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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恐怖十三楼-第30部分

小说: 恐怖十三楼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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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那么一突儿时间,电梯里的光闪了一下,素影又看到另一幅场景。
  在空无一人的花园里,素影坐在秋千上轻轻地晃荡着。伟峰满面笑容地在一旁为她摇着,慢慢地,他用的力气越来越大,脸上的笑容也开始变得狰狞。素影被越推越高,她大声尖叫,可伟峰不予理睬。终于,素影从秋千上飞了出来,象一片柔弱无助的叶子,在风中飘摇,最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她的额头撞到一块坚硬的石头,鲜血顿时染红了草坪,象开出一朵妖艳的花。她的身体抽搐了几下,终于把头歪向一旁,一双原本美丽的眼睛里写满惊恐。
  素影看到这里,脸色苍白,额头沁出了细密的汗珠。“不!这不是真的!伟峰是爱我的!”她惊叫着回过头,眼前又是一片黑暗。当她再次点燃打火机,白衣女鬼已经消失。空气里又弥漫出那股腐烂的气味,她忽然觉得头晕,挣扎着回到电梯里,然后身体一歪,软软地倒在地上。
  素影醒过来的时候,电梯正停在15层,门已经打开,走廊里灯火通明。素影好象很累,感觉头昏沉沉地,她使劲揉了揉太阳穴。“是幻觉吧?一定是今天和伟峰玩得太晚了。”她安慰自己。
  第二天,伟峰约素影在咖啡馆见面。伟峰拿出了一枚钻戒,说:“素影,我们结婚吧。”
  素影扭捏一下,假意推搪:“不行呢,我还没找好伴娘呢。”
  “这是小事一桩。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刚从纽约回来,可以让她来当你的伴娘。我今天刚和她见了面,照了一张照片呢。”伟峰将照片递给素影。
  素影见到照片大惊失色——照片上的那个女子,竟然就是昨晚她看到的那个伴娘,伟峰为了她把素影抛到花园的空中!
  难道一切是真的?难道昨晚并不是幻觉?而是预兆?
  素影顿时觉得精神恍惚,咖啡馆里的冷气吹得她直打哆嗦。
  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全身赤裸地躺在床上。周围的一切都是十分熟悉的,准备结婚用的房子和家什,她熟悉的未婚夫伟峰此刻正在她的身边打着呼噜。
  素影忽然害怕起身边的这个男人,她害怕自己也会成为这个男人的猎物,最后被残忍地杀死在空无一人的花园里。
  她跳下床,跌跌撞撞地走进厨房。一股腐烂的气味又飘了过来,素影感到一职眩晕。这一瞬间,房间里的灯光暗了下来。她回过头去,又看到那个白衣长发的女鬼。
  “还等什么?你现在不做,以后被杀的就是你!”白衣女鬼狞笑着说。
  素影的心忽然坚定了起来,她定了定神,走进厨房,找到了一把锋利的菜刀。当她回过身的时候,房间里的灯又亮了,白衣女鬼再一次消失无踪。
  隔壁听到伟峰的尖叫声报了警,警察和救护车在十分钟后赶到。伟峰因被刺穿心脏,抢救无效死亡。而素影,法医鉴定她在作案时神智清醒精神正常,于是判她故意杀人罪成立。
  法庭宣判的那天,一张本该让素影熟悉的面孔出现在观众席上,可惜自顾伤心的她没有发现。那个白衣女鬼,其实是伟峰的前妻。伟峰曾经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前妻,可是后来认识了素影,他改变了初衷,只是因为太忙,所以迟迟没有去律师楼更改。
  伟峰的前妻是精神病学的专家,据说对催眠学甚为精通。她曾经在世界知名的医学杂志上发表过论文,她认为催化剂在催眠过程中非常重要。她曾提到,在中国的苗疆,有一种植物能产生致幻的气味,如同腐烂的泥土与青草夹杂的气息,那是最好的催眠催化剂。
  她离婚后没过多久就再婚了,先生是电子学的博士,听说他对全息激光成象有很深的认识。以他掌握的技术,让电梯按钮在13楼亮起来,绝不是一件困难的事。
  只是可怜的素影,至死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血色嫁衣

  如果有一天,我要娶回心爱的女孩,我一定要让她穿上大红色的嫁衣。
  血色嫁衣
  庄秦
  两年前,我因为重度的忧郁症住进了郊区的一个疗养院,那是一幢二层小洋房,房屋外有个花园,很高的青砖围墙,围墙上爬满了绿色的藤本植物,数不清的蜈蚣与壁虎出没其间。
  疗养院的病人并不多,我每天上午起床后就在阅览室里看看当日的报纸,然后与一个老头下下围棋,其他更多的时间则是在花园里无聊地仰望天空,看着白云缓慢地曳过天际。
  在我在这里呆了一个多星期的时候,疗养院里又住进了一对年轻男女。女的很漂亮,身材颀长,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男的也蛮帅的,不过他穿着一件艳红的衬衫,看上去阴柔有余而阳刚不足。那女的似乎很虚弱,每走一步就会停下来捂着胸口歇上一会,那男的总是在这时候抚着她的背温柔地说上几句。
  和我下围棋的老头对我说,这女的叫李燕,骨癌,晚期了,癌细胞已经扩散全身。她的男朋友叫王博,带她住进疗养院,就是想让她在最后的时间里过得愉快一些。
  我叹了一口气,心想,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难处。上帝是不公平的,否则也不会让这么年轻的女孩得上如此的绝症。
  听说李燕最多还有两个月的时间,红颜总是遭天妒。虽然我的忧郁症也很严重,但我却总是在心情好的时候,到李燕与王博的房间里去交谈一会。尽管我心情好的时候并不多,但是因为大家都是年轻人的关系,我们交谈得很愉快,也成了很好的朋友。
  对于他们,我总是感觉有些奇怪。不管什么时候,他们总是穿着红色的衣服。是那种艳丽到极点的大红,就象一团燃烧的火。我看到他们,总会觉得眼睛火辣辣的刺痛。不过,我猜,这只是个人习惯吧,我也不好多问。
  李燕的身体情况越来越差了,总是喊疼。疗养院为他们准备了杜冷丁与止痛片,但是对李燕的作用却越来越小。她整宿整宿地睡不着觉,在床上辗转反侧,汗水淋漓。
  每当李燕好不容易睡着的时候,王博总会走进我的房间里,叫醒我和他一起抽烟。看着他虚脱的模样,我也觉得心里很不好受。
  当我扳着指头算到他们已经住进两个月的时候,不禁开始担心起李燕的身体。我知道,她的时间已经快到了。
  那是个寒风凛冽的夜晚,正当我准备上床睡觉的时候,突然王博冲进了我的房间。
  他大声地对我叫着:“小庄,你知道这附近哪里有婚纱店吗?我要买一件大红色的婚纱!”
  我吃了一惊,问:“你怎么突然想买这个?”
  他的眼眶里淌出了泪水,几乎崩溃地说道:“李燕快不行了,她说一定要在生命的最后期限,嫁给我,做我的新娘。”
  我叹了一口气。已经是深夜了,又能到哪里去找一件婚纱,而且还是红色的婚纱呢?
  “为什么你要选一件大红色的婚纱呢?一般人都是用白色的婚纱啊。”我还是压抑不住心里的好奇。
  王博喃喃地说道:“李燕是个舞蹈演员,她因为骨癌再也不能参加演出了。在最后一场演出中,她扮演喜儿,身穿大红色的演出服,最后晕倒在了舞台上。住进医院后,她始终不愿意脱掉红色的衣服,后来护士劝说了很久,才为她换上了一件红色的病员服。从此之后,她只愿意穿红色的衣物,就连我,也要在她身边穿上大红色的衣服。现在我们决定举行最后的婚礼,当然我要满足她所有的愿望,一定要在这个夜晚找到一件大红色的嫁衣!”
  我无言地指了指窗外,说:“你去镇上找一找吧,可是估计现在已经没有婚纱店在深夜营业了。”
  听完了我的话,王博已经冲进了浓浓的夜幕之中。
  我走进了李燕的房中。她好瘦,两只眼睛已经深深地凹进了眼眶之中,眼圈呈现成可怕的乌黑色。她两只手没有力气地搭在床边,见我进了屋,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
  她缓慢地,一字一顿地对我说道:“庄哥,今天你来当我们的证婚人,好吗?我要穿上红色的婚纱,做王博的新娘。我要做最漂亮的新娘。”
  我点了点头,说:“你就是最漂亮的新娘。”
  在等待王博回来的时候,疼痛几次差点让李燕昏厥过去。我为她注射了杜冷丁,才让她稍稍平缓了一点。
  大约一个多小时后,王博终于推开了门。他浑身是汗,却脸色苍白。在他的手里,竟拿着一件大红色的婚纱,红得耀眼,象是有血在滴下来般。
  李燕的眼睛里闪烁着动人的光芒,她大声地叫了起来:“博,你为我换上这鲜红的嫁衣吧。“
  王博看了我一眼,虚弱地说道:“小庄,你能出去一会吗?我要为我的新娘子换衣服。”
  我点了点头,然后退出了屋。
  我在屋里点了一根烟,缓慢地吸完,可当我吸完的时候,门还没有开。于是我又点上了一根烟,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一根接着一根地抽烟。
  当我吸完了三根烟的时候,门还是没有开。我觉得有了些不对劲,敲了敲门,却没有人回答。
  不好了,一定是出事了。我后退了一步,然后使劲用肩撞在了门板上。
  门开了,李燕穿着红色的婚纱,闭着眼睛躺在病床上。她没有动弹。以后再也不能动弹了。
  王博躺在了地上,在他的腿边,渗出了一汪血迹,殷红的一汪血迹。
  他看到我进来,有气无力地挥了挥手,用细若游丝的声音说道:“南宫,我走遍了整个镇子,只找到一件白色的婚纱。我不能让李燕失望,所以……”话还没有说完,他的手已经无力地垂下,永远也不能再抬起了。
  我明白了,他是用他的鲜血染红了纯白的婚纱。
  血还在继续从他的裤腿中渗出来。他是割断了腹股沟的大动脉,只有那里的大动脉才会以最大的压力最快的速度飙射出鲜血。
  这幅画面一直都无法磨灭地刻进了我的脑海中,令我永远没有办法遗忘。
  在那一刻,我对自己说,如果有一天我要娶回心爱的女孩,我也一定要让她穿上大红色的嫁衣。当然,我会早点选购到这样的婚纱,而不会用自己的鲜血来染透。

☆、对窗有鬼

  她到死都不知道,这五年来,她看见的不过是她的鬼魂。
  对窗有鬼
  超级疯狂
  他总是在夜深时出现在对面的窗台上,仰着黑瘦的小脸对着天空吹肥皂泡泡。象一个寂寞的小天使。
  可是计华却告诉我,那间屋里只住了一位七十多岁的孤寡老婆婆,根本就有没什么孩子!
  他说,素颜,你看见的是鬼。
  我是上个月才搬来这间公寓的。对面,是一片断壁残垣。那里即将被推平,盖起一栋富丽堂皇的酒店。负责这个工程项目的,正是计华。
  所有的住户已在得到拆迁通知之后搬走,唯独剩下这一家,死活不肯离开。破败的屋子孤零零地杵在那里,摇摇欲坠。
  李小姐是住在楼上的邻居,可以听得见她的高跟鞋清脆地敲打在地板上的声音。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我气急败坏地砸开了她的房门,将她拖到窗前。那个孩子还在,苍白的脸空洞的眼睛,神情透着几分诡异。
  “鬼很可怕吗?”她笑。身上有种淡淡的香味,沁人心脾。没有莱莉花的浓烈,也有别于熏衣草的奢靡。“鬼,也不都是面目可憎的。其实,有时候人比鬼更可怕。”
  人分好坏,鬼分善恶。就算他是鬼,可是从来不曾伤害过我。所以,也许没有必要谈鬼色变吧。转头看去,他正在月光里向我微笑,露出一口森白的牙。
  半个月后的一天早晨,我推开窗户,惊讶地发现那间屋子在昨晚的暴风雨中变成一堆瓦砾。
  计华从外面回来,说,压死了两个人。一个是那个老婆婆;还有一个,是个孩子。
  原来,那个孩子不是鬼。
  “我去拜访过好多次,从来都没看见过那个孩子。”他忐忑地说。“那个老婆婆为什么说谎?”
  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了。
  当天夜里,我突然从梦中惊醒,隐隐约约看见床前站着一高一矮两个模糊的身影。一股熟悉的淡淡香味令我悚然一惊。是李小姐。旁边,居然是那个孩子!
  “素颜,我们是来向你告别的。”她说,“其实五年前我已经死了。但是,我舍不得我的孩子,所以一直没有离开。”
  “他是你的孩子?”我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是的,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她说,“其实我姓黎,叫黎洛施。”
  似曾相识的名字。好象在什么时候听过。
  “十年前,我是当红的影视明星。出入宝马香车华服豪宅,风光无限。但我偏偏只喜欢住在这里。别人都以为我对这里的青山绿水情有独钟,其实,是另有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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