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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部分

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修真)-第63部分

小说: 这一定不是我写的文(修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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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晨初干咳了一声,收敛了自己过分丢脸的表情,开口问道:“这是哪里?为什么我会在这里?其他人呢?”
“啊吖啊~”那个与林晨初长得极其相似,但是相比较而言更加风姿绰然的男子揶揄的说道:“你一下子问了我三个问题,我都不知道该回答你哪一个了。”
“那就三个一起回答。”
“你就不好奇我是谁?”男子笑的很开心,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了浅浅的梨涡,瞬间魅力值爆表。
“路人甲。”林晨初也不由得心里“咯噔”了一下,扭过头去面无表情的回答道。
那个男人笑的更加的灿烂,伸手掐住了林晨初还有些圆润的脸蛋,一边揉一边说:“啊,我小的时候也有过这么一段别扭的时候呢,真可爱呀。无知的孩子就是那么的让人觉得开心,来笑一个~”
林晨初皱眉拍开了男人的手,有些不满的说道:“喂!不要随便掐别人的脸,我不是小孩子了!”
“哈!”那男子开怀大笑,随即俯身压低声音说道:“不管你是十一岁,还是活了两世的三十一岁,在我眼里,你还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孩子呢。”
林晨初心惊,连忙拉住了那个男子的衣袖,激动的问道:“你到底知道什么!”
男子揉了揉他的头发,得意的笑道:“你放心,我对你的了解,远比你知道的多得多。”
见无法在这个男子的嘴里套出什么话来,林晨初知道自己只能见机行事了:“你想要做什么?”
男子无所谓的一笑:“嗯……从哪里说起呢……嗯,先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并不是真人,而是这儿玉佩主人的意志。”他随手指了指林晨初腰上的玉佩,接着漫不经心的说道:“当然,不要以为一口气就能把我吹散,更不要把我当成西方的脑残童话里的弱智npc,还是把你运起的那口气吞下去吧,我的实力可以轻而易举的颠覆天门派。”
“切……被看穿了么。”林晨初别过了脑袋,不爽的说道:“那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男子捋了捋袖子看向窗外:“你应该已经感觉到身体里运行的功法了吧。没错,那个及时焚日真火,日后你更有可能会练成焚日神火。但是……”他话音一转:“你应该知道神火的来历了吧。”
林晨初想起嫚儿话唠时说的那些话,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男子手中忽然冒出了一小撮火焰,那火焰看似与普通的活无异,却没有任何热度散发出来,就像是那灼热的能量全部被锁紧了这小小的火光之内一样。
尽管不曾感觉到灼热,但是却让林晨初不由自主的产生了一种恐惧感觉,那是一种来自灵魂的惶恐,或者是说,那火焰是生命最深处所恐惧的东西。
忽然男子神情一松,瞬间那种恐惧的感觉便消失不见,转而取代的是一种幸福喜悦的感觉,人仿佛沐浴在这火光之下,就能拥有无尽的生机一样。很难想象,火焰竟然也能左右人们的情绪。
林晨初正在为着火焰叹为观止的时候,突然耳边响起了那个男子的声音:
“喂喂,不要动手摸这个,难道你小的时候幼儿园阿姨没有跟你说不要动手去摸火焰么?即使你的体质比较特殊,但是这么随便就去动身为万火之祖的焚日神火,一样会翘辫子的!”男子躲过了林晨初伸过来想要握住火焰的手,抱怨的把火焰收了回去。
林晨初干咳了一声,偷偷的把手藏在了背后,暗骂自己的“贱手综合症”已经无药可治了,却又听到男人开口说道:“是不是感觉很神奇?一种火焰会有两种意志。”
“听说着火焰是朱雀上神点亮日轮所用的。这种赐福于万物的火焰为什么会有两种意志?”林晨初问道。
男子惬意的靠坐在椅子之上,温柔的笑着:“把你脑袋里朱雀其实是个精分的想法踢出去,不然我会鄙视你的。
所谓两种意志,是怒和喜两种。神明之道,不同于凡人。怒,则毁尽苍生;喜,则福泽万物。朱雀之所以为福泽之神,并非是因为他只是一个毛色鲜亮的漂亮鸟儿,而是因为他身具毁天灭地之能,却能不在强大的力量之中迷失自己,反而为正道光耀天下。或者是说……”
男人回头看向了林晨初,周身令人如沐春风和的气质忽然消失,立刻变成了另一种唯我独尊的冷漠,那是真正的上位者才能领悟的境界,那是真正双手沾满鲜血才能傲视苍生、主宰浮沈强者。
但是让人奇怪的是,这人的嘴角依旧是带着一丝浅笑,与方才没有丝毫的不同。他的神情没有改变,却根本不能让人想到,此刻的这个皇者,刚才还是一个笑的人畜无害的年轻人。
“或者是说,他的心,能够驾驭身体里强大的力量,而不是为力量和一己私欲而迷失本心。”
这句话说完,男人又变回了那个温润如玉的年轻人,刚才被震慑的说不出来话的林晨初松了一口气,一边懊恼自己如此轻易的就被吓唬住了,一边随口吐槽道:“你有话直接说就好了,拐弯抹角的整出这么多日漫里的台词做什么,不管你是你是庐山升龙霸的子龙,还是强叉雅典娜的紫龙,都请你快些踏入主题吧!”
男人忽然神情变得很诡秘,那种“把腹黑写在脸上”的表情简直弥华同出一辙,林晨初打了个寒战,又暗自懊悔自己嘴贱。
只听男人说道:“你将会拥有无与伦比的力量,所以我要对你进行一次考验,看看你能否体会到什么才是生命的真谛。说白了——我,只想和你玩个游戏。”
林晨初强装镇定的干咳了一声:“喂!不要以为把《电锯惊魂》里的台词搬过来你,就以为自己是竖锯了。”
“呵,你放心,如果你失败了,我会带好面具,拿好道具,亲自考、验、你、的。”
林晨初被他这句话吓得不由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恨不得扇自己一个耳光。忽然他头一痛,竟然是从床上坐了起来。
他茫然的看了看四周,周围一片深蓝色的漆黑,简陋的墙上隐隐有着一个大衣的影子,这狭小的方块屋子里有些陌生,却又无比的熟悉。
“这里是……”只见明亮却狭小的窗户外,几声野狗的吠叫声此起彼伏的传了进来。


☆、77 浮生若梦

第七十七章浮生若梦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
这个世界,黑与白;是或非;迷惑颠倒,认假为真,有人遗忘了真的,有人拿起假的,生生世世背觉合尘,浮生若梦,醉生梦死。
醉生,活着的时候,笑他人疯癫,自己也疯癫,不知怎样生来;梦死,死的时候,直觉可惜,一生无所成就,或是做的不够,不愿如此死去。
世人皆在梦中,生亦死,死亦生,随波逐流。或是惊叫醒来,发现那是一场梦幻,暗自庆幸之时,又不由得怀疑:何为梦?何为真?何为虚?何为实?我一生碌碌而终,当真是能活的痛快?每天被各种烦心事情所叨扰,可能说的上是过的充实?
得?失?不过满眼昙花,转瞬即逝——现实,是一场连梦都不如的虚幻。
翟南站在镜子前面,看着映射出来的眉目俊朗的年轻人,揉了揉疲惫的肩膀,搓着红彤彤的眼睛,晃悠着滚到了电脑跟前。
仅仅是小憩了一会,就做了一个很沉很长的梦,梦里自己似乎变成了小孩子,而且潜意识里,还知道这个人是自己所写的一个小说里的反派,那个小说叫做……对了!就叫做《复仇》!
他拍案而笑,自己虽然写过不少的小说,但是何曾写过这么一个连名字都俗套到如此境地的小说了?对了,在哪里面我叫什么来的?刚醒来还记得的……哎呀,忘记了。
他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点开了邮箱,忽然发现了一个新的邮件。
邮件?是谁会给自己这种废柴大叔(翟南自诩的)寄邮件?该不会是什么带颜色的小电影吧。他四下无人,他贼贼的笑了一声,抱起了卫生纸盒,飞快的点开了邮件。
然而那邮件并没有带着什么附件,更没有什么被防毒软件各种阻挠的链接,而是短短的一行话:
“您好,我是xx出版社的编辑,我很欣赏你的才华,这是我的联系电话,有兴趣把你的小说出书么?”
附赠一串十一位的数字。
他将电话打了出去,不久出了自己的第一篇实体书。
因为奇特的构思和独具特点的主角,翟南的第一本新书大卖,随后他成了一个不算是红,也不算是小透明的作家。有了点闲钱,自己开了一个小酒吧,不善经营,就把它交给了一个一直很崇拜自己的女读者。
后来他和那个女读者成了家,辛辛苦苦攒钱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大大的新房,又添置了一辆新车,一边还贷款,一边抱怨着各种社会制度的弊端。
几年后,女读者生下了一个儿子,渐渐的也变成了一个脾气暴躁的黄脸婆,整天抱怨着同样秃了顶,发福大了肚子的翟南太宅,絮絮叨叨的数落着儿子总是太叛逆。而翟南一如既往的每天到酒吧里转一转,然后回家宅着继续写一两本新书,虽然不一定会像从前那么大卖,但是总不会是闲着无聊。
又过了几年,儿子长大了,他也开始感叹已经跟不上了年轻人的幽默感,已经与流行和时尚背道而驰了,可是他的书仍旧有很多人会去看,因为总是能在字里行间感觉到一丝“道义”。
他笑着解释,自己以前在做梦的时候,还变成了仙人呢,每天都要悟道德,说不定那天我不见了,说不定就是飞升了。
大家都笑了,只有他心里莫名其妙的空落落的。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儿子娶了媳妇,自己有了儿媳妇,而自己的媳妇却在一场睡梦中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恸哭,重启了他那台特意安了老式键盘的电脑,用布满皱纹的双手敲下了一个故事——他这辈子写了无数别人的故事,终于可以写自己的了。
他的自传以他的爱人之死收了场。
新书发布之后,空前绝后的轰动,他一下子红了,无数人被这个平常人的一生所感动,被他平淡如水的故事所感动——书中是这么写的:生活其实真的就是这么可悲,所有的幻想终究还是幻想,不管你笔下的人物活的又多么的自在,成仙、成神、有江山、有美人……回过头来看自己,仍然是一场春梦。
梦醒了,不论是手里,还是心头,依旧是空空如也,空空如也……
那个陪伴了他一生的老伴死了,他却因为她,而名扬四海。有人邀请他做这个教授,邀请他做那个会员,邀请他成为什么社的副主席……他都拒绝了。
——他,封笔了。
坐看夕阳,云淡风轻。他忽然想起了当年那个修仙的梦,那里的的人物已经随着梦境的破灭而破灭。可是那里的人却是那样的真实,尽管他已经不记得那些人物的名字,也不记得那那个梦境出自的小说叫什么名字……但是他的记忆里,那个世界依旧很大,也很真实。
庄周梦蝶,或许自己再次闭眼,就会发现这个世界其实又是一场梦境,而自己又是一个全新的陌生人吧……
他笑了笑,摇头将几次出现在自己脑袋里的荒唐想法删去,若是这么说,自己所糟心了一辈子的人和事岂不是白费了?
“爷爷,爷爷!”一个眼睛水汪汪的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小孩跑了过来,手里抱着一本趣味谜语,两个小脸蛋跑的一颤一颤的,白净的让人想要咬上一口。
“怎么了涛涛?”他慈祥的笑了笑,夕阳下,白发苍苍的老人脸上泛着点点柔和的光芒。
“爷爷,妈妈真讨厌,我又不是女孩子,为什么老是把我打扮成女孩子,你快去打她的屁股!”涛涛他的二孙子,因为从小长得就过分的秀气,一直被他妈妈欺负,总是喜欢把他打扮成小女孩的模样。
他伸手揉了揉涛涛的头发,笑的也有些淘气:“可是爷爷觉得涛涛这样很好看呀,明天就这么上学去吧。”
涛涛作势就要哭,他连忙从兜里掏出了一块糖塞到了小孩的嘴里:“嘘——不要被你妈知道我带糖了,不然爷爷就要挨骂啦……哎呦,老头子老了,吃个糖都会高血压……伤不起呀。”
“哈哈,爷爷,你老念叨着‘伤不起’‘伤不起’,我昨天上网查出来《伤不起》其实是一首老歌呀。那首歌曲当年很流行么?还是你曾经暗恋那个唱歌的大婶?”小家伙歪着脑袋看着他。
他干咳一声,抢过了涛涛手里的谜语手册,问道:“你做题做到哪里卡住了呀?真羡慕你们这群幸福而无知孩子呀,当年爷爷像你这么小的时候要做比你还高的习题呢,你现在只需要背一些简单的古诗就好……”
“爷爷你又来了!不要再说你小的时候啦!”小孩子的世界就是这么简单,你稍稍一打岔,他就忘记了刚才还准备寻根问底的问题。
“好好好……爷爷不说。你又要过来问爷爷什么谜语呀?”
涛涛把含化了一半的糖换了一个腮帮子继续含着,模模糊糊的说道:“灰将军糊屎。”
他大笑:“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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