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史前女尊时代 >

第66部分

史前女尊时代-第66部分

小说: 史前女尊时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叫骆,是一个被部落遗弃的人!”酷哥就是酷哥,说话永远那么精炼简单。
被部落遗弃?难道是做错事被赶出来的?那她可得再好好思量一下喽,收留一个品性不好的家伙,有可能做出对部落有妨害的事呢!
骆,见安儿为了跟上他的脚步,累得气喘如牛,便体贴地放慢了脚步。一回头,看到安儿的表情。安儿是个单纯的妹纸,一般心里想什么,都写在脸上了。
骆已经猜出她心中的顾虑,沉默片刻,道:“我不是因为做坏事被赶出来的。我爸爸年纪大了,部落要按照习俗,在冬天之前把他赶出去。我爸爸年轻的时候,也是部落数一数二的勇士,养活了部落不少人。可老了,却要面临驱逐的境地。我坚决反对!我在部落里人缘不错,身手得到狩猎队一致认可,却是族长儿子竞争下一任族长的最有力的对手,所以……全家人都被赶了出来!”
原来是权利下的牺牲品啊!安儿心中叹息着。不久,他们来到墟市的一个隐蔽角落。那里有个小土坡,能够遮蔽些西北风。小土坡下,一个干瘦的人影,像石雕一样,任寒风吹乱他花白的头发。他的旁边,一个脸色蜡黄的女人,和两个不超过五岁的孩子,裹着一块兽皮,依偎在一起取暖。
“你的女人生病了,病了好久了吧!!”安儿从她沉重的呼吸声中。听出了她肺部的问题。在医疗条件低下的原始社会,即使是一场感冒,没有得到及时治疗。也会要了人的命。如果这女人的肺病的话,只怕很难治好了。
骆心中一紧,生怕她不愿意收留自己的女人,便道:“那次,我冒险去猎杀野狼。被野狼抓伤了腹部,差点没挺过来。是她一直在我身边照顾着,她生了第二个孩子之后,本来身体就不太好,又受了点寒……我求了几个巫医,他们都说治不好了。她一天没死。我就不会抛弃她!”
听到声音,那个干瘦的老头,转过头来。望着骆和安儿,死灰般的脸孔上,涌上了一股希望的光彩:“骆,怎么样?有人愿意要我们吗?如果实在不行,就把我和果儿扔下吧。你带着孩子们,应该有部落愿意收留你们!”
“咳咳咳咳……雷说的对。我是活不了几天了,你好好照顾孩子们,就别管我们这些老的病的了!”那女人剧烈地咳嗽着,她身边的两个孩子,很懂事地帮着妈妈捶背顺气。
这一家人,果然是只为对方着想,有情有义的。部落发展,正需要这样的正能量。安儿心中已经认可了这家人,生病不要紧,她有一些古中医药方,那女人的肺病,估计是炎症引起的,治疗起来应该能够缓解。至于这老头儿嘛,老是老了点儿,不过精神头挺足,身体也不错,开春干点儿力所能及的农活,应该没问题!
安儿对酷哥骆,道:“你们收拾收拾,我做主收下你们了!不过,我们部落不养闲人,到时候还是要参加劳动的!”
“你放心,我会努力狩猎的,在原来的部落,我可是狩猎队数一数二的好手!”骆脸上的阴霾散去,棱角分明的轮廓,更有种吸引人的魔力。
唉!好白菜已经被人拱了!!安儿有些惋惜地看了一眼旁边那个站都站不稳的女人。不过,当初这女人能够抛开部落安逸的生活,跟着男人过颠沛流离,前途未卜的日子,也算是个不错的人了!原始社会的女人,可没有从一而终的观念,否则哪里来的一女配N男呢?
“我也会努力帮着采集……”一个小小的声音,在安儿的视线转过去时,又渐渐变小,最后消失在呼呼的西北风中了。
安儿被吹得哆嗦了一下,看了一眼躲在女人身边,比达儿大不了多少,黑黑小小的身影,给他一个善意的微笑。小家伙挺可爱,达儿肯定会喜欢这个新来的小伙伴儿的!
“安儿,这女人病这么种,你怎么还收下他们?若是传染其他人怎么办?”阿土见安儿领回的几个老弱妇孺,当即就跳起来了。
安儿见那骆和那女人的脸一变,朝着阿土这家伙的脚踝给了他一脚,道:“传不传染,难道老娘不知道?还用你这个小破孩提醒我?”
“老娘?安儿,你教过‘娘’就是麻麻,我的老娘在部落里呢,她当然不知道!”阿土龇牙咧嘴地抱着自己被踢疼的脚,在原地单脚乱蹦。
安儿假装凶狠地瞪了他一眼,奴役他和小虎去搭兽皮帐篷,那个叫果儿的女人,可受不得半点风寒了。她自己则躲进自己的小帐篷内,取出折叠笔记本,查找着治疗肺病的药方,从中挑选了一个药材铭那儿都有的,亲手配制,煎出来给那女人喝。
在墟市的这几天,那女人喝了药,伙食又不错,病渐渐好了起来。巫医铭的名气也在墟市渐渐打响了,附近的部落里有病人,也会带着猎物,求他帮着治病。铭开始忙碌起来,为部落赚到的猎物,墟市结束后,一计算居然有近千斤呢。能为部落作出些贡献,铭脸上的笑容渐渐多了起来,不再那么沉默。
安儿和阿布,觉察到他的改变,心中感到很欣慰……

第九十九章 烈马(三更求粉红)
感谢诗函水无痕、pei007、linxinwind、极元宝童鞋送的粉红票票,感谢可爱夕梨的打赏。
三更奉上……
**
当彩霞染红西天的时候,各个部落出去狩猎的勇士,陆续返回了墟市。安儿把熬好的药,倒入陶碗中,让骆的大孩子端去给他妈妈喝。又从自己的帐篷里,拿了几张厚厚的皮子给她铺盖。
果儿蜡黄的脸上,涌上感激之色,挣扎着坐起来,谢了又谢道:“够了,这边的皮子够用的了!我听部落的那位小勇士说,安儿你挺怕冷的,把皮子都给我了,你受了凉怎么办?”
安儿笑着摇头道:“我那边还有呢,这次出来,带了不少皮子,本来是用来交换海盐和陶罐的,现在陶罐和盐都换回来了,堆在我那儿闲着也是闲着。部落里一下子增加了那么多人口,这些皮子自然不会再交换出去了,留着大家御寒用呢!”
把皮子盖在果儿的身上,安儿又道:“晚上这里可冷了,你的病可不能再受半点寒气了。我再帮你弄个火盆,晚上能暖和一些!”
出了果儿的小帐篷,安儿差点撞进了一个宽阔结实的怀抱,还是那人扶了她的肩膀一下,才免于“投怀送抱”的尴尬境遇。一抬头,原来是“面瘫男”骆。
他那双充满野性的眸子,定定地望着安儿,显然听到了她跟自己女人的对话,脸上却看不出任何的表情。在安儿冲他笑了笑,擦肩而过的时候,听到他轻轻地说了句:“谢谢……”
当安儿回过头去,想要说不用的时候,却发现那人已经钻进了果儿的帐篷里,留个背影给她。安儿耸了耸肩。一个怪人!
“安,安!!看,我们猎到了两头大家伙,其中一个还活着呢!!”达儿稚嫩尖细的嗓音,远远地传过来。安儿循声望去,发现泰雅部落的十位优秀的猎手,手中拿着骨矛和兽皮包裹的强弩,抬着两头很眼熟的猎物,远远地朝着这边走过来。
墟市里其他部落的猎手,都眼馋地看着他们。每次墟市。参加交换的每个部落,也都会派出狩猎队去附近碰运气。时间长了,周围的猎物。被消灭得差不多了,要到更远的地方,才能见到猎物的影子。而且,那些猎物要么是非常凶猛,狩猎勇士们不敢轻易去碰的;要么是速度非常快。不容易捕捉的。
泰雅部落的猎手,抬的猎物他们都见过,速度非常快,而且是成群结队地活动,一有动静马上撒开蹄子逃开。各部落的猎手也想过去捕猎,可惜石矛没沾到猎物的边儿呢。就只剩下一阵烟尘了。这些泰雅部落的猎手,一定撞了大运了,否则怎么可能弄到这些风一般的猎物?
远远的。安儿一眼就看到了自家男人伟岸的身影,小小的达儿骑在他的脖子上,努力地朝着她这边挥着手,那得意的小模样,像一位凯旋的小将军。
而阿布的右手上。牵着一只用麻绳拴着脖子的猎物,后腿一瘸一瘸的。还流着血呢!安儿定睛一看,眼中涌上喜悦的神色。马!好神骏的一匹马,虽然受了伤,脖子上又套了绳套,它的神情依然倨傲,不时地甩着脖子,想要挣脱束缚。
“咴咴咴咴!”那匹枣红色的骏马长长地嘶鸣一声,阿布回头用铁锤般的拳头,在它脑袋上脖子上猛砸了一通,那匹马眼中闪过痛苦的神色,马上乖觉地不再挣扎。
阿布拽了拽它脖子上的缰绳,快步朝着安儿走过来。他的眼中,同样有难以抑制的喜悦:“这家伙可难捉了,跑得跟风一样快。要不是伤了腿,还真抓不住它呢!安,你认识这家伙吗?先养着,等缺少食物的时候,再杀了吃!!”
安儿冲到他面前,脸上眼中笑意纵横,可惜不是为了他,而是他手上牵的猎物。
“小心,别被它咬了!这家伙野性十足,好在被我给揍服了。来,你牵着它,带它走几步……”阿布把手中的麻绳,慢慢地放在安儿的手中,自己在一旁戒备着,那匹可怜的枣红马,一有想要撒野的趋势,他的大拳头就上去了。
枣红野马被揍怕了,老实地跟在安儿的后面,马屁股上的伤口,随着它的走动,不停地滴着血。安儿轻轻抚摸着它的脖子,有些担心地道:“它的伤口需要敷药,可我又担心敷药的时候,它尥蹶子!”
“这好办,”阿布把达儿从自己的肩膀上托下来,招呼着阿桑和大山两个大力士,合伙把枣红马撂倒了,按头的按头,压腿的压腿,直到安儿把止血药糊在它的伤口上,止了血以后,才撒开手让它站起来。
“安儿,这家伙可真壮实,你知道它是什么吗?”阿土在大森林里长大,像这种草原上的生物,对他来说很陌生。
安儿用手指梳理着枣红马的鬃毛,动物都是敏感的,能察觉到人的善意。枣红马很老实地站在安儿面前,充满野性和傲气的眼睛,试探地打量着安儿。安儿扯了一把草,递到枣红马的嘴边,对阿土道:“这种动物,我们叫做‘马’,驯服了以后,可以当坐骑,也可以用来驮运重物。马奔跑起来速度快,如果骑上它的话,很远的距离很快就能到了!”
“马?可以骑?安,它很凶的,把拔拔都咬伤了,还踢伤了两位猎手呢!!”想起捕猎的过程,达儿心有余悸。
安儿笑着捏了捏他的脸蛋,道:“野马当然保留着野性,就跟野山羊一样,多凶,还用羊角抵人呢!可是你养的那只小羊,却很温顺听话。马儿也是一样,驯服了养久了,也会跟小羊一样听话的!”
她把枣红马牵到自己的帐篷旁,拴在一个楔子上。又在附近捡着尚未完全枯黄的草,割了一些放在马儿的面前,口里嘟囔着:“如果有豆子就好了,马儿喜欢吃豆饼混着草料呢!”这些常识,都是她看武侠或者古代言情小说的时候,看到的。至于马这种生物,在末世后几乎看不到了。
“这种动物叫‘马’?跑得很快,你们是怎么抓住它的?”海鲨(海洋族的人,以海为名字的第一个字,就像大鹰族的鹰叶他们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他望着枣红马的眼中,充满了占有欲。
安儿和阿布对视了一眼,阿布云淡风轻地道:“运气而已,我们隐蔽的地方,正好有一群野马经过,就投出了骨矛,杀死一只,捉到一只受伤的!”
泰雅族手中的强弩,在部落壮大之前,是不轻易在别的部落面前示人的,尤其是比他们强大的多的部落。怕惹了人的眼,给部落带来灾祸。所以,他们出去狩猎的时候,都拿着骨矛做掩饰,至于强弩嘛,用兽皮或其他东西遮掩着。
鲨族长对于这个解释,似乎不太相信,他将信将疑地围着另一匹黑马的尸体转了几圈,发现猎物身上的伤口,比泰雅部落猎手手中的骨矛尖头处,要细小的多。他把视线转到了大块头阿桑手中一大卷兽皮上——泰雅族的勇士出去狩猎,身上或者手中都缠着鼓鼓的兽皮,到底有什么玄妙?
安儿眼珠转了转,来到海鲨的面前,用手指戳了戳他,神秘兮兮地道:“我们泰雅族有一种很好用的捕猎方法,能够捕捉到野马,只不过需要的人手比较多,鲨族长有没有兴趣和我们合作?”
平原地带,少不了成群结队的马群,偏偏它们的速度太快,很难捕捉。如果泰雅部落真有能够捕捉马群的方法,海洋族和他们合作,不但能分到猎物,还能偷学到方法,不答应的是傻瓜!
就这么敲定了,两个部落约定了两日后,前去发现马群的草原,一同捕猎野马。之所以定在两天后,是因为安儿还需要一些捕猎的工具。
由于人手不足,安儿的捕猎方法,泰雅族二十位勇士全部出动,也不足以独立完成捕猎。选跟海洋族合作,一方面对方的人手多,另一方面这位鲨族长虽然跟炮筒似的一点就着,却不是唯利是图之辈。这是互惠互利的合作!
不过,既然跟一个强大的部落合作,不得不有所防备,强弩是绝对不能在他们面前露面儿的,所以,安儿想到了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