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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部分

无尽重生录-第25部分

小说: 无尽重生录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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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这缕清风不仅没让他感觉寒冷,反而让他舒服了许多。

    得亏换了衣服,要是像昨天一样穿厚衣服,他今天一定很难受。

    陈枫的样子比他好些,却也被汗水湿透了衣裳,有些赞赏的看着大头越来越近的身影,时间很充足,比昨天至少快了五分钟,看样子大头很努力。

    兄弟两在湖边歇息了大约五六分钟,把菜放在一边又开始跑了起来,为了照顾大头,速度放的很慢,一个小时过去后,两个人已经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头发,衣服,袜子,没有一处干燥的地方。

    第一次,陈枫是走着回到家中的,大头的体力已经见底,他得小心的扶着他,进家门后,他就不管大头了,按照以往一样,先把小米粥煮上,再拿出干净的衣服,去冲澡。

    大头在客厅里休息了十几分钟才慢慢的爬上楼,一直到陈枫洗完澡,弄完早餐才下来,换了套干净整洁的衣服,整个人都精神了很多,看见丰盛的早餐,两人都胃口大开。

    早上的时间就是这样安排的,陈枫把它固定下来,可以预见大头以后的生活,一定是惨不忍睹,而一旦坚持下来,成就不可估量。

    ……

    学习生活是枯燥的,特别是自身能力完全碾压的时候,更是如此,不仅要忍受满耳的朗读念叨,还要应付一些突然的提问,陈枫感觉自己的耐心在一点一点消磨。

    今天同样如此,带着眼镜的历史老师在讲台上唠叨华夏近现代史,义愤填膺的大骂丧权辱国条约,让坐在后面的陈枫整个人变的烦躁不已,有种逃离的冲动。

    同桌林同学带来的小说他已经翻完,发下来的新书他也翻看了一遍,无所事事之余,他心里闪过了一个念头,自己要不要趁着有时间,写写小说呢?

    之所以突然有这个念头,是因为看到后面一排男同学手中遮遮掩掩,又厚又大的实体版网络小说,而若不是身上发生了变故,他也会像他们一样看小说度日。

    他本就是个小说迷,看了不少网络小说,而记忆中的自己同样如此,大学毕业后还窝在城中村,做了个写手,在网上发布了两三本小说,要不是后来碰见了那个人,做了国家特工,命运会截然不同。

    念头一起,他就来了兴趣,本来趴着的身子端正起来,脑中回想着各种信息。

    如果自己要写小说,写什么类型的呢?

    08年已经过去了一半,番茄已经在准备《盘龙》,跳舞的《恶魔》正红,土豆的《魔兽》也在连载,玄幻,奇幻,仙侠都是大热,自己要不要偷一本他们后来大热的作品呢?

    但仔细回想一下,他旋即无奈的发现,哪怕记忆中有大热的作品,他也写不出来,一本小说动辄一百多万字,哪怕他看过也记不起来,根本抄不了,偷不到,依稀几个情节,也没什么用。

    既然如此,那自己就创新一本好了,至于什么类型的……

    他就有些头痛了。

    眼下时间充裕,他又无所事事,写小说是再合适不过了,除了能打发时间,还可以赚些生活费,再说他也没什么可擅长的了。有了特工的记忆,不一定再去当特工,他只是十八岁的少年,还是在学校里,能做的并不多。

    思考了两节课,他才慢慢的屡清头绪,脑中浮现了一个很好玩的主意,他决定写韩娱,没错就是韩娱。那个‘他’是半个哈韩分子,对韩国的妹子流过不少的口水,看过韩娱小说不少,更别提一些综艺节目,或者电视剧,电影什么的了。

    现在才零八年,少女时代还没火起来,wondergirls首张ep还没发行,更别提后来的众多女团,而在他的记忆中,当下的韩娱类小说,哪怕是在最大的上,也非常稀有。

    而韩国的一些综艺节目也没有后来的大热,可选择的余地非常多,如果这时候他把自己知道的一些事情写下来,会不会很有意思呢?

    他可以写09年wondersirls的《nobody》。

    他可以写少女时代席卷全球。

    他可以写t-ara,写f(x),写apink等等。

    写刘在石,写《runningman》,写《我是歌手》,写《我结》,写《无挑歌谣祭》等等。

    能写的太多了,而一旦读者发现自己笔下所写的部分正慢慢变成现实,会不会惊掉下巴?而倒时候又是一个怎么样的场景?引发怎样一场轰动呢?

    想着,陈枫笑了。

    他决定了,就写韩娱,未来七年整个韩国的娱乐圈大体的发展史就在他脑海里,不写都浪费了。

    既然决定了类型,那么接下来就是具体的创作了。

    仿佛找到了一件好玩的事情,他充满了兴趣和热情,整个上午他都精神奕奕,依旧是从林同学那里拿来一直铅笔,桌面上放着他唯一买的一个笔记本,他整个都静了下来。

    他在构思,一本成功的韩娱,最起码要一个能打动人的故事。

    思绪在飘浮,教室里嘈杂的环境在他眼中远去,他仿佛回到了那个充满激情,竞争激烈的异国他乡,几个场景渐渐的在他心底成型,这不是他曾经写过的任何一部,也不是其他作者写过的任何一部,是他刚刚构思出来的。

    嘴角勾勒出一抹笑意,在指尖转动的铅笔瞬间回归正位,他用力在笔记本上写下这个故事的名字---《拯救韩娱女神》。

    主角江流本是一个孤儿,凭借自己的努力,在南方三线城市扎根,开了个小诊所,每天混日子,平常的娱乐就是看韩国综艺节目,听听歌,看看电视等,没事就在网上给自己喜欢的女团做应援工作。

    直到喜欢的女神传来婚讯,心情低落之余,想到自己从没有在现实中见过女神一面,他毅然不顾好友的反对,关闭了诊所,打听到女神的行程后,订了机票去香江。

    没想到天降陨石,魂穿1996年的香江,做了秦门长孙,带着近二十年的记忆,化名秦宇哲的他成功混入韩国娱乐圈,誓要拯救自己的女神。

    ……

    这是陈枫对这个故事的初步构架,穿越重生类型的开头,在现在还没有真正的火起来,有些狗血,却正当其时。

    手中的铅笔在纸上唰唰的写着,陈枫歪着脑袋,偶尔停下片刻,亦或斟酌几句,构思接下来的情节,他没有第一时间写大纲,因为一些必要的东西需要好好设置齐全。

    比如主角的性情爱好,

    比如重生后的家族背景,

    比如时间线上的安排。

    ……

第三十四章 大纲

    兴趣,是最好的动力。

    本来他就因为融合掉的记忆对自身的影响越来越大,没想到对小说的喜爱也越来越深,那个‘他’也写过小说,但对于现在的陈枫来讲,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

    第一次写小说,却发现自己并不陌生。

    不陌生,还兴趣昂然,每想到一个情节、一个画面、一句对白、甚至是一个莫名的表情,一点情绪,都让他激动不已,整个一上午,他就在充满创作激情中度过。

    六十四开的笔记本上,写满了有些潦草的字,花了不少的心思,他才把小说的一些基本设定给弄完,大体故事的构思也已经渐渐形成,差的就是一份大纲了。

    可惜时间过的有些快,没等他把大纲写出来,已经到了放学的时间,匆匆离开教室后,他几乎是跑着回去的,因为他怕自己脑海里那一点灵感会在下一秒消失。

    他甚至都没等大头,回到家里把米饭闷上,就快速的来到书桌前,拿出纸笔,对着笔记本,开始写大纲。

    他把整个故事按照时间线,分为几大卷,分别讲述了主角的几个不同的时期,而在他心目中第一卷是最为重要的。

    ……

    小说的第一卷叫我要变身王子。

    很俗套的名字,却道出了主角的心里话,秦家在香江只是中等之家,算不上大富大贵,更何况他前世是**丝中的**丝,面对自己的女神,心中充满自卑。

    要想追女神,就要融入女神的圈子,创造共同话题,为了配的上女神,他就要出类拔萃,变身王子。

    让他庆幸的是,他处于世纪之末,还有时间去积累资本,去努力提升自己,他仗着对未来的了解,以天才之名崛起,计划从美利坚开始,等自己处于世界之巅后,去俯瞰韩娱,像王子一样来到她的身边。

    计划赶不上变化,出国后他才发觉这个世界少了一些名人和作品,比如好莱坞没有迈克杰克逊,英伦历史上没有柯南道尔,钢琴界少了一位肖邦,等等。

    这简直就是天赐良机,在金手指的帮助下,他先留学英伦,低调购买报社,开始默写《福尔摩斯探案集》,发售报纸专栏,引发整个英伦人民的轰动后,聚集了大量的人气。

    福尔摩斯在英伦引发大讨论后,主角居住的贝克街被广大粉丝发现,虚幻与真实虐的人心欲醉,名利双收之时,他并未昏了头脑,反而冷静的开始为进军娱乐圈布局。

    他与美利坚电视台合作,把小说搬上银屏,他给流行歌手写歌,大部分歌曲都榜上有名,而后他创立工作室,电影公司,他投资的电影票房都暴涨,赚的满盆钵。

    而后,他低调起来,头戴面具,化身迈克,在好友的演唱会上现形,太空步初登舞台,引起巨大的轰动。

    ……

    可以说,第一卷完全没有一点韩娱的影子,描述的完全都是好莱坞那一套,不过陈枫也没打算全部都这样写,他还会在时间点上穿插一些另外的布局。

    比如去日本组建漫画公司

    比如去韩国策划几档综艺节目,买入电视台股份,写几首歌,签约几个艺人,在投资房地产等等。

    比如拿着抄来的歌曲回香江结交天王,做中国风祖师等等。

    总之,第一卷得把主角写的牛逼一些,怎么引起轰动,就怎么来写,顺便埋下几个伏笔,用来当以后的素材。

    这么牛逼的主角,在正红人气正望的时候,深居简出,隐姓埋名的来到韩国,出现在还是练习生的女神身边,这个时候就得用烘托手法,让人感觉主角爱的伟大。

    放下所有的功成名就,只为陪你苦练,只为等你来爱我。

    因为第一卷情节和素材安排的实在太多,他不得不在弄完个开头大纲后,就出来准备午餐,弄得大头摸不着头脑,之前见他狂奔回家,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情,没想到回来后才发现他关在房里写东西。

    这让大头心里颇有些惭愧,疯子竟然这么用功,自己还有什么借口偷懒呢?于是在吃完饭后,他罕见的上楼看书去了,而陈枫因为沉浸在构思的快感中,没有注意到这点。

    因为是想好的大纲,所以写起来很顺利,虽然因为用手写还有点不习惯,但他又不是为了练字,字迹潦草点也没什么,能看清就行了,等写了一段后,速度就开始变快起来。

    因为刚吃完饭的缘故,他精力充沛,写的又很专注,很快就物我两忘,眼睛里只有桌面上的稿纸,脑中想的完全是故事的情节,一个多小时后,他已经写了满了六张纸。

    这个时候他才停下笔,揉揉有些酸痛的手指和手腕,看看时间他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倒不是情节上有什么不如意的,只是大纲还没写完,就已经到了上课的时间了,他不得不停下来,收拾东西走人。

    很久没有这么投入的去做一件事情了,陈枫感觉很满意,虽然写的手指发麻,但当自己脑海里想的东西,一点一点付诸于纸张上,化作文字时,那是一种怎样的激动?成就感不要太大。

    下午有老吴的课,在课堂上他再一次提醒大家好好准备开学测验,本来有些放松的气氛,顿时又开始紧张起来,连躲在下面看小说的人都少了很多。

    但不论怎么紧张,都影响不了陈枫,他已经完全被自己构思的小说给迷住了,下课休息时间都没离开位置,一直在写。

    期间,林同学好奇的看了他写的东西,旋即暗自翻翻白眼,稿纸上的都是些鬼画符,字迹潦草的连她这位自诩见多识广的美少女都没看懂,欲言又止一番后,她索性偏过头去不理他了。

    创作是快乐,也是痛苦的。

    快乐的是过程中灵思泉涌的快感以及故事逐渐成型的成就感,痛苦的是遇见困难后不断燃烧脑细胞的感觉,还有身体上的一些痛苦和不适,陈枫第一次感觉,写字是这么痛苦又快乐的一件事。

    在今天最后一道铃声响起前,他终于放下了手中的铅笔,暗自松了一口气,笔耕不缀,总算把大纲给写好了,他暗自估算了一下,单是第一卷的大纲就有近万字,基本上达到了心中的要求。

    接下来就是照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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