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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部分

洪荒养鱼专业户-第75部分

小说: 洪荒养鱼专业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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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海浪,撞击到岸边,似乎连房子都在震动。

喝晕了。好!容易入眠。一觉到天亮。

已经避在养殖场两天。今天该回村子。丁文悠然地指弹着桌面。听屋外海鸟争鸣。并没有急着回去地意思。毕竟这儿天籁之声再大、再吵。总觉耳根清净。

但。也得回去。

海鸟们愈聚得多。争叫不休。它们开始争夺地盘。好不热闹啊。

林雪芹毫同情之心笑眯了眼。说丁文是眼不见心不烦。眼见那些海鸟越聚越多。它们正掠去昨晚冒着寒冷劳动地成果。

丁文喊了章守志。说渔网不仅能捕鱼。还可以网鸟。鹭鸥清炖。可以温补一下身体。

章守志对这些海鸟压根儿就没好印象,更无什么环保意识,连忙附和说:“老弟,原来养殖场没少吃这东西,就是肉少骨多,有点腥,熬汤正好。”

“不行!你们绝不能抓海鸟,我我”林雪急了直跺脚,却一时想不出反制的措施,直推着丁文往村子那方向去。

楚婉玉和桑木兰跟在后面吃吃地笑起,知道丁文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否则早采取了措施。

还站原地的章守志傻愣地问:“这鸟儿,不抓了么?”

“抓个啥呀?小丁就没想过抓这些海鸟,就你傻的。”虞翠花叫了章守志一起收拾残局。卸下闸门的转盘、锁好门后,俩人才骑上两轮摩托直追。

午后。

按以往习惯,丁文都会在会客室泡白菊花茶,或是一人独酌,或是和章守志对饮;现在可不敢了,这些天三奶奶她们找得紧,吃完饭后基本玩“失踪”。

泡泡来了,跟着鱼贩商他们一起来。

看着一脸沧桑的罗元,道是“曾经沧桑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胖脸怎的一下子缩水似的,还好还能笑。

罗元说:“文子!那天回去霞她没来见我,只在电话中说“分手吧”,当时心里物难受,象心口被人剜了一刀,痛得摸不着。”

丁文只能无言拍拍他地肩膀,去掩上了会客室的门,准备泡来一白菊花茶。

罗元继续说:“失恋就象找到一本心仪的网络小说,每天跟着看却现这本书突然太监了,所以只能再去另一本打无聊。”

丁文还是听着,却笑了出来。

“我又找到了另一本。人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罗元似在回忆,想着那突来的邂逅说,“那个晚上,在一个酒吧里的昏暗角落里,默默地将酒和着对小霞的回忆往肚里咽。这时,一个女人,一个穿着职业裙装的丽人,突然坐在我的对面。在迷幻的灯光下,我竟一眼认不出她。”

本来准备当听众的丁文,此时忍不住插嘴问,“你认识她,或见过她?”

罗元宛若没听到丁文问话,说道:“她眼睛瞟着桌面上地手机几眼,喊来了酒,也默默地喝着。”

的确奇怪,丁文为罗元倒上一杯茶,可罗元并没端起茶杯,“酒喝到酣处,她居然伏在桌面哭了,虽说我也带着六七分醉意,但一个女孩子家在自己面前哭了,怎么说也不妥,别人还以为我将她怎么样。她断断续续说快要失业了,因工作失误,一向对她青睐有加的公司老总居然当众厉言训斥了她,说她连桌面上一台电脑都不如,为了他一直奋斗却获得这样评说,她很伤心。”

丁文喝了一口茶后,猜测说:“想必她伤心的是上司的态度,因为她恋上了她的上司,所以才那么在意。”

在一个小小的酒吧里,遇上同样失意的人。正如同样输了钱两名赌徒,总会生出共同语言,而酒正好让彼此的“防火墙”失去了效用。

“我喝高,她也喝多知道那个晚上她多疯狂。”罗元拉起衣袖,扯开衣衫。只见他肩膀上地牙印、胳膊上的淤痕、肚皮上的抓痕,这这是在搏斗么?象似生一场男女之间的战争,丁文看了直摇头。

一夜情,够疯狂!

“这些的痕迹都是第二天早上留下的,她哭着、喊着,差点将我掐死。说都是因我才让她沦落到这个地步,要去我强奸她,并当场采集的证据。”罗元也苦笑地摇头,这一夜情原来也不好玩,“穿起衣服后蹒跚地离开。我在雪白的被单上看到点

,本来还在义愤填膺,突然呆住。”

“来,喝口水别那么紧张。”丁文递上了茶水,宽慰说,“我想等对方情绪稳定后,可以好好谈谈。”

“回神时,才现手机不见了。”

“手机?”

“因为她是那个女律师,李若琳。”

叭嗒一声,丁文手中的茶杯掉落到地上,摔得四分五裂。

够震撼的,如一束突如其来地闪电轰来,丁文也愣住。

这下惹祸了。

“早上她打来电话,显得徨无措。”

“她不想告你?”

“嗯,因为刚换的这本书,才开了个头,就有了续集。她每个月那事儿,没来。”

丁文张大嘴,望着罗元,见那双泡泡眼因激动而充满了血丝,然后爆声大笑。

“闪电般失恋,又闪电般恋爱。这几天地生活象蹦极一样,真真***太刺激了。”罗元也跟之大笑。

笑歇后,丁文盯着罗元,柔声说,“我想你今天应该带她一起,为你们好好庆贺一番。”

“不!我已经带她来了。”罗元起身、开门,跑得比兔子还急。

但躲在门外偷听的“三只小乌龟”伸出乌溜溜的头,桑木兰她们地神情比丁文更丰富。

“你们都进来吧。蓝子,叫舅妈煮好蛋面。”丁文边收拾茶杯碎片,边吩咐说。

桑木兰应声去办。楚婉玉吐了吐丁香舌,拉着林雪进了会客室,接过丁文手中地扫把和粪斗。

一会儿后,有些气喘的罗元拉着一袭红装地李若琳,踏进了会客室。

“你好,没想到咱们又见面了。今天就喊你‘小李’,因为我比泡泡大。”丁文伸手作势,请了罗元俩人坐下。

楚婉玉已泡了菊花茶,端茶给俩人,自我介绍说,“可以叫我小玉,叫她小芹。”

李若琳轻轻地颔,端起茶抿了一口。罗元则坐她身旁,无声地傻笑,象笑口常开的弥勒佛地塑雕。

丁文细微地觉察到李若琳那曾经淡漠的眼神多了份生动,如阴沉地天际凭添一抹霞光,不禁地悦然说,“我差点被你懵了,原来你的年龄比我小,还充当起我大姐来。”

李若琳矜持地笑笑,并没有开口,倒象小媳妇见公婆那样子,多听少说。

楚婉玉却在暗暗审视起李若琳,心里的戒心并未因此而放低,毕竟是和那个女人同伙。

“以前在学校地时候,和舍友们感叹,总认为会上大学、会读书的女同学长得难看,也确实我们班上没有一个女同学长得出众。毕业后参加工作,才觉自己看法有些偏颇,你瞧在座就有三位智慧和相貌并存的女同学。”

楚婉玉咯咯地娇笑,“丁阿哥原来也是色狼,偷偷和我们说,你在大学恋爱过么?”

林雪芹说:“我那个系不是有几个吗?”

“哎,资源本来有限。若逾过界,将面对数百双杀人的眼光哦,想想宿舍里那堆粪土们没有这份勇气,只能把多余精力泄在蓝球场、足球场。可惜我个头不够高上了蓝球场、怕摔也进不了足球场,所以有空的时候,就跑到苏河游泳,与大自然和谐去。”

“怯懦的小男生!”楚婉玉倒似现新大陆一般。

“他怯懦?谁信。”罗元立刻反对,开始抖落丁文旧年糗事,“读初中的时候,就开始约女同学。那个与蓝子同桌的女同学,当时说是班花,文子你居然通过蓝子约她出来,结果那位女同学跑到班主任那边告状,俩人被班主任叫去批评教育一个下午,还一起写检讨。”

“不仅这样,怕传到他爸妈那儿,叫我去做污点证人,说是向女同学请教几何问题。”桑木兰微笑着走进来。

丁文尴尬地咳了声,说:“其实,我只是看她乌黑的马尾辫挺养眼地,谁知道那个女同学小心眼。”

楚婉玉和林雪芹已笑得前俯后仰。

李若琳掩着嘴也跟着笑,“她不是小心眼,只是当时的你太平庸了。哪个花季少女,不梦想有一个玉树临风的白马王子?”

丁文叹道:“那时和泡泡、蓝子三人到处野,被晒得像从海泥中爬出来的野人一样,除了牙齿是白的,全身都黑。说实在不是太平庸了,而是更像一堆海土。”

林雪笑定后,说道:“没想到‘海土’也有光的时候,现在的样子准迷倒一大批少女们。”

楚婉玉也接着说:“还是木兰姐慧眼识宝,让‘海土’焕出光芒。”

人说,男人是土,女人是水;水既可让土变成一堆烂泥,又可以塑成各式各样的艺术品。李若琳次见到桑木兰,不禁多打量了几眼。

桑木兰温柔而自信地笑,对着丁文说:“舅妈这会儿应该煮好面了。”然后唤去了泡泡和李若琳。

待三人离开许久,楚婉玉不无担心地说,这会不会是那个女人的安排?

丁文今天实在不想提起这些事,只说:若一个女人敢把终生幸福做赌注,那这赌注也太大了

正文 第一一0章 编起网筒

实嘴上这么说,心里也在忐忑。

从小李的职位和相貌来看,追求她的人应该会从桑家坞排长队到海对面的老渡口,可偏偏就只能总结一句话,白菜喜欢被猪拱!

丁文不动声色,是为了稳住楚婉玉和林雪的情绪,他不想年前吵吵闹闹,那可比三奶奶登门叫自己帮忙相人还烦。

家和万事兴嘛!

“丁阿哥别再搓下巴了,都快脱一层皮啦。”

丁文蓦然抬头,见到楚婉玉和林雪芹似笑非笑的表情,只得摇头出门。

屋外阳光正艳,照得直眯眼,足以让人抛弃烦心事而去享受这午后的温暖。

背着双手,像闲逛的老学究,丁文踱向新楼。

大舅妈一直站在新楼的厨房前,似乎碰到了难题,见到丁文便急切地将他拉到一边,悄悄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自然问的是泡泡和李若琳的事。

缘份呵哼。谁知道。

俩个八杆子也打不上地人。因为一条录音给扯到一块。搞得轰轰烈烈!

这叫丁文从哪儿说起。

“嗯。也许他们俩个好上了。”丁文只能含糊其事。

大舅妈也诧异了一会儿。吞吞吐吐地说:“这样啊。那”爱屋及乌地缘故。她也将罗元当做自己地子侄一样。对罗元刚几天就换个相好。只一时不适应罢了。

在桑家坞。也许古戏看多。许多中老年人从心底对“负心郎”一向深恶痛绝。他们才不管谁是谁非。只认为女孩是天生地弱。所以。若被三奶奶知道这种情况。她又得一番告诫。准要丁文与罗元划清界限。

丁文需要听听罗元的真实想法,毕竟这是他们俩人之间的事,谁也插不上号。

李若琳却找上丁文,她后面拖来脱水一圈的泡泡。

我说小李同志,你是个律师,你应该知道,从大的方面讲找法官,从小的方面讲找泡泡的父母,咋就摊到我这儿呢。丁文正想将这话说出口的时候,李若琳弱弱地说,“找上你,只想让你做个见证。”

妈祖庙,虽经多次修缮,依然古朴。因背靠着一片山壁巨岩,所以避风。

庙前只有三个人。丁文和李若琳并行在前,罗元跟在后面。

“相信缘份么?”李若琳突然问。

丁文点点头。若在上次从那位“李女士”口中问出这话,丁文只能付之一笑。

“我和云丫头是高中时地同学,又能说得来。我的家境虽算普通,但我从没求过她,她也从没有看轻我,所以我们一直是好姐妹,公司人人戏称是‘随氏双娇’。”李若琳面露骄傲神色,双目眺望远方,象律师做起了陈词。

丁文在听,罗元也专注地听。

“她有一个好哥哥,她哥哥是位出类拔萃的男人,是个温文尔雅的男人。”李若琳坦言说,“他!就是我一直留在随氏最大的理由。”

罗元已皱起眉头,双手不自觉地握起。

丁文淡淡一笑。

“我一直梦想,自己有朝一日能坐上这个‘商业帝国’高位,与他一起驰骋商海,曾一直为此而不懈努力,一周前那件事,让我梦想破碎,也让我的梦醒了,我已经知道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他依旧高踞颠峰,而我却从山腰滑落,越滑越远。”李若琳眼角已噙着泪花,双手抱臂,仰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罗元脸上的肥肉已在颤抖,双手已握紧,那是在愤怒。

丁文在轻拍罗元地肩膀,叹了口气,暗示他稍安勿躁。

“我是个女人,在职场上不得不浑身带刺,每天面对不同的人和事。但回到家里呢?卸下外表地刺甲,也需要一双手,或一个肩膀,哪怕一句寻常的话来呵护。”李若琳突然转头望向罗元,眼角的泪珠悄悄滑落。

动物都有其保护色,何况万物之灵的人呢?罗元迟了一下,还是踏前一步,松开握紧的手,轻轻地搂住李若琳地娇肩。

对于过往,有的人宁愿将它锁起来,珍藏在心里最深处;有地人将它说出来,是在说明自己有了告别以往的勇气。不管多理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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