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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北方之森-第2部分

小说: 北方之森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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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不做梦的。
这些可怜人白天进行沉默的跋涉,晚上入睡后则是清明无梦,总而言之,没有可供逃避的幻想,只有不断面对现实。第三个月开始,他们什么也不说了,因为每天都重复一样的举动,拔营、跋涉、躲避怪物、扎营。我听了这一段颇有感触,三个月就能把人变成这样,我度过的八年间所见的景象便不足为奇了。
这个世界的人极少,人的数量和土地的广袤比起来,就像一撮灰尘撒在圣彼得大教堂的地板上,转瞬间就分散得无影无踪。
跋涉在巨大森林里的人类,就像攀附在草叶上的蟋蟀,只要一瞬,森林就能把他们吞没。所以,当林赛说他们进行了一次幸运的旅程时,我一点都不怀疑。他们不仅只用六个月就走出了森林,而且没有损失一个人。
“但是,”老人远望窗外的黄色平原,峡谷的边缘消失在茫茫的荒漠中,我走了八年的荒漠,“我每次接近森林边缘的时候,每次都想哭,我的眼泪就要流下来了,后面是我再也不想进入的黑暗北方之森,前面是危险和未知,我被逼到绝境,我想不会有更可怕的绝境了。我不想再用六个月时间回到北方之森去。它那股潮湿的味道,我从来没有那么想哭过,一个人的感觉很可怕,尽管我的同伴有六个人。”
“孤独寂寥。”我用我的母语说,点了点头。
老人看着我,“孤独寂寥,你们的语言里有那么多形容词。”
林赛到达北方之森边缘时,有了和我在荒漠里那时同样的感觉——他孤独得想哭,同样,在他想要痛哭时,就像我在大峡谷边缘看到了他一样,他在森林和北极的交界处看到了一座人类的建筑。
他没有为这座建筑而惊奇,因为这个世界太大了,在他之前到达北极的人不会只有一个。他感到惊奇的是那是一所旅馆。一个他从来没见过的皮肤苍白的阴沉年轻人从他们旁边的树林里穿了出来,手提一只看不出是什么的动物。那个年轻人比他们每一个人都瘦弱,他靠狩猎和接待住宿为生,来往的客人和他交换物资,以求在小小的旅馆里栖身一晚。伊瑟。亚瑟出生在北方之森,从没有去过外面,他是这世界上的第四种人类。
(五)
多莉妲和其他六个人拨开密密麻麻的蓝绿色植物的叶片,越过潮湿的泥泞,浑身疲惫地向既定目标进发。这是第六个月末,根据领队林赛。路德维希的保证,他们已经到达了北方之森的极北。森林里除了空寂的流动的风正发出恐怖而低沉的声音之外,听不到任何其它声响。整片森林像一座空旷的庙宇,到处是积灰的泥塑神像,睁着不会转动的眼睛望向凡人。
这是她第一次横穿整片森林。
极度的厌恶和疲倦填满了她的心,这种感觉是一生都无法忘记的。
正如她从大峡谷来到北方的城市时,兴奋和难以自抑的感动也令她一生都无法忘记。
“……后悔吗?”她在心中自言自语。
她的心里是另一种清明的恐惧。
生在世上,不是在荒漠里无聊至死,就是在森林里无聊至死。
选一个吧,多莉妲。
队伍里其他六人都是男性,其中有风度潇洒的林赛。路德维希领队。但此时每个人青黑的下巴和眼圈都是一样的。没有任何吸引力可言——事实上,没有人在考虑这回事。大家迈动沉滞的步伐,目光凝聚在虚空中的一点。
约莫一个小时以后,到了傍晚时分,虽然森林里的光线没有丝毫变化。
但在远处,所有人都看到了一片空地——那是一片空地!森林的边缘开始显现,树木就像中年男子的额发一样变得稀疏。
“我们到了。”在空地的边缘,林赛。路德维希领队说了一个月以来的第一句话。他的声音艰难而嘶哑。但他的眼睛仍然敏锐地闪着亮光,好像沙漠里看见河流的旅人。
旅舍出现在眼前。这是一座用木板搭建的拙劣的房屋,规模挺大,有两三层楼,上半部分消失在树木间。整座房子给人一种阴恻恻的观感,寒冷而且潮湿,旁边是牲畜栏,但并没有牲畜。这样的条件比起当今荒漠里的帐篷来尚且不如。
一个人要是常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四周又是孤寂而恐怖的森林,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房子里静悄悄的,似乎没有人。林赛走上台阶,往半掩的门里张望一眼,就走了进去。
“都跟上。”他示意。
没有人说话,队员们默默地走进前厅。这里比他们以前想象的还要差。墙角里长出了不知名的菌类。到处弥漫着腐烂和发霉的湿气。
“伊瑟。亚瑟!”
林赛自顾自地绕进空旷的大堂,朝楼上喊了一声。这间旅馆的大堂空空荡荡,连桌椅都没有,地板好歹有木料铺上,中间是光裸的泥地,散落着焦炭和煤渣。队员们抬头,看到巨大的烟囱穿过天花板,连通外面一小块天空。
森林上空是灰色的,这也是他们第一次知道。
“伊瑟。亚瑟!”林赛又喊了一声,这回,楼梯间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队员们面面相觑,这声响不像人类发出的——不像任何人下楼梯的声音,倒像是庞大的野兽在步步进逼。
一个黑影闪现,多莉妲条件反射地捂住嘴,然后意识到自己没有发出尖叫。她沉默太久,已经失语了。
那黑影比林赛还大出一圈,高出半身。如果他们生活在冰川时代之前,他们会形容此为黑熊。
旅馆阴森的主人出现在他们面前。他们这才看清,他是个高个、瘦削的年轻人,肩上围着一具动物尸体。这是他的影子如此庞大的原因。那动物有黑色的毛皮,散发出令人不愉快的气味。它有着巨大的黑色膜状羽翼,队员们惊恐地发现这就是在森林的夜晚总是袭击他们营地的巨大野兽之一。
他们看见领队无比自然地走上前去接过动物的沉重身躯,搭到自己肩上。
“过得好吗?”他满面笑容,一扫之前的阴霾。
“你的新队伍。”旅馆主人用奇怪的低沉语调说。
“对,”林赛说,“一共六个,你给他们找房间吧。”
旅馆主人的目光一一扫过六个队员,黄色的虹膜在暗处发亮,锐利如鹰鸷的眼神所到之处,他们都低下了眼睛。
多莉妲生出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人浑身上下,只有眼睛在发着光。
“别人都带五个,”旅馆主人开口,“你明知道我只有六个房间。”
“对啊,”林赛肩上搭着那具尸体,还重重一捶伊瑟。亚瑟的肩膀,愉悦地说道,“我住你的房间——你那是什么表情,高兴一点,又有人来了。”
旅馆主人哼了一声,扭头走开。“把行李都搬上去。”这是他离开前说的话。
六名探险队员又交换了一下眼神,齐齐看向林赛。
“麻利点儿,”林赛则走向另一边的边门,“把行李都搬上去,听见没有?一人挑一个房间。”
终于有人开口了,同样嘶哑的声音。
“我们自己搬?”
“你还想怎样?”
“这里除了他,就没有别人?”李。克维特,队员中个子最小的一个,指向旅馆主人刚才离开的方向。
“你还想有谁?”
林赛。路德维希不容反驳地看了他一眼,嘲讽地开口。
“除了伊瑟。亚瑟,还有别人愿意——还是能够?别开玩笑了。”
(六)
事情距离多莉妲那次旅行已有四十多年,那次探险的队员几乎已经全部去世——都是在险恶的北极地区。在此之前,林赛。路德维希带过很多次队,在那间旅馆住了无数个星期,大部分时间他是和旅馆主人共享一间房间的。因为除了主人那间房间,没有一间可以住下两个人。所有的空房间都堆满了杂物,是对于那位主人来说无用的财产,也是探险家眼中诱人的财富。假如伊瑟。亚瑟有心穿过森林来到城市,那他绝对是坐拥一方土地的国王了。
林赛这样对我说:伊瑟。亚瑟是一个沉默寡言、脾气很坏的人,那是他在这片森林里长大养成的自然性格。然而所有借宿的探险者都畏惧他——他擅长打猎,从小就会,为他可怜的家庭挣来为数不多的肉食,然后狠狠敲诈过往的旅人,强迫他们运一货车的棉麻丝来付住宿费。他会织布、缝纫,但已经不常实践了,后院他母亲的种植园也已经荒废许久,因为北极和探险者使他发了财。但林赛是那么喜欢他——他说,因为自己每次都是在即将崩溃的边缘看到伊瑟。亚瑟,好像在沙漠的边缘看到城镇,而且林赛本就是好脾气的人,对于旅馆主人一向迁就,迁就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简直像是兼职的店小二。
森林的子民伊瑟。亚瑟长有一张漂亮但阴狠的面孔,多莉妲回忆起来,他的头发是黑色的,似乎总是很潮湿,脸色苍白得病态,鼻梁很高,眼睛长而窄,有着浓密的睫毛,在黄色的虹膜上投下灰褐的阴影。尽管如此,却没有人敢接近他,因为他看上去时刻都会发脾气,而且动作敏捷,揍人不留气力,对付猛兽尚且绰绰有余,更别提几个筋疲力尽的旅行者了。
林赛。路德维希是惟一和他合得来的人。
昔日英俊的探险家此刻已是垂暮老人,随时都会随着峡谷外的一轮红日西沉。他微笑着回忆起那片森林的边缘,他说道:
“我一看到他,就知道他和我一样。”
他又看向我:“你也和我一样,这么小,却活在这么大的土地上。”
“那每个人都一样了。”我回答。
“有自知之明的人却不多。”老人微笑道。
我低下头,望进老人的双眼。也许是有什么不同,有些人生来就是孤独的子民。
“我看到他孤僻的样子,就知道他那脾气全是森林造成的。”老人说,“他一个人过得太久了——我劝他和我一起走,劝了好几次,还有几次我是从北极回来,只剩我一个人了。我重伤爬到森林边缘,他把我弄回来,我躺在床上对他说的。我向他保证以我的能力,绝对可以带他安全地到达另一边。我知道他怕什么,所以我说,现在我们是两个人,两个人就没什么好怕的。我会把他带到我们的城市,然后生活在一起,夜晚听到的是人的声音,而不是森林的吼叫声。”
老人接着望向窗外:“伊瑟。亚瑟问我,城市里有没有甜草根。”
说到甜草根,这又是旅馆主人的一个特征了——他嗜好这种东西。我起初以为是像大。麻一样有致幻作用的药草,但林赛摇了摇头。当时旅馆厨房里一直堆放着这种甜草,伊瑟。亚瑟嘴里永远有一根,他沉默地咀嚼着,吃饭时也不吐出来。几乎每天开午饭的时候,他都会突然一声不响地站起来走开,把第一次来的队员吓一大跳,连人带椅子后退好几步,以为他发了脾气。然后又若无其事地回来,原来是去换了一根草根。头几次,林赛还问他那是什么东西。
“甜草根。”旅馆主人回答道,眨着湿润的眼睛,好像有飞虫进去了似的。
林赛问他是哪里出产的,他指了指脚下的土地,然后随手拔起一根,搓掉上面的泥,递给对方。
那种味道——林赛后来描述给我听,和“甜草根”这个名字真他妈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嚼了一口,眼泪就溢满了眼眶,辛辣的气味直冲鼻腔,还有浓浓的苦味沁进喉咙,惟一有可能使人上瘾的地方来自一丝似有若无的香气,但那是伊瑟。亚瑟身上的。他嚼多了草根散出的气味,已经像一棵植物了。
“你要是想哭,就嚼一口那东西。”林赛告诫我。
“然后你就真的哭了。”
林赛第一次尝到这味道的时候真的哭了,他一开始是为不知道什么东西哭泣,眼泪不住地涌出来,然后他就抱着膝盖缩在墙角里,想到自己还未见面就把他抛弃在货车上的母亲,想到自己横穿森林的过往,想到自己还要横穿无数次森林的漫长的未来。为了那些,他原本应该哭泣的,却在漫长且无所谓的岁月里忘记了。如今遇到这辛辣又苦涩的味道,所有不该有的情绪全都冒了出来,一一在眼前飞掠而去,但在他们的语言中,没有一种是有名字的。
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蜷缩在墙角里,旅馆主人已经走开,林赛摸了一下自己的脸颊,湿透了,前襟也是湿的,于是他走到树林里,让露水把他的全身都打湿,然后湿淋淋地回去,若无其事地吃晚饭。晚饭是不知什么动物的不知什么肉,配上陈年的小米汤,还有森林里一些味道奇奇怪怪的野菜。伊瑟。亚瑟的嘴里还是蠕动着一根甜草根。
他慢慢咂着那神奇的植物,腮帮子鼓动着,好像藉此反复品味血管里涌动的复杂的情绪,沉默着打发无尽的时光。
在森林里的生活是无聊的,在旅馆里也好不到哪儿去。林赛每天把所有的活抢着干完了,就仰面躺在楼梯间的地板上,等着绊倒从楼梯上下来的第一个人。
有一次他绊倒的是伊瑟。亚瑟。
伊瑟。亚瑟的眼睛很灵,在黑暗中更甚,林赛不知道他是怎么会绊倒的,可能也是为了找一点事情做,这样两人滚到前厅里时,他就可以狂怒地站起身来教训自己。
但那天显然事情的发展不是这样。
伊瑟。亚瑟一脚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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