了冬日石阶,那些个不喜耕种的番邦蛮夷。都会骑着饲育出的优良骏马,进入中原腹地,进行一系列的打砸抢烧。
他们强掠大唐的粮食,作为他们冬日的储备,强掠大唐的妇女,作为他们纵欲的工具。强掠大唐的财富,作为他们建设军队的资金。
每一次过境,都如蝗虫一般,片草不留,宁丰村中的凄惨景象,多半就是那些吐蕃人的恶行。
“有多少骑?”秦枫皱着眉头问道。
本以为战斗还要等上一段时间,却没想成这里的吐蕃人。会那么的嚣张。
“回教官,大约五百骑。”斥候面色严肃的说道。
秦枫他们这边抛却了马匹作战,除了在藏龙寨缴获到的五十匹左右的优质马,也就只有三十匹左右的中等马。
人数上虽然占有绝对的优势,但若是打起来了,五百骑兵的冲击力,对于三千步兵来说,简直就是致命到极限的。
怎么打?这必须要秦枫做出最正确的决定。
“带两百人,在宁丰村的各个街道,做些手脚。准备进行巷战、白刃战,我不希望对方走脱一个骑兵。”秦枫眼中闪过一道冷芒。
吐蕃骑兵的来意,不言而喻,他不在这里的话,怕是那些大唐的百姓。又受到非人的迫害,可既然他秦枫在这里,那就必须要让这些吐蕃人遭到他的迫害。
血债需要用血来偿还,既然生出了抢掠的欲望,那就要做好身死的准备。
“是,教官!”
斥候眼中带着激动,迅速退了下去。
本可以在长安享受的人们,来到这荒无人烟的边境是为了什么?
自然是要保家卫国,染敌血、斩敌首,机会就在此刻,所以地狱中训练带来的强壮,都是要还原给那些敌人一个真正的地狱。
战!战!战!
当战令传达下去的时候,几乎所有人心中都只剩下了一个字,那就是战!
三千血衣安在,唯战而已!
就在秦枫他们做出调整的同一时刻,潜藏在村中地窖的中年人,也得到了手下的汇报。
“马爷,那些人根本就是认识的,看样子像是大唐的正规军,我们要不要和吐蕃人给他们来个内外夹击,彻底废了这些家伙。”侧身站在中年人身边的小弟,眼中带着一丝狠辣的比划了一下。
“啪!”
中年人狠狠拍下手中的桌案,眼神灼灼的盯着那小弟,“小远,你跟在我身边也有三年了吧,还记不记得当年,我是将你从什么人手中救下来的。”
愣了一下之后,宁远有些犹豫的说道,“吐蕃人,当年吐蕃人杀了我的父母,是马爷您为我求的情面,这些年小远半分不敢忘却。”
中年人点了点头,继续说道,“记得就好,你的父母是被吐蕃人杀的,难道就因为对方每年分你的一些铜板,就忘了家仇吗?别忘了体内留着的血脉是永远不会改变的。”
话虽在理,那宁远却并没有听进去许多,他父母在的时候,是吃不饱穿不暖,可这些年与吐蕃人接触下来,他小远也成了宁丰村的一个人物,甚至是有大姑娘会主动送上门,那放在三年前,可是绝对不敢有半分遐想的事情。
坐在上座的中年人叫马兴,字德远,盛传是东汉西凉马家的后嗣,武艺过人,文韬更盛。
可惜壮志在怀的马兴,在投了戎州府以后,并未得到重用,反而为被府兵和吐蕃人的沆瀣一气感到悲愤,重新回到了宁丰村。
一人之力,终不能敌一国。
马兴索性是在宁丰村,建立起了一处属于自己的地下势力,他们也在和吐蕃做着不为人知的生意,却依旧是保持着几分底限,希望有朝一日能够聚起军魂,与吐蕃人相抗衡。
可叹他手下的兄弟,本多是与吐蕃有着死仇之人,却在吐蕃人的金钱攻势下,渐渐迷失了本心。
若是说马兴举起一杆大旗,带着手下的弟兄去抗击吐蕃人,那定然是不可能的,甚至有很多人在吐蕃许与重利下,会倒戈相向。
这是人性的悲哀,也是他马兴最大的悲哀。
第二百三十九章 血脉的背叛者
第二百三十九章血脉的背叛者(19/155)
“弟兄们,财宝是我们的,粮食是我们的,女人也是我们的,到了大唐的地界,都给我不要客气,放开手来抢夺,这里的国土定然会成为我们吐蕃的一部分。”
操着一口难以理解的番邦话语,汹涌的挥舞着马鞭,坐在马上的吐蕃人首领,恶狠狠的盯着那被他们摧残了无数次的宁丰村。
看到那飞扬的尘土,宁丰村的村民们,眼神显然闪烁了一下,便是再次无神的沉默了下去。
反抗?
叫他们拿什么去反抗这些马队,农具?拳头?
显然在过去的无数年中,他们也尝试过这样的反抗,可惜每一次的反抗,带来的不是打压下吐蕃人嚣张的气焰,反而是一次又一次更加凶猛的报复。
吐蕃人如同狼群一般,杀死绝赶不尽,疯狂的屠杀着他们村子中的青壮年,作为一个村庄,想要与一国抗衡,显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原本作为域外商人聚集地,无比繁华的宁丰村,也是因为吐蕃人的年年袭扰,迅速的没落了下来,成为了百里之内,最为没落的一处荒凉之村。
有些关系的大户,早早就离开了宁丰村,没有关系的也无法在戎州府入籍,只能是依靠着背后的山林,过着有一天没一天的日子。
农耕荒废了,没有人愿意为仇人去做嫁衣,意志也消沉了,谁也不知道下一次吐蕃人来的时候,会不会将他们的生命再次当作屠杀游戏中的乐趣。
只是今时今日。宁丰村却不像往常那般的死寂,反而是多了一丝莫名的血腥味。
每一家每一户间,都藏匿了二十人的小队,而家门前和侧道则是洒满了各种铁棱,只要吐蕃人敢过来。就要做好马匹被废掉的准备。
巷战对于骑兵来说,是一种致命的战斗,无数狭小的地方,完美的限制住了他们的冲击力,还有灵活性。
在这里可以完美的将利剑小队的人数优势发挥出来,秦枫不希望自己的队伍陷入伤病的困扰。自然会对每一场战斗全力以赴,丝毫不敢有半分托大。
“知节,五百敌人,可是不够你我屠杀的,不若咱们比上一比如何。”瞅着就快进村的骑兵,附身在一处矮墙下的秦琼。悄悄的向着对面的程老魔王喊道。
“没问题,老哥既然说了,我老程怎么敢不比,不过这比也要一些筹码,不知道老哥能够拿出什么养的筹码来,若是没意思的话,可叫人没了动力。”程老魔王眯着眼睛问道。
仗是一定要打的。而且也必须要打的漂亮才行,只是没了一些赌注的话,拼杀起来反倒是没有太多的激情了。
秦琼稍稍思索,便是做出了回答,“那么我们就以秦小子以后提供的装备作为赌注吧,哪一队杀的多,哪一队便是能够提前获得装备。怀默那小子除外,反正他老师的东西,他也看不上。”
“好,就这么决定了。这次定然是我们获得胜利。”程老魔王眼睛放光的拍板道。
秦琼摇了摇头,不再做声,显然对于这场战斗,他也有着必胜的决心。
三棱血刺程老魔王可是艳羡了许久,好不容易有了这样一个机会。怎么能不好好把握,至于自家的那个小子,他才不会去过问。
反正那小子对于他老师拿出来的东西,也向来看不上,若是想和他这个老子抢东西,回去直接让那庄晓蝶搬离程府,很简单的问题,就能将他拿捏的死死的。
藏在别处的程怀默,俨然不知道自己被父、叔两人背地里给卖了,还指望着能够多杀点敌人,让秦枫再给他涨些官职呢。
等到他的战功和职位超越了程老魔王,以后可就不用再看什么脸色了。
可惜这样的想法,也就只能是想想而已,程老魔王勋至国公,可不是一般的军功,能够超越的。
“哒哒哒哒哒哒”
急促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可还未等他们走进宁丰村,就被一股突然冲出的人马拦住了。
看到这突来的人马,秦枫眼中闪过一道冷芒,如果说吐蕃人安插在宁丰村中的人马有所动作,他丝毫不会放在心上。
可这拨人马中,明显有不少是大唐子民,这怎么能不让他心头火光大涨,什么时候强悍如大唐,出了这么多吐蕃的狗腿子。
两波人马交流了一下之后,吐蕃骑兵显然是放慢了骑行的速度,后背的弓箭也放了下来,有些警惕的扫视向四周。
草原善于培养马背上的战士,论骑射能力,大唐的王牌部队和吐蕃、突厥所培养出来的凶悍兵种相比,也还是要差了许多。
可是对于参与过地狱训练的利剑小队来说,双方的差距通过训练,基本上已经得到了持平,甚至出色者要比这些游牧民族更加锐利。
秦枫对着潜伏在自己的薛礼招呼道,“给我将那个队正模样的家伙射下来,擒贼先擒王,必须一击毙命,不能让他下达任何命令,否则局势将不利于我们,这一战的成败得失,就看你的这一箭了。”
这一战的目的,就是全歼所有来敌,不让他们泄露己方的行踪,秦枫自然是要将这重任,交到箭法最好的薛礼身上,近战他是没问题,可对于弓箭的使用,他是万不能和薛礼相比。
“是,保证完成任务。”薛礼有些激动的说道。
自从进入这个队伍以后,他便感觉自己就好似变成了一个无用之人,无论什么地方,都用不到他,反而还经常给队伍添乱。
如今秦枫居然将这么重要的任务交到他手中,顿时让他有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
“静心、屏息,记住你是最强的弓手,你的目标是一击毙敌,是敌人眼中致命的阎王,莫不能让任何情绪干扰了你的情绪。”秦枫皱眉提醒道。
果然在他的提醒下,薛礼这个未来的名将,也是迅速的冷静了下来,表现出致命的本色,搭在弓弦上的箭矢随时准备做出最致命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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