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谱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2012不死好好活 >

第8部分

2012不死好好活-第8部分

小说: 2012不死好好活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以为我是真的out了,但很多人说我依然年轻着,无论是我不成熟的外表还是没有累积阅历的沉淀的大脑,都足够证明我是年轻的。可如果我真的向他们所说的那样依旧年轻着,那陈思寒是不是已经返轻为幼了。
陈思寒:乐姐姐,晚上K歌去。
我特别喜欢陈思寒叫我乐姐姐,他是一个很有趣的弟弟。或许他觉得他成年之后就代表着已经足够成熟,所以他总喜欢什么事情都大包大揽的一个人完成。
:为什么?
陈思寒:K歌呀。
:是呀,为什么。
陈思寒:你能正常点吗,没有为什么,你是去还是不去。
:都有谁?
陈思寒:有我,还有谁还不知道呢。
:哦,那不去。
陈思寒:为什么?
:你知道的。
陈思寒:我知道?可我真的不知道。。。。。。
:既然你不知道,那就没有为什么,不去,哈哈哈。。。。。。
陈思寒没有回我,我想他一定是晕了过去。我想不是我不正常就是许乐不正常,反正我就是没有想去K歌,才有意把自己变成个傻子。
咆哮姐在群里说她的小侄子出生满一百天了,长的特别可爱,胖嘟嘟的小脸像个肉包子,恨不得掐上两下,咬上两口。别人一看他,他就会冲你笑。她晚上打算去看这个可爱的小家伙,顺便为他庆祝,问我们应该买些什么礼物,才能表示出她这个小姨对侄子的喜爱。
胖胖建议她买套婴儿穿的衣服,乌龟妹说买个毛绒玩具,最好是小乌龟。我说买什么都好,只要你小侄子喜欢就好。我不知道我的话哪里出了问题,结果咆哮姐咆哮了。
咆哮姐:那你说你一百天的时候你知道你喜欢什么?
我沉思了两秒,我一百天时的时候发生了什么,我哪里还记得。说不定我也被哪个像饿狼似的大人掐的脸都肿了,还咬了满脸牙印,气都气哭了,还哪有力气对着每一个看自己的人都微笑。
我说我一百天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喝奶和睡觉。
咆哮姐:尼玛,有病吧。
:这是真的,因为我一直到现在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吃饭和睡觉,肯定是小时候就特别喜欢才保留至今。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我想我的话真的出了问题,之后群里开始分成两派,有攻击我的,也有鼓励我的。
鼓励我的大多是平日喜欢宅在家里哪也不去的“懒人”,他们觉得生活就该平平淡淡,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心满意足了;攻击我的则大多是觉得我的爱好太局限性,没有可扩展的空间,把大多数时间浪费在吃饭和睡觉上简直就是一种奢侈的表现。应该多喜欢一些刺激,新奇的事情去尝试体验一下,才不枉费自己来世上走了一回。
尽管我完全不知道我哪句话里谈到了自己的爱好,就引来他们对我的一顿热火评论,我还是比较感谢那些攻击我的人,他们始我明白了,活着除了睡觉和吃饭,还是可以有更多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的,全要自己去发现。
不知道什么时候杨东科上线了,他跟我打招呼。我问他在上班吗,他说是,他反问我在做什么,我跟他说我在跟他聊天,然后杨东科就发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杨东科:那个想泡你的人你,没在理他吧?
:他居然加我QQ了,我们还聊天了,原来他不喜欢奥利奥。
杨东科:他居然还加你QQ了,真是可恶呀。他的QQ是多少,我也加他聊聊天。奥利奥是什么?
我觉得杨东科小时候一定就不喜欢吃饭,他怎么会连我最喜欢的奥利奥饼干都没吃过。
:那是一种夹心饼干,就打广告那个,扭一扭,舔一舔,泡一泡。。。。。。人家冰基凌哪有你说的那么可恶,我感觉还好。他只不过是我的一个粉丝而已。
杨东科:什么粉丝,他那就是居心不良,也只有我当当你的粉丝。
我认为杨东科的话里对我充满着鄙视和不屑,想我怎么也算“金嗓子”,在不走调的的情况下,唱歌也是蛮好听的。一个五音很全的人如果还能自己唱着自己的歌,就算有一两个粉丝,也是很正常的。
:我有那么不着人喜欢嘛,我就不能多几个粉丝。人家就是一个喜欢听我唱歌的人罢了。
杨东科:我也喜欢听你唱歌,但那是强迫性的,你是不是也强迫人家听你的歌了。
真不应该总是习惯性的在写出新歌的同时第一时间让杨东科欣赏,他完全就是不懂得欣赏,果然,他觉得我是在逼迫他听我的歌。
:我。。。。。。。什么时候强迫你听歌了,你这是嫉妒。
杨东科:我为什么要嫉妒,你是我妹妹,我是担心你被诱骗。
:那太好了,我的好哥哥,既然你不是嫉妒,我就放心了。
杨东科其实还是嫉妒了,他没有继续应付我,是不敢在跟我说话,应该是忙他的工作去了。
但不得不说他的确是一个还不坏的人,一个脾气完美,做事细腻,风趣幽默,成熟稳重的女性心目中理想男人,只是就在一秒钟内他倾心与我,我也无动于衷的等了一秒钟,回过神时,我们就错过了。
每一对情侣与朋友的时间界线都只有一秒钟,那一秒钟时间是静止的,所有飘起示爱的微粒尘埃都在半空中停留,伸手接住了就成了情侣,看着他们落下而不做任何动作就成了朋友。
我是呆滞的看着尘埃落地的,于是我和他成了兄妹。但我对他却也早就超越了喜欢,可以说我也深爱着杨东科,才会把他视作亲人一般,而他也总是在悄无声息的带给我一丝心灵上的温暖。。。。。。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从公司回到家里,我吃着父亲亲手烹饪的“美食”,忽然觉得亲情更加超越了友情与爱情的美好。我就是这样容易就被美食收买,看来我的理想生活中真的不可缺少好吃的食物。
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家里总是老爸做饭,但我的味觉告诉我老爸做的饭比老妈做的好吃。
我着实是一个失败者,我总觉得我一直残废着。从来没有拿起过锅与铲子,更是没有下过厨房,也就从来不知道饭究竟是怎样诞生的。
每每被别人问起我是否会做饭时,我都羞愧的回答他们:不会做饭让我情何以堪。只是老妈和老爸总在安慰我,以后就会了。
老妈说跟老爸结婚前,他们各自也都不会做饭,之后两个人在一起了,就一下子像着了魔似的什么都会做了。我的心情一下子就被安慰的舒服了许多,我觉得我完全有他们身上的细胞,包括会做饭的细胞。
不过我还是很好奇老妈口中的魔法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魔法,怎么可以让一个人的转变如此之大。也许那种魔法就是爱的力量,只要找到了那个愿意为自己付出,同时你也很愿意把他捧在胸口窝听你心跳加快的人,那还有什么奇迹是不可能发生的。
饭后我就迅速的跑进自己房间,打开电脑看起了英文电影“HowtoTrainYourDragon“。老爸经过我房间时,向电脑的显示屏里撇了两眼,他跨进一只脚问我怎么还看动画片,能听懂讲了些什么吗?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指了指电脑屏幕下方说有字幕呢。
我跟老爸说这不是一般的动画片,是很好看的动画片。老爸说我就是一个没长大的小丫头。我说其实我是一个大丫头,真正的小丫头只看喜羊羊和灰太狼。因为他们看不懂有情节的动画片。
老爸问我这个动画片是演的什么,我说如何成为一个成功的驯龙勇士击败恶魔,老爸摇摇头,他离开我的房间的时候对我说其实喜羊羊和灰太狼也是有情节的,因为他看过。里面那只懒羊羊尤其很像我。
我很惊讶的看着老爸的背景,这应该叫童心未泯吧。我想我接下来要跟老爸说的话还没有说,驯龙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不仅要有技巧,毅力,更要有胆量。而至于我是不是真的像懒羊羊,那估计只有我跟它知道我们究竟像不像了。
我的企鹅又开始活动了,我比驯龙人更兴奋,看来,我还是被冰基凌找到了。他还是首先送了我一朵玫瑰,我觉得我快要被他送的玫瑰刺死了。
:呵呵,冰基凌。
冰基凌:你在干什么?
:看电影,《驯龙记》。
冰基凌:好看吗?小孩子看的吧。
冰基凌的语气有点像我老爸,有的人天生就不会长大,因为他们不想让最纯真的灵魂毁灭了。而有的人还是小孩子就已经成熟了,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付出帮助更多需要得到他们关照的人。
我属于前者,典型新一代青年被父母过多溺爱后不知道如何才算真正的长大。但好在我理性起来也蛮有智慧的,从未觉得他们的溺爱是在毁灭我,反而成就了我,可以让我自由的发挥我无穷无尽的想像,将我的脑袋越用越大。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其实每一个人的智慧都很深,只不过是被太多新时代里乌烟瘴气的灰尘淹没了智慧的痕迹,才不得不向面临的各种大大小小的困难心甘情愿的屈服。
:难道你不觉得每一个喜欢看动画片的大人都有着一颗长不大的童心吗,这叫童心未泯,understand?
冰基凌:呵呵,是的。
凌林大概是顺便把我也当成小孩子对待,给我发了只可爱的加菲。加菲是我很喜欢的动画偶像之一,那只胖胖的肥猫让我觉得它不仅仅是充满了智慧,更充满了对人生美好的向往。
吃饭与睡觉已经无法阻止让一只猫可以没有大脑的,仅仅愿意安逸的享受它猪一般的生活,它还在寻求一种精神上的释放与向往,它让我看到了我的影子。
:wow,可爱的加菲,不是你吧。
冰基凌:呵呵,是你。
我其实想说,你真是说的太对了,如果我是加菲,我一定也要拯救一次我的好朋友,那只小白狗,顺便享受一下那刺激的旅程。但我还是没有跟凌林过多的解释一只猫的旅程。
:好吧,随便你。
冰基凌:许乐,你唱歌给我听好不好?
粉丝还真的请求我给他唱歌听,这我有点不知所措。
:你还真让我唱呀,唱什么你也听不到,你有麦吗。
冰基凌:我没有,你有吗,我听你唱,我不说话。
我唱你听,你可真会享受,又听不到你说话,那我不是像个傻子一样在这头自言自语。但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兴奋感,还决定是要满足一下他的愿望,毕竟他是我第一个主动想要成为我粉丝的粉丝。
:那好吧,就唱一个。
冰基凌:太好了,我洗耳恭听。
我并没有唱自己的原创歌曲,而是唱了一首王心凌的《月光》,原因很简单,这首歌我比较拿手。也许我是对我自己的原创歌曲并没有多大的信心可以征服我粉丝的耳朵。
当然我听不到对方任何语言以及他肢体或是面部上的任何表情,不过我觉得我唱的应该还不差。
冰基凌:你唱歌真好听,可惜我的麦不好使,讲话你听不到,要不打电话?
我想这个冰基凌应该是在变相索要我的电话,我拒绝了。我觉得杨东科跟我说过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对一个陌生人的请求,不是什么都可以接受的。
比如他跟我要过电话之后就很可能会相应做出一系列事情,发短信,打电话或是更多我意想不到的事情,而我在不知不觉中就会成了他的陪聊或是他的骚扰对象。
我跟他说不用打电话了,下次你把麦修好了,再说吧。他说好,我就再没有回复他,我继续将我的电影看完。我边看边觉得眼睛越来越湿湿的,连龙都有亲情与爱情,还有什么可以阻止的了人有七情六欲呢。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午后的阳光懒散的洒了一地,早上还熙攘的人群一下子就散了,全都各自回家填饱肚子,街道突然安静的快要另人窒息。只剩下一地烂菜叶子和烂鱼头,鱼尾。时不时从附近经过就有些刺鼻的味道直接连通空气被吸入腹腔。
此时那些流浪的猫狗就趁机寻觅一些它们的食物。它们的动作大多很迅速,因为到了下午,清洁工人就会将这堆垃圾通通清理干净。若是不赶紧吃上点能吃的,那这一天恐怕是要饿得有些遭罪的了。
每次吃过午饭,我都会慵懒的伸展一下四肢,就匆匆的出了家门。比起在外面吃工作餐,我更喜欢走上十几分钟回家吃饭。
这也是被逼无奈,自从在外面吃过一次参杂着不知道什么细菌的午饭使我连泄了一整天的肚子之后,我再也不相信外面的饭是香的,家里的饭是淡的。
而我也确确实实地相信网上传播的流言是可以属实的。“要想吃没毒的食品,简直就是找死。”
同事们见我总回家吃饭问我为什么,我跟他们说外面的饭太贵,工资总是欠费,家里的饭免费。不回家吃饭简直就是邪恶的浪费。
他们一致表扬我是个知道节省的好青年,结果他们就天天中午重复着面条,盖浇饭,麻辣汤,盒饭的生活,而我就天天换着样的吃菜,海鲜,肉。
半个月过去了,他们瘦了,我胖了。一个月又过去了,他们终于习惯了一日两餐,我还是坚持着一日三餐。
他们说还是免费的午餐好吃,瞧把乐乐吃的又发福了。我说其实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